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認真] 無良水貨佬 [打印本頁]

作者: 48191    時間: 20-3-2018 07:34     標題: 無良水貨佬

走一轉都係三舊水,一衰咗就七年起錶;呢個仲慘,都唔知要坐到幾時。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 ... e/20180320/57968938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 ... e/20180320/57968956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 ... e/20180320/57968957


[ 本帖最後由 48191 於 20-3-2018 08:54 編輯 ]
作者: tinyau1134    時間: 20-3-2018 08:12

便宜莫貪!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08:41

講到當事人本身唔洗有責任甘,
奇怪的社會價值觀。
作者: type38    時間: 20-3-2018 08:48

話走電子零件就真係信係電子零件
自己唔識睇下自己走咩貨
作者: 2slow    時間: 20-3-2018 08:52

真係唔好為左果幾舊水毀左一生
其實政府方面有無做野呢, 例如在social media宣傳等等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reaking/realtime/article/20180320/57968957
作者: walther    時間: 20-3-2018 09:29

正如有師兄話, 當事人已經懷疑係氣槍, 但都照做, 仲阿媽帶埋阿仔做, 個阿媽應該負上相當責任.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09:49

引用:
原帖由 2slow 於 20-3-2018 08:52 發表
真係唔好為左果幾舊水毀左一生
其實政府方面有無做野呢, 例如在social media宣傳等等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 ... e/20180320/57968957
阻人發達o米正P街政府o羅,
人就係甘,
冇事就個個都理直氣壯話自已合法,
出事就喊苦喊忽話品學兼優比壞人呃.
何況從本港法律角度,
走水貨本身唔犯法, 違反入境條例至係犯法.
作者: Dave    時間: 20-3-2018 09:55

安久無藥醫,年終咁多人走水貨氣槍零件比大陸拉,
佢又排住隊去...
人家包到實,話乜就乜,講個信字,到時比包海樂英你直接打靶都仲得...
作者: Tango1997    時間: 20-3-2018 09:58

現今 醫學昌明 。。。但暫時沒有藥物治療戇鳩症狀
作者: 2slow    時間: 20-3-2018 10:07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20-3-2018 09:49 發表


阻人發達o米正P街政府o羅,
人就係甘,
冇事就個個都理直氣壯話自已合法,
出事就喊苦喊忽話品學兼優比壞人呃.
何況從本港法律角度,
走水貨本身唔犯法, 違反入境條例至係犯法.
帶得水貨就應該知道有風險,
為果幾舊水犯法已經戇尻,
帶貨唔check下係咩,真係戇尻中的戇尻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10:22

引用:
原帖由 2slow 於 20-3-2018 10:07 發表


帶得水貨就應該知道有風險,
為果幾舊水犯法已經戇尻,
帶貨唔check下係咩,真係戇尻中的戇尻
成個行業就係宣揚唔犯法又容易賺錢,
打個轉就好揾過隔離呀戇狗小明響老麥做足成日奴才.

離境時的確未犯法o架,
入人地境至仆直之o麻...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10:34

學生未建立社會成就, 未有獨立經濟能力,
稍唔安份的話, 就要同成年人一樣處身及面對乜X都講錢既世界.
跨境學生x1日x1次x1月x24日x3舊水=7.2K
你寧願信對與錯、理智與分折blah blah blah,  定真金白銀?
作者: 33tt    時間: 20-3-2018 10:44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 ... e/20180320/57968958

據報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走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走私氣槍2支以上5支或以下,刑期為3年至7 年;若走私氣槍數量達5支至10支,則可判處7 年以上有期徒刑;倘特別嚴重的更可判處無期徒刑。

咁即係話,就算運一枝 都隨時判1至3年,點計都博唔過啦!

[ 本帖最後由 33tt 於 20-3-2018 10:46 編輯 ]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10:49

立乜法都唔能夠阻止貪婪,
唯一有效方法係瀨野兼輸凸.
但甘都唔會真正消滅貪婪,
極其量係下次識得醒少少.
作者: 48191    時間: 20-3-2018 11:01

所以呢啲Post真係要成日出,警戒吓啲想搵快錢的人。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11:12

[quote]原帖由 48191 於 20-3-2018 11:01 發表
所以呢啲Post真係要成日出,警戒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11:12

引用:
原帖由 48191 於 20-3-2018 11:01 發表
所以呢啲Post真係要成日出,警戒(下)啲想搵快錢的人。
我都想劈炮去做o尼D又自由又輕鬆又易揾錢既荀工
隔離呀邊個邊個坐緊七年監係佢自已死蠢o者, 我好X醒o架, 一定唔會發生響自己身上既...
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20-3-2018 11:46

呢D人,無睇新聞,無上我地呢個論壇.無得救. Thx for sharing.
作者: type38    時間: 20-3-2018 12:00

拎完佢包貨,就即刻轉頭拎上CGF放二手
作者: pbay    時間: 20-3-2018 12:15

走私佬直頭搵中港學童帶貨,
駁海關唔check.

我覺得香港海關要強制每個人出境都過X-光,
一來杜絕奶粉黨, 二來防止無辜學童受利用.
作者: Kwind    時間: 20-3-2018 13:24

引用:
原帖由 kornhill401 於 20-3-2018 11:46 發表
呢D人,無睇新聞,無上我地呢個論壇.無得救. Thx for sharing.
現今不知幾多人唔睇新聞唔睇論壇

剩係不停[碌]個FB...唔講水貨佬...講支付寶...講倫敦金...講假公安叫過數...到今時今日講左咁多年都長期有人被呃就知

前排睇新聞仲好笑...TW人黎香港追倫敦金...好心自己貪心/咸濕就唔好出黎7
作者: Dave    時間: 20-3-2018 13:31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20-3-2018 12:15 發表
走私佬直頭搵中港學童帶貨,
駁海關唔check.

我覺得香港海關要強制每個人出境都過X-光,
一來杜絕奶粉黨, 二來防止無辜學童受利用.
無辜?無收錢嗎?

