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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環身藏氣槍 16歲少年獲保釋 [打印本頁]

作者: walther    時間: 13-12-2017 12:03     標題: 中環身藏氣槍 16歲少年獲保釋

咪以為唔露械就冇事, 你唔順阿 sir 超都唔 OK.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 ... e/20171213/57574568

地點係添美道及夏葛道交界, 會唔會同改議事規則單嘢有關 ?

點解連夏葛道個"葛"字都會觸發食字 ?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13-12-2017 12:07 編輯 ]
作者: 美味炸雞脾    時間: 13-12-2017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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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lther    時間: 13-12-2017 12:24

引用:
原帖由 美味炸雞脾 於 13-12-2017 12:14 發表
更好笑,原來有大班傻仔認為合法氣槍,係有隨街攜帶自由...

仲話係黑警建制派陰謀...
係有隨街攜帶自由 , 只係並非完全冇限制.
我估呢單嘢入面就算條友袋著個鎚仔或界刀都會照拉, 以往發生過, 但理由就唔會係涉嫌藏有仿製槍械, 而係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
呢單嘢百分之 99.99 唔會告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13-12-2017 12:37 編輯 ]
作者: type38    時間: 13-12-2017 12:43

首先要有合理解釋∼
唔怪得有人full gear 出街,比呀蛇周到都有得解釋話去打鍋釘
作者: sam524    時間: 13-12-2017 12:47

永遠都係果句 拉左唔代表會告
點都要有個原因帶返去飲茶
作者: walther    時間: 13-12-2017 12:51

引用:
原帖由 type38 於 13-12-2017 12:43 發表
首先要有合理解釋∼
我估首先係要控方提出理由令人相信佢係意圖用枝槍影響公眾安寧甚至犯罪. 譬如佢身處既地方係金舖或銀行, 群眾集會地方等等, 就咁袋著枝槍四圍行冇咩好解釋架喎. 我愛槍如命,袋著令我感覺良好都係好合理架喎.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13-12-2017 13:06 編輯 ]
作者: vgrdragon1    時間: 13-12-2017 13:49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13-12-2017 12:24 發表

係有隨街攜帶自由 , 只係並非完全冇限制.
我估呢單嘢入面就算條友袋著個鎚仔或界刀都會照拉, 以往發生過, 但理由就唔會係涉嫌藏有仿製槍械, 而係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
呢單嘢百分之 99.99 唔會告
夠唔夠告仲要睇DOJ,但拉得就百分之90「會」告。
作者: rho837    時間: 13-12-2017 14:21

大把理由解釋應該唔會有事!
作者: bennytsang16    時間: 13-12-2017 14:50

純粹管有2J 以下氣槍不是犯法,一般人大可以話想拎枝氣槍去廣華街修理,警察要鋤得你入就要舉證你有犯罪意圖。但以這位同學仔的「知名度」、政治立場,最重要係曾經落過林鄭面,警方一定盯實你啦!你o甘出名,帶氣槍去集會就有點傻。
引用:
原帖由 美味炸雞脾 於 13-12-2017 12:14 發表
更好笑,原來有大班傻仔認為合法氣槍,係有隨街攜帶自由...

仲話係黑警建制派陰謀...

作者: walther    時間: 13-12-2017 14:59

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13-12-2017 14:50 發表
但以這位同學仔的「知名度」、政治立場,最重要係曾經落過林鄭面 ...
如果有咁既背景就應該實告啦, 但其實佢係邊個呢 ?
作者: tinyau1134    時間: 13-12-2017 15:04

點解可以比人周到
作者: walther    時間: 13-12-2017 15:06

引用:
原帖由 tinyau1134 於 13-12-2017 15:04 發表
點解可以比人周到
有底既話應該一到場就俾人釘實啦.
作者: loveless    時間: 13-12-2017 15:37

菜刀都百份百合法,
試o下揹住幾把去海港城行街街..
作者: queen    時間: 13-12-2017 15:40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13-12-2017 15:37 發表
菜刀都百份百合法,
試o下揹住幾把去海港城行街街..
菜刀都大把la......試Cutter la
作者: JBL    時間: 13-12-2017 16: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BL    時間: 13-12-2017 16: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bennytsang16    時間: 13-12-2017 16:04

佢好出名架,早前有個校園活動同林鄭月娥影大合照時,用自己手機show過「港獨」標語,之後被學校「照肺」、上過報紙。佢落過林鄭面,又港獨又出名,肯定一早被警方列為目標人物啦,否則點會淨係截查佢。至於佢有無事告,先取決於警方同律政司告不告,告的話上法庭就裁判官一人取定是否判佢有罪。慘觀少少講,近幾年,下級法院的裁判官同法官都幾親政府,你有社運同政治肯景本身不是罪,但控方是旦找些藉口告你其他罪,結果多數都判你有罪。
引用:
原帖由 tinyau1134 於 13-12-2017 15:04 發表
點解可以比人周到

