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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野戰迷五桂山被殺案 次被告疑刪死者手機資料再出售 [打印本頁]

作者: queen    時間: 28-11-2017 17:05     標題: 野戰迷五桂山被殺案 次被告疑刪死者手機資料再出售

野戰迷五桂山被殺案 次被告疑刪死者手機資料再出售

"另被控處理贓物,被指於同日在葵涌管有屬於郭葦諾的LBT背囊"

希望無人不幸接左贓...........
作者: Lolanto    時間: 28-11-2017 17:44

嘩~殺左人仲可以囉D遺物去賣,真有人性
作者: tinyau1134    時間: 28-11-2017 17:59     標題: 回覆 2# 的帖子

有人性的話應該唔會殺人
作者: jn_jona    時間: 28-11-2017 18:00

班友都食得禾米多
作者: ++朗++    時間: 28-11-2017 18:02

個男仔似比人利用多
18歳太天真
作者: 美味炸雞脾    時間: 28-11-2017 18: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rho837    時間: 28-11-2017 18:11

死得! 一路好走!  好行夾唔送!
作者: jn_jona    時間: 28-11-2017 18:35

引用:
原帖由 ++朗++ 於 28-11-2017 18:02 發表
個男仔似比人利用多
18歳太天真
18歲成年人 做錯野冇得賴
睇定同囚都得啦 食雞翼 食刨冰

[ 本帖最後由 jn_jona 於 28-11-2017 18:46 編輯 ]
作者: 520df10    時間: 28-11-2017 19:16

18歲年輕人其實比律師錢可以打得甩
作者: JOHN2    時間: 28-11-2017 20:18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古老智慧果然無錯
作者: Ben_9413    時間: 28-11-2017 21:08

令人不禁諗起童黨o尼套史前文物
作者: tinyau1134    時間: 28-11-2017 21:34     標題: 回覆 11# 的帖子

電影 三五成群 (香港十大奇案之一) 亦是經典
作者: type38    時間: 28-11-2017 21:47

引用:
原帖由 Ben_9413 於 28-11-2017 21:08 發表
令人不禁諗起童黨o尼套史前文物
童黨一直都存在,只係唔同形式  我果區都有好多
btw都成27歲 唔算童黨啦掛

殺完人仲拎贓物去賣, 呢個舉動已顯示佢地有預謀
民安隊果件可以入去懲教署繼續發紀律部隊夢

[ 本帖最後由 type38 於 28-11-2017 22:58 編輯 ]
作者: 新手一隻    時間: 28-11-2017 22: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n_jona    時間: 28-11-2017 22:27

引用:
原帖由 Ben_9413 於 28-11-2017 21:08 發表
令人不禁諗起童黨o尼套史前文物
神仙B
作者: ++朗++    時間: 29-11-2017 09:43

引用:
原帖由 jn_jona 於 28-11-2017 18:35 發表

18歲成年人 做錯野冇得賴
睇定同囚都得啦 食雞翼 食刨冰
的確冇得賴
只係我覺得佢on居多過有意姐
作者: bennytsang16    時間: 29-11-2017 11:44

//該名18歲成員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及處理贓物共二罪//

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協助被告刪除死者iPhone內的資料;處理贓物︰藏有死者的LBT背囊

[ 本帖最後由 bennytsang16 於 29-11-2017 11:56 編輯 ]
作者: rho837    時間: 29-11-2017 13:19

呢條18歲同黨控罪成唔成立都係其次! 但一定會提供作個三條傻仔控罪內容參考資料一部分, 賠審團睇到作參考判决時對個三條傻仔可能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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