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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豬&豬老闆判入獄兩年八月 [打印本頁]

作者: Ben_9413    時間: 4-6-2017 09:13     標題: 豬&豬老闆判入獄兩年八月

香港玩槍算幸福...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529/934102.htm

「G96」BB槍有殺傷力 廖英熙遭判刑喊冤:國家標準...

國內BB槍大廠業者廖英熙去年被警方查扣21把「G96」玩具BB槍,經刑事局鑑定之後認為具有殺傷力,雖然符合經濟部標檢局的玩具槍標準規定,但士林地院認為標檢局的標準與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是兩件事,判廖英熙2年8個月徒刑。

「唉……在管理規則上竟然有那麼差的、認知上的差異,我想應該我們大家要坐下來協調一下……」,對於一審遭判刑,「怪怪貿易」負責人廖英熙充滿無奈;20多年前,他靠著在西門町代理玩具起家,之後開發高品質BB槍打出一片天,不僅槍支外銷國外,還被美國評為最實用的BB槍冠軍,被玩家讚譽為台灣之光。

對於士林地院認定他涉嫌私下製造並販售具有殺傷力的槍枝,廖英熙接受《東森新聞》訪問時說,「通過的一個國家標準,我們這樣做哪有犯法?後面你要拿合法的產品去做很多的改變,我們真的是……業者也沒辦法。」

強調製造的BB槍都是經過標檢局檢驗、合乎規定,質疑警方用超過10公斤的壓力、把BB彈改成鋼珠來測試,讓原本不能傷人的槍威力大幅增加;廖英熙說,「如果你拿菜刀去砍人,那個是行為人的問題,不是製造商的問題,玩具槍也是一樣,玩具槍是一個產品嘛,更何況這個產品是有國家標準。」

士林地院認為,標檢局的標準跟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是兩回事,認為一般人可以輕易取得強力瓦斯以及鋼珠彈,玩具槍的殺傷力標準應該以最具威力為基準;由於國家標準跟司法認同不一,業者搞不清標準在哪,將上訴討回公道。
作者: gtoray    時間: 4-6-2017 09:44

痴線,慘過屈打成招
作者: olw0978    時間: 4-6-2017 10:22

無拜陀地?
作者: JFCP    時間: 4-6-2017 10:26

引用:
原帖由 Ben_9413 於 4-6-2017 09:13 發表
香港玩槍算幸福...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529/934102.htm

「G96」BB槍有殺傷力 廖英熙遭判刑喊冤:國家標準...

國內BB槍大廠業者廖英熙去年被警方查扣21把「G96」玩具BB槍,經刑事局鑑定 ...
路過亂up! 係咪另有內情?
作者: Dave    時間: 4-6-2017 10:51

法律上唔識評,只知台灣明明是一個AIRSOFT 生產基地,占世界市場甚高比重,
之前APS 870 都可以話香港生產陰謀論打壓外族,今次G&G 算是台灣元老級廠商...咁都要殺?

日本法例0.989,但大部份GAS 槍都可以入TOPGAS 仲可以頗耐用,OVER 日本法例,但咁多年真是沒聽過MARUI 比人告...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4-6-2017 11:35 編輯 ]
作者: queen    時間: 4-6-2017 11:14

台灣業界自己鬼咁亂.............唔係當初點解會去抄豬豬士林店吖................
作者: Lolanto    時間: 4-6-2017 11:18

怪怪老闆係咪藍營
作者: JBL    時間: 4-6-2017 11: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ovietarmy2012    時間: 4-6-2017 11:29

等上訴吧。
作者: rho837    時間: 4-6-2017 11:54

G&G 係好高質素! SIG 550 個身同珍粘99%一樣!
作者: FBC1    時間: 4-6-2017 12:56

老屈。
作者: type38    時間: 4-6-2017 13:11

原來G&G才是真正台灣之光,
會唔會有同行小器眼紅就去舉報人?
作者: sovietarmy2012    時間: 4-6-2017 13:40

引用:
原帖由 type38 於 4-6-2017 13:11 發表
原來G&G才是真正台灣之光,
會唔會有同行小器眼紅就去舉報人?
吾出奇
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4-6-2017 13:51

希望香港不會變成現在的台灣 現在台灣D槍友,個別game友,人心惶惶.
都怕隨時比人上門抄錶.(從台灣..軍xx..論壇得知)Thx for sharing
作者: sam524    時間: 4-6-2017 13:55

真係買刀斬人 賣家負責
作者: walther    時間: 4-6-2017 21:21

10 公斤既氣 ?姐係也野氣 ?
作者: walther    時間: 4-6-2017 21:23

我都聽過話香港警察驗槍都係入紅氣 + 鋼珠黎試,如屬實的話台灣既做法冇問題。
作者: 新手一隻    時間: 4-6-2017 21: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walther    時間: 4-6-2017 21:42

引用:
原帖由 新手一隻 於 4-6-2017 21:39 發表

點解無問題?其他地方啲警察收賄款係唔係代表收賄款無問題?
唔明,用紅氣+鋼珠試火力同貪污係邊方面有可比性 ?
作者: Ben_9413    時間: 4-6-2017 21:57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2017-6-4 21:23 發表
我都聽過話香港警察驗槍都係入紅氣 + 鋼珠黎試,如屬實的話台灣既做法冇問題。
又係聽講
引用:
原帖由 新手一隻 於 2017-6-4 21:39 發表

點解無問題?其他地方啲警察收賄款係唔係代表收賄款無問題?
點解橙唔可以等於蘋果...我醉了

[ 本帖最後由 Ben_9413 於 4-6-2017 21:59 編輯 ]
作者: bennytsang16    時間: 4-6-2017 22:37

如果有人發明一種超強力Gas再推出市場,咁咪隨時所有擁有氣槍既人都違法?其實警方點樣量度槍口能量是否過2J?Forum內人言人殊,有人話用2珠度,上面有人話用鋼珠度,之前又有人話用被告家中搜到的珠去度……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4-6-2017 11:22 發表
只因為法庭認為如果使用市面有賣的更高壓氣體及金屬珠,無需改裝即會過火 !
我建議香港各位 GBB 朋友, 認真注意自己的 GBB 槍有冇超標。夏日炎炎,秋冬天 1.6~1.7j 的槍在太陽下絕對會超過 2j 以上 ! GBB 槍冬天及夏 ...

