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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認真] 塞槍管的非真槍 委員會斥警犯錯 [打印本頁]

作者: RCman    時間: 21-5-2014 12:14     標題: 塞槍管的非真槍 委員會斥警犯錯

電影道具老闆潘志文被捕,事源去年3月他公司賣了一支自製的金屬仿製槍Beretta 92F(槍管已閉塞及沒有發射能力)給一名姓陳代理人,作鑑賞收藏之用。其後,該代理人再將92F賣給另一名同樣姓陳的第三者。但警方堅持該支仿製槍若更換重要零件後,可以有發射能力,形同真槍,遂拘捕三人包括潘氏並取消他的槍械彈藥牌照,但潘氏去年被捕當天已呼冤,他更拒絕戴頭套,堅持以真面目供記者拍攝以示無辜。

獨立「行政上訴委員會」審閱槍械專家報告後,亦認同上述仿製手槍因槍管已閉塞,不能發射,絕不能當是「槍械」,故指潘氏賣的仿製槍並無違法,警方以此為由取消他的槍械牌照「是錯誤的」,警方最終於今年3月發還槍械彈藥牌照給潘氏。
作者: hongkongarms    時間: 21-5-2014 12:44

千萬唔好唔解法例 , (槍管已閉塞及沒有發射能力)就唔反法.是錯誤的說法.
假如你把支真火器改造成 "槍管已閉塞及沒有發射能力" , 它同樣是受監管的火器, 一定要向警務處槍械彈藥牌照科申請一份失效火器括免訢可證.
但今次單事件是因為全支火器都是人手生產出來的鑿賞收藏品, 並沒有一件真槍零部件, 槍管是由實心鐡造成外型吧. 沒有撞針孔.只可以裝填假子彈.
假如今次單事件比政府告成.相信日後任何玩具槍都可以比人拉得.
作者: rho837    時間: 21-5-2014 12:52

點都好啦! 玩真槍, 玩玩具槍, 玩矢效火器都要首法!

如果潘老闆唔首法! 十年前以經唔全在! 潘老闆有今時今曰地位只因正直首法!
作者: sovietarmy2012    時間: 21-5-2014 12:52

重要的是全支火器都是人手生產出來的鑿賞收藏品, 沒有一件真槍零部件, 槍管是由實心鐡造成外型. 沒有撞針孔.如果咁都得,膠都會瀨野,法例無說明材料嘛!

但警察點知另一名同樣姓陳的第三者擁有?
作者: Andy    時間: 21-5-2014 14:30

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21-5-2014 12:52 發表
重要的是全支火器都是人手生產出來的鑿賞收藏品, 沒有一件真槍零部件, 槍管是由實心鐡造成外型. 沒有撞針孔.如果咁都得,膠都會瀨野,法例無說明材料嘛!

但警察點知另一名同樣姓陳的第三者擁有?
假設拉左三個
一位係整的,賣左比陳生a

而陳生a賣比陳生b

如果作為陳生b的你比人拉左,你會講咩? 係街執? 買返來?自己整?
作者: 2slow    時間: 21-5-2014 14:47

引用:
原帖由 hongkongarms 於 21-5-2014 12:44 發表
千萬唔好唔解法例 , (槍管已閉塞及沒有發射能力)就唔反法.是錯誤的說法.
假如你把支真火器改造成 "槍管已閉塞及沒有發射能力" , 它同樣是受監管的火器, 一定要向警務處槍械彈藥牌照科申請一份失效火器括免訢可證.
...
明白...

但我想問, 如果有人將一把真火器完全duplicate出黎呢? 假設用鋼料, 全真數...
作者: ayaka    時間: 21-5-2014 14:48

小弟有野想問
如何定義支槍是否火器? 沒有撞針孔 & 實心槍管是否關鍵?
如何定義真槍零部件? 原廠真槍廠出品先算? 自制的算唔算?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1-5-2014 14:49

引用:
原帖由 2slow 於 21-5-2014 14:47 發表


明白...

