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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涉嫌藏有仿製槍械被捕… [打印本頁]

作者: honry    時間: 20-11-2017 09:33     標題: 涉嫌藏有仿製槍械被捕…

http://hk.on.cc/hk/bkn/cnt/news/ ... 1119_00822_001.html
佢兩個比人拉就好正路,但以“涉嫌藏有仿製槍械”呢條被拉就…
咁即係點先?即係所有玩緊槍同賣緊槍既都犯緊法?
安以不…
作者: walther    時間: 20-11-2017 10:09

藏有仿製槍械 = 藏有外形似槍械物體( 不論火力 )  + 影響公眾安寧或意圖犯罪.  呢兩條友完全符合呢兩個條件. 差除佢呢條罪好正路.

法例已經清楚寫明賣仿製槍械既店員係唔犯法 ( 當然前題係唔超出兩招 )
作者: honry    時間: 20-11-2017 10:12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20-11-2017 10:09 發表
藏有仿製槍械 = 藏有外形似槍械物體( 不論火力 )  + 影響公眾安寧或意圖犯罪.  呢兩條友完全符合呢兩個條件. 差除佢呢條罪好正路.

法例已經清楚寫明賣仿製槍械既店員係唔犯法 ( 當然前題係唔超出兩招 )
我明,但如果藏有仿製槍械 = 犯法,呢個forum既朋友…都無一幸免…
作者: RCman    時間: 20-11-2017 10:13

管有氣鎗唔犯法
玩氣鎗都唔會犯法
但係公眾地方羅出來及射擊氣鎗就係犯法
呢點作為一個有責任的人....都應該識分辨咩事候做咩
作者: rho837    時間: 20-11-2017 10:20

'藏有仿製槍械'係正常及對有關人士有保障!

在私人地方範圍內藏有仿製槍械! 唔犯法!

在公眾地方範圍藏有仿製槍械! 甩身機會高過非法藏有及使用bababa.......好多倍!
作者: Lolanto    時間: 20-11-2017 10:25

告佢但未必告得入,主要係嚇下佢,等佢知驚以後咪亂黎
作者: walther    時間: 20-11-2017 10:33

嗰兩條友好似冇射到人或射爛人地D嘢. 估計律政司都未必告, 又或者只係叫佢自簽守行為.

如果射到人但冇受傷既話就多數罰款. 但可能要入老荔, 等同坐監. 以前有呢個案例 :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 ... e/20130713/18332792
作者: walther    時間: 20-11-2017 10:35

引用:
原帖由 honry 於 20-11-2017 10:12 發表

我明,但如果藏有仿製槍械 = 犯法,呢個forum既朋友…都無一幸免…
藏有仿製槍械條例係列明幾個條件, 符合就犯法, 唔符合就合法.

http://www.blis.gov.hk/blis_ind. ... 065CE1?OpenDocument

(1)        除第(2)及(3)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管有仿製火器,即屬犯罪,可處監禁2年。
(2)        任何人在被裁定犯附表所指明的罪行或犯本條例所訂的罪行的10年內犯第(1)款所訂的罪行,可處監禁7年。
(3)        任何人如能令裁判官信納以下事項,即不算犯第(1)款所訂的罪行─

(a)        在有關時間他的年齡在15歲以下;或
(b)        他是以生意或業務的方式經營仿製火器的人並以此身分管有仿製火器,或他是以該經營人的受僱人的身分而在執行該人的真誠及合法的指示時管有仿製火器;或
(c)        他管有仿製火器的目的並不會危害公眾安寧而他管有仿製火器亦非以犯罪為目的,或他管有仿製火器的情況並非相當可能令致其本人或他人─
(i)        犯罪;或
(ii)        管有仿製火器的目的會危害公眾安寧。
(4)        未徵得律政司司長同意,不得就第(1)款所訂的罪行提出檢控,但本款並不阻止就任何該等罪行而逮捕或發出手令逮捕任何人。 (由1997年第362號法律公告修訂)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20-11-2017 10:36 編輯 ]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11-2017 10:48

要幾不安都得架,
逮捕係好易,
起唔起訴則係另一回事..