作者: 新手一隻    時間: 4-6-2017 22: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tinyau1134    時間: 4-6-2017 23:00

十足十足張國榮套鎗王
作者: joey    時間: 4-6-2017 23:39

廖董明顯俾人做,樹大招風
作者: T-800    時間: 5-6-2017 02:43

Delete...

[ 本帖最後由 T-800 於 5-6-2017 02:47 編輯 ]
作者: T-800    時間: 5-6-2017 02:46

只能透露少少:
1「皇家」香港警察驗槍是有一套颇嚴格的標準,亦會在常温(平均攝氏25度)的房間内試 。。。
2.绝少會亂改D「證物」或亂入D不是設計比該支鎗用的「奇怪珠」來試(除非撽獲時支鎗内有其他珠,或好有証據支鎗真的曾經射過其他珠。。。)
3.這是九七前的事,近十年就唔清楚。。。

Happy shooting!
作者: nec338    時間: 5-6-2017 03:45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4-6-2017 21:23 發表
我都聽過話香港警察驗槍都係入紅氣 + 鋼珠黎試,如屬實的話台灣既做法冇問題。
呢位人事你思考加方式有D問題
香港察驗咁做 所以台灣咁做 都係沒問題
咁如果係印度雞姦係沒問題加 香港雞姦就沒問題呢
錯就係錯
作者: sealsman    時間: 5-6-2017 04:36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4-6-2017 21:23 發表
我都聽過話香港警察驗槍都係入紅氣 + 鋼珠黎試,如屬實的話台灣既做法冇問題。
聽話謠言止於智者
師兄思考模式很特別
香港普通法 台灣大陸法 司法制度唔同點一樣
反正都係不如拎工業高壓氣 bearing珠試
作者: gainax    時間: 5-6-2017 07:13

咁唔怪得apx都屈得成
作者: gainax    時間: 5-6-2017 07:23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4-6-2017 11:22 發表
只因為法庭認為如果使用市面有賣的更高壓氣體及金屬珠,無需改裝即會過火 !
我建議香港各位 GBB 朋友, 認真注意自己的 GBB 槍有冇超標。夏日炎炎,秋冬天 1.6~1.7j 的槍在太陽下絕對會超過 2j 以上 ! GBB 槍冬天及夏 ...
Gbb好少秋冬仲可以1.6J以上,咁夾硬叉22kg紅氣或co2仲用鋼珠實有可能既,問題係正常冇人會咁做 自己冇買/冇玩開既野夾硬做出黎拎去試,
係試個個問題定玩家問題?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07:54

引用:
原帖由 nec338 於 5-6-2017 03:45 發表

呢位人事你思考加方式有D問題
香港察驗咁做 所以台灣咁做 都係沒問題
咁如果係印度雞姦係沒問題加 香港雞姦就沒問題呢
錯就係錯
仲賴埋雞姦黎講.... 真係無言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08:00

引用:
原帖由 T-800 於 5-6-2017 02:46 發表
只能透露少少:
1「皇家」香港警察驗槍是有一套颇嚴格的標準,亦會在常温(平均攝氏25度)的房間内試 。。。
2.绝少會亂改D「證物」或亂入D不是設計比該支鎗用的「奇怪珠」來試(除非撽獲時支 ...
原來係甘.... 個D都係聽返來,實情係點我真係唔知。記得幾年前報紙報導過警察搜到枝強力氣槍 (Gamo 果類),但驗唔到是否過招,因為揾唔到彈匣,其實佢直接放粒彈入槍管就得,但佢都唔做。
作者: 天翔翼    時間: 5-6-2017 09:22

我諗除非把槍係證實用過/design for某啲特定既彈同氣呢把槍用(因為證明咗擁有者買呢把槍係想用嚟咁樣玩)同埋搵到相關物品,正常只會用原廠指定/正常人用既氣同彈做測試,唔會特登去灌超大壓既氣同鋼珠去試掛
呢單嘢好明顯係有廠商比咗錢叫台灣警察整鬼G&G,同你灌最大殺傷力既combo落枝槍到,特登搞到你正常玩法明明唔可能爆都要整到你過法定焦耳整死你
台灣呢類既事情成日都發生

樓上幾位用其他嘢比較既意思係「唔合理既嘢,就算有其他人做都唔代表佢係合理」,就好似佢地舉既例子咁印度佬多強姦唔代代強姦就係正確
準則上並唔應該用Red Gas同鋼珠去試既話代表就算香港警察真係好似「聽講」咁用鋼珠紅氣,只係代表佢都犯規
何況台港兩邊玩法唔一定一樣,可能會有準則差異,香港用呢種combo唔代表台灣都係呢個combo,有自己果邊既準則

[ 本帖最後由 天翔翼 於 5-6-2017 09:36 編輯 ]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09:49

引用:
原帖由 天翔翼 於 5-6-2017 09:22 發表
我諗除非把槍係證實用過/design for某啲特定既彈同氣呢把槍用,正常只會用佢指定/正常人用既氣同彈做測試,唔會特登去灌超大壓既氣同鋼珠去試掛
呢單嘢好明顯係有廠商比咗錢叫台灣警察整鬼G& ...
到底用紅氣 + 鋼珠黎試火力是否合理我認為有爭議空間, 不能同貪污或雞姦呢D肯定係罪行既野相提並論, 我都試過呢個組合係枝金身 KSC M9, 起碼都打到幾匣彈冇問題, 火力其實唔係高好多, 肯定唔過 JJ,  紅氣有個特點係佢凍得較 top gas 快, 第一發就勁, 但打得十幾發後其實佢既力只係高過 top gas 少少. 最後有條飛機附件既金屬斷左,但繼續可以打.

甘如果警察用紅氣 + 鋼珠驗我枝槍, 是否有問題呢 ? 我就唔覺得有,因為枝槍真係係無改裝既情況下可以出到甘多力,紅氣同鋼珠又係通街買到.入紅氣用鋼珠點都唔可以當係改裝掛 ?

