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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兩死車禍遭質疑放「人肉路障」 警稱示意慢駛合乎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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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f141 於 14-2-2018 17:03 發表


如果情報顯示係人質事件,無論果個係邊個,都唔會夾硬嚟
師兄小心...

我覺得應該係,除非車上的所有人都明顯係共犯,否則都唔應該點點點...
未審先判???,個搭客又冇拎槍四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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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ntingency 於 14-2-2018 17:20 發表


師兄小心...

我覺得應該係,除非車上的所有人都明顯係共犯,否則都唔應該點點點...
未審先判???,個搭客又冇拎槍四圍射
但係照你既講法,制度上,你冇可能證明任何人係犯人
即使警察開鎗打死一個疑犯,都唔係因為佢已經證明咗果個人係犯人,只係因為果個情況下有需要開鎗

[ 本帖最後由 tf141 於 14-2-2018 17: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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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f141 於 14-2-2018 17:26 發表


但係照你既講法,制度上,你冇可能證明任何人係犯人
即使警察開鎗打死一個疑犯,都唔係因為佢已經證明咗果個人係犯人,只係因為果個情況下有需要開鎗
1.即係咁,有個人做正在危及他人生命的行為,警察開槍。 OK我冇異議
2.車上的2人,一個瘋狂賽車,一個四圍開火。 警察安排板加固牆(唔係肉盾牆)比佢撞。 OK我都冇異議
3.車上的2人,一個瘋狂賽車,一個郁都唔郁。 咁我就有異議

當然啦,如果例子2,3有個狙擊手係直昇機打個司機,某情況下我都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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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第一選擇都唔應該打個司機,司機死左架車失控機會更高
打引擎?但要咩級數既槍先可以爽穿引擎
不過呢樣香港應該好難行得通,人口密度咁高打歪隔離就大大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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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閒雜人等 於 14-2-2018 17:50 發表
其實第一選擇都唔應該打個司機,司機死左架車失控機會更高
打引擎?但要咩級數既槍先可以爽穿引擎
不過呢樣香港應該好難行得通,人口密度咁高打歪隔離就大大鑊
直昇機夠唔夠位飛都係個問題, 咁多高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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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f141 於 14-2-2018 17:19 發表

死人係意外
聽你咁講,難道個司機犯事就可以整死佢 ?

題外話,你又知個乘客無辜 ?
根據上面某幾位ching既講法,
有人犯事警察就有權整死佢,
依家連同個犯坐埋同一架車, 乜都無做都要死.

呢d觀念真係好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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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講某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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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bay 於 14-2-2018 17:57 發表

根據上面某幾位ching既講法,
有人犯事警察就有權整死佢,
依家連同個犯坐埋同一架車, 乜都無做都要死.

呢d觀念真係好恐怖.
講左9,10頁先記起仲有個係架車到.....
簡單講,我覺得個一下,如果一係肉盾,一係走犯,
我寧願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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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嬲一反抗(E.G. 加速逃走), 警察都應該當你係重犯咁行動,
好似美國咁市民一唔配合/配合慢D,就會開槍射你, 咁係保障警察同他市民O既安全.
如果係LEE個角度嚟睇,咁做咁多嘢對付個犯係合理O既.

有師兄話應該當佢係普通人/輕度罪犯咁處理, 咁樣搵市民配合就變得唔合理.

但係下下都要確實証據先行動, 好大機會係放走個犯, 咁之後佢可以做成好大財產/人命傷害
咁到時又閙警察唔做嘢?

我覺得警察最大工作係"防止罪案",應該捉人唔好手軟.

講到尾就係風險評估/情報可以做好D, 知道佢係唔係重犯, (如果最後捉到係持鎗重犯我相信冇乜人話今次行動唔啱
唔係就唔追就最好. 電影都有類似場景, 警車超速追人俾P牌投訴話嚇親佢

[ 本帖最後由 lppl 於 14-2-2018 18: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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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ntingency 於 14-2-2018 17:44 發表


1.即係咁,有個人做正在危及他人生命的行為,警察開槍。 OK我冇異議
2.車上的2人,一個瘋狂賽車,一個四圍開火。 警察安排板加固牆(唔係肉盾牆)比佢撞。 OK我都冇異議
3.車上的2人,一個瘋狂賽車,一個郁都唔郁。 ...
你點樣定義"正在危及他人生命的行為" ?
開快車唔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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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bay 於 14-2-2018 17:57 發表

根據上面某幾位ching既講法,
有人犯事警察就有權整死佢,
依家連同個犯坐埋同一架車, 乜都無做都要死.

呢d觀念真係好恐怖.
咁我唔知啦,我亦冇追post
但我唔係咁認為,亦唔覺得警察正在以呢個思維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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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車涉嫌違例被交警截查時....高速逃走10公里....因警方封路收掣不及撞向被截停車輛.


高速逃走10公里...
假設100km/h 已係高速,
即係由截查暴走到撞車係6分鐘左右的事.

一切是動態的.
來個路人甲靠估:
即是截查點的警員只能追遂七人車, 當落後30秒左右
而前面數公里外的電單車警員該是從對講機得知情況, 而冇見過七人車.

一切未發生前, 冇人能知結果.
如果一有人開車逃走, 截查點警員就即刻可以開槍又命中車軚....
如果6分鐘內可以結成路障....
如果6分鐘內可以有直升機飛抵現場.......
仲可以有狙擊手.....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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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一哥講過既野....算把啦.
都冇人記得.

[ 本帖最後由 Epxaiual 於 14-2-2018 20:4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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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018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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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G-42 於 14-2-2018 21:53 發表


上得粉嶺公路call上總部...   唔會元朗,上水,粉嶺,大埔 4個地方夾埋都抽唔到3,4部車出來欄路嘛?

剛搵資料原來:
香港警察車輛為隸屬於香港警務處的官方陸上交通工具,至2014年共有約2,500輛。
其實你地有冇渣過車...

元朗去上水行100km,之後過左大埔路口開始收80km,100km 是合法,既然講得高速行駛即係100 以上,
一般來說100km 路常態d 人是行110 左右 ( 因為10km 的話快相機唔會閃,超速控罪最少10km 以上 )
我好溫柔咁當佢行140km...

好吧元朗派車出黎,元朗去粉領行100km 要20 mins,
而家任務係6 分鐘之內到...最少要開330 km 以上先追到架車...
粉嶺交通部係沙頭角,21 分鐘到事發地點就不要提了,
說比較近的上水警署,都講緊10mins ( 已經唔計個警察要上車出車場 )先到現場,
想六分鐘到達的話行200 公里去吧。未計疑犯行緊 140 km ( 或以上 ) 高速逃離中。

唯一方法只有call 當時在事發地點巡邏中的交通警而已。

麻煩大家吹水還吹水,唔好離哂地又話叫十架八架沖鋒車來落閘放狗...隨意門嗎?
原創小說:黑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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