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高超財技 九巴豈能不蝕
[打印本頁]
作者:
pursuer
時間:
19-2-2013 22:43
標題:
高超財技 九巴豈能不蝕
轉刊自
http://www.inmediahk.net/kmb01
2012-10-17-0848
九巴今年又表示經營困難,喊要加價。年年都面對鐵路競爭,油價永遠上升,這都是九巴堂而皇之的理由,一般新聞報章照炒九巴新聞稿,對此不予深究。不過九巴蝕錢最具說服力的理由,可能不是鐵路競爭及油價上升,而是高超財技下的企業架構安排,令九巴沒有可能不虧蝕。
如今拿著專營權在經營巴士服務的公司,叫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向外宣稱年年蝕錢的也是這間公司,它全資由其母公司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0062)擁有。載通除了經營九巴之外,還經營龍運巴士、陽光巴士及皇崗口岸的巴士服務,此外它還全資擁有五間與地產項目相關的公司,以及擁有路訊通控股有限公司(RoadShow)73%(0888)。載通公佈今年半年業績,獲利1.83億。
為何要了解這個架構?這個架構由1997年起建立,當年的公司重組,成立了載通前身的九巴控股有限公司,將地產及媒體的業務逐步分拆,正正是其中的高超財技及架構安排,將有盈利的業務也從經營巴士服務的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中拿走,包括車廠、巴士車身廣告、巴士站廣告、巴士上的廣播廣告等,餘下「純粹」的巴士業務,然後便理直氣壯拿著這個爛攤仔,向政府伸手要錢。
五間地產公司
載通旗下的公司共有五間地產公司,分別持有不同的地產項目,特點是這些土地資產大部份都是從巴士用地手中得來的。新鴻基地產當年購入九巴,最大的目標便是這些車廠用地,並以財技將之肢解分離於巴士業務。
圖:載通2011年年報
其中一間荔枝角地產公司,經營的便是位於荔枝角的曼克頓山,共有1,115個單位。這幾座高尚住宅前身正是九巴荔枝角車廠,地皮是九巴在1959年以300萬向政府購入,至九十年代末向政府補地價後便改變用途成豪宅曼克頓山,估計整體售樓收益至少達四十億。雖然地皮是由巴士車廠而來,但透過內部轉讓後,售樓收益卻全歸載通而非九巴所有。另一間公司 LCKCP 則持有曼克頓山地面兩層平台約五萬平方呎的「曼坊」購物商場,在2011年全部租出,持續帶來的穩定租金收益也與九巴無關。這塊前車廠用地發展後再分拆出第三間公司 LCKRE,擁有同址的一棟十七層商業大廈,收益同樣不入九巴口袋。
除了前荔枝角車廠外,載通還有兩間公司 KTRE 及TMPI,分別持有觀塘(佔50%)及屯門兩塊前車廠用地,觀塘地皮的另一半權益,正正是載通以4.9億售予其大股東新鴻基地產,項目目前正計劃重建成商廈,收益難以估計。這塊地皮原是前觀塘車廠的B廠,而A廠則早已重建成新地的創紀之城的一部份。
至於屯門建豐街一號的地皮,據報導,當年政府是售予九巴作工業及貨倉用途。本來在專營權規定下此塊土地必須用作巴士業務用途,但後來卻獲政府從專營權條款中刪除。2010年,九巴將地皮左手交右手將「售予」TMPI 公司,如今地皮以年租八百萬租予嘉士伯作物流中心,令巴士要長期泊街。這塊地皮亦早於2001年獲地政總署改劃為為綜合發展區,可興建住宅及商業設施。日後補地價改變用途,盈利也只會歸載通所有。
路訊通控股有限公司
乘坐九巴,必然要一併忍受 RoadShow 的廣告,然而這間公司又是獨立於九巴。路訊通在2000年成立並於翌年上市,當年立法會便關注路訊通上市會否影響九巴的收入,不過其實上市不過是最後一步,較早前的分拆及成立控股公司,已經將盈利的業務從九巴車務中分離出去。
根據2007年載通及路訊通向聯交所提交的文件,九巴向 RoadShow Media(路訊通全資附屬公司)授出多媒體業務的獨家特許權,協議訂下給予九巴的最低承諾金,分別由1,700萬至1,900萬不等。RoadShow Media 又獲得巴士車身廣告等的經營權,收取廣告位收入的18%作服務費。
