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你話抵唔抵死...? [打印本頁]

作者: JBL    時間: 30-12-2016 20:13     標題: 你話抵唔抵死...?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reniless    時間: 30-12-2016 20:38

最唔認同的做法。
作者: gtoray    時間: 30-12-2016 21:03

Good job
作者: Ben_9413    時間: 30-12-2016 21:05

佢衰格一回事

私刑點講都o吾通

(利申: 不是道德L )
作者: gtoray    時間: 30-12-2016 21:11

我都覺得掉人鞋唔啱
但都係 good job
作者: 48191    時間: 30-12-2016 21:48

當呢個世界太多和稀泥、包容,掉佢對鞋落車已經算溫和。
唔識字睇告示?除咗對鞋冇味?對面個位佢買起咗?
所以呢啲小懲大戒係必要的。
作者: jn_jona    時間: 30-12-2016 22:23

笑到gap gap聲
好多人話 點解唔同佢講
其實同佢和理非非 最後只會演變成互罵

做法未必岩 但就大快人心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30-12-2016 22:38

唔知點講好 ,但是人好心涼
作者: 051039    時間: 30-12-2016 22:49

除非佢隻腳有傳染病,如果唔係起碼都乾淨過鞋底
不過擺隻腳上
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30-12-2016 23:26

醜陋的??人代表作 向那個見義勇為的俠士 Thx for sharing
作者: 33tt    時間: 31-12-2016 00:26

   不知是不是真的呢?
作者: Lolanto    時間: 31-12-2016 00:36

只要別人是錯的,自己便可以做違法的事
作者: rho837    時間: 31-12-2016 00:43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30-12-2016 21:11 發表
我都覺得掉人鞋唔啱
但都係 good job
Agree X2

- - = +

又可以咁想! 可能係惡搞! 影第一張相扮瞓覺! 跟著下車後再影第二張相扮俾人偷走隻鞋放在巴士站旁邊!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31-12-2016 00:51 編輯 ]
作者: cccarlos    時間: 31-12-2016 00:58

阿伯阿婆似係訓左覺, 可能佢地開始訓時冇其他人

我唔知網民有冇叫過阿伯收腳, 但佢偷鞋係事實, 如果阿伯要行上山番屋企就仆街

我又唔知網民自己有冇浪腳

如果成車得呢三個人同司機, 網民係搞屎棍

[ 本帖最後由 cccarlos 於 31-12-2016 01:01 編輯 ]
作者: FBC1    時間: 31-12-2016 05:10

引用:
原帖由 051039 於 30-12-2016 22:49 發表
除非佢隻腳有傳染病,如果唔係起碼都乾淨過鞋底
不過擺隻腳上
都有味架.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31-12-2016 10:19

其實我認為撻佢隻鞋唔啱。。。 如要做到小懲大誡既效果。。。 我會倒水落佢對波鞋內籠。。。 一落車個下。。。 佢會非常踢腳 一路行返屋企。。。 一路吱吱聲

[ 本帖最後由 Tango1997 於 31-12-2016 10:21 編輯 ]
作者: FBC1    時間: 31-12-2016 12:08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31-12-2016 10:19 發表
其實我認為撻佢隻鞋唔啱。。。 如要做到小懲大誡既效果。。。 我會倒水落佢對波鞋內籠。。。 一落車個下。。。 佢會非常踢腳 一路行返屋企。。。 一路吱吱聲
Funny
作者: hong99    時間: 31-12-2016 12:19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31-12-2016 10:19 發表
其實我認為撻佢隻鞋唔啱。。。 如要做到小懲大誡既效果。。。 我會倒水落佢對波鞋內籠。。。 一落車個下。。。 佢會非常踢腳 一路行返屋企。。。 一路吱吱聲
倒可樂會合適啲
作者: FBC1    時間: 31-12-2016 12:41

引用:
原帖由 hong99 於 31-12-2016 12:19 發表


倒可樂會合適啲
師兄你好Sweet.
作者: rho837    時間: 31-12-2016 13:37

引用:
原帖由 hong99 於 31-12-2016 12:19 發表


倒可樂會合適啲
我N年前在中學時試過俾人倒可樂入鞋內! 幸好係布鞋可以洗.

