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loveless 於 7-8-2018 16:33 發表
人權係兩面刃.
《基本法》第34 條列明「香港居民有進行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說明從事文化活動是基本人權。
街頭表演卻非在一般人認知的文化場合如音樂廳內發生,2010年街頭藝人蘇 ...
原帖由 rho837 於 7-8-2018 18:21 發表
香港退步:-
請盡快立23條;
城管法; 見人就打! 打死冇得告!
傞佬改用HK416;
美國化! 傞佬可以一驚就連開多槍掃射自衛!
歡迎光臨 CGF (http://wargamehk.com/cgf/) | Powered by Discuz!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