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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我一定要做好份工 [打印本頁]

作者: rho837    時間: 4-7-2012 12:15     標題: 我一定要做好份工

曲頭老頂真夠廷! 好幾單野都有官非! 揾班細去做爛頭卒! 有啲咁既成績! 將來去呀公處很定大把油水勞!

《蘋果》告警務處長  3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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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記者韓耀庭
【本報訊】《蘋果日報》記者韓耀庭上周六向國家主席胡錦濤提問是否聽到港人平反六四的訴求,被警察以太大聲影響秩序為由強行帶走禁錮約10分鐘。《蘋果》決定控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及涉事警察非法禁錮,日內採取法律行動。警方高層將事件的責任推給前線人員,指當日是督察級人員下達指令。
韓耀庭昨日與律師會面講述事發經過。《蘋果》及韓耀庭今天將分別去信警方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正式投訴警方,並於日內民事控告警方非法禁錮。

律師明日着手草擬申索書及搜集證據,日內正式入稟。《蘋果》總編輯張劍虹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控告曾偉雄旨在討回公道,並防止警方變本加厲阻撓新聞界採訪。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此非法禁錮案的表面證據成立,「幾個警察一齊帶走我,合理理解係你用強制權力令我唔可以留低、失去自由,最後發覺原來你冇合法理由」。

曾偉雄
警方:督察級人員下令
雖然警方高層昨向記協稱事件是督察級人員臨場判斷所下的指令,但前線警察是代表處長執行職務及行使權力,因此可控告處長及涉事警察,「就算只係個別警員判斷,一哥唔係 commander(指揮官),但係一哥都有法律責任」。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若前線警員執行職務時犯錯,警務處處長難辭其咎,「曾偉雄係警方代理人,要由佢自己同法庭解釋。民事索償一定唔多錢,而係為咗法官判決警察咁做係咪啱,等佢下次唔敢」。
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昨接受商台《左右大局》訪問時指,當日指令應包括警員如何處理常規以外情況,若無書面紀錄,則會與以往做法比較。按規定,投訴警察課接到投訴後,警方須保存並提供相關資料,包括警員執行任務時透過分區電台傳收指令的聲音檔案。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4-7-2012 12:18 編輯 ]
作者: rho837    時間: 4-7-2012 12:17

話時話家下唔太中意生果啲文筆! 好冚家米国FEEL!
作者: 蛇    時間: 4-7-2012 12:28

D 靚衰左就要交人架啦. 撐唔到咪認下死狗.
作者: 潛陣水    時間: 4-7-2012 13:49

之前又話係帶走問話,依家又禁錮
不過大聲講野都比人帶走10分鐘, 呢次抵插啦.

圖片附件: 我大聲講野唔代表我無禮貌.jpg (4-7-2012 13:49, 35.14 KB)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147
http://wargamehk.com/cgf/attachment.php?aid=168079


作者: skynet1983    時間: 4-7-2012 15:56

生果報一向都係故事書....
作者: starfox    時間: 4-7-2012 16:02

點解一個特區警察有資格為超級大國領導人過濾問題?
以前我以為長毛夠薑, 原來這位警察先係勁人!!

[ 本帖最後由 starfox 於 4-7-2012 16:24 編輯 ]
作者: hang2    時間: 4-7-2012 20:45

引用:
原帖由 skynet1983 於 4-7-2012 15:56 發表
生果報一向都係故事書....
情願要本故事書
都吾要人民日報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4-7-2012 22:12

呢d咪就係香港人有時膚淺,時常愚蠢囉,
香港市公安局點解無權mute你地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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