食腸粉啲汁重大㦜 ! 即生香港腳!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31-12-2016 13:40 編輯 ]
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31-12-2016 13:51

引用:
原帖由 hong99 於 31-12-2016 12:19 發表


倒可樂會合適啲
為呢D醜陋的??人用咁好的飲料,好大本錢Bo不如留比自己享受仲好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31-12-2016 14:06

其實。。。我都想講可口可樂。。。 不過係巴士飲可樂都唔好得去邊 。。。 我呢D實畀人抽水。。。 所以我話倒水。。。而且大家都有機會隨身攜帶水。。。 其實可以用麥當勞茄汁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31-12-2016 14:08

麥當勞茄汁。。。你望住對鞋。。。著又死。。。唔著又死
作者: FBC1    時間: 31-12-2016 14:10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31-12-2016 14:06 發表
其實。。。我都想講可口可樂。。。 不過係巴士飲可樂都唔好得去邊 。。。 我呢D實畀人抽水。。。 所以我話倒水。。。而且大家都有機會隨身攜帶水。。。 其實可以用麥當勞茄汁
麥記糖漿.
作者: jn_jona    時間: 31-12-2016 14:25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31-12-2016 14:08 發表
麥當勞茄汁。。。你望住對鞋。。。著又死。。。唔著又死
茄汁會好臭
作者: 33tt    時間: 31-12-2016 14:53

毫無疑問,這些自私的人定要被教訓的,但冒着犯盗竊的代價實在不值得,因為很多巴士已裝天眼,而絕絕絕大部份港人已用八達通,一報警就超容易斷正的 ,為了這些賤人而衰 實在不值得  !所以上面幾位c兄說得對,用液體就最好!
作者: Dave    時間: 31-12-2016 16:19

比我係會叫佢放番隻腳落黎的。
今日先客客氣氣話個阿伯請勿公園食煙,咁多小朋友。
如果我係行正事而比人吊或引發罵戰,本人是樂意奉賠的。
丟鞋係爽,不過我第一個想法係,如果真係赤住腳行路,行到番屋企,睇相都頭髮花白,沒七十都六十幾,其實幾淒涼。
如果本身佢有糖尿,摑一摑損腳,係可以入廠的。唔係想搶道德高地位,只是好多時悲劇都係來自FUNNY,
睇我又唔怕睇,不過自己應該唔會做。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31-12-2016 16:35

引用:
原帖由 FBC1 於 31-12-2016 14:10 發表

麥記糖漿.
惹蟻
作者: loveless    時間: 31-12-2016 16:38

我係會直接叫醒佢叫佢放低腳就坐响佢對面望住佢嗰種煩人。
唔會趁人瞓就掟人鞋落街自己走人,咁做其實已墮落。
作者: reniless    時間: 31-12-2016 17:32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31-12-2016 16:38 發表
我係會直接叫醒佢叫佢放低腳就坐响佢對面望住佢嗰種煩人。
唔會趁人瞓就掟人鞋落街自己走人,咁做其實已墮落。
明人。
作者: nec338    時間: 31-12-2016 18:17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31-12-2016 16:38 發表
我係會直接叫醒佢叫佢放低腳就坐响佢對面望住佢嗰種煩人。
唔會趁人瞓就掟人鞋落街自己走人,咁做其實已墮落。
我信佢會請你食厚多士
作者: FBC1    時間: 31-12-2016 19:00

引用:
原帖由 nec338 於 31-12-2016 18:17 發表

我信佢會請你食厚多士
講真,未必會既,另外大笠既做法係比較合理.
我之前講既純搞笑.
作者: sovietarmy2012    時間: 31-12-2016 19:26

扔人對鞋不對呀
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31-12-2016 20:09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31-12-2016 16:19 發表
比我係會叫佢放番隻腳落黎的。
今日先客客氣氣話個阿伯請勿公園食煙,咁多小朋友。
如果我係行正事而比人吊或引發罵戰,本人是樂意奉賠的。
丟鞋係爽,不過我第一個想法係,如果真係赤住腳行路,行到番屋企,睇相 ...
Dave C Hing,你比我幸運好多,我曾經在某個火車站的快餐店,提醒一名正在吸煙區內食煙的男人,
但他不理會我,照吸煙可也,我一再向他提醒,不可在禁煙區內食煙,他立即作出打架的姿態....
新聞間中都有因有人勸阻他人在禁煙區內食煙,而發生打架,事後雙雙被告..公眾地方打架..
更有被該吸煙者打至頭破血流.
作者: loveless    時間: 31-12-2016 20:51