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第160條 遊蕩
1)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即屬犯罪,
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
(2)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並以任何方式故意妨礙他人使用該公眾地方或該建築物的共用部分,
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6個月。
(3)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不論單獨或結伴在該處出現,
而導致他人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2年。

-----------------------------
題外話
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第5條 襲擊女皇
任何人故意_意圖使女皇陛下受驚或受傷,或意圖激使社會安寧遭破壞,或因而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遭破壞,
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7年。


作者: Dave    時間: 20-11-2017 10:52

其實警察捉完開完file 錄完口供,都要掟去檢控組,由律政師決定起唔起訴,
太雞毛蒜皮既野都捉之後開file 再掟上去... 係會比人丙的...
作者: walther    時間: 20-11-2017 11:17

但D槍要囉去驗, 有機會整花, 可能係好大既懲罰
作者: RCOOH    時間: 20-11-2017 11:21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20-11-2017 11:17 發表
但D槍要囉去驗, 有機會整花, 可能係好大既懲罰
化驗師:嘩,鐵木真靚鎗,星期日借去落場玩下先。

作者: rho837    時間: 20-11-2017 11:38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20-11-2017 11:17 發表
但D槍要囉去驗, 有機會整花, 可能係好大既懲罰
我試過成班警察一早上我屋企啦! 我講到明支支玩具係真藏貴價物品要影相做私人記缘先再由他們載走, 他們好小心處理.......搞左三個月终于可以去警處取翻所有玩具! 好彩一啲事都冇!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20-11-2017 11:40 編輯 ]
作者: walther    時間: 20-11-2017 11:54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20-11-2017 11:38 發表


我試過成班警察一早上我屋企啦!  
發生咩事呢 ? 幾年前我有朋友試過訂枝氣槍槍管返嚟, 俾郵局照到 pass 俾警察, 警察竟然上去佢 office 搜, 跟住返佢屋企搜, 但冇拘捕或落 charge, 話要驗枝槍管, 跟著過咗兩個月, 叫佢去警局囉返, 搞手續個女警吹水話佢都有玩,仲話好易改大力云云, 條槍管係用索帶綁著係塊紙皮度, 個女警落較剪剪索帶嗰陣整花咗條管, 佢當堂 O 曬嘴
作者: tinyau1134    時間: 20-11-2017 11:58

涉嫌姐... 有人投訴自然有差人理
作者: jn_jona    時間: 20-11-2017 11:59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20-11-2017 11:38 發表


我試過成班警察一早上我屋企啦! 我講到明支支玩具係真藏貴價物品要影相做私人記缘先再由他們載走, 他們好小心處理.......搞左三個月终于可以去警處取翻所有玩具! 好彩一啲事都冇!
我聽過有人比警察帶走d槍去驗 返黎變晒散件
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20-11-2017 12:28

唉!佢兩個都唔係十幾歲len仔,仲咁幼稚. Thx for sharing.

[ 本帖最後由 kornhill401 於 20-11-2017 12:47 編輯 ]
作者: sam524    時間: 20-11-2017 13:52

其實都係果句
佢要拉你返去,佢點都要有個原因,條例係比警察權力拉你返去
係咪真係落案控告要睇係律政師想點
告左入唔入又另一件事

宜家就咁涉嫌犯法就咁驚,講到以後無得玩槍咁
咁全港司機都一定超驚,次次撞傷人都比人告危駕 老不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20-11-2017 15:31

題外話。。私家車算唔算私人地方
作者: walther    時間: 20-11-2017 15:57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20-11-2017 15:31 發表
題外話。。私家車算唔算私人地方
其實係咪私人地方冇咩關係,根據法律條文,只要影響公眾安寧就係犯嗰條罪. 你係私家車入面用槍指著人個頭俾途人睇到報警一樣可以被拉.
作者: RCman    時間: 20-11-2017 16:08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20-11-2017 15:57 發表

其實係咪私人地方冇咩關係,根據法律條文,只要影響公眾安寧就係犯嗰條罪. 你係私家車入面用槍指著人個頭俾途人睇到報警一樣可以被拉.
係,引用條文主要係有第三者見到,而佢又感到驚駭打999去話見到有人"露械",警察就有權上門入你屋拉人協助調查。
所以各位師兄在家中自high時,都要留意窗外左右上下有無路人甲乙丙會否見到你手持類似鎗械物體。
在家中玩都要小心
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20-11-2017 16:42