如果只係用廠家既標準,咁廠家米可以設計到枝槍可以用高壓氣(如 CO2),但係說明書就話只可以用 134 氣, 黎達到"合法"地賣過火槍既目的 ?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5-6-2017 10:14 編輯 ]
作者: ++朗++    時間: 5-6-2017 10:02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09:49 發表


到底用紅氣 + 鋼珠黎試火力是否合理我認為有爭議空間, 我都試過呢個組合係枝金身 KSC M9, 起碼都打到幾匣彈冇問題, 火力其實唔係高好多, 肯定唔過 JJ,  紅氣有個特點係佢凍得較 top gas 快, 第一發就勁, 但打得十 ...
聽你咁講真係啲廠商想做靚少少鋼水都唔得…
作者: Nova_Dust    時間: 5-6-2017 10:02

I thought Red/Black gas cools down slower than green gas?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0:06

引用:
原帖由 Nova_Dust 於 5-6-2017 10:02 發表
I thought Red/Black gas cools down slower than green gas?
我自己既經驗就唔係羅.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0:12

引用:
原帖由 ++朗++ 於 5-6-2017 10:02 發表

聽你咁講真係啲廠商想做靚少少鋼水都唔得…
如果以 GBB 計,用高壓氣第一樣會死既就係飛機. 我試過用紅氣係枝自砌既 Hi Capa, 枝槍既金屬部分冇事,因為係鋁合金,唔係亞鉛,但爆飛機.如果用金屬飛機, 飛機會較重,慣性較大,會同個飛機座產生較大力既碰撞,金屬撞金屬,都未必頂到好耐.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5-6-2017 10:24 編輯 ]
作者: 天翔翼    時間: 5-6-2017 10:30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09:49 發表


到底用紅氣 + 鋼珠黎試火力是否合理我認為有爭議空間, 我都試過呢個組合係枝金身 KSC M9, 起碼都打到幾匣彈冇問題, 火力其實唔係高好多, 肯定唔過 JJ,  紅氣有個特點係佢凍得較 top gas 快, 第一發就勁, 但打得十 ...
試槍果陣應該唔係一直狂full個trigger而係一粒一粒咁扣,以得出一個更穩定既數值,所以我諗就算有凍匣個問題應該唔會大幅干擾個數字(我知就算真係有人拎住枝氣槍做city hunter都會快射但係始終係計數

好似馬老二既Hi-capa同沙鷹都講明係只能夠行8KG gas(雖然個個都係直接插枝12kg落去)先至符合設計既原意以正常運作,你插red gas落去除左係想整爆把槍自找麻煩外都唔知係咩
都係果個理由,冇證據話你把槍係為咗Red gas而設計/改裝或者打過red gas同鋼珠,係冇理由話你用把槍果陣係咁樣打而用鋼珠同高壓氣差落去試槍,除非根本有心整你,你都唔會想明明自己平時用0.28g BB彈同green gas打IPSC用果把槍比人灌red gas然後屈你話你把槍過火掛

我自問唔係好熟槍,但係CO2個氣壓約60KG,係12KG既GREEN GAS既五倍,普通打GREEN既槍冇降火件同唔改個彈簧一定死比你睇,設計成用CO2既槍當然可以用GAS,但係連個彈簧都硬咁多,直接塞表現差好多 (見KWC迷你UZI行CO2約1.5J,但用GAS轉換有數字話頂多都係0.5J左右
唔會有廠無聊到明明default係CO2但硬係話用12KG GAS掛我諗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0:50

引用:
原帖由 天翔翼 於 5-6-2017 10:30 發表


唔會有廠無聊到明明default係CO2但硬係話用12KG GAS掛我諗 ...
師兄係一等一既好人, 但呢個世界就真係有人無聊到去貪污或雞姦, 地獄有D槍幾皮野一把,全部標示唔過 JJ, 都幾無聊, 點解都有人買 ? 你懂的

只要有利可圖,再無聊既野都會有人做.

個人認為測試火力係以揾出枝槍既最高能力作為原則係冇問題,但我唔知警察實際用既原則係米甘, 我都估未必係.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5-6-2017 11:00 編輯 ]
作者: bennytsang16    時間: 5-6-2017 11:20

其實《警訊》有無介紹過鑑證科會用甚麼方法去檢驗氣槍?如果傳媒查詢,警方會唔會回答?
畢竟香港係法治之區,一切法規都應該清楚列明,好讓公眾有法可依。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1:33

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5-6-2017 11:20 發表
其實《警訊》有無介紹過鑑證科會用甚麼方法去檢驗氣槍?如果傳媒查詢,警方會唔會回答?
畢竟香港係法治之區,一切法規都應該清楚列明,好讓公眾有法可依。
我都書面問過槍械鑒證科相關問題,佢地答得好官腔,答案絕大部分都係 cut-n-paste 有關法例,再問深入D就叫我徵詢律師意見.
但我有個 friend 就打電話去問過,可能因為電話無記錄, 佢會答得直接D
作者: gainax    時間: 5-6-2017 12:35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09:49 發表


到底用紅氣 + 鋼珠黎試火力是否合理我認為有爭議空間, 不能同貪污或雞姦呢D肯定係罪行既野相提並論, 我都試過呢個組合係枝金身 KSC M9, 起碼都打到幾匣彈冇問題, 火力其實唔係高好多, 肯定唔過 JJ,  紅氣有個特點 ...
師兄你要知道氣動長火同短火既火力叉唔同氣可以爭好遠
之前都有人舉例,日本1J就過火,唔通馬記堆氣槍叉topgas就過火又可以入玩家數 日本co2都有得賣有人玩,咁又可以告馬記設計/玩家入手支gbb打到日本>1j過火火力?
作者: Dave    時間: 5-6-2017 12:40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0:50 發表


師兄係一等一既好人, 但呢個世界就真係有人無聊到去貪污或雞姦, 地獄有D槍幾皮野一把,全部標示唔過 JJ, 都幾無聊, 點解都有人買 ? 你懂的

只要有利可圖,再無聊既野都會有人做.

