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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一個女人,鬧走四車城管武警 [打印本頁]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24-4-2014 23:34     標題: 一個女人,鬧走四車城管武警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isappinstalled=0#rd
作者: sovietarmy2012    時間: 24-4-2014 23:45

以前有首歌:小心女人,小心女人...
作者: xyzchan    時間: 25-4-2014 04:30

好波~
作者: 0o0p    時間: 25-4-2014 06:18

擔心佢間屋過後會有蝙蝠俠/蜘蛛俠/載防毒面具拎住鐵鎚走入去....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25-4-2014 07:17

搬遷佢去釣魚臺住
作者: 2slow    時間: 25-4-2014 11:33

同女人鬧交, 未死過
作者: rho837    時間: 25-4-2014 11:53

對住呢的人要出手而唔咪出口!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25-4-2014 14:16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25-4-2014 11:53 發表
對住呢的人要出手而唔咪出口!
秋天過後就。。。自然會。。。冚家富貴。。。福祿壽全。。。花團錦簇。。。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5-4-2014 17:04

少少...冷水

鼓浪嶼晃岩路47號房產,中國著名婦產科醫生林巧稚早年曾在此居住,現產權證是廈國土房證第00612065號,權利人是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目前由鼓浪嶼房管所管理。原來公房承租戶有16戶,李景強(陳亞星丈夫)從1988年1月起向鼓浪嶼房管所承租該處二層部分房產,承租面積39.17平方米。

據廈門市政府2003年會議紀要,晃岩路47號將作為“廈門文學院院址”,其原有的承租戶應搬遷並異地安置。在規定的搬遷期限(2004年5月20日前)內,該處樓房僅李景強一戶未能達成搬遷協議,致廈門文學院建設無法推進。2009年2月起,陳亞星擅自打通與其承租房屋相鄰的空置房間占為己用。

陳亞星違章行為一是將礦泉水、飲料等物品擺在其租賃房圍牆外違章搭建的鐵架上銷售,並在門口擺攤占道、無證照經營小吃,分別違反了《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廈門市鼓浪嶼風景名勝區管理辦法》。二是在晃岩路47號院內外和牆體上違章搭建鐵架和售貨台,違反了《廈門市鼓浪嶼風景名勝區管理辦法》。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5-4-2014 17:23

而傳媒亦有陳亞星版本

陳亞星家與晃岩路面有5米落差,家裡3個庭院,一個被鼓浪嶼管委會做廢物堆場;一個被違章戶做為菜地,一個面對日光岩處每天被游客拋廢棄物成天然垃圾場。
圍牆上的花台並非政府人員對陳亞星進行騷擾的主因。2004年開始代理陳亞星案件的廣東維權人士天理介紹,陳亞星為了房產的事已經與政府纏鬥多年。他說,陳亞星屬於鼓浪嶼晃岩路47號的原居民,幾代人都住在那裡,已經超過一百年了。目前因為鼓浪嶼要申請為世界文化遺產,所以廈門市國土局和鼓浪嶼房管所的人就想把以前的老住戶全部趕走,因此借口他們沒有房產證,要求他們搬離。

陳亞星在接受《看中國》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目前鼓浪嶼的房子都存在一些歷史問題,因為49年以後房子都被共產了。但她的祖輩從一百年前就住在該處,因此在面對政府人員時,她直言:共齤產黨都只有90幾年,我們在這裡都住了超過一百年了,這是誰的房產?

陳亞星的房子有幾百平米。天理分析,當地房產目前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因此政府官員想方設法要謀取其地產。陳亞星說:現在當地有很多無主房,有些人到國外沒有回來,房子老舊了變成危房,這些房子可以當作孤兒一樣讓人認養,鼓浪嶼現在就是瘋狂的搶這些房子,誰搶到誰就有使用權,這也是他們一直要將她趕出去的原因,要把房子作為空房,讓別人來認養。

天理透露,欲奪房的是廈門副市長潘世建,為其女人舒婷(原名龔佩瑜)量身定制所謂“廈門文學院”,將陳亞星所居住的樓房做為“可考慮”的文學院院址。 根據廈門市風貌管理條例,陳亞星是合法的使用人、占有人和居住人。因此,如果政府要對他的房子進行拆遷,必須要政府行文,政府需要動遷,這樣才符合拆遷手續,目前政府沒有這些手續,又拿不出產權證,所以告陳亞星的案件屢告屢輸。

陳亞星表示,當地政府提告“房子是租賃給她的,現在不租了要收回去”,但提不出產權證,因此無權利告她。此外,提告的租賃合同上並沒有陳亞星的簽字;陳亞星也沒有交任何房租,所以不曾存在過租賃的問題。所以,該案件到目前一直無法判陳亞星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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