回21#RCman C Hing.
多謝C Hing的提點, 但亦希望廠商在包裝時,
不要在盒上,印上該槍支的full size圖片,
試過新買回家時,比管理員眼金金望住.
好彩附近無任何人,被BB槍射傷事件發生.
否則可能入埋我數.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20-11-2017 16:46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20-11-2017 15:57 發表

其實係咪私人地方冇咩關係,根據法律條文,只要影響公眾安寧就係犯嗰條罪. 你係私家車入面用槍指著人個頭俾途人睇到報警一樣可以被拉.
意思當然唔係喺車申枝槍出去指住人

我意思係 運輸或者車去畀人修理或者交收

申枝槍出泥只人咁Q戇鳩既野唔係好啱我
作者: bennytsang16    時間: 20-11-2017 17:09

總覺得同現今香港政治氣氛、政府虛怯,同警方過份緊張有關。
總之今時今日氣槍愛好者就「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啦………
作者: jacko    時間: 20-11-2017 21:36

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20-11-2017 17:09 發表
總覺得同現今香港政治氣氛、政府虛怯,同警方過份緊張有關。
總之今時今日氣槍愛好者就「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啦………
唔關事,呢條罪一早已經有,亦唔係只係現今香港先有人被告呢條罪
作者: cyl198911    時間: 20-11-2017 22:08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20-11-2017 11:54 發表


發生咩事呢 ? 幾年前我有朋友試過訂枝氣槍槍管返嚟, 俾郵局照到 pass 俾警察, 警察竟然上去佢 office 搜, 跟住返佢屋企搜, 但冇拘捕或落 charge, 話要驗枝槍管, 跟著過咗兩個月, 叫佢去警局囉返, 搞 ...
以前未有所謂影子計畫年代,我記得有個師兄打完game帶住支frmas返屋企,行行下遇到便衣,搞左佢一輪之後話要帶支槍去驗火,幾個月後通知佢去帶走,點知支野比人爆散左之餘重缺左件
唔知依單野有冇人聽過呢
作者: sealsman    時間: 20-11-2017 23:38

引用:
原帖由 jacko 於 20-11-2017 21:36 發表

唔關事,呢條罪一早已經有,亦唔係只係現今香港先有人被告呢條罪
省港旗兵年代 亂拎支槍出離隨時幾架eu招呼你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21-11-2017 00:21

引用:
原帖由 cyl198911 於 20-11-2017 22:08 發表

以前未有所謂影子計畫年代,我記得有個師兄打完game帶住支frmas返屋企,行行下遇到便衣,搞左佢一輪之後話要帶支槍去驗火,幾個月後通知佢去帶走,點知支野比人爆散左之餘重缺左件
唔知依單野有冇人聽過呢
認識一個上一代既 資深氣槍發燒友 個單野係 火炭電氣化火車 畀人射爆玻璃。。。 結果啲雜差見到佢村屋露台晾曬咗啲美軍裝備 Y bar magazine pouch。。。 就對佢進行house search。。。 七十幾支槍 拎咗返去驗 冇事畀返佢 結果所有槍番泥都係散曬。。。 幾乎所有補品零件都不翼而飛。。。 當然槍械鑑證科 。。唔會冇人玩氣槍
冇事冇俾人屈 都費事追究。。佢當跌咗就算
作者: jn_jona    時間: 21-11-2017 01:21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21-11-2017 00:21 發表


認識一個上一代既 資深氣槍發燒友 個單野係 火炭電氣化火車 畀人射爆玻璃。。。 結果啲雜差見到佢村屋露台晾曬咗啲美軍裝備 Y bar magazine pouch。。。 就對佢進行house search。。。 七十幾 ...
我都好似好耐之前聽過 但冇咁detail
比人周得預左散件返sosad
作者: rho837    時間: 21-11-2017 09:56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21-11-2017 00:21 發表


認識一個上一代既 資深氣槍發燒友 個單野係 火炭電氣化火車 畀人射爆玻璃。。。 結果啲雜差見到佢村屋露台晾曬咗啲美軍裝備 Y bar magazine pouch。。。 就對佢進行house search。。。 七十幾 ...
自2013山谷道事件後! 家下班警察唔敢亂來!
作者: queen    時間: 21-11-2017 10:13

所以咪話只要拎住枝槍週圍走,士但有個盲毛打電話報警話巧驚驚,隨時比人拉.........
作者: bennytsang16    時間: 21-11-2017 11:16