作者: walther    時間: 13-12-2017 16:10

原來係呢條友, 如果港獨D人都係咁冇腦,其實港獨有咩好怕呢 ?
作者: type38    時間: 13-12-2017 16:57

https://www.singpao.com.hk/mobile/index.php?fi=news1&id=55050

見d對答串串貢,就抵比人拉
作者: walther    時間: 13-12-2017 17:10

睇唔到嗰枝係咩槍
https://www.facebook.com/1640482 ... C%E4%BA%82%E4%B8%96
作者: pbay    時間: 13-12-2017 17:38

依家政治檢控橫行, 點相玩針對, 帶把螺絲批都可以入你.
好心呢D場合就咪鬼去, 由得飯民班友玩飽佢.
作者: walther    時間: 13-12-2017 19:02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13-12-2017 17:38 發表
依家政治檢控橫行, 點相玩針對, 帶把螺絲批都可以入你.
好心呢D場合就咪鬼去, 由得飯民班友玩飽佢.
我有個感覺係要出位,要人地注意佢地,唔係要安全。
作者: dogjumpjump    時間: 13-12-2017 21:19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13-12-2017 17:38 發表
依家政治檢控橫行, 點相玩針對, 帶把螺絲批都可以入你.
好心呢D場合就咪鬼去, 由得飯民班友玩飽佢.
其實袋支鉛筆都可以拉, 睇下John wicK2就知, 一支鉛筆可以殺到兩個人
作者: Dave    時間: 13-12-2017 22:09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13-12-2017 17:38 發表
依家政治檢控橫行, 點相玩針對, 帶把螺絲批都可以入你.
好心呢D場合就咪鬼去, 由得飯民班友玩飽佢.
從來拉既鎖既都係班無知青年,點人去死果班幾時會出事...
作者: bennytsang16    時間: 14-12-2017 00:32

帶氣槍去反對派的政治集會太易惹麻煩,看他的行徑和態度,似係搏拉。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13-12-2017 17:38 發表
依家政治檢控橫行, 點相玩針對, 帶把螺絲批都可以入你.
好心呢D場合就咪鬼去, 由得飯民班友玩飽佢.

作者: walther    時間: 14-12-2017 00:44

新聞報導條靚仔“被同路人追捧為「烈士」”。 好彩呢度係香港,同 ISIS 冇咩過節,否則俾人潑下火,分分鐘發動個人聖戰,做D更癲既嘢出嚟都得。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14-12-2017 00:47 編輯 ]
作者: oliver1997    時間: 14-12-2017 00:51     標題: 回覆 24# 的帖子

我又唔明wo,即係青年既就實係無知?
算係咩Logic同論述?
呢條友或者係無知果班啦,但前面句論述算咩?
年齡歧視?
作者: Dave    時間: 14-12-2017 01:15

引用:
原帖由 oliver1997 於 14-12-2017 00:51 發表
我又唔明wo,即係青年既就實係無知?
算係咩Logic同論述?
呢條友或者係無知果班啦,但前面句論述算咩?
年齡歧視?
「年少無知」,自古有云,為何年少會無知,因為年少最需要認同感和同伴,
對於社會概念仍是很薄弱,智慧和人生經歷亦很有限,但又急著要成熟起來或表現自己讓人認同,便做出很多靈精怪的事。
這不是年齡歧視,是常態,是統計。
年少是否一定無知,同一問中年是否一定成熟?不一定,但多數係。
作者: 美味炸雞脾    時間: 14-12-2017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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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iver1997    時間: 14-12-2017 05:00     標題: 回覆 29# 的帖子

我認同Dave兄所講: 年少是否一定無知,同一問中年是否一定成熟?不一定,但多數係。
但有時都要考慮會唔會上一輩待老賣老,或者食古不化,唔嘗試去了解後生。
冇定論,但係需要時常提醒自己呢點。
作者: oliver1997    時間: 14-12-2017 05:00     標題: 回覆 29# 的帖子

Duplicated
作者: 暈又暈    時間: 14-12-2017 14:07

年少是否無知唔敢講,但係呢個姓劉既無唔無知個人相信就好明顯
我唔敢講佢係咪"年少"無知喔,又冇佢太多背景資料,唔俾人地留幾年級又生得特別young咩

至於係唔係政治檢控,呢一刻我信警察,當事人行得正企得正又冇古怪又冇玩野,要攪你總有些少鞋度
不過呢個人當日就算冇俾人逗,個人估計佢當日都會攪啲6+1野出黎刷存在感
作者: loveless    時間: 14-12-2017 14:58

