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hitikw85 於 9-7-2013 02:15 PM 發表
佢係個POST由頭到尾都無講過枝野內部點,有無壞,可以成功單,自動等等WOR...
就以上情況只可以話你自己無CHECK清楚不可以怨天尤人,大部份都要你自己負擔翻責任
今次當比錢上堂買教訓啦....下次醒D啦....
原帖由 loveless 於 9-7-2013 18:09 發表
有點好奇, 成個故事既完整版本, 究竟會係什麼一回事
1.睇圖被告係3月25號出賣槍帖
2.睇維修單樓主係5月左右送去PTS修理
3.下圖1係被告發帖賣槍前只6日, 由另一位槍主在3月19號登出的賣槍帖
4.下圖2係樓主在取回維修槍後只2日, 發出的壞槍提問.
原帖由 loveless 於 9-7-2013 18:09 發表
有點好奇, 成個故事既完整版本, 究竟會係什麼一回事
1.睇圖被告係3月25號出賣槍帖
2.睇維修單樓主係5月左右送去PTS修理
3.下圖1係被告發帖賣槍前只6日, 由另一位槍主在3月19號登出的賣槍帖
4.下圖2係樓主在取回 ...
原帖由 loveless 於 9-7-2013 06:09 PM 發表
有點好奇, 成個故事既完整版本, 究竟會係什麼一回事
1.睇圖被告係3月25號出賣槍帖
2.睇維修單樓主係5月左右送去PTS修理
3.下圖1係被告發帖賣槍前只6日, 由另一位槍主在3月19號登出的賣槍帖
4.下圖2係樓主在取回 ...
原帖由 MK46 於 9-7-2013 18:54 發表
好的先比小弟解釋一下...
日期上混亂是因為維修期間的時間引起
Magpul的維修過程是咁的
先將壞槍交低系門市,之後由門市交維修部
跟住就要排,
排到去你支槍嗰時,
就會有人打比你報價,
等候時間 ...
原帖由 loveless 於 9-7-2013 07:12 PM 發表
日期冇混亂.
我已假設中間尚有一段額外時間的講數期.
我好奇係
交收後最少有一個月的時間, 買賣雙方似乎仲係好聲好氣.
若然你當時的立場, 是和現在努力想表達的百分百被騙立場相同, 何解當時又會有商有量?
原帖由 MK46 於 9-7-2013 19:19 發表
因為其實我向賣方追數都追左一段時間...
當時賣方表示會比返維修費,咁我無奈接受,佢親囗講叫我比番張單佢,佢回水,咁我當然好聲好氣
但之後賣方唔理WHATSAPP,即反口,即係我比人呃
原帖由 loveless 於 9-7-2013 07:12 PM 發表
日期冇混亂.
我已假設中間尚有一段額外時間的講數期.
我好奇係
交收後最少有一個月的時間, 買賣雙方似乎仲係好聲好氣.
若然你當時的立場, 是和現在努力想表達的百分百被騙立場相同, 何解當時又會有商有量?
原帖由 MK46 於 9-7-2013 19:35 發表
賣方有責任確保貨品能正常操作,
但今次只係自己冇驗屍咁Check槍,
大家都係愛槍之人,
二手野都係講個信字,
但傾掂數反口係咪有不當呢?
賠番Parts錢都係合理既Offer.
大家跌少少又唔洗傷和氣
原帖由 loveless 於 9-7-2013 06:09 PM 發表
有點好奇, 成個故事既完整版本, 究竟會係什麼一回事
1.睇圖被告係3月25號出賣槍帖
2.睇維修單樓主係5月左右送去PTS修理
3.下圖1係被告發帖賣槍前只6日, 由另一位槍主在3月19號登出的賣槍帖
4.下圖2係樓主在取回 ...
原帖由 MK46 於 9-7-2013 19:35 發表
賣方有責任確保貨品能正常操作,
但今次只係自己冇驗屍咁Check槍,
大家都係愛槍之人,
二手野都係講個信字,
但傾掂數反口係咪有不當呢?
賠番Parts錢都係合理既Offer.
大家跌少少又唔洗傷和氣
原帖由 chitikw85 於 9-7-2013 05:02 PM 發表
從未落場唔代表佢唔可以係屋企姦槍自HIGH嘛...你明唔明?
佢依D咪讀LAW 贏晒囉...
由頭到尾都無造枝野得定唔得...一句文字都可以有好多意思嫁..你明唔明呀??
你又差佢唔入...無計嫁WOR....
原帖由 jeffreywo 於 9-7-2013 19:58 發表
你的意思故仔係咪即係....
被告在3月19號的賣槍帖(即帖CGF内找不到,但在友台找到)買了X先生的二手FPG,
期後被告在3月25號發帖賣槍,結果被樓主買了。
而X先生二手FPG的損壞情況與樓主向被告買的FPG損壞 ...
原帖由 MK46 於 9-7-2013 19:35 發表
賣方有責任確保貨品能正常操作,
但今次只係自己冇驗屍咁Check槍,
大家都係愛槍之人,
二手野都係講個信字,
但傾掂數反口係咪有不當呢?
賠番Parts錢都係合理既Offer.
大家跌少少又唔洗傷和氣
原帖由 loveless 於 9-7-2013 20:21 發表
先假設2點:
A. 假設被告的槍是購自X先生
B. 假設所有買賣都以標價成交
那意味被告是額外搞了一套上身, 買了一個新彈匣, 及把槍修理好. 到決定出售時, 又再把成本轉嫁到下一手買家(樓主).
原帖由 loveless 於 9-7-2013 08:21 PM 發表
先假設2點:
A. 假設被告的槍是購自X先生
B. 假設所有買賣都以標價成交
那意味被告是額外搞了一套上身, 買了一個新彈匣, 及把槍修理好. 到決定出售時, 又再把成本轉嫁到下一手買家(樓主).
原帖由 sergeant3007 於 10-7-2013 00:57 發表
整件事........
1) 迷魂黨 - 賣家講乜, 買家(樓主)信乜.
2) 真係貨銀兩訖, 各不相欠. 不排除..
a 枝鎗真係壞, 樓主中招.
b 樓主不懂操作, 操死了枝鎗
3) 由於賣家仍未現身, 祇有單方面供詞, 不能下 ...
原帖由 jeffreywo 於 9-7-2013 21:09 發表
1.成個假設前提必須證明被告賣比樓主的FPG是X先生那把。(被告向X先生買了FPG ≠ 被告賣比樓主是同一支)
2.就算證明到是同一支,就算證明樓主買ニ手(三手,四手,五手)FPG,都無法證告被告的賣槍帖
飛開賣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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