只係有人無知加上少少貪念之後要找數的故事而已。

至於強制檢查,是否只限行李?包唔包隨身物品,或者將彈匣零件縛係身?咁要照埋全身,不如通埋櫃照埋胃,
咁又算唔算侵犯人權?用侵犯既方式去保障市民,真是智慧到不行

其實市民有義務遵守法律,而不是執法人員盡力令你不犯法。
作者: jn_jona    時間: 20-3-2018 13:31

引用:
原帖由 Kwind 於 20-3-2018 13:24 發表


現今不知幾多人唔睇新聞唔睇論壇

剩係不停[碌]個FB...唔講水貨佬...講支付寶...講倫敦金...講假公安叫過數...到今時今日講左咁多年都長期有人被呃就知

前排睇新聞仲好笑...TW人黎香港追倫敦金...好心自己貪 ...
今時今日仲有人中傳銷陷阱就知道人蠢冇藥醫
作者: pbay    時間: 20-3-2018 13:52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20-3-2018 13:31 發表

無辜?無收錢嗎?

只係有人無知加上少少貪念之後要找數的故事而已。

至於強制檢查,是否只限行李?包唔包隨身物品,或者將彈匣零件縛係身?咁要照埋全身,不如通埋櫃照埋胃,
咁又算唔算侵犯人權?用 ...
袋過X光, 人過金屬探測器, 普通機場甚至直通車都有既簡單保安檢查,
如何侵犯人權 ?
有呢一關, 起碼少左好多人挺而走險先.

依家走私賊連9歲小學生都利用, 兒童無論同意不同意, 被利用作犯法搵錢工具一樣係違反兒童既人權
兒童既人權就唔係人權 ? 係咪由得佢地繼續 ?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c ... e/20180116/57714746
作者: walther    時間: 20-3-2018 14:10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20-3-2018 13:52 發表

袋過X光, 人過金屬探測器, 普通機場甚至直通車都有既簡單保安檢查,
如何侵犯人權 ?
有呢一關, 起碼少左好多人挺而走險先.

依家走私賊連9歲小學生都利用, 兒童無論同意不同意, 被利用作犯法搵錢工具一樣係違反 ...
法律上行唔通, 以上面單嘢為例,帶名牌錶出境係冇違反香港法例, 香港既執法人員根本冇嘢可以做. 唔通好心勸佢唔好去死 ?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14:55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20-3-2018 13:52 發表

袋過X光, 人過金屬探測器, 普通機場甚至直通車都有既簡單保安檢查,
如何侵犯人權 ?
有呢一關, 起碼少左好多人挺而走險先.

依家走私賊連9歲小學生都利用, 兒童無論同意不同意, 被利用作犯法搵錢工具一樣係違反 ...
X光照出出境並無犯法既物件,
唔通用本聖經同人講善與惡?

要響香港境內查人,
但人家又冇觸犯香港出境條例.
Check到又如何?
執唔到既法即係無法.
唔通撓過法律強制唔俾人出境?
強行押扣市民行李?
仲唔俾人話極權無人身自由打壓小市民乜乜乜? 死得o拉.

既然無犯法,
就當然係睬海關都傻照出境,
到時去到人地頭入境瀨野,
就又賴番香港政府無能把唔到關害死香港人, 又係死得o拉.

認同市民有義務遵守法律,而不是執法人員盡力令你不犯法。
作者: pbay    時間: 20-3-2018 15:15

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20-3-2018 14:10 發表

法律上行唔通, 以上面單嘢為例,帶名牌錶出境係冇違反香港法例, 香港既執法人員根本冇嘢可以做. 唔通好心勸佢唔好去死 ?
要做野, 一定點都搵到D法例可用.
Check 到小童帶貸, 可以用童工法例, 虐兒法例扣留佢慢慢査;
Check到槍型物體, 可用懷疑藏有無牌槍械, 扣貨check JJ;
未必入到罪, 但扣住佢唔俾即時過關, 起碼俾個機會等佢睇下自己帶左乜, 好過死左都唔知乜事.
做到呢兩樣已經其實救唔少人.

如Check 到自由行帶貸, 用涉嫌用旅遊簽證從事業務或工作取酬, 違返逗留條件,
不法份子好多時係取易不取難, 過大陸關太過無掩雞籠, 收返緊D增加走私賊成本都好.
更可減少北區走私情況, 減輕居民民怨, 何樂而不為?
作者: ++朗++    時間: 20-3-2018 15:21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20-3-2018 15:15 發表

要做野, 一定點都搵到D法例可用.
Check 到小童帶貸, 可以用童工法例, 虐兒法例扣留佢慢慢査;
Check到槍型物體, 可用懷疑藏有無牌槍械, 扣貨check JJ;
未必入到罪, 但扣住佢唔俾即時過關, 起碼俾個機會等佢 ...
的確咁係做好心
不過名不正言不順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15:34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20-3-2018 15:15 發表

要做野, 一定點都搵到D法例可用.
未必入到罪, 但扣住佢唔俾即時過關, 起碼俾個機會等佢 ...
即係P兄同意法律可以隨意靈活搬龍門o甘施行?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16:15

香港每個月平均有超過1000萬人次經陸路離境.
用懷疑、涉嫌就扣留扣押扣行李,
但實際又入唔到罪,
o甘即係點操作?

就算我身上有19隻名牌錶,
再要我自己9歲仔女再帶多百九隻,
響香港境內我犯左乜法?
其實用乜理據去扣押我?

關鍵係我去到其他國家入境時,
係可以報關俾入口稅合法處理.

你響香港就想扣押我財物仲禁止我離境,
法律依據上根本行唔通.
作者: walther    時間: 20-3-2018 16:20

所以帶氣槍有好處, 去送死前都有機會因"涉嫌藏有仿製槍械"罪被香港執法人員救返.
作者: derp    時間: 20-3-2018 16:52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20-3-2018 16:15 發表
香港每個月平均有超過1000萬人次經陸路離境.
用懷疑、涉嫌就扣留扣押扣行李,
但實際又入唔到罪,
o甘即係點操作?

就算我身上有19隻名牌錶,
再要我自己9歲仔女再帶多百九隻,
響香港境內我犯左乜法?
其實 ...
開工無野做蛇王中, 只係吹水, 沒有認真搵資料.

定罪同懷疑係兩回事來. 如果唔係個個俾警察拉(懷疑)就即係已經定左罪啦. 香港D 法官同律師都失業咁話.