但我想問, 如果有人將一把真火器完全duplicate出黎呢? 假設用鋼料, 全真數...
理應瀨到七彩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1-5-2014 15:00

引用:
原帖由 ayaka 於 21-5-2014 14:48 發表
小弟有野想問
如何定義支槍是否火器? 沒有撞針孔 & 實心槍管是否關鍵?
如何定義真槍零部件? 原廠真槍廠出品先算? 自制的算唔算?
個人覺得應該由軍火專家去鑑證, 若要法律白底黑字寫晒細節去介定, o甘會剩番太少空間..
其實我覺得最簡單又最主要係, 支槍能否發射/改裝去發射子彈, 而直接可介定為槍械或/及致命性武器
作者: gtoray    時間: 21-5-2014 15:03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21-5-2014 15:00 發表


個人覺得應該由軍火專家去鑑證, 若要法律白底黑字寫晒細節去介定, o甘會剩番太少空間..
其實我覺得最簡單又最主要係, 支槍能否發射/改裝去發射子彈, 而直接可介定為槍械或/及致命性武器
咁咪即係由軍火專家去鑑證囉
作者: gtoray    時間: 21-5-2014 15:06

引用:
原帖由 2slow 於 21-5-2014 14:47 發表


明白...

但我想問, 如果有人將一把真火器完全duplicate出黎呢? 假設用鋼料, 全真數...
唔洗全真數, 全鋼料
理論上只要有人製造到一把(而又經鑑定)可以發射實彈既槍出黎
就一定犯法
舉例, 3D print
作者: ayaka    時間: 21-5-2014 15:19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21-5-2014 15:00 發表


個人覺得應該由軍火專家去鑑證, 若要法律白底黑字寫晒細節去介定, o甘會剩番太少空間..
其實我覺得最簡單又最主要係, 支槍能否發射/改裝去發射子彈, 而直接可介定為槍械或/及致命性武器
如"能夠改裝成可發射子彈"都可以介定為火器的話, 個人覺得會口同鼻拗

一般奄槍除左封槍管外, 重有咩部分廢除左不能還元?
作者: joeyjordisonhin    時間: 21-5-2014 15:28

我都想問。
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21-5-2014 12:52 發表
重要的是全支火器都是人手生產出來的鑿賞收藏品, 沒有一件真槍零部件, 槍管是由實心鐡造成外型. 沒有撞針孔.如果咁都得,膠都會瀨野,法例無說明材料嘛!

但警察點知另一名同樣姓陳的第三者擁有?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1-5-2014 15:37

引用:
原帖由 ayaka 於 21-5-2014 15:19 發表


如"能夠改裝成可發射子彈"都可以介定為火器的話, 個人覺得會口同鼻拗

一般奄槍除左封槍管外, 重有咩部分廢除左不能還元?
執正的話, 奄槍好多關鍵位都係會做左手腳的, 車薄、鑽穿之類, 基本上還原唔到, 裝唔到新零件, 受唔到壓的...
作者: 2slow    時間: 21-5-2014 15:43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1-5-2014 15:06 發表


唔洗全真數, 全鋼料
理論上只要有人製造到一把(而又經鑑定)可以發射實彈既槍出黎
就一定犯法
舉例, 3D print
咁係五金鋪買料都應該可以DIY一把可發射實彈既火器啦
youtube大把教學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YYZLivT51s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1-5-2014 15:53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1-5-2014 15:03 發表


咁咪即係由軍火專家去鑑證囉
yup~
法律有時未必可以寫晒細節o甘全面覆蓋的...
即係假設我有碌鐵通, 一口釘, 一個錘仔, 幾條鐵線彈簧之類, o甘法律要點寫點用至可以取得平衡?
作者: gtoray    時間: 21-5-2014 17:03

支持老闆取回公道!
作者: louisli    時間: 21-5-2014 17:43

學某神話齋,一定要話係朋友借的,打死都唔好話自己的
引用:
原帖由 Andy 於 21-5-2014 14:30 發表

假設拉左三個
一位係整的,賣左比陳生a

而陳生a賣比陳生b

如果作為陳生b的你比人拉左,你會講咩? 係街執? 買返來?自己整?