引用:
原帖由 nec338 於 31-12-2016 18:17 發表

我信佢會請你食厚多士
仲好,自問口齒尚伶俐又不知幾鐘意戴光環
發傻要郁手仲正,鏡頭前一定任佢打.
作者: FBC1    時間: 31-12-2016 21:11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31-12-2016 20:51 發表


仲好,自問口齒尚伶俐又不知幾鐘意戴光環
發傻要郁手仲正,鏡頭前一定任佢打.
無你修.
作者: mkmonkey    時間: 31-12-2016 21:16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31-12-2016 20:51 發表


仲好,自問口齒尚伶俐又不知幾鐘意戴光環
發傻要郁手仲正,鏡頭前一定任佢打.
如果比佢走甩左,咪陪了夫人又折兵?
作者: loveless    時間: 31-12-2016 21:31

引用:
原帖由 mkmonkey 於 31-12-2016 21:16 發表


如果比佢走甩左,咪陪了夫人又折兵?
呢件叔叔都比佢走得甩既話,我一定死撑劈神誓願話佢有超能力,退休X-men黎既。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31-12-2016 23:08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31-12-2016 21:31 發表


呢件叔叔都比佢走得甩既話,我一定死撑劈神誓願話佢有超能力,退休X-men黎既。
呀叔可能係八斬刀高手
作者: Dave    時間: 31-12-2016 23:41

引用:
原帖由 kornhill401 於 31-12-2016 20:09 發表

Dave C Hing,你比我幸運好多,我曾經在某個火車站的快餐店,提醒一名正在吸煙區內食煙的男人,
但他不理會我,照吸煙可也,我一再向他提醒,不可在禁煙區內食煙,他立即作出打架的姿態....
新聞間中都有因有人勸阻他 ...
咁好老實.. 睇人黎挑機既... 一睇就知是江湖人事就唔好多多事幹,
真係想伸張既我地應該用文明D 既方法,打去控煙辦捉人,之後影番幾張相寄去食環話間快餐店縱容客人食煙攪到衛生惡劣,再CC埋比間快餐店客服EMAIL,
咁咪唔洗孤軍作戰
作者: loveless    時間: 1-1-2017 11:49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31-12-2016 23:08 發表

呀叔可能係八斬刀高手
呀叔出刀響朶爆衫曬紋身既話,我就自然另一套死狗咀臉斟茶遞水奶鞋底啦
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1-1-2017 13:36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31-12-2016 23:41 發表


咁好老實.. 睇人黎挑機既... 一睇就知是江湖人事就唔好多多事幹,
真係想伸張既我地應該用文明D 既方法,打去控煙辦捉人,之後影番幾張相寄去食環話間快餐店縱容客人食煙攪到衛生惡劣,再CC埋比間快餐店客服EMA ...
多謝Dave C Hing給予正確的途徑去處理.
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1-1-2017 14:16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1-1-2017 11:49 發表


呀叔出刀響朶爆衫曬紋身既話,我就自然另一套死狗咀臉斟茶遞水奶鞋底啦
佩服,佩服.C Hing能夠做到..大丈夫..能屈,能伸.
作者: loveless    時間: 1-1-2017 16:39

引用:
原帖由 kornhill401 於 1-1-2017 14:16 發表

佩服,佩服.C Hing能夠做到..大丈夫..能屈,能伸.
好似只能伸縮, 唔屈得
作者: FBC1    時間: 1-1-2017 20:09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1-1-2017 16:39 發表


好似只能伸縮, 唔屈得
嘩.....
當你唔刚強時咪可屈屈佢咯.

[ 本帖最後由 FBC1 於 1-1-2017 20:10 編輯 ]




歡迎光臨 CGF (http://wargamehk.com/cgf/)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