有關"走私"出口及入口既法例, 見進出口條例 (第60 章) 第6D(1) 條及進出口(一般)規例(第60A章). 都重要睇睇你係講緊進出口乜野. 例如槍瞄準具係係CAP.60G, 而唔係60A. 手錶以前70, 80 年代聽過話會俾人捉, 但係目前不在CAP.60A 內, 因此只就香港而言, 應該(好大個頭盔, "應該" 唔係犯法. 而例如走配方粉, CAP.60A 附表二有提及, 因此CAP.60 第6D(1) 係適用 (除非規例第6(1D) 款適用, 即係如果你24 小時內只係離開過香港一次, 又唔帶多過1.8 公斤既粉既話). 同樣道理, 玩具槍亦都唔係CAP.60A 管.

另外必須再講一次, 進出口條例講既係"進口"及"出口"某些物品. 因此在香港管有進出口條例及其規例中物品並不犯法. 即係話, 我係香港可以買40 箱奶粉, 係香港賣俾第二個人 (即係藥房賣俾水貨客咁先算) 都唔會到CAP.60 管.



又講D 題外話, 以前粉嶺有個官出晒名做粉同私煙 -- 因為全香港大部份走奶粉同私煙都係粉嶺處理. 佢每一日開庭會用45 分鐘好好心咁重覆同D 走私煙奶粉既呀伯呀婆去講走奶粉同私煙係幾嚴重. 呢期無去粉嶺, 唔知佢接手人重有無做呢樣野呢.

[ 本帖最後由 derp 於 20-3-2018 17:54 編輯 ]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17:34

引用:
原帖由 derp 於 20-3-2018 16:52 發表


開工無野做蛇王中, 只係吹水, 沒有認真搵資料.

定罪同懷疑係兩回事來. 如果唔係個個俾警察拉(懷疑)就即係已經定左罪啦. 香港D 法官同律師都失業咁話.

有關"走私"出口及入口既法例, 見進出口條例 (第60 章) ...
"Let me tell you what justice is. Justice is the law.
And the law is man's feeble attempt to lay down the principles of decency. Decency!"
Bonfire of Vanity


題外話, 有冇睇 Madam Secretary?
作者: derp    時間: 20-3-2018 17:49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20-3-2018 17:34 發表


"Let me tell you what justice is. Justice is the law.
And the law is man's feeble attempt to lay down the principles of decency. Decency!"
Bonfire of Vanity


題外話, 有冇睇 Madam Secre ...
"Justice means minding one's own business and not meddling with other men's concerns." Plato

國務卿女士今季第15 集有D影射當奴侵個腦有事的說。

[ 本帖最後由 derp 於 20-3-2018 17:55 編輯 ]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17:57

"Good people do not need laws to tell them to act responsibly, while bad people will find a way around the laws."
呀Plato哥好忙
作者: ++朗++    時間: 20-3-2018 18:01

其實最直接了當係關口宣傳多啲
同朋友傾開計先知原來真係有啲人以為香港合法就可以帶返大陸
作者: pbay    時間: 20-3-2018 18:03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20-3-2018 16:15 發表
香港每個月平均有超過1000萬人次經陸路離境.
用懷疑、涉嫌就扣留扣押扣行李,
但實際又入唔到罪,
o甘即係點操作?

就算我身上有19隻名牌錶,
再要我自己9歲仔女再帶多百九隻,
響香港境內我犯左乜法?
其實 ...
repeat多次:
大陸人除非手羅工作簽證, 否則一般自由行簽證皆屬旅遊簽證, 不得在港從事業務或工作取酬.
包括走私貨品, 無論自己生意定職員,
同一款式同一類型物品一次帶幾十件, 就算聲稱係自用, 都係自招嫌疑, 大可搭左返去同個官慢慢解釋下每一隻幾時買, 有乜紀念價值.
法例寫咗唔得就係唔得, 海關就要執行, 話之你天皇老子, 呢D就叫法治.

就係因為關口無掩雞籠先至招來一日走十幾轉搵食既不正常人流.
海關肯執正黎做, 只有正常旅客過關, 人流肯定下降一半, 成個北區都唔洗咁大交通同生活壓力.

[ 本帖最後由 pbay 於 20-3-2018 18:09 編輯 ]
作者: rho837    時間: 20-3-2018 18:09

現身在日本工作! 間酒店內見到一間房間岡俾一班水貨大媽強姦完! 簡直恐怖來形容! 單人房偷偷住起碼三個人入住(我估-但可能唔只)! 周地毛巾同一大堆舊衫, 周圍地下滿了超級市場買啲魚生㧌, 即食麵袋, 酒樽氣水罐, 果皮垃圾, 一大堆藥空盒.......

我做唔出咁汚JOE棘撻既行為!
作者: derp    時間: 20-3-2018 18:09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20-3-2018 17:57 發表
"Good people do not need laws to tell them to act responsibly, while bad people will find a way around the laws."
呀Plato哥好忙
“Integrity is the key to understanding legal practice. Law's empire is defined by attitude, not territory or power or process.” 唔止Plato. Ronald dworkin 都係。google 神亦然。:

雖然dworkin 在此並非指「誠信」(參見law's empire),但係事實上以「誠信」理解亦不為過。

[ 本帖最後由 derp 於 20-3-2018 18:21 編輯 ]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18:27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20-3-2018 18:03 發表

reply多次:
大陸人除非手羅工作簽證, 否則一般自由行簽證皆屬旅遊簽證, 不得在港從事業務或工作取酬.
包括走私貨品, 無論自己生意定職員,
同一款式同一類型物品一次帶幾十件, 就算聲稱係自用, 都係自招嫌疑,  ...
P兄要先分清楚關稅,水貨同走私.
呢樣同大陸人與否完全無關.

旅遊簽證唔能夠禁止遊客購物,
唔能夠硬性限制數目,
亦唔能夠禁止人離境.
除非物件本身觸犯出口法例,
或有特殊情況例如奶粉.