年齡歧視
唔公平我要成功爭取年老無知
作者: Nova_Dust    時間: 14-12-2017 15:58

少年人血氣方剛,所謂初生之犢不畏虎。閱歷不深的年輕人無所畏懼,敢作敢為,行徑大膽。書本上的知識用一輩子都追求不完,年紀輕輕亦能有很高的成就;但人生閱歷則必須按部就班,過一年長一歲,經一事長一智。做人處事的態度不見得因你飽讀詩書就能有出眾的表現。

年輕人在平安的時代應努力求學,打好基礎。
作者: tinyau1134    時間: 14-12-2017 16:09

真正應該出來爭取東西的正正廿零至四十的成年人, 可惜這一代香港人生性不愛搞風搞雨, 獨愛活在當下
作者: loveless    時間: 14-12-2017 16:24

引用:
原帖由 tinyau1134 於 14-12-2017 16:09 發表
真正應該出來爭取東西的正正廿零至四十的成年人, 可惜這一代香港人生性不愛搞風搞雨, 獨愛活在當下
大倍份人...
成熟o左就會比較識諗..
比較識諗..
就會有比年輕時更高層次既自私
作者: loveless    時間: 14-12-2017 16:45

引用:
原帖由 Nova_Dust 於 14-12-2017 15:58 發表
少年人血氣方剛,所謂初生之犢不畏虎。閱歷不深的年輕人無所畏懼,敢作敢為,行徑大膽。書本上的知識用一輩子都追求不完,年紀輕輕亦能有很高的成就;但人生閱歷則必須按部就班,過一年長一歲,經一事長一智。做人處 ...
努力求學很乏味.
反抗極權統治捍衛民主自由公平公義, 殺身盡命不惜以死抗暴既自由戰士型好多.

當然冇人真係會死. 捍衛自由捍到要墮胎既唔計.
作者: pbay    時間: 14-12-2017 17:00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14-12-2017 14:58 發表
年齡歧視
唔公平我要成功爭取年老無知
呢D叫老糊塗, 老而不
作者: pbay    時間: 14-12-2017 17:02

引用:
原帖由 tinyau1134 於 14-12-2017 16:09 發表
真正應該出來爭取東西的正正廿零至四十的成年人, 可惜這一代香港人生性不愛搞風搞雨, 獨愛活在當下
有錢有樓, 梗係踩住D後生啦, 話之佢死
作者: loveless    時間: 14-12-2017 20:25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14-12-2017 17:02 發表

有錢有樓, 梗係踩住D後生啦, 話之佢死
輸既永遠冇責任,
贏既永遠係人渣。
作者: vp70usp    時間: 14-12-2017 21:53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7r7IsObzyw
條令仔串過馬__
作者: walther    時間: 14-12-2017 22:21

個大佬已經著草, 條靚仔可能想頂佢個位都唔定
作者: 美味炸雞脾    時間: 14-12-2017 22: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wind    時間: 14-12-2017 22:49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14-12-2017 20:25 發表


輸既永遠冇責任,
贏既永遠係人渣。
LOVE兄呢句到肉

以前細個打波輸親一定係對手打茅波

而家老個左理得佢贏定輸...唔該唔好整傷我...睇一次物理治療好貴呢...我純粹係黎曬下太陽殺下菌
作者: oliver1997    時間: 14-12-2017 22:52     標題: 回覆 43# 的帖子

的確無需爭辯,因為互動關係中並無對錯可分,
LOVE兄一句輸既永遠冇責任,贏既永遠係人渣。
正正係互動關係中既關鍵,因為一方人永遠覺得不被理解,另一方人又唔嘗試去理解。
作者: Lolanto    時間: 14-12-2017 22:55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13-12-2017 19:02 發表

我有個感覺係要出位,要人地注意佢地,唔係要安全。
後生仔,廿年後都只係三十六,仲有大把光陰
作者: oliver1997    時間: 14-12-2017 22:56     標題: 回覆 36# 的帖子

會有比年輕時更高層次既自私....正所謂人不為己....
所以宜家衝出黎既多數係6+1 或者8+1 既
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18-12-2017 13:18

後生仔,有錢途,做多3,4年,就可入立法局做議員.
作者: a1353116217    時間: 14-1-2018 12:02

没事差佬耍他,最后也告不入
作者: walther    時間: 15-4-2018 11:18

http://s.nextmedia.com/apple/a.p ... ;s=0&a=20361931
作者: rho837    時間: 15-4-2018 11:47

邊有人咁ON9載埋支玩具槍去中環又咁橋斷正! 如果真係搞事就唔只一個人啦!