個人認為測試火力係以৿ ...
先不論「測極限火力」是否香港警方手法,
但如果學師兄既睇法,香港一半GBB/ 手拉GAS 狙即時犯法。
需知道指明用134A 既日本仔槍,都頂到 TOPGAS ,甚至16 KG GAS,雖然不耐用但十幾廿發總有,可以拉哂了...
一支槍設計來用134A (6KG 左右吧),總不成 用 7 KG GAS 就即時爆炸,
機械既野一定有預高耐性,不然6KG + 室外曬一曬支槍匣40 度即時爆炸就變成廠家出一些「正常使用但破損」的槍了。

又或者炒家搜槍時,全屋都只有0.2 克同 134A ,搵支TOPGAS 都冇,警方用 TOPGAS , 16 KG , 22 KG + 0.5 豆來試槍又是否合理?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5-6-2017 12:42 編輯 ]
作者: gainax    時間: 5-6-2017 12:51

仲有一樣野係npsa較力飛機, 一陣較到最大力唔洗入紅氣淨用重珠同你試咁味死硬? 人地氣槍説明書寫到明用134a或topgas, 咁就最盡用係呢隻氣試,夾硬拎唔係用係設計到既野例如紅氣同鋼珠已經違返設計原意仲關玩家同廠商事?
作者: gainax    時間: 5-6-2017 13:11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5-6-2017 12:40 發表


先不論「測極限火力」是否香港警方手法,
但如果學師兄既睇法,香港一半GBB/ 手拉GAS 狙即時犯法。
需知道指明用134A 既日本仔槍,都頂到 TOPGAS ,甚至16 KG GAS,雖然不耐用但十幾廿發總有,可以拉哂了...
...
如果改裝加二手槍店有22kg紅氣有16kg,有topgas12kg有8kg134a,有0.2至0.4珠有M150彈弓咁點算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3:16

引用:
原帖由 gainax 於 5-6-2017 12:51 發表
説明書寫.....設計原意 ...
先前已經講過,咁姐係我刻意係說明書寫到枝槍只可以入 134 氣,但其實係各方面都頂到 CO2 , 咪可以實際做到好大力都唔犯法? 我就覺得唔 make sense 羅.
如果我自己砌一枝槍, 咁就根本唔會有說明書, 咁"設計原意"係也野呢 ? 係米我自己聲稱係也D警察就一定要接納我講既就係"設計原意"呢 ?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3:23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5-6-2017 12:40 發表

機械既野一定有預高耐性......
我好難想像警察驗槍會考慮埋耐用性. 法例亦無提到過兩招係要枝槍起碼可以捱幾多發作為前設.
作者: Dave    時間: 5-6-2017 13:23

引用:
原帖由 gainax 於 5-6-2017 13:11 發表

如果改裝加二手槍店有22kg紅氣有16kg,有topgas12kg有8kg134a,有0.2至0.4珠有M150彈弓咁點算
彈弓又另一種玩法,佢唔可以「替」你裝上去支槍去達成超火狀態。

gas 的話...請徵詢法律意見
作者: Dave    時間: 5-6-2017 13:28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3:23 發表


我好難想像警察驗槍會考慮埋耐用性. 法例亦無提到過兩招係要枝槍起碼可以捱幾多發作為前設.
不如用結果論,如果玩家係家中玩,係wargame 場玩,有幾可會有警察來拉人封艇?
以我所知應該極少,拉通常拉果D 周街露蟹果D,換言之... 繼續玩便好。

法律不是電腦程式,I/0 ,很多時會考慮情況再起訴與否,或判有罪與否。
如果一定一定要警方比一條尺度你去玩,我建議不如師兄你將所有槍設定做0.1J
因為警方真是無責任去答你佢地點處理。

另外師兄你既推論都係主觀感想,用主觀感想判定是非再引申質疑警方處事公平與否的理據.. 有點跳線吧。
如果真係好想知情況,不如花少少錢去搵個律師來問問先再傾。

順帶一題,之前都發生過相近的「法律」爭議,最尾一句都係徵詢法律意見。
唔好用呢度既意見去作最終決定的因素,之前都有些「真品」POST 又係問犯法不犯法...
如果有師兄答「OK 無問題」,之後你又跟住去做,最尾比人拉左... 冇人會負責救你的...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5-6-2017 13:32 編輯 ]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3:44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5-6-2017 13:28 發表


不如用結果論,如果玩家係家中玩,係wargame 場玩,有幾可會有警察來拉人封艇?, ...
甘係因為無野觸發警察去做嘢姐,唔代表有人報寸警察唔會做野,亦唔代表警察會點樣做野(驗槍).
正如違例泊車,好多偏僻地方都唔會抄架啦,但一有人投訴就抄硬一樣道理.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3:47

引用:
原帖由 gainax 於 5-6-2017 13:11 發表

如果改裝加二手槍店有22kg紅氣有16kg,有topgas12kg有8kg134a,有0.2至0.4珠有M150彈弓咁點算
如果警察認真做野,答案係衰硬. 我見過有案例 ( 絕對唔係"聽講" ) 有人拆散幾枝氣槍黎收藏,警察同佢裝返埋然後試火力,過 JJ, 入咗罪.
法例其實有條寫明藏有過 JJ 既氣槍零件(發射部分,好似槍托果D非發射部分唔計)都犯法,唔一定要成槍, 但如果只係得條彈弓,警察無法砌到一枝槍出黎,就無得舉證,所以亦唔會告. 小弟識得人經歷過類似官非,有律師同警察講既野做依據,所以並唔係好似某師兄講甘只係小弟既主觀意見.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5-6-2017 13:57 編輯 ]
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5-6-2017 14:07

如果咁唔好彩頭,比人告,律師費,無得慳
作者: Ben_9413    時間: 5-6-2017 14:21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2017-6-5 13:28 發表


不如用結果論,如果玩家係家中玩,係wargame 場玩,有幾可會有警察來拉人封艇?
以我所知應該極少,拉通常拉果D 周街露蟹果D,換言之... 繼續玩便好。

法律不是電腦程式,I/0 ,很多時會考慮情況再起訴與否, ...
"另外師兄你既推論都係主觀感想,用主觀感想判定是非再引申質疑警方處事公平與否的理據.. 有點跳線吧。"

十分之認同
可惜的是o尼種想法亦十分流行
作者: gainax    時間: 5-6-2017 14:21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3:16 發表