又講多次,
我出境帶住19隻iphone都好,
你都唔能夠假設我一定就係走水貨.
因為去到目的地入境時,
我係可以報關俾稅完全合法地入境.
你亦唔能夠假設我一定就係有收取酬勞,
你需要証實.
但我已離境, 你想跨國調查兼執法?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18:37

引用:
原帖由 derp 於 20-3-2018 18:09 發表

“Integrity is the key to understanding legal practice. Law's empire is defined by attitude, not territory or power or process.” 唔止Plato. Ronald dworkin 都係。google 神亦然。:

雖然dworkin  ...
要人讀書既人都非常討厭
作者: derp    時間: 20-3-2018 18:38     標題: 回覆 40# 的帖子

就你同 p 兄關於是否大陸人一方面討論,認同如果大陸人在香港走水貨,好有可能係違反逗留條件。粉嶺以前每日最少幾單。但係如果係香港人,走水貨本身並不是罪行。而如果個大陸人只係係大陸叫人走水貨,香港係可以以教唆,或唆使及慫使(aiding and abetting)黎去告。但係如果大陸人有香港身分證,亦同「香港人」一樣。除非相關出入口規例有列明外,唔會犯任何法例。

不如搞清楚你唔明既地方係邊度先。就你最後一段,你既意思係作為香港人,如果帶19 隻電話出境,係連懷疑既理由都沒有係咁既意思?

[ 本帖最後由 derp 於 20-3-2018 18:45 編輯 ]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18:44

引用:
原帖由 derp 於 20-3-2018 18:38 發表
就你同 p 兄關於是否大陸人一方面,認同如果大陸人在香港走水貨,好有可能係違反逗留條件。粉嶺以前每日最少幾單。但係如果係香港人,走水貨本身並不是罪行。

不如搞清楚你唔明既地方係邊度先。就你最後一段,你既 ...
我意思係唔能夠預設一個人一定會犯法,
而犯法與否取決於於離境後之行為..
作者: derp    時間: 20-3-2018 19:01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20-3-2018 18:44 發表


我意思係唔能夠預設一個人一定會犯法,
而犯法與否取決於於離境後之行為..
Oh that's a matter of course.

但係值得留意既係舉證與執法上既懷疑係兩個標準黎。例如好簡單既警隊條例第50 條容許警察拘捕,係警員合理地懷疑。而標準係警員自己覺得xxx。口供紙上經常見到既係「我見到某某人行為可疑,於是上前截停」。當然盤問時辯方可以問佢點解會覺得有可疑(然後俾個官質「同件案有乜關係」 )。但係基本上佢自己覺得有可疑就係有可疑。除非佢明顯地係濫權,唔會有太大爭議。

就法律標準,當然唔可以話因為佢行為可疑所以就定罪(不過不等如沒有附帶既訟費後果)。如果唔係律師不如搵睇相佬做好過啦。

就你俾19 個電話用黎走私個情況,我見唔到有真實例子。唔comment 住。只不過執法人員用當時情況黎去睇某樣物品係點用,係其他執法情況都會見到。最容易諗既係磅,袋仔,現金呢類。加埋如果間屋可能有一兩包好細既粉。相信99.9%俾警察拉係拉trafficking而唔係possession. 因為佢可以推論你D磅,現金,袋仔係用黎賣粉。

當然,之後律政司點出法律意見,之後點告係一回事,但係明顯執法人員會就當時整個情況就以販毒黎處理。

但係如果成件事就係例如我係香港去鬧真主阿拉咁先算,可能係伊拉克係犯法,但係香港無可能會令執法人員懷疑我已或者準備犯罪。

因此,我諗個問題核心係在於,如果呢件事(即係走水貨咁先算啦)係香港唔係犯法,執法人員是否連懷疑都唔應該有咁解?

[ 本帖最後由 derp 於 20-3-2018 19:13 編輯 ]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19:15

引用:
原帖由 derp 於 20-3-2018 19:01 發表


Oh that's a matter of course.

但係值得留意既係舉證與執法上既懷疑係兩個標準黎。例如好簡單既警隊條例第50 條容許警察拘捕,係警員合理地懷疑。而標準係警員自己覺得xxx。口供紙上經常見到既係「我見到某 ...
agreed + 完全合理.
其實我唔係完全否定P兄, 只係直覺覺得應用響出境會有好多, 甚至太多, 現實問題需要面對.

正如日本海關唔可能因為我帶住成o急出前一丁就禁止我離境, 南韓唔可以因為我帶住一o急化妝品就扣我行李,
犯法與否, 係我低達目的地入境時既問題...
作者: Dave    時間: 20-3-2018 20:33

事實上警察係有權係任何地方拘捕任何人,無得SAY NO。
但總不見警察真係得閒無事係條街捉個阿婆話佢殺人放火,因為拘捕完佢唔係話告就告,
要落口供,落完寫紙比大SIR 睇,大SIR 睇完覺得有得告先會掟上律政師決定是否提告 ( 如有錯請指正)
亂捉人都算,總不能無證無據上紙比大SIR,真是會吊到你反皮的。
更甚者證據不足不提告,煩到市民比人投訴更加大獲也。

講番P 兄單野,提及「為救市民不要被拉而隨便找些罪名提告」云云,實在匪夷所思,
不但沒有警察/ 海關想捉虫入屎佛,實際操作上亦會做不到更會比人投訴到反眼,而且需要動用的起碼數百全職檢查員之人手更是關口不可能提供的。
做好事不是錯,但不能用人治方法去管理法治社會。
作者: ptqw    時間: 20-3-2018 20:45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20-3-2018 20:33 發表
事實上警察係有權係任何地方拘捕任何人,無得SAY NO。
但總不見警察真係得閒無事係條街捉個阿婆話佢殺人放火,因為拘捕完佢唔係話告就告,
要落口供,落完寫紙比大SIR 睇,大SIR 睇完覺得有得告先會掟上律政師決定 ...
Dave兄有見地
作者: ptqw    時間: 20-3-2018 20:56

作為一個遊客,除非拎左指明要申報的物品出境而無作申報,或超過限定份量如奶粉,被執法人員捉到先能提控。
我拎十幾罐藍罐曲奇、紙尿片出境,就算被查問,我話我家鄉家族有幾十人,買返去當手信有罪嗎?
如何證明我係走水貨?憑數量?定憑我係遊客?
到時口供都咁寫做手信,咁都拉我上法庭見官,除時唔駛審,已經放人。到時要控方賠償,加上非法拘捕,到時係當時執法人員一身蟻。

