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olka 於 28-5-2013 20:49 發表 在公開場合發放這種信息的話, 這個可能會成為指控, 有法律效力的, 對號入座也算生效, 店舖可以反咬, 但... 有些問題另作別論.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8-5-2013 21:02 發表 long time no c~
原帖由 RCman 於 28-5-2013 20:47 發表 呢道唔止鎗友A,鎗友B睇....還有很多人對眼睇緊 師兄你要唔要回帶再講過?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29-5-2013 00:34 發表 有無人話比我聽發生乜事?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29-5-2013 00:43 發表 1-13/F......已有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