唔好做順民,一日未被裁定違法,枝模型槍都係市民既財物,差老帶走槍時物主有權影相拍片,一定要「大佢」︰如果返黎有損毀缺件就追究刑毀偷竊,找傳媒議員求助。尤其是今時今日,警隊已經係香港社會最大既犯罪團隊。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21-11-2017 00:21 發表


認識一個上一代既 資深氣槍發燒友 個單野係 火炭電氣化火車 畀人射爆玻璃。。。 結果啲雜差見到佢村屋露台晾曬咗啲美軍裝備 Y bar magazine pouch。。。 就對佢進行house search。。。 七十幾 ...

作者: bennytsang16    時間: 21-11-2017 11:20

唉,法網無處不在。你在街散步,如果有市民報警話你形跡可疑令佢不安,警察到場都可以話懷疑你「遊盪」,輕則抄完牌趕你走;重則帶署調查。
引用:
原帖由 queen 於 21-11-2017 10:13 發表
所以咪話只要拎住枝槍週圍走,士但有個盲毛打電話報警話巧驚驚,隨時比人拉.........

作者: Dave    時間: 21-11-2017 12:01

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21-11-2017 11:16 發表
唔好做順民,一日未被裁定違法,枝模型槍都係市民既財物,差老帶走槍時物主有權影相拍片,一定要「大佢」︰如果返黎有損毀缺件就追究刑毀偷竊,找傳媒議員求助。尤其是今時今日,警隊已經係香港社會最大既犯罪團隊。
不如師兄示範一次, 報警話自己屋企有槍令人不安, 等警察拎去驗。
之後實況一次比大家睇點[企硬]。
放心, 自己告自己再自己做埋證人, 法律上係成立的

有時講就易, 真係有官私上身,十個有九個都係輸少當贏。
作者: Dave    時間: 21-11-2017 12:06

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21-11-2017 11:20 發表
唉,法網無處不在。你在街散步,如果有市民報警話你形跡可疑令佢不安,警察到場都可以話懷疑你「遊盪」,輕則抄完牌趕你走;重則帶署調查。
法律授權警察可在任何情況拘捕任何懷疑犯法之人士,
你要抗爭應該係要求修改法例, 而唔係反警。
三權分立都未攪清,談甚麼?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21-11-2017 12:09 編輯 ]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21-11-2017 12:11

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21-11-2017 11:16 發表
唔好做順民,一日未被裁定違法,枝模型槍都係市民既財物,差老帶走槍時物主有權影相拍片,一定要「大佢」︰如果返黎有損毀缺件就追究刑毀偷竊,找傳媒議員求助。尤其是今時今日,警隊已經係香港社會最大既犯罪團隊。
上腦
作者: Ben_9413    時間: 21-11-2017 12:20

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2017-11-21 11:16 發表
唔好做順民,一日未被裁定違法,枝模型槍都係市民既財物,差老帶走槍時物主有權影相拍片,一定要「大佢」︰如果返黎有損毀缺件就追究刑毀偷竊,找傳媒議員求助。尤其是今時今日,警隊已經係香港社會最大既犯罪團隊。
o甘香港社會最細的犯罪團隊是...誰?

btw, 我估o下o乍, 有人拍片, 即係焗住乜都要收去驗以示均真

[ 本帖最後由 Ben_9413 於 21-11-2017 12:23 編輯 ]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1-11-2017 12:31

我俾人打劫爆樽出街比車撞屋企爆晒格隔離陳太跳埋樓都一定唔揾警察!!!
乜都係黑警做出黎既!!
冇警察我一早發o左達!!
興呀!!
作者: walther    時間: 21-11-2017 12:42

睇得生果報多 ?
作者: RCOOH    時間: 21-11-2017 12:51

一日一蘋果,醫生把幾火。
作者: walther    時間: 21-11-2017 13:09

吹水區唔講風月講咩至正確呢 ?
作者: horenhim    時間: 21-11-2017 13:10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21-11-2017 13:09 發表
吹水區唔講風月講咩至正確呢 ?
講睇得生果多!bad for health!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1-11-2017 13:31

睇得生果多!bad for health!
作者: Ben_9413    時間: 21-11-2017 14:17

上網吵架多! Bad for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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