P兄如係執法人員,咁做嘢法,小弟大開眼界

[ 本帖最後由 ptqw 於 20-3-2018 21:14 編輯 ]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23:05

香港有個特色,就係一定數目既出境控制點,中國係唯一既目的地。
可以針對性從教育及宣傳入手去講解兩地違反出入口條例既後果。

運用法例就係另一回事,奶粉令代表無任何人可以帶超額量離境,不分民族國籍。道理上法例就是一度閘,不能因為我喜歡你就特別寬鬆,我討厭你就特別嚴厲。
如果要用懷疑作為理由扣押離境人仕,而其行李內物品與出境條例並無抵觸,隨即出現既就係無窮無盡既問題:
香港係一個國際貿易點,印度人,非洲人,中東人,菲律賓人,印尼人,日本人,歐洲人,美加人,乜人都有,每日無數外籍人在香港揾貨,寄運代運手提百花齊放,會展隨便一個展覽就有成千上萬外國人帶走無數商品,是否要要求全部人仕都要有工作簽証?要靠法律扣留扣押甚至禁止懷疑水貨客出境,就要有定義,一個可以套用在羅湖落馬洲極之神憎鬼厭人仕身上的法則,就同樣要套用在所有離境人仕身上。
於是大可想像一個情況,帶手信可以被扣押,帶貨辦可以被扣押,總之有商品就可以被扣押,那香港即時變成國際白色恐怖都市。
法律永遠有利有弊,奶粉令係好事,但同時絕對傷害左香港作為一個自由港既穩定性。

現實生活中我都會碰到熱誠要捍衛民主自由法治etc的人,最困惑係通常佢地思維上真正想要想做既,卻往往係相反...
作者: lhyyhy    時間: 20-3-2018 23:15

例如,有人從香港買氣槍返內地,離境時俾香港海關發現,香港海關會點做?
作者: lhyyhy    時間: 20-3-2018 23:18     標題: 回覆 48# 的帖子

以師兄舉嘅例,香港海關唔會理挂? 係做嘢都係深圳海關做啦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0-3-2018 23:34

單一針對目的地係中國既過量水貨客,
最快真正可以起到正面實際作用既關鍵並不在於政府,
而係兩間公司,一間叫九廣鐵路公司,另一間叫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作者: ptqw    時間: 20-3-2018 23:38     標題: 回覆 51# 的帖子

小弟不是香港海關,無法答你標準/官方答案。
如果係氣槍,小弟愚見,佢可能到時搵警察過來睇睇同處理。到時睇當時人點講。
因為大家職能,賦予的權力不同。

至於我的例子,我相信海關人員做唔到什麼。既不能證明我係走水貨(因為我話手信),又不能現場確認我家族如何大或少。加上我帶嘅又唔係多於限奶令的奶粉或其他禁制品。
此情況下,佢用什麼權力去扣留我的手信,什至拘捕我?
或者師兄你又俾到什麼權力/法例俾海關人員做我?

[ 本帖最後由 ptqw 於 20-3-2018 23:46 編輯 ]
作者: lhyyhy    時間: 21-3-2018 00:18     標題: 回覆 53# 的帖子

我同師兄同一諗法, 所以覺得要做嘢都係深圳海關做, 香港海關真係唔知可以做到D咩.
作者: lhyyhy    時間: 21-3-2018 00:22

原來早幾日已經有師兄PO過一單新聞


香港海關檢獲懷疑受管制氣槍及配件(附圖)

*********************

  香港海關昨日(三月八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檢獲四支懷疑受管制氣槍及配件,估計市值約六千元。

  海關人員昨日下午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出境女旅客,在其攜帶的環保袋內檢獲四支懷疑受管制氣槍及配件。

  該名三十三歲女子被捕。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無牌管有槍械,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

  香港海關提醒市民,任何人士管有或攜帶違禁品進出香港往返內地,有可能觸犯相關香港或內地法律,後果嚴重及有可能被判監。市民亦不應接受任何人聘請或委託運送違禁物品進出香港。





香港海關昨日(三月八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檢獲四支懷疑受管制氣槍及配件,估計市值約六千元。





2018年3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50分
作者: 48191    時間: 21-3-2018 08:05

其實今次我認為係香港海關刻意用呢個方法扣住佢啲貨,算係救咗佢。因為用呢條罪名去扣佢貨其實有少少牽強。
引用:
原帖由 lhyyhy 於 21-3-2018 00:22 發表
原來早幾日已經有師兄PO過一單新聞


香港海關檢獲懷疑受管制氣槍及配件(附圖)

*********************

  香港海關昨日(三月八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檢獲四支懷疑受管制氣槍及配 ...

作者: Lolanto    時間: 21-3-2018 09:56

引用:
原帖由 lhyyhy 於 21-3-2018 00:22 發表
原來早幾日已經有師兄PO過一單新聞


香港海關檢獲懷疑受管制氣槍及配件(附圖)

*********************

  香港海關昨日(三月八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檢獲四支懷疑受管制氣槍及配 ...
海關可能已經衍生出呢招對策黎阻止人走私氣槍返大陸,但對於走私其他物品,似乎未有對策。
作者: wing383    時間: 21-3-2018 12:45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20-3-2018 18:03 發表

repeat多次:
大陸人除非手羅工作簽證, 否則一般自由行簽證皆屬旅遊簽證, 不得在港從事業務或工作取酬.
包括走私貨品, 無論自己生意定職員,
同一款式同一類型物品一次帶幾十件, 就算聲稱係自用, 都係自招嫌疑, ...
"大陸人除非手羅工作簽證, 否則一般自由行簽證皆屬旅遊簽證, 不得在港從事業務或工作取酬...."
"海關肯執正黎做...."

違反逗留條件係海關做架咩?點執正嚟做呀?
作者: Dave    時間: 21-3-2018 12:47

引用:
原帖由 wing383 於 21-3-2018 12:45 發表


"大陸人除非手羅工作簽證, 否則一般自由行簽證皆屬旅遊簽證, 不得在港從事業務或工作取酬...."
"海關肯執正黎做...."