先前已經講過,咁姐係我刻意係說明書寫到枝槍只可以入 134 氣,但其實係各方面都頂到 CO2 , 咪可以實際做到好大力都唔犯法? 我就覺得唔 make sense 羅.
如果我自己砌一枝槍, 咁就根本唔會有說明書, 咁"設計原意"係也 ...
咁PTVV同氣狙係味唔洗玩? ,呢D細力同大大力都易過食生菜
作者: gainax    時間: 5-6-2017 14:26     標題: 回覆 52# 的帖子

咁Npsa點算 槍店有賣紅氣同氣狙+重彈又點計
作者: loveless    時間: 5-6-2017 14:29

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5-6-2017 11:20 發表
其實《警訊》有無介紹過鑑證科會用甚麼方法去檢驗氣槍?如果傳媒查詢,警方會唔會回答?
畢竟香港係法治之區,一切法規都應該清楚列明,好讓公眾有法可依。
其實好清楚..
"條例訂明任何可發射子彈或投射物,而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氣槍 (包括長槍型氣槍、氣槍或手槍型氣槍) 均屬槍械。"
執正黎做, 就即係一個標準: 能產生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氣槍, 就犯法.

真係要有法可依既話, 就應該係唔理支槍用乜推動發射乜物體, 總之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 就係衰o左.
如果真係有法治精神,
如果真係要維護法治精神,
o甘就要去承擔法律既利與弊, 正與反,
ie. 如果鑑證科用紅氣重珠, 所以過2焦耳, 所以就係砌生豬肉,
o甘換轉黎諗,
如果鑑證科用0.12g 134A, 唔過2焦耳呢?
o甘又可唔可以話鑑證科收受利益黑箱作業刻意放生呢?
作者: Dave    時間: 5-6-2017 14:39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3:47 發表


如果警察認真做野,答案係衰硬. 我見過有案例 ( 絕對唔係"聽講" ) 有人拆散幾枝氣槍黎收藏,警察同佢裝返埋然後試火力,過 JJ, 入咗罪.
法例其實有條寫明藏有過 JJ 既氣槍零件(發射部分,好似槍托果D非發射部 ...
不如師兄你貼下果條「例」出黎比大家學下野,THANKS

另外你既「朋友」既案例,如果要傾又係要詳細,師兄你兩句野一百字唔夠,應該好難理解全局,
例如當初你朋友手上的一支是咩槍,是否有真槍零件?或是奄槍,或是奄得唔干淨或塞D 膠塞係槍咀扮奄槍,
又或者是否有真鐵HAMMER 撞針式其他零件,當時起訴的控罪又是甚麼?結果又是如何?
唔係質疑師兄,但一件事件,講D 唔講D 同埋完整陳述可能係兩個故事。

因為呢個故事如果屬實,很可能是很貼身的,唔好話PTW,一支快拆AEG同埋一條M190 彈弓放埋一齊,警方同你砌入去,又真係打得響.. 哇哈和味了。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4:41

引用:
原帖由 gainax 於 5-6-2017 14:21 發表

咁PTVV同氣狙係味唔洗玩? ,呢D細力同大大力都易過食生菜
玩低調D, 唔好咁揚, 唔好迫警察做野, 邊個得閒理你 ?
作者: Dave    時間: 5-6-2017 14:43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5-6-2017 14:29 發表


其實好清楚..
"條例訂明任何可發射子彈或投射物,而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氣槍 (包括長槍型氣槍、氣槍或手槍型氣槍) 均屬槍械。"
執正黎做, 就即係一個標準: 能產生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氣槍, 就犯法.

真係要有 ...
同理,為左彰顯正義,如果有阿SIR 放生你唔抄你牌應該去投訴科告佢有法不依

有時見到果種「一定要清清楚楚」的態度其實很吸引追看,到時清楚到槍都唔準玩希望提出者要笑住話正義得以彰顯
作者: gainax    時間: 5-6-2017 14:48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5-6-2017 13:23 發表


彈弓又另一種玩法,佢唔可以「替」你裝上去支槍去達成超火狀態。

gas 的話...請徵詢法律意見
gas味又係替你叉上去
假設玩家有氣狙一直用topgas1.7J,另一支鋼手槍要用紅氣先blow得起但只有1.3J,同時存放係屋企既話咁係咪一測氣狙用你存放支紅氣已經過火就可以入罪? 照推斷咁味氣動/紅氣/重珠全部都唔洗玩唔比賣
作者: gainax    時間: 5-6-2017 14:55     標題: 回覆 59# 的帖子

其實唔係低唔低調問題,而是好似A唔likeb走去報寸咁b本身一直守法冇過火,用以上方法令到佢過火咁味變無妄之災  咁易入既話我諗冇人再敢買某D零件/氣體/系統。。。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5:10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5-6-2017 14:39 發表


不如師兄你貼下果條「例」出黎比大家學下野,THANKS...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 ... D_1438402879024_001

第238章 《火器及彈藥條例》

2.釋義
……
“槍械” (arms)指
……
(b)可發射任何射彈、子彈或投射物,而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長槍型氣槍、氣槍或手槍型氣槍;
……
(h)用作或擬用作供以上各段範圍內任何槍械發射投射物的元件
作者: sam524    時間: 5-6-2017 15:12

其實嘈黎有咩意思
上到庭 你律司可以同個官嘈合唔合理 件證物啱唔啱用 舉證程序啱唔啱
法律寫咩叫合法犯法 但上到庭 定罪之前仲要睇context
好多細節討論 如果唔係就唔洗有律司 又要上庭

一路以黎都係聽係講你屋企搵到咩就用咩試
但個問題係我用.48打狙 .20打其他 佢點同我配
喱D就係可以同個官嘈o既方
定罪除左條法律同hard facts之外 仲要睇意圖同context
所以又點解會有得求情同用輕重判

當然 你可以話係法律唔完善
但同時佢要唔寫明細節 因為無得一概而論 當然都有好多灰色地帶
而且警察o既存在唔洗諗你係咪真係有罪 佢證明到有合理可能性就夠
佢有條咁o既法例比佢有合理o既櫂力黎拘捕你 律政司話charge你
之黎就到個官點睇 佢有無意思殺一警百 你律司夠唔夠牙力

