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am524 於 20-8-2014 13:22 發表 其實個老細講既野唔係好合羅輯 仲要自己先忍唔住講粗口
原帖由 Pvt.King 於 20-8-2014 15:20 發表 違約還違約, 最多咪炒/跟contract, 但其實道理上可唔可要員工嘔番筆錢出來"當係公司賺", 聽落好似唔合邏輯, 咁公司咪乜都無做過無提供過就"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