違反逗留條件係海關做架咩?點執正嚟做呀?
入境處表示其實我好多野做架唔好咁啦
作者: bennytsang16    時間: 21-3-2018 14:42

呢類悲劇發生,係基於中港兩地法制的差異。在香港管有2J以下氣槍一般都唔算犯法(除非執法部門證明到你有犯罪意圖),但在大陸卻是極嚴重罪行。
香港人運氣槍返大陸被捕判監的新聞,近幾年報紙有報、《警訊》有講、電視新聞有報、網上媒體有報、社交媒體和網上討論區都常有報導,咁都話「無知」、「被人呃」好難令人相信。而「無知」亦都唔係有力既抗辯理由。
作者: pbay    時間: 21-3-2018 14:49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20-3-2018 20:33 發表
實際操作上亦會做不到更會比人投訴到反眼,而且需要動用的起碼數百全職檢查員之人手更是關口不可能提供的。
人過金屬探測, 袋過X光, 直通車都係咁check, 機場都係咁check,  要好多人手咩?
唔夠人手咪請人, 有咩唔可能?

香港雖然大部份物品免關稅, 但仍有部份要付出口稅 - 如烈酒、煙草、碳氫油類及甲醇
仍然有好多物品係禁止出口, 嚴厲檢查係有必要 :
-瀕危動植物(不論生死、標本、身體部分) - e.g.土沉香, 象牙
-野味、肉類、家禽、蛋類
-受管制化學品, 爆炸品, 武器, 軍火及彈藥, 戰略物品, 無線電發送器具
-光碟母版及光碟複製品的製作設備
-耗蝕臭氧層物質, 除害劑
-危險藥物, 部份中藥材及中成藥
-藥劑產品及藥物 (離境旅客攜帶合理數量供個人用的藥劑產品或藥物,可獲豁免)
-食米  (不得超過15公斤)
-未經加工鑽石
-配方粉 (年滿16歲人士, 不超逾1.8公斤; 與年齡未滿36個月幼兒同行, 不超逾合理食用分量)
https://www.customs.gov.hk/tc/tr ... /exports/index.html
作者: pbay    時間: 21-3-2018 14:58

引用:
原帖由 ptqw 於 20-3-2018 23:38 發表
小弟不是香港海關,無法答你標準/官方答案。
如果係氣槍,小弟愚見,佢可能到時搵警察過來睇睇同處理。到時睇當時人點講。
因為大家職能,賦予的權力不同。

至於我的例子,我相信海關人員做唔到什麼。既不能證 ...
若自行坦白報關, 有單據證明, 有產品說明書同盒證明係玩具, 而且數量不多, 海關自然會鬆手D.
若帶槍型物體又搏大霧, 自招嫌疑, 海關好自然從嚴檢查, 睇是否有發射功能, 有就試槍, 過2J你就大鑊,
或者順手拆開check一check, 拖你幾日.

[ 本帖最後由 pbay 於 21-3-2018 15:03 編輯 ]
作者: pbay    時間: 21-3-2018 15:02

引用:
原帖由 48191 於 21-3-2018 08:05 發表
其實今次我認為係香港海關刻意用呢個方法扣住佢啲貨,算係救咗佢。因為用呢條罪名去扣佢貨其實有少少牽強。
扣貨check槍已經係目的, 唔洗入罪.
做到增加偷運成本同阻礙運作呢2點已經夠.
作者: ptqw    時間: 21-3-2018 16:19     標題: 回覆 61# 的帖子

機場、直通車嗰啲檢查係「安檢」,小弟理解為安全檢查,搵危險品。
而非海關搵逃避貨稅品的工具
作者: ptqw    時間: 21-3-2018 16:21     標題: 回覆 62# 的帖子

我相信55/F嘅師兄答左你香港海關的做法,小弟不便重覆。
而到內地嘅情況,1/F新聞亦已說明。
至於人人都檢查呢個做法,你可以考慮寫建議書俾海關等佢地執行
作者: pbay    時間: 21-3-2018 17:03

引用:
原帖由 ptqw 於 21-3-2018 16:19 發表
機場、直通車嗰啲檢查係「安檢」,小弟理解為安全檢查,搵危險品。
而非海關搵逃避貨稅品的工具
防止有人未經申報下帶槍型物體過關, 威脅其他旅客安全, 人人check確可以作為安全檢查,
又可以順便查埋違禁出口品, 遊客違反逗留條件, 或利用小童帶貨(防止虐兒, 保護兒童人權)
一舉四得, 何樂而不為.
作者: Dave    時間: 21-3-2018 18:03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21-3-2018 14:49 發表

人過金屬探測, 袋過X光, 直通車都係咁check, 機場都係咁check,  要好多人手咩?
唔夠人手咪請人, 有咩唔可能?

香港雖然大部份物品免關稅, 但仍有部份要付出口稅 - 如烈酒、煙草、碳氫油類及甲醇
仍然有好 ...
唔夠人手咪請 <-- 有 POINT

需知道金屬探測機一定係響的,因為任何一個正常市民身上都總有D 金屬,皮帶、手鏈、銀仔、手機、鞋扣,是否要除哂落黎先查?
一係人體都照埋X光,胸圍底褲矽膠假牙照哂出黎,你估會無人投訴?甚至入稟法院侵犯私隱又點呢? 可能P 兄又會話大不了同佢打官司,後話吧。
現在平均一日大概65 萬 人次出入中港,平均一條友我當花你兩分鐘( 仲要身家清白無問題),關口開6:30 ~ 24:00 或 6:00 ~ 10:00 ,是旦計 18 小時吧。
即係需要請 1200 個職位番來作全面檢查,別忘了一個人不可能當18 小時值,最少9 小時當佢冇飯食好了,請2400 人,先不論P 兄覺得正苦大把錢,單論要企齊呢1200 人係數個關口,
一個關口我當都閒閒地企300~400 人...之後300 ~ 400 人面前又有一堆排緊隊等檢查既有罪/無罪市民,一諗起個情景,即時想像到 P 兄的處事智慧。

唔夠人手咪請、唔夠地方咪起、唔夠時間咪24 小時通關... 又係WO...