呢啲一早安排好既情節! 心照!
作者: walther    時間: 15-4-2018 15:14

條友成功增加存在感,下次肯定會再反激D
作者: loveless    時間: 15-4-2018 15:33

有時真係要講句...相由心生
作者: T-800    時間: 15-4-2018 18:34

Delete....

[ 本帖最後由 T-800 於 15-4-2018 18:35 編輯 ]
作者: T-800    時間: 15-4-2018 18:34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15-4-2018 11:47 發表
邊有人咁ON9載埋支玩具槍去中環又咁橋斷正! 如果真係搞事就唔只一個人啦!

呢啲一早安排好既情節! 心照!
完全同意:
1。成件事同背包内有支「玩具槍そ無関。。。支「玩具鎗」只係比差人「做野」的理由。。。
2。講返攜帶「玩具鎗」的法律問題(在港英時代):
A.香港法例並没有明文規定市民不能「低調」地攜帶「玩具鎗」在街上行走 (除非有涉及行為不檢、恐嚇、搶刧、傷害他人身体、構成公衆恐慌、或者在郊野公園範圍之内。。。)
B.任何投射器具的動能若不超過2焦耳,則只定性為「工具」或「玩具」等。。。
C.基於上列理由,在不涉及行為不檢、恐嚇、搶刧、傷害他人身体、構成公衆恐慌、或者在郊野公園範圍之内的前题下攜帶身上,原則上不會直接構成罪行

但是:警方有權「隨時在公共場所」請任何認為有懷疑的人物「帶署協助调查」,而不一定真正直接涉及罪行。。。
帶有「玩具鎗」在背包中,只是請您「返署協助调查」的其中一個理由而已。。。可能有人覺得這樣很沒自由、人權,但「全世界的警權」也是差不多這樣。。。
而「帶署協助调查」,跟拘捕、起诉、判刑又是兩回完全不同的事。。。(不過返到差管差人通常會「大下您」,但如自己身無屎就唔駛驚,當然若有案底或三合會背景或守行為期中就可能有些麻煩了。。。)

至於Love兄説:「帶菜刀」的問題跟「帶玩具鎗」是兩回事∼因為幾乎任何刀具利器在法律上皆定性為「攻擊性武器」,如果無合理辦解带在身上出街,已可構成罪行,但「玩具鎗」並不算是。。。

至於時有報導說警方在某人家中搜到「仿製鎗械」而帶署,み般也是「協助調查そ而已,因為單單藏有「仿製鎗械(2J以下)」,跟本不構成罪行(但在偉大的祖國是罪行)。。。
當然要帶「玩具鎗」出街時,正正經經用鎗盒/鎗袋載好,受截查時合作一些,及陳述み些「合理辨解そ則可能可以免卻み些「帶署協助調查」的麻煩,當然:如果差人真正要「揾事來做」,也有權随時「請返警署協助調查」,所以這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總结:在公共場所(郊野公園除外)「低调」地攜帶「玩具鎗」,這並非犯法;
只不過警方亦有權請他/她「返署協助调查」(並不等於一定刑事起訴)。。。(不過以上是港英時代的事,至於踏入了1997年1/7共産時代變成怎樣,則不太清楚了。。)

要怎麼做就看自己的智慧和做法。。。

Happy shooting!

[ 本帖最後由 T-800 於 17-4-2018 00:58 編輯 ]
作者: a1353116217    時間: 16-4-2018 23:24

引用:
原帖由 T-800 於 15-4-2018 18:34 發表

完全同意:
1。成件事同背包内有支「玩具槍そ無関。。。支「玩具鎗」只係比差人「做野」的理由。。。
2。講返攜帶「玩具鎗」的法律問題(在港英時代):
A.香港法例並没有明文规定市民不 ...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他現在是被刑事起訴不是帶警署接受調查。你看完新聞再發表高見吧!
作者: a1353116217    時間: 16-4-2018 23:29

政治檢控
假槍真入罪
作者: T-800    時間: 17-4-2018 00:08

Delete..

[ 本帖最後由 T-800 於 17-4-2018 00:40 編輯 ]
作者: T-800    時間: 17-4-2018 00:08

引用:
原帖由 a1353116217 於 16-4-2018 23:29 發表
政治檢控
假槍真入罪
您講出了重點!
軍醫當然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 本帖最後由 T-800 於 17-4-2018 03: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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