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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今日訓練營打game [打印本頁]

作者: lotolost    時間: 3-1-2016 20:48     標題: 今日訓練營打game

全日落雨打到成隻泥鴨,不過中午食完飯有段插曲
好似有人部車倒後鏡比人打爆咗
聽到有人鬧咗一句
手指都控制唔到唔好學人玩槍
初初聽到好刺耳,但見到人有試槍區唔用,係要係路試,我又覺得人地鬧得無錯
唔知有無人睇到?揮個手
作者: reniless    時間: 3-1-2016 21:04

無打game的,打game好似好浪漫,不過現實打花人哋架車係刑毀。
作者: rho837    時間: 3-1-2016 21:07

引用:
原帖由 lotolost 於 3-1-2016 20:48 發表
全日落雨打到成隻泥鴨,不過中午食完飯有段插曲
好似有人部車倒後鏡比人打爆咗
聽到有人鬧咗一句
手指都控制唔到唔好學人玩槍
初初聽到好刺耳,但見到人有試槍區唔用,係要係路試,我又覺得人地鬧得 ...
鬧! 叫場主賠! 唔賠就報警搞大佢!
作者: Dave    時間: 3-1-2016 21:33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3-1-2016 21:07 發表

鬧! 叫場主賠! 唔賠就報警搞大佢!
想請教下,場區內財物被盜或受損壞,場主有法律責任嗎?
作者: tinyau1134    時間: 3-1-2016 21:44

利申唔在場.

但呢句
引用:
手指都控制唔到唔好學人玩槍
我覺得講得好好, 特別係樓主呢件事個MOMENT
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4-1-2016 00:08

唔小心,走火 Thx for sharing
作者: rho837    時間: 4-1-2016 08:27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3-1-2016 21:33 發表


想請教下,場區內財物被盜或受損壞,場主有法律責任嗎?
Game場有指示! 一般會提醒客人及員工保護好自己財物, 打Game及安全規定! 所以場主唔會有責任! 但場主必須提供合理及合法設施! 即是必須在合理情況下提供一個設施! 例如Lockers, 房有員工看守個人物品等等..!

拍車地方及公眾地方及安全地方必須要有效地同game場安全隔開! 如果有人(私自或意外)拿氧槍發射BB豆(唔理多小J)射去上述地方!所有後果由場主,帶團負責人及該名人仕係有法律責任!
作者: Dave    時間: 4-1-2016 09:54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4-1-2016 08:27 發表


Game場有指示! 一般會提醒客人及員工保護好自己財物, 打Game及安全規定! 所以場主唔會有責任! 但場主必須提供合理及合法設施! 即是必須在合理情況下提供一個設施! 例如Lockers, 房有員工看守個人物品等等. ...
明解,即係如果話閣下自理但試槍區同carpk 距離 1 米,其實係照入場主數

另外唔爭在問埋題外話,如果有人超火,即係超過2j 香港法例,咁會係入場主管理不善數定係純粹持槍者責任?
又會唔會將場內所有見到既槍都打包番警署呢?
作者: 蛇    時間: 4-1-2016 17:47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2016-1-4 09:54 發表


明解,即係如果話閣下自理但試槍區同carpk 距離 1 米,其實係照入場主數

另外唔爭在問埋題外話,如果有人超火,即係超過2j 香港法例,咁會係入場主管理不善數定係純粹持槍者責任?
又會唔會將場內所有見 ...
商場入邊有人藏毒會唔會拉埋商場管理人員…
作者: sovietarmy2012    時間: 4-1-2016 17:51

應該報警按刑毁處理
作者: lppl    時間: 4-1-2016 17:54     標題: 回覆 9# 的帖子

睇下管理人員有冇:

1. 知情下採取措施(e.g. 報警)
2. 係可行情況下避免罪案發生(e.g. 巡邏, 宣傳)

如果上面2條是但冇做就可能有事. 好似K房TAKE O野咁唔通次次管理層都上身?
作者: lppl    時間: 4-1-2016 17:59

所以如果GAME 場主有講O固度唔俾開槍, 同咪"間唔中"有做O野, 好似有巡下同咪一有人亂開槍就警告(e.g. 休息區開槍, 張貼清楚告示), 最多俾人告疏忽, 佔1成責任都叫多, 好大可能告唔入TIM

但係如果有人帶支超2J槍入O黎, 會唔會因為冇CHECK 槍俾人告咪一份就唔知.
作者: rho837    時間: 4-1-2016 20:32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4-1-2016 09:54 發表


明解,即係如果話閣下自理但試槍區同carpk 距離 1 米,其實係照入場主數

另外唔爭在問埋題外話,如果有人超火,即係超過2j 香港法例,咁會係入場主管理不善數定係純粹持槍者責任?
又會唔會將場內所有見 ...
明解,即係如果話閣下自理但試槍區同carpk 距離 1 米,其實係照入場主數

另外唔爭在問埋題外話,如果有人超火,即係超過2j 香港法例,咁會係入場主管理不善數定係純粹持槍者責任?
又會唔會將場內所有見 ... [/quote]

如果場主有做驗槍步驟!最終應該唔會上身(因為在場主能力範圍之內盡責做好本分! 至於個客人在驗槍後改力水及換冇驗過其他槍打,就是用家責任)! 如果口講口賠就咁寫張告示就算! 如果有口頭知會及在合約上淸楚寫明驗槍及只可打1.9J以內條款的話,帶團負責人就可以由負責人承擔! 但如果冇負責人只係自己Book場或門口客!場主或代表冇驗槍而後果係打傷人及警察拿到支槍證實力水過2J! 咁保險一定唔生效!警方起訴後個就害人可以民事索爆有關人仕!場主及個用家!可以好大鑊!除非全部身無一銀玩破產!
作者: rho837    時間: 4-1-2016 20:51

引用:
原帖由 於 4-1-2016 17:47 發表
商場入邊有人藏毒會唔會拉埋商場管理人員…
有某些國家法例係會拉埋管理公司在場負責人(物業經理)!

本港租務合約好淸楚定明免責! 就因為管理公司有提供所謂盡責服務! 某些情況就是業主(管理公司食硬)! 就好似防火門壞了要整!係業主及管理公司責任! 但防火門俾租客亂擺放雜物塞住而一時走漏眼! 消防大幫見到有左塞就只會告業主(管理公司)!
作者: rho837    時間: 4-1-2016 21:16

法律責任問題最好找律師諮詢!

我們在呢度純9UP! 千萬唔好當真!當吹下水算啦!

犯唔犯法! 告唔告得入!真係冇人很定! 但一樣野係真就係打起官私時所有律師會吸乾你啲錢!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4-1-2016 21:19 編輯 ]
作者: reniless    時間: 4-1-2016 22:18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4-1-2016 20:32 發表


明解,即係如果話閣下自理但試槍區同carpk 距離 1 米,其實係照入場主數

另外唔爭在問埋題外話,如果有人超火,即係超過2j 香港法例,咁會係入場主管理不善數定係純粹持槍者責任?
又會唔會將場內所有見 ...
輸官司唔駛輸到破產瞓街呀,好多人係贏官司,只係贏到個牌面,但實際係無法執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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