好吧故事未完,P 兄此舉係為左「防止無知市民誤墮水貨陷阱」,真是大仁大義,
轉個頭有人表示為「防止無辜司機撞瓜亂衝紅燈者」,要求每個燈口都要長駐兩名交通警 / 交通督導員,如果是多燈口就請多幾個...
沒關係唔夠人手咪請

好了轉頭關心青少年協會又話擔心未成年少年少女性交問題,要求派員長駐各殘廁及時鐘酒店及其他高危地點,
並要求所有拍拖少男少女出外時需有人陪同,「防止心智未成熟者衰十一斷送一生」云云。
沒關係唔夠人手咪請

順手提供就業機會,一舉數得何樂而不為。

守法本應是市民責任,一個強加予人的「善意」即時包屎片式幫人家防止犯罪,仲講緊要花大量人力物力,不是說P 兄錯,簡直係佛心,只是離地。
作者: pbay    時間: 21-3-2018 18:45

唔洗滑坡到咁遠的.
機場, 高鐵, 直通車都好多人搭, 都係咁check,
邊有人投訴私隱呢.

你搭飛機都唔會投訴安檢啦, 點解搬左去羅湖落馬洲就會有另一套價值觀 ?
作者: kongchak    時間: 21-3-2018 20:52

幫走水貨 可能等錢洗 香港生活咁難!
D 無良走水貨商人明知入面係玩具槍 利用d窮人走水貨
就算走私果條友有責任都好 我覺得d無良走水貨商人pk好多


建議係香港出口前設立自助X光機 或者 x光區
比水貨客走水貨前確定係非危險品

應該可以減低不幸事件發生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1-3-2018 21:09

引用:
原帖由 kongchak 於 21-3-2018 20:52 發表
建議係香港出口前設立自助X光機 或者 x光區
比水貨客走水貨前確定係非危險品

應該可以減低不幸事件發生
那有點政治不正確,
正常人係應該知自己帶緊乜。
政府出面整部自助X光,
即係直接比出一個訊息係鼓勵緊走水貨。

要搞,就要兜個圈俾私營機構,用收費模式至行得通,
不然又係公關災難。
作者: wing383    時間: 21-3-2018 22:06

我建議1人1警察,每1名香港人就由1名警察24小時看守住,乜乜乜罪案率都一定可以大大降低,一舉N得,何樂而不為,唔夠人咪請人lor....
如果可以多關心了解時事,或者多做資料搜集,至少可以避免連咩部門負責執咩法都未攪清楚就發表一D堅離地既偉論
作者: kongchak    時間: 21-3-2018 23:58

以前都有試過重新包裝部IPAD 盒,點知入面係玩具槍比人捉到~
其實我覺得佢地好慘... 同舊時比人賣去美國做豬仔既人一樣...
其實都係為錢幫輕下,點知咁就一世
主腦又捉唔到~
習大大又封帝 , 大陸真正開放玩具槍市場唔知要搞幾奈  
唔知水彈槍 會唔會係開放既第一步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2-3-2018 00:30

唔太認同為錢幫輕下係一種合理化既理由。
香港個個都為錢,
甘UC順豐DHL日曬雨淋身水身汗既大佬們,應該全部劈炮去走水貨了。
高回報高風險係不變的定律,去做與否係個人選擇。
當陳小明腳踏實地去麥當勞百佳惠康兼職,
而陳大志揀去走水貨,佢就係選擇左。
冇事時佢享用到比小明更高的回報率,
出事時佢係硬食小明唔會遇到既奸詐及風險....
作者: LCH925    時間: 22-3-2018 02:13

路過都見到P兄再次發功
作者: ++朗++    時間: 22-3-2018 09:57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21-3-2018 18:45 發表
唔洗滑坡到咁遠的.
機場, 高鐵, 直通車都好多人搭, 都係咁check,
邊有人投訴私隱呢.

你搭飛機都唔會投訴安檢啦, 點解搬左去羅湖落馬洲就會有另一套價值觀 ?
機場高鐵要安檢係因為呢個係高速移動ge密閉環境
任何危險品都可以令乘客逃生無門
簡單嚟講係困獸鬥

你過羅湖關口之後
大家各散東西
又點可以相提並論呢?
作者: Dave    時間: 22-3-2018 10:30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21-3-2018 18:45 發表
唔洗滑坡到咁遠的.
機場, 高鐵, 直通車都好多人搭, 都係咁check,
邊有人投訴私隱呢.

你搭飛機都唔會投訴安檢啦, 點解搬左去羅湖落馬洲就會有另一套價值觀 ?
1 - 出入境人數已經是 7 ~10 倍之差未計大時大節再 x 2
2 - 行李是先寄倉再慢慢照,人就簡單安檢上機,可分開做亦不需大量人手在大堂爆箱
3 - 陸路關口無人會同你身份核實收行李貼sticker 再搬去貨物區慢慢check,一律都係即時執行人同行李不會分開,
需同時操作的人手必然多並且需要快,別忘了check 完body 行李仲要排隊過關,
到時過一次關閒閒地花你廿幾三十分鐘以上,即係塞車,到時深圳灣條隊尾插到出深圳灣條橋應該感謝p 兄智計。

到呢刻p 兄是否仍然覺得「差唔多」呢?
即係好似秦王修長城咁款,我要萬里長城你班友就同我諗掂佢,唔夠人呀?請人啦,唔夠位呀?擴建啦?d 人排長龍呀?24 小時關口啦,
但目的係乜?目的竟然係為左「防止有人走水貨或危害無知小朋友」,呢個大義真係不得之了。
人既思想很獨立亦很自由,但談實務事請實務地想,不是掟一句「大義」出來就要人人披荊斬棘犧牲任何野都在所不計,p 兄呢種叫極權主義,
同p 兄平時口口聲聲的自由民主是背道而馳,當然龍門位置可升可跌,甚至變得無影無蹤射極都唔會中,在下完全明白及接受。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22-3-2018 10:36 編輯 ]
作者: pbay    時間: 22-3-2018 14:06

