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geoprotex 於 16-12-2015 11:59 發表 我覺得成件事完全合情合理喎: (1)邊有褲二袋唔玩明星仔 (2)邊有明星仔唔釣褲二袋 (3)邊有褲二袋嘅父母會俾自己仔女娶/嫁明星仔
原帖由 tinyau1134 於 16-12-2015 11:55 發表 將來做得更好
原帖由 captkkk 於 16-12-2015 10:13 發表 有錢仔玩女人係常識吧,再者,呢啲咁嘅做 show 結婚,結完就分架啦。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16-12-2015 18:47 發表 林芊妤好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