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7時30分更新】消息稱,疑犯為一名男子,事發時疑與母親在家中爭執。警員到場時有人醉酒情緒失控,涉嫌搶走其中一名警員配槍,據悉有人得手後連轟幾槍。事出突然,警員需開槍制服疑犯。據知事件中有4人受傷,包括3名警員及疑犯,當中1名警員受槍傷,暫時未知傷勢。
原帖由 2slow 於 2018-3-15 10:08 發表
警槍咁易槍到既咩
https://m.mingpao.com/ins/instan ... 00001/1521075572243
https://www.hk01.com/%E6%B8%AF%E ... BD%9F%E8%AD%A6-%E6% ...
原帖由 walther 於 2018-3-15 10:24 發表
兩名警員, 一個醉貓, 都可以搶到槍 ?
無知兩問:
1)左輪點解冇保險制 ?
2)成日都聽人話?俾子彈擦傷?,機會率照計係好低, 但實際好似唔係咁, 有冇咩理由.
原帖由 RCOOH 於 15-3-2018 10:40 發表
香港和平太耐,基層裝備一直冇換,甚至見過部份警察對自己支鎗亳不在意,鎗套鬆到支鎗斜左30度都繼續行咇,好似寫左包單冇人會搶咁。
啪鈕皮套發力一掹就出,面對醉拳好自為之,鹿頭防搶鎗套先有橫棍頂,再 ...
原帖由 pbay 於 15-3-2018 12:24 發表
政府議案, 簡單過半就得, 之前3年都係咁過. 點會過唔到?
三年以來,警隊預算開支增29億元至近185億元.
http://www.hkcd.com/content/2017-09/29/content_1066640.html
原帖由 walther 於 15-3-2018 12:57 發表
冇計,社會撕裂, D人已經慣性將所有嘢簡單化, 非黑即白, 民主派,生果報一定逢警必反, 話之你係囉D錢嚟買對付示威者既防暴工具定係警員既日常自衛武器, 一律都肯定唔會過到立法會.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15-3-2018 13:34 發表
記得有親建制議員都話,香港現時的警員「低學歷、易失控、體能差」。2014年北區醫院大陸漢成功搶奪衝鋒隊員配槍並發射事件;今次多名警員處理醉酒鬧事,期間有警員被搶槍及射傷事件,足以證明現時的警員普遍無能力保 ...
原帖由 1stsfod 於 15-3-2018 13:43 發表
點解又過到ge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 ... e/20170330/19974546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15-3-2018 16:20 發表
槍械係可以殺人既武器,電話係咪?同一枝槍,可以殺賊亦可以殺警。正如幾任一哥上立法會都會講,現時香港治安良好,罪案率低、破案率高。事實上,同八九十年代省港旗兵橫行相比,今日時今日香港涉及槍械既嚴重罪案已 ...
原帖由 walther 於 15-3-2018 20:24 發表
我話最好嘢就係可以做到開槍擦傷個犯,唔致命而又制服到個犯嗰度好嘢.
呢單嘢個犯只係喳把介刀, 警員三個 head shot 送佢走 :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 ...
原帖由 1stsfod 於 15-3-2018 21:06 發表
邊個source講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 ... e/20180315/57948353
「佢從同事個槍袋搶槍出嚟」,並連開三槍,一名警員右手及右腳中槍,另一警員右腳亦被子彈 ...
原帖由 key1981 於 16-3-2018 01:49 發表
今時今日做差大哥係慘啲架喇,就算成功制服倒個醉酒鬼,都會比人話3抽1勝之不武。
現場情況係點就無人知嘰, 假如3位差大哥企定定係醉酒鬼面前都比人搶咗支炮又開幾槍,咁就真係又點兒那個,但事實係咪 ...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15-3-2018 13:34 發表
記得有親建制議員都話,香港現時的警員「低學歷、易失控、體能差」。2014年北區醫院大陸漢成功搶奪衝鋒隊員配槍並發射事件;今次多名警員處理醉酒鬧事,期間有警員被搶槍及射傷事件,足以證明現時的警員普遍無能力保護自己枝配槍。為了警員自身及市民安全起見,社會應該認真思考,是否需要容許每名警員每次出勤都配槍。.
原帖由 walther 於 16-3-2018 09:56 發表
馬後炮 ?
點至算馬前炮 ?
事情發生咗至會引發討論, 理論上全部都係馬後炮,
唔係現場唔肯定當時情況就唔可以討論 ? 咁就基本任何人都唔應該討論,
如果係咁, 可能呢個水區都可以唔駛存在啦
放鬆D啦師兄 ,呢度係吹水區, 唔係警局或法庭, 唔明點解咁多師兄咁嚴肅, 教人應該點吹至合符規則
原帖由 walther 於 16-3-2018 09:56 發表
馬後炮 ?
點至算馬前炮 ?
事情發生咗至會引發討論, 理論上全部都係馬後炮,
唔係現場唔肯定當時情況就唔可以討論 ? 咁就基本任何人都唔應該討論,
如果係咁, 可能呢個水區都可以唔駛存在啦
放鬆D啦師兄 ,呢度係吹水區, 唔係警局或法庭, 唔明點解咁多師兄咁嚴肅, 教人應該點吹至合符規則
原帖由 walther 於 16-3-2018 09:56 發表
馬後炮 ?
點至算馬前炮 ?
事情發生咗至會引發討論, 理論上全部都係馬後炮,
唔係現場唔肯定當時情況就唔可以討論 ? 咁就基本任何人都唔應該討論,
如果係咁, 可能呢個水區都可以唔駛存在啦
放鬆D啦師 ...
原帖由 walther 於 16-3-2018 09:56 發表
馬後炮 ?
點至算馬前炮 ?
事情發生咗至會引發討論, 理論上全部都係馬後炮,
唔係現場唔肯定當時情況就唔可以討論 ? 咁就基本任何人都唔應該討論,
如果係咁, 可能呢個水區都可以唔駛存在啦
放鬆D啦師 ...
原帖由 loveless 於 16-3-2018 15:04 發表
Yup, 香港現時既治安情況, 某程度上真係可以用taser作為代替.
當然細節, LE risk management, 使用指引, 內部傳統/阻力, 全部都係要轉變時, 煩到不得之了的現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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