引用:
原帖由 ++朗++ 於 22-3-2018 09:57 發表

機場高鐵要安檢係因為呢個係高速移動ge密閉環境
任何危險品都可以令乘客逃生無門
簡單嚟講係困獸鬥

你過羅湖關口之後
大家各散東西
又點可以相提並論呢?
出左香港關, 到未入大陸關之間, 係羅湖橋, 落馬州橋, 點各散東西法
空間都頗為密閉, 有危險品響橋中間出事一樣逃生無門
作者: pbay    時間: 22-3-2018 14:22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22-3-2018 10:30 發表


1 - 出入境人數已經是 7 ~10 倍之差未計大時大節再 x 2
2 - 行李是先寄倉再慢慢照,人就簡單安檢上機,可分開做亦不需大量人手在大堂爆箱
3 - 陸路關口無人會同你身份核實收行李貼sticker 再搬去貨物區慢慢ch ...
一個好政府係對外地人凶狠極權, 對本地人就要手鬆, 玩下自由民主.
大陸係一個對內極權社會, 極權下易養出惡人, 香港邊關變得極權一點去應對惡人亦係必需.
加強檢查怕會引起反彈嗎 ? 不怕的, 反正買左水炮車, 漆彈槍, 音波炮, 可以日日響邊境佈防, 過關邊個嘈就打邊個.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2-3-2018 14:46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22-3-2018 14:22 發表

一個好政府係對外地人凶狠極權, 對本地人就要手鬆, 玩下自由民主.
大陸係一個對內極權社會, 極權下易養出惡人, 香港邊關變得極權一點去應對惡人亦係必需.
加強檢查怕會引起反彈嗎 ? 不怕的, 反正買左水炮車, 漆彈 ...
民主自由法治新定義
作者: LCH925    時間: 22-3-2018 14:52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22-3-2018 14:46 發表


民主自由法治新定義
每次睇到P兄的偉論我都好興奮
觀點新鮮尚且難得,更難得係P兄居然可以保持新鮮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2-3-2018 15:10

引用:
原帖由 LCH925 於 22-3-2018 14:52 發表

每次睇到P兄的偉論我都好興奮
觀點新鮮尚且難得,更難得係P兄居然可以保持新鮮
概嘆生不逢時, 若P兄搭時光機返去做大總統, 應該係另一番風光.
作者: reniless    時間: 22-3-2018 15:13

路過搭訕,以前成日聽人講(未見過拖入黑房)深圳仲係邊防睇場嗰年代,啲人真係過關唔敢嘈,驚畀邊防拖入黑房揼。到家陣冇咗邊防睇場後就不時見到啲人過關九唔搭八搵架嘈,但啲公安又唔想理,嗰一刻真係好想有傳說中邊防走出嚟揼柒佢0地,啲惡人真係睇見就煩。

[ 本帖最後由 reniless 於 22-3-2018 15:59 編輯 ]
作者: 33tt    時間: 22-3-2018 15:46

「加強檢查怕會引起反彈嗎 ? 不怕的, 反正買左水炮車, 漆彈槍, 音波炮, 可以日日響邊境佈防, 過關邊個嘈就打邊個. そ

其實大家是在討論 怎樣可以防止貪小便宜的人帶一些在香港合法,但在內地違法的貨品過關......

P兄的想法是否過激?
作者: pbay    時間: 22-3-2018 16:03

引用:
原帖由 reniless 於 22-3-2018 15:13 發表
路過搭訕,以前成日聽人講(未見過拖入黑房)深圳仲係邊防睇場嗰年代,啲人真係過關唔敢嘈,驚畀邊防拖入黑房揼。到家陣冇咗邊防睇場後就不時見到啲人過關九唔搭八搵架嘈,但啲 ...
無錯喇, 惡人需有惡人磨,
海關入境太斯文就應付唔到新時代
作者: pbay    時間: 22-3-2018 16:05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22-3-2018 14:46 發表

民主自由法治新定義
受兄台感染, 依家在下好支持獨裁同極權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2-3-2018 16:51

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22-3-2018 16:05 發表

受兄台感染, 依家在下好支持獨裁同極權
可能因為我冇P兄買龍門時隨門奉送的風趣包,
所以唔能明P兄所言何物
作者: a1353116217    時間: 22-3-2018 19:14

新聞是門神的頭馬六輝啊! 只能敬告大家天作業,尤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LCH925    時間: 22-3-2018 19:17

引用:
原帖由 33tt 於 22-3-2018 15:46 發表
「加強檢查怕會引起反彈嗎 ? 不怕的, 反正買左水炮車, 漆彈槍, 音波炮, 可以日日響邊境佈防, 過關邊個嘈就打邊個. そ

其實大家是在討論 怎樣可以防止貪小便宜的人帶一些在香港合法,但在內地違法的貨品過關...... ...
小學生通常會認為只有暴力是唯一解決問題的方法
想最當我小六亦都好崇拜納粹、德三
誰人不曾讀過小學,包容下啦
作者: jn_jona    時間: 22-3-2018 19:44

話時話門神低調左咁多既
佢之前個網頁又雙槍雄又剩
作者: 48191    時間: 22-3-2018 20:37

悟空你又唔聽書嘞!
門神響台灣論壇俾人圍攻之下宣布投降...
曾經有分身,Chok多佢兩下,好快又凹水收皮。
引用:
原帖由 jn_jona 於 22-3-2018 19:44 發表
話時話門神低調左咁多既
佢之前個網頁又雙槍雄又剩

作者: lhyyhy    時間: 22-3-2018 20:38

以前經常上深圳, 都不時見到有人, 被深圳海關要求行李或背包過機, D人係度阿之阿咗, 媽媽差差, 話我都冇嘢, 你叫我過機做乜, 我個袋都冇嘢, 我開來俾你睇啦.
作者: 48191    時間: 22-3-2018 20:39

六輝,唔入流喇!
都未夠同中出羊子互片單嘢咁轟動。
引用:
原帖由 a1353116217 於 22-3-2018 19:14 發表
新聞是門神的頭馬六輝啊! 只能敬告大家天作業,尤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48191    時間: 28-3-2018 21:28

https://www.facebook.com/cablechinadesk/posts/1676784622466017




歡迎光臨 CGF (http://wargamehk.com/cgf/)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