就算以一個product engineering角度黎睇
一個產品造左出黎 正常係會under state佢可承受壓力 廠家都怕有咩事你賴佢
誇張d一個例子 個GBB M4身連打火藥都頂到 咁係咪又可以charge得我入藏有軍火零件?
我屋企有火藥有真件 見到有意圖咁造軍火就告得入
我有套咁既身 我打BB彈 1.3J 睇唔出我有意圖 個官都會話控方白痴啦

講到尾就係
成個檢控程序有好多環節 唔係警察試到咩就完
法例比警察係有合理懷疑下執法 proof到有合理可能性 律玫司就可以考慮落charge 你唔認罪咪上庭
上到庭就可以由"合理懷疑" "舉證過程/方法" "意圖" "情況" 慢慢同個官嘈
如果控方講咩個官就信哂 D官就唔會成日比人話輕判 搞作對

[ 本帖最後由 sam524 於 5-6-2017 15:13 編輯 ]
作者: Dave    時間: 5-6-2017 15:16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5:10 發表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 ... D_1438402879024_001

第238章 《火器及彈藥條例》

2.釋義
……
“槍械” (arms)指
……
(b)可發射任何射彈、子彈或 ...
條例定義緊槍械.... 但師兄你講緊「擁有足以製作出超火玩具槍的元件即犯法」,有嘜直接關係?
作者: Dave    時間: 5-6-2017 15:20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6-2017 15:12 發表
其實嘈黎有咩意思
上到庭 你律司可以同個官嘈合唔合理 件證物啱唔啱用 舉證程序啱唔啱
法律寫咩叫合法犯法 但上到庭 定罪之前仲要睇context
好多細節討論 如果唔係就唔洗有律司 又要上庭 ...
高質留言,長知識了
作者: sam524    時間: 5-6-2017 15:27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5:10 發表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 ... D_1438402879024_001

第238章 《火器及彈藥條例》

2.釋義
……
“槍械” (arms)指
……
(b)可發射任何射彈、子彈或 ...
無錯 條例係咁寫 因為係定義
但佢喱個定議背後隱藏左好多爭議點
- 投射咩野物件?
- 唔同情況下如何取得喱一件"物件"?
- 是否有指定測試用投射物?
- 壓縮氣體係咩氣體? 幾多PSI?
- 如何取得此氣體?
- 測試o既standard係點? 打幾多槍? 一槍過2J就叫衰? 定係要特定%過先叫衰?
- 氣體係唔同溫度下o既expansion又點計?
好多喱D問題係法例入面唔會搵到 亦係上庭o既意義所在

[ 本帖最後由 sam524 於 5-6-2017 15:31 編輯 ]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5:43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6-2017 15:12 發表
GBB M4身連打火藥都頂到 ...
吹下水姐,邊有嘈呢 ? 不過如果你講果個頂到打火藥既 GBB M4 身係真係證明到可以用係打火藥既 M4 度我真係諗唔到點解唔可以告. 好多藏有電槍既 case 都係冇犯罪意圖啦, 有個 case 枝電槍被搜到時連電都冇差到添, 一樣入罪.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5-6-2017 15:48 編輯 ]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5:45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5-6-2017 15:16 發表


條例定義緊槍械.... 但師兄你講緊「擁有足以製作出超火玩具槍的元件即犯法」,有嘜直接關係?
請留意"槍械"定義, 條 link 有講
作者: sealsman    時間: 5-6-2017 15:49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3:47 發表


如果警察認真做野,答案係衰硬. 我見過有案例 ( 絕對唔係"聽講" ) 有人拆散幾枝氣槍黎收藏,警察同佢裝返埋然後試火力,過 JJ, 入咗罪.
法例其實有條寫明藏有過 JJ 既氣槍零件(發射部分,好似槍托果D非發射部分唔計)都犯法,唔一定要成槍, 但如果只係得條彈弓,警察無法砌到一枝槍出黎,就無得舉證,所以亦唔會告. 小弟識得人經歷過類似官非,有律師同警察講既野做依據,所以並唔係好似某師兄講甘只係小弟既主觀意見.
入咗罪姐係有案件編號啦? 師兄分享下判詞同罰幾多

(h)用作或擬用作供以上各段範圍內任何槍械發射投射物的元件,以及經設計或改裝用作減低該等槍械鳴響時發出的聲音或火光的該等槍械的配件
除咗呢條邊度有寫槍械發射投射物的元件係“槍械”(arms)
邊度有寫明藏有過2焦耳既氣槍零件犯法? 留名學野
作者: ++朗++    時間: 5-6-2017 15:51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5:43 發表

吹下水姐,邊有嘈呢 ? 不過如果你講果個頂到打火藥既 GBB M4 身係真係證明到可以用係打火藥既 M4 度我真係諗唔到點解唔可以告. 好多藏有電槍既 case 都係冇犯罪意圖啦, 有個 case 枝電槍被搜到時連電都冇差到添, 一 ...
咁我相信好多高質ge槍都中招
因為好多氣槍都有能力頂到.22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5:52

引用:
原帖由 sealsman 於 5-6-2017 15:49 發表


入咗罪姐係有案件編號啦? 師兄分享下判詞同罰幾多

(h)用作或擬用作供以上各段範圍內任何槍械發射投射物的元件,以及經設計或改裝用作減低該等槍械鳴響時發出的聲音或火光的該等槍械的配件
...
呢D係典型既斷章取義, 請留意"以上各段範圍"涵蓋D也野.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5:56

引用:
原帖由 ++朗++ 於 5-6-2017 15:51 發表

咁我相信好多高質ge槍都中招
因為好多氣槍都有能力頂到.22
但佢既內部結構多數唔可以用係真 M4,如果唔可以,就唔算係火器零件. 真 M4 個身都係用鋁合金做, GBB 絕對可以用同樣材料,甚至更靚, 但內部結構譬如D窿位槽位斷估都唔會一模一樣.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5-6-2017 16:01 編輯 ]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16:05