作者: sovietarmy2012    時間: 21-5-2014 17:45

即係供個fd出泥
作者: rho837    時間: 21-5-2014 18:25

咁多年來由HK$7,000.00打工仔開始到今時今日你都努力做好你份工! 比我們在玩槍收山的曰子帶來無窮盡的快樂! 多謝上帝! 個天都幫你唔比某啲有財有勢既人收你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40521/52497505

一支槍惹抄家禍 槍王挑警方機
一支港產片包括《英雄本色》愛用的逼真道具名槍「Beretta 92F」,令電影道具槍械大王潘志文三十年心血毀於一旦,他因被指涉嫌非法賣槍去年4月被警方重案組拘捕,警方涉未經審判便取消他的槍械彈經營人牌照,令他的電影道具槍公司瀕崩潰,他聲稱一年來損失數百萬元生意額。事隔已一年,律政司決定不作檢控,行政上訴委員會最終也裁定警方當時取消牌照做法「錯誤」,潘氏稱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望取回公道。




電影道具老闆潘志文被捕,事源去年3月他公司賣了一支自製的金屬仿製槍Beretta 92F(槍管已閉塞及沒有發射能力)給一名姓陳代理人,作鑑賞收藏之用。其後,該代理人再將92F賣給另一名同樣姓陳的第三者。但警方堅持該支仿製槍若更換重要零件後,可以有發射能力,形同真槍,遂拘捕三人包括潘氏並取消他的槍械彈藥牌照,但潘氏去年被捕當天已呼冤,他更拒絕戴頭套,堅持以真面目供記者拍攝以示無辜。
獨立「行政上訴委員會」審閱槍械專家報告後,亦認同上述仿製手槍因槍管已閉塞,不能發射,絕不能當是「槍械」,故指潘氏賣的仿製槍並無違法,警方以此為由取消他的槍械牌照「是錯誤的」,警方最終於今年3月發還槍械彈藥牌照給潘氏。


被拘捕一事,對潘志文造成很大影響,除損失達600萬生意外,亦花了數十萬元律師費,更甚的是,30年來儲下的客戶化為烏有,令海外巿場煙滅,「我喺海外已被講成犯咗法,無人敢搵我合作!呢13個月來,我將物業翻按俾銀行借錢過活。」
他又指早前九華徑靶場被政府收回,聲稱原本有接近2,000支槍移至其公司存放,結果因案,令槍會會員暫存的槍械全被撤走。潘並謂客人短期內都不會回頭,現案件已水落石出,他希望以誠信,重新建立與客戶的關係,務求東山再起。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21-5-2014 18:39 編輯 ]
作者: sovietarmy2012    時間: 21-5-2014 19:23

希望你東山再起!
作者: tango10    時間: 21-5-2014 20:30

以前好簡單, 有英國果邊火器代理出既証書, 就可向牌照科申請閹槍執照. 而且可動好好玩!
作者: siumingsiusiu    時間: 21-5-2014 20:57

有冇可能向對方提出索償?
作者: tango10    時間: 21-5-2014 21:21

民事索償當然可以, 但費用是天價! 另外這行要同牌照科打交道, 權在人家手, 人在屋簷下! 當年何生真是慘!
作者: 怒人甲    時間: 21-5-2014 21:46

呢個行業在香港很難立足,也難能可貴,支持你! 祝你希望快D過呢段艱難期!
作者: sovietarmy2012    時間: 21-5-2014 22:05

依家電影郁下玩CG

人脈失去呢下大鑊

希望你東山再起!
作者: blockhead    時間: 22-5-2014 02:52

原來畀陳生唧濕! 1:4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40521/52497505
作者: manix    時間: 22-5-2014 04:03

引用:
原帖由 louisli 於 21-5-2014 17:43 發表
學某神話齋,一定要話係朋友借的,打死都唔好話自己的


No,一定扮儍話經過垃圾房見有枝玩具好靚掉咗喺度冇人要,貪心執返去玩....嚇?乜真嘢嚟咩?!
作者: manix    時間: 22-5-2014 04:32

其實最主要係跟據專家報告出咗之後,在法律上該物品定義係乜,觸犯法律與否都要由好多方面構成,如果話需要牌照管有,唔係真槍則槍牌不適用,從未係過真槍未有過何B仔冇得閹又不適用於閹槍牌。首先該物品不含任何真槍零件,物品本身不能發射任何物體,而只係手工造出徒具外型嘅擺設,不能撃發子彈又無槍管射唔到嘢,法律上如何能界定為槍械?至於改裝可能性方面,責任在於改裝嘅人,我賣瓶電油俾你,你去改裝成為個汽油彈,難道又要拉我賣電油?所以香港沿用嘅英式法律要完全定義是否觸犯一條法例,殊不簡單,要爭議嘅地方好多,所以法律界依然大把有得撈!
作者: 2slow    時間: 22-5-2014 08:56

