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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sen M1950 Den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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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在槍械製造方面非常獨立自主,在丹麥陸軍全面配備德國G3步槍前,丹麥陸軍所使用的步槍皆由本國製造,而遠在1896年丹麥就已經設計出半自動步槍。 1945年丹麥設計出第一把M1945型衝鋒槍,而於二次大戰後,1946年丹麥丹斯克工業集團(Dansk Industri Syndikat)計出麥德森衝鋒槍,麥德森衝鋒槍共有4種衍生 :M1946、M1950、M1953與MkII,但基本構型相似,都是採用折且式金屬槍托。 麥德森衝鋒槍的構造非常簡單,一般衝鋒槍分解時都是由槍尾取出槍機 (圓型槍機室)或打開上機匣蓋取出槍機,而麥德森衝鋒槍的方型槍機室,則以槍托折疊鉸鍊為中軸一分為二,這左右各半的槍機室是以紡板衝壓成型,槍身結合時必需要槍管緊定螺帽固定才能合為一體,槍身兩側能有長型肋條,這肋條除可增加槍身結構強度外,並能將侵入槍機室的塵土經由槍機運行而排入溝槽內,這可降低槍機與槍機室的磨耗程度。 麥德森衝鋒槍採用簡單的槍機反衝原理,射手在射擊時必須先拉槍機,槍機由扳機頂銷頂住,欲射擊時射手只要扣下扳機,頂銷釋放槍機前行並頂子彈上膛擊發,為防止因槍托遭重擊而使頂銷失效發生走火意外,故麥德森衝鋒槍裝置有保險頂銷,這保險頂銷位於彈匣後方,射手在射擊時,需用另一支手的虎口壓下保險頂銷,如果未放下保險頂銷只扣扳機,則槍機會被保險頂銷頂住無法射擊。 麥德森衝鋒槍的結構雖然獨特,但士兵拆解組合與保安非常容易,同時因製造簡易,所以廣獲無發展衝鋒槍經驗的國家喜愛,並授權給南美國家製造生產,而巴西並將麥德森衝鋒槍改為.45囗徑,編號為INAMB50衝鋒槍。麥德森衝鋒槍在丹麥陸軍服役的時間極短,後被M49豪威亞(Hovea)衝鋒槍所取代,豪威亞衝鋒槍是瑞典授權丹麥生產的卡爾.哥斯塔夫 (Carl Gustaf)M45衝鋒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