引用:
原帖由 sealsman 於 5-6-2017 15:49 發表


入咗罪姐係有案件編號啦? 師兄分享下判詞同罰幾多 .
https://www.hongkongcaselaw.com/hksar-v-ta-quang-cuong/
作者: Dave    時間: 5-6-2017 16:18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6:05 發表


https://www.hongkongcaselaw.com/hksar-v-ta-quang-cuong/
捷克去河內經香港,搜到已拆開的槍械,包括兩支自動裝填手槍,被控無牌藏有槍械彈藥罪。

想請問一下果支槍是甚麼種類的? airsoft?
作者: queen    時間: 5-6-2017 16:19

係為一個普通小市民,用返平時睇新聞電視電影幻想出來香港警察查案的方法,當差人叔叔在你屋企搵到乜,就會用乜試....即係如果係屋企有紅氣,top gas, co2,差人叔叔就會用晒全部組合去試,除非一入氣已經爆匣漏氣......之後上到庭,控方就要舉証係有用過過J組合去打枝槍啦.....以香港行普通法理論上係由控方舉証你有用過而唔係由你去舉証無用過......到最後再由個官判你有無用過最強組合去打呢枝槍啦......

而理論上監証時係唔可以改你枝槍的.....
作者: sam524    時間: 5-6-2017 16:25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6:05 發表


https://www.hongkongcaselaw.com/hksar-v-ta-quang-cuong/
首先佢地選擇"pleads guilty"即認罪 咁係一上庭就係判刑
而我上面所講都係假設唔認罪 有咩爭議點去抗辯

判案書中亦無提及3支air gun係咩火力
而且有兩支"self-loading blank pistols" 如非cap槍都真係唔洗嘈 入硬
的確 即使係轉運經一經香港都唔可以帶喱類違禁品
作者: sam524    時間: 5-6-2017 16:43

我雖然唔係讀law 但以我所知整套法律程序分好多步
你不幸比人捉左 可以唔認罪 警察都唔會理係咪真係你有屎
上到庭就個官話事 你可以用好多位同控方嘈
個官o既判法合唔合理見人見智

刑法係賦與執法者權力 佢地可以選擇係唔嚴重o既情況唔使用權力
可能我地真係個個都犯緊法 就算我地唔知
社會資源有限無可能咩都審下 判下
我地咁夏天打GBB不小心過一過 醒水tune番 無人會理你 除非得罪人比人做
法可能真係犯了 但無咩必要因為咁而落charge

而GG老細 因為產品可以打大力氣就告得入 我覺得唔太合理
除非證明到佢設計時已經預左比人咁用 而非product engineering o既safety margin

[ 本帖最後由 sam524 於 5-6-2017 16:52 編輯 ]
作者: gainax    時間: 5-6-2017 19:03

高質post值得了解 係時候提倡低火力game
作者: mkmonkey    時間: 5-6-2017 19:35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09:49 發表


到底用紅氣 + 鋼珠黎試火力是否合理我認為有爭議空間, 不能同貪污或雞姦呢D肯定係罪行既野相提並論, 我都試過呢個組合係枝金身 KSC M9, 起碼都打到幾匣彈冇問題, 火力其實唔係高好多, 肯定唔過 JJ,  紅氣有個特點 ...
有問題,只係好簡單,法官問用乜野 standard 去出呢個 report,出 report 條友已經有排煩。你係法官,會唔會接受一份 test report 一時用 134A,一時用 TOP GAS,一時用紅氣?一時用 1.2 珠,一時用 2.5 珠?
呢 D 野如果無 procedure,我敢肯定講句聽日槍街全部槍鋪都可以拉晒返去。
作者: mkmonkey    時間: 5-6-2017 19:42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6:05 發表


https://www.hongkongcaselaw.com/hksar-v-ta-quang-cuong/
老細,你份野已經係定義左佢係真槍,點同?而家講緊點樣定義,你就拎份定義左既 case 出黎 ...
作者: sealsman    時間: 5-6-2017 20:08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6:05 發表


https://www.hongkongcaselaw.com/hksar-v-ta-quang-cuong/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13:47 發表


如果警察認真做野,答案係衰硬. 我見過有案例 ( 絕對唔係"聽講" ) 有人拆散幾枝氣槍黎收藏,警察同佢裝返埋然後試火力,過 JJ, 入咗罪.
法例其實有條寫明藏有過 JJ 既氣槍零件(發射部分,好似槍托果D非發射部分唔計)都犯法,唔一定要成槍, 但如果只係得條彈弓,警察無法砌到一枝槍出黎,就無得舉證,所以亦唔會告. 小弟識得人經歷過類似官非,有律師同警察講既野做依據,所以並唔係好似某師兄講甘只係小弟既主觀意見.
1st Defendant are 2 self-loading blank pistols and 1 air gun and that of the 2nd Defendant are 2 air guns.
they took the flight back to Hanoi for Chinese New Year on transit in Hong Kong
師兄單case同你形容差好遠下喎
air gun應該係gammo嗰啲4.5mm 外國版講緊10j以上 點都入硬啦
係轉機被海關搜到 唔係收藏喎
作者: Dave    時間: 5-6-2017 20:24

skip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5-6-2017 20:54 編輯 ]
作者: Ben_9413    時間: 5-6-2017 21:02

引用:
原帖由 mkmonkey 於 2017-6-5 19:35 發表


有問題,只係好簡單,法官問用乜野 standard 去出呢個 report,出 report 條友已經有排煩。你係法官,會唔會接受一份 test report 一時用 134A,一時用 TOP GAS,一時用紅氣?一時用 1.2 珠,一時用 2.5 珠?
呢 ...
師兄有sense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21:49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6-2017 16:25 發表

首先佢地選擇"pleads guilty"即認罪 咁係一上庭就係判刑
而我上面所講都係假設唔認罪 有咩爭議點去抗辯

判案書中亦無提及3支air gun係咩火力
而且有兩支"self-loading blank pistols" 如非cap槍都真係唔洗嘈 ...
第二被告係被控藏有兩枝 air gun 而被判有罪,佢無 "self-loading blank pistols" 。
我估唔駛去懷疑個兩支 air gun 係咪過 J 下話 ? 唔過招或無驗過可以落 charge? 法庭只係因為被告認罪所以判刑,唔需要控方提舉最基本證據 ? 提倡三權合作既大陸或者就會。香港仲係三權分立,未至於差成甘下話 ?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5-6-2017 22:24 編輯 ]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21:52