既然已經裁定差人出錯, 咁就應該還老闆一個公道啦
祝老闆他朝一日東山再起
作者: hang2    時間: 22-5-2014 09:10

引用:
原帖由 tango10 於 21-5-2014 20:30 發表
以前好簡單, 有英國果邊火器代理出既証書, 就可向牌照科申請閹槍執照. 而且可動好好玩!
唉!今時吾同往日  一朝天子一朝臣
而家hk咩事都可以發生
仲有好多事係人意想不到
作者: RCman    時間: 22-5-2014 09:15

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21-5-2014 22:05 發表
依家電影郁下玩CG

人脈失去呢下大鑊

希望你東山再起!
你講得對,特別係無記果D劇......
一支氣鎗有Blownback 動作,用CG做出ejection 動作(當然CG畫質未去到國際級,一睇就知係畫上去....)
D爆炸,火災場面也很多係CG出來,但就係小學雞級數.......
真係堅的CG....係CG左你都唔覺係CG
作者: rho837    時間: 22-5-2014 10:04

我識老闆多年又係HFP其中一個熟客仔! 成件事情我同老闆一起經歷! 連我都"99.999%懷疑自己, 家人比疑似"狗"的物體跟蹤成半年!

潘老闆夠硬正"死唔去"! 經過今次事件後, 大家明白有財有勢講惡班人都不能難阻潘老闆唔做此行生意, 做壞事班人一定有一日比天收!
作者: 2slow    時間: 22-5-2014 10:06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22-5-2014 10:04 發表
我識老闆多年又係HFP其中一個熟客仔! 成件事情我同老闆一起經歷! 連我都"99.999%懷疑自己, 家人比疑似"狗"的物體跟蹤成半年!

潘老闆夠硬正"死唔去" 經過今次事件後, 大家明白有財有勢講惡班人都不能難阻潘老闆唔 ...
你意思係呢單野係有人係背後搞事  
作者: faihk    時間: 22-5-2014 10:43

單野其實都幾過份... 人地個啲槍就咁放係度係射唔出, 要改過先可以射到都想去捉人... 咁我地射得出個D玩具米實死得?
作者: rho837    時間: 22-5-2014 11:35

引用:
原帖由 faihk 於 22-5-2014 10:43 發表
單野其實都幾過份... 人地個啲槍就咁放係度係射唔出, 要改過先可以射到都想去捉人... 咁我地射得出個D玩具米實死得?
呢單野連班驗槍專家都"跳聲四起"! 要驗一支"本地生產打唔出野既玩具-唔咪失效真槍械或掩槍", 重要夾粗來用所有方法一定要搞到支槍或零件同真槍運合直至射得為止! 佢地都知道搞成咁既報告書上法庭遇左100%比法官"小"!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22-5-2014 11:41 編輯 ]
作者: rho837    時間: 22-5-2014 11:45

引用:
原帖由 faihk 於 22-5-2014 10:43 發表
單野其實都幾過份... 人地個啲槍就咁放係度係射唔出, 要改過先可以射到都想去捉人... 咁我地射得出個D玩具米實死得?
100% Agree! 連律師都話如果呢單野入到! 即係所有玩具槍都可以入罪! 就連一支鐡通都可以老屈你成槍械同等weapon!
作者: 2slow    時間: 22-5-2014 11:51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22-5-2014 11:45 發表


100% Agree! 連律師都話如果呢單野入到! 即係所有玩具槍都可以入罪! 就連一支鐡通都可以老屈你成槍械同等weapon!
咁當時決定落charge果位就真係...
作者: faihk    時間: 22-5-2014 12:08

引用:
原帖由 2slow 於 22-5-2014 11:51 發表


咁當時決定落charge果位就真係...
到時大家都要玩射廁所bump~
作者: sovietarmy2012    時間: 22-5-2014 12:25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22-5-2014 11:35 發表


呢單野連班驗槍專家都"跳聲四起" 要驗一支"本地生產打唔出野既玩具-唔咪失效真槍械或掩槍", 重要夾粗來用所有方法一定要搞到支槍或零件同真槍運合直至射得為止! 佢地都知道搞成咁既報告書上法庭遇左100%比法官" ...
法庭吾會接受DIY,同屈無分別
作者: sovietarmy2012    時間: 22-5-2014 12:28