連巴士站的廣告,也是由路訊通透過佔有權益的 Bus Focus 公司獲獨家特許權,並支付一定金額予九巴,根據最新的五年協議,每年的保證的最低費用由1,500萬至1,700萬不等。
這些金額是否合理,根本無從稽考,私營機構也可以辯稱為「商業決定」,但從公眾的角度思考,政府可否規定這些因為專營權才獲得的巴士廣告商機的收益,必須由巴士公司直接經營,令相關的盈利重新計算進「巴士業務」的盈虧?路訊通的業務基本上都能獲利,2007至09年盈利分別5,000萬、4,300萬及1,400萬,10及11年則因資產貶值錄得虧蝕,但2011年核心業務獲利也達6,100萬。今年上半年路訊通重新有盈利,有2,600萬。
林行止:九巴恬不知恥
去年九巴提出加價時,曾表示如虧損持續將會倒閉,林行止當時在專欄嚴辭批評九巴的做法,直指其要求政府補貼是恬不知恥,且引述兩段作結:
九巴的財務狀況其實應比目前的情況佳,只是經營者挖空心思,為股東牟取極大化的短期利潤,把最值錢的土地資源及時分割,並將利潤由股東分享,其對巴士車廂廣告收益亦以相類手法處理,令如今巴士除了路線經營,並無其他輔助性利潤來源。正因為九巴早把其最具賺錢潛質的資產逐一掏空,且其所得利潤悉數為股東攤分而沒有留下部分成立「利潤穩定基金」之類的安排……
新鴻基地產當年收購九龍巴士(如今分由二子公司一共持百分之三十三股權),只是從投資者角度考慮而沒有大財團藉此回饋社會的存心,站在為股東牟取最大利潤的立場,這是完全正確的;而其後把地產分割把車廂廣告獨立經營,俱顯沒有社會責任心的資本家賺盡的本性,在這個典型的資本主義社會,也無可厚非。事實上,新鴻基是以高超財技把九巴解體,那便如在歐美十分流行(七十年代已由英資公司利獲家引入本港)的「拆骨伎倆」—收購一家資產多元化的企業,然後把其為市場垂涎即有買家爭購的資產一一分拆高價賣掉,其所得為股東瓜分(當然同時炒高股價並從中套利)。
其他相關連結:
筆者《主場新聞》「公共交通」主場
奸商永遠都係奸,點會唔發達!
[
本帖最後由 pursuer 於 19-2-2013 22:46 編輯
]
作者:
rho837
時間:
20-2-2013 00:11
狗BRA太子椰!打煱釘好勁加和!
作者:
B20_hk
時間:
20-2-2013 00:12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20-2-2013 00:11 發表
狗BRA太子椰!打煱釘好勁加和!
睇和吹水多過打game
作者:
pursuer
時間:
20-2-2013 01:06
WHO?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20-2-2013 02:41
雷經理
作者:
B20_hk
時間:
20-2-2013 04:28
科時9-4
作者:
rho837
時間:
20-2-2013 12:07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20-2-2013 02:41 發表
雷經理
錯!唔咪”聯”經理!係”聯”總堅理至對!
和在”AU Chou"讀贏時!佢係玩音惡呀同米鋪大笑耶一齊都係膠膠在上既明人!我地只係佢周邊啲賊牙仔!回來時係牛頭角開左問FAM TUM Mu Six! 我都有次收佢人工上去檀BASS!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20-2-2013 12:14 編輯
]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0-2-2013 13:06
雷生wor!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21-2-2013 19:53
其實我覺得作為一個商業機構要加價係無可厚非,問題係出於政府批唔批,點解批,批幾多。。。
作者:
118048
時間:
26-2-2013 14:52
財技唔高超,係政府儍仔啫
歡迎光臨 CGF (http://wargamehk.com/cgf/)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