引用:
原帖由 mkmonkey 於 5-6-2017 19:42 發表


老細,你份野已經係定義左佢係真槍,點同?而家講緊點樣定義,你就拎份定義左既 case 出黎 ...
第二被告係被控擁有兩支  air gun, 唔係真槍(打火藥果D),請留意案情描述。
作者: walther    時間: 5-6-2017 21:58

引用:
原帖由 sealsman 於 5-6-2017 20:08 發表

師兄單case同你形容差好遠下喎
air gun應該係gammo嗰啲4.5mm 外國版講緊10j以上 點都入硬啦
係轉機被海關搜到 唔係收藏喎 ...
香港法律係無分 air gun 同 air soft,只要過兩J, 就定義為槍械 ( arms ),話知你係 air gun 定 air soft 定 air 也7,如果係打火藥,就定義為火器 ( fire arms ). 我都玩過 Gamo, 絕對可以低過兩J,絕對可以合法。 反之,馬老二絕對可以改到過兩J,絕對可以違法。 air gun 同 air soft 對有無罪有也影響 ?
只要過 2J, 唔理你係收藏又好,被搜到又好,罪名一樣。
只要唔過 2J, 唔理你係收藏又好,被搜到又好,都係無罪。
”收藏”同”被搜到” 對有無罪有也影響 ?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5-6-2017 22:18 編輯 ]
作者: sam524    時間: 5-6-2017 22:18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21:49 發表


第二被告係被控有兩枝 air gun 而判罪,佢無 "self-loading blank pistols" 。我估唔駛去懷疑個兩支 air gun 係咪過 J 下話 ? 唔過招或無驗過可以落 charge? 法庭只係因為被告認罪所以判刑,唔需要控方舉證 ? ...
咁咪啱囉
判案書無寫火力係客觀事實 我只係指出 無去懷疑
我唔明你想表達咩
甚致我已經唔知個post想傾D咩
舉證程序?方法?點先告得入?應唔應該告?

一直以來係講緊點樣試個2J出黎 唔係支槍以咩形式存在
大家都知1.9係合法 到2J就犯法
成個爭議點係試J方法係唔係justifiable

[ 本帖最後由 sam524 於 5-6-2017 22:24 編輯 ]
作者: mkmonkey    時間: 5-6-2017 22:55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5-6-2017 21:52 發表

第二被告係被控擁有兩支  air gun, 唔係真槍(打火藥果D),請留意案情描述。
Air Gun,同 Airsoft Gun,係兩樣野。我地玩緊既係 Airsoft Gun,如果你用枝 airgun 落場的話,相信亦都無人會同你玩。

Airgun 本來就一早過晒火,根本唔使討論。當然,有降火版,但案件上面明顯唔係講緊呢樣野。

而且你自己都識講,過左 2J 就犯法,而個案件入面用得呢個 TERMS 就已經係定義左佢係真槍。咁同你講既什麼 134/紅氣 有咩關係?而家大家著眼點點樣定義 2J 出黎,你就講話 AIRGUN 係犯法,兩件事到底有乜野關係?

[ 本帖最後由 mkmonkey 於 5-6-2017 22:59 編輯 ]
作者: 天翔翼    時間: 5-6-2017 23:53

Airsoft個火力比Airgun低好多,香港買到既Air Gun一係改到勉強低過合法火力少少(1.9鬼火),一係就索性踩界法律責任自負,根本就冇得比

而家好似已經離哂題.....
作者: blockhead    時間: 6-6-2017 03:04

如果警方驗槍永遠用最強組合,其實只要個匣唔爆,扑得開哇佬,即係起碼打到一槍o既GBB長火,咁已經全部拉得,而各位畀人拉o既原因係有人出o左舊咁o野

http://www.redwolfairsoft.com/re ... lve_CO2_Adapter.htm

[ 本帖最後由 blockhead 於 6-6-2017 03:09 編輯 ]
作者: pbay    時間: 6-6-2017 12:31

呢單案, 由GG老細被拉開始我不時都有留意, 有兩點好多人會容易忽略左.
1. 犯罪意圖+疑犯背境  
正如藏械要告得入, 唔係單單睇件硬件, 仲要睇犯罪意圖, 同疑犯背境.
一個賣西瓜既小販, 被警察捉到佢帶住新買西瓜刀, 方向係去緊自己檔口, 咁係無理由告得入.
一個有案底黑社會, 被警察捉到佢帶住新買西瓜刀, 方向係去緊佢仇人屋企, 咁就好大機會告得入.

控方及法官似未有考慮GG並唔係黑社會偷偷生產黑槍, 而係一間有多年歷史及已領有經濟部批文可以生產出口氣槍公司, 生產符合外國市場力度需求但不一定合本地法例的槍. 咁響佢貨物中搵到超焦氣槍, 已有晒合理辯解.
按犯罪意圖原則,  除非證明到GG廠偷偷內銷出口槍, 否則佢出口貨只限出口賣, 係完全符合批文容許內容, 那又何罪之有?

2. GG廠身兼內銷及出口氣槍生產商.
一個氣槍廠, 同廠生產不止內銷仲有外銷槍, 各種檔次零件都有, 警察抄佢廠時, 絕對有可能會用廠內最高檔出口零件, 去幫佢砌一支出口檔次既高強度槍去試, 自然抵受到市面最高壓最重彈測試,一定會超過本地焦耳上限入罪.
呢個做法其實又係無視左廠商有出口槍批文背景, 係有少少老屈之嫌.

詳細其實需要睇返生產詳情, GG廠會唔會混合出口零件放入內銷槍 ? 若有, 意圖係為左減輕開模成本, 定係有犯罪意圖偷賣大力槍俾黑社會 ?  呢D都相信係法庭上可以爭辯既理據.

[ 本帖最後由 pbay 於 6-6-2017 14:11 編輯 ]
作者: walther    時間: 6-6-2017 12:52

deleted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6-6-2017 13:08 編輯 ]
作者: Ben_9413    時間: 8-6-2017 00:22

怪怪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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