引用:
原帖由 faihk 於 22-5-2014 12:08 發表


到時大家都要玩射廁所bump~
你好熟咁播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22-5-2014 12:29

引用:
原帖由 faihk 於 22-5-2014 12:08 發表


到時大家都要玩射廁所bump~
早年刀話玩具弓射魚蛋籖穿小朋友肥皮呀。。。你仲想有廁所泵玩
作者: rho837    時間: 22-5-2014 12:30

引用:
原帖由 2slow 於 22-5-2014 11:51 發表


咁當時決定落charge果位就真係...
聽聞冇耐知道出事後就掉走到其他部門!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22-5-2014 12:32

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22-5-2014 12:28 發表

你好熟咁播


嘩。。。呢枝野吸係地磚坐上去。。。D C9有排玩呀
作者: 2slow    時間: 22-5-2014 12:58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22-5-2014 12:29 發表

早年刀話玩具弓射魚蛋籖穿小朋友肥皮呀。。。你仲想有廁所泵玩
有時d傳媒真係無所事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731/18357545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22-5-2014 13:06

引用:
原帖由 2slow 於 22-5-2014 12:58 發表


有時d傳媒真係無所事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731/18357545
胸射,顏射,肶射,肚射,背射,股射。。。週維射
作者: 2slow    時間: 22-5-2014 13:11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22-5-2014 13:06 發表

胸射,顏射,肶射,肚射,背射,股射。。。週維射

「水槍係船P(派對)或者沙灘玩先會用,成年人玩一般只會射向身體,所以唔會特登戴潛水鏡等防護裝備。」

作者: RCman    時間: 22-5-2014 13:56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22-5-2014 13:06 發表

胸射,顏射,肶射,肚射,背射,股射。。。週維射
有無內射
作者: rho837    時間: 22-5-2014 14:09

引用:
原帖由 2slow 於 22-5-2014 13:11 發表



「水槍係船P(派對)或者沙灘玩先會用,成年人玩一般只會射向身體,所以唔會特登戴潛水鏡等防護裝備。」
Pxnny 伱講到咁! 我仔想射你呀!
作者: T-800    時間: 22-5-2014 14:17

引用:
原帖由 2slow 於 22-5-2014 12:58 發表


有時d傳媒真係無所事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731/18357545
穿胶花!什麽0.13焦耳....?!咁细條水柱點準確地量焦耳...?軍醫才疏,願聞其詳.....

happy shooting!

[ 本帖最後由 T-800 於 22-5-2014 14:31 編輯 ]
作者: horenhim    時間: 22-5-2014 14:29

個牌比差佬陰乾左, 應該拎唔返....我估
香港應該唔會再發新槍牌....我估
作者: b9296    時間: 22-5-2014 15:49

引用:
原帖由 horenhim 於 22-5-2014 14:29 發表
個牌比差佬陰乾左, 應該拎唔返....我估
香港應該唔會再發新槍牌....我估
有咁多生意至得...90年代全盛時期有4間!
作者: sovietarmy2012    時間: 22-5-2014 17:19

道具槍似吾似Cap槍功能?
作者: tango10    時間: 22-5-2014 19:45

道具槍, 槍械公司其中門生意就是為合法槍主提供存槍服務(手槍, 步槍槍機硬性規定不能自存).

[ 本帖最後由 tango10 於 23-5-2014 20:26 編輯 ]
作者: hongkongarms    時間: 22-5-2014 23:10

😧

[ 本帖最後由 hongkongarms 於 23-5-2014 19:04 編輯 ]
作者: happyseals    時間: 25-5-2014 00:25     標題: 回覆 47# 的帖子

apple......why so serious?
作者: rho837    時間: 25-5-2014 02:01

引用:
原帖由 horenhim 於 22-5-2014 14:29 發表
個牌比差佬陰乾左, 應該拎唔返....我估
香港應該唔會再發新槍牌....我估
本地 Weapons' Dealer License 唔只幾個咁小! 你有錢! 樣樣步驟都跟足警方牌照部要求就一定拿到手!
作者: b9296    時間: 25-5-2014 14:17

引用:
原帖由 b9296 於 22-5-2014 15:49 發表


有咁多生意至得...90年代全盛時期有4間!
講既係電影道具槍租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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