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48191 於 28-5-2019 11:16 發表
理論上唔隨便掹出嚟,冇乜人會理。
事實上,打掃管笏、榕樹澳之類叢林,唔帶刀反而危險。我隊友試過入林俾荊棘完全勾住,差啲出唔番嚟。到最後都係靠把刀先出得番嚟。
原帖由 loveless 於 29-5-2019 00:22 發表
個人有一定數量既刀, Busse到 Frisk到Strider到Mad Dog到Bushman到Tramontina都有. 但會帶出街只會係multitool. 為造型帶把刀出街?諗都唔會諗.
跳樓都唔犯法, 唔代表我要跳.
原帖由 loveless 於 30-5-2019 13:09 發表
帶把刀出街從來都唔犯法.
唔犯法既野大把, 不見得就要做.
你帶住把刀好型, 又唔犯法, 何樂而不為?
不為係因為你無從估計有冇其他人, 身痕隨手打個3位數電話,
話有人行為令人不安乜乜云云,
下一秒你就陪緊警察 ...
原帖由 Arisaka 於 2-6-2019 20:25 發表
師兄係法律界人士?
咁麻煩解釋下帶刀出街,公眾地方會如何唔觸犯公安條例33條
或者比少少合理辯解出尼 點樣說服到個官
等小弟學下野有例可循既情況 都可以比你介定唔犯法既定義
原帖由 Arisaka 於 2-6-2019 20:25 發表
師兄係法律界人士?
咁麻煩解釋下帶刀出街,公眾地方會如何唔觸犯公安條例33條
或者比少少合理辯解出尼 點樣說服到個官
等小弟學下野有例可循既情況 都可以比你介定唔犯法既定義
原帖由 Arisaka 於 2-6-2019 20:25 發表
師兄係法律界人士?
咁麻煩解釋下帶刀出街,公眾地方會如何唔觸犯公安條例33條
或者比少少合理辯解出尼 點樣說服到個官
等小弟學下野有例可循既情況 都可以比你介定唔犯法既定義
原帖由 Dave 於 3-6-2019 12:57 發表
3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1)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在任何公眾地方攜有任何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或公訴程序定罪,可按第(2)款指明的方式判處刑罰。
2.釋義
SKIP
攻擊性武器 ...
原帖由 Dave 於 3-6-2019 12:57 發表
3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1)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在任何公眾地方攜有任何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或公訴程序定罪,可按第(2)款指明的方式判處刑罰。
2.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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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性武器 ...
原帖由 mouselkm 於 4-6-2019 02:28 發表
冇介意我這樣說和破壞師兄們興致,其實我一直覺得甚麼入口或藏有真鐵零件,真品鏡,真刀的討論是沒有意義,我的觀點是只要有人報警,警察認為有必要上門、跟進或馬上帶到警署,之後再一大批BFIB、個人背景、律師、控方等等 ...
原帖由 rho837 於 4-6-2019 15:46 發表
傞佬做嘢係睇時勢! 我朋友攝住把界紙刀好多年但都會俾警察周! 點解! 原來因為當時屯門出現界刀色魔!
繼嚴馬田刀仔殺人䅁後...WARGAME配真刀的確有啲??? 如果載刀打WARGAME就最好載埋箱生果 ...
原帖由 Arisaka 於 2-6-2019 20:25 發表
師兄係法律界人士?
咁麻煩解釋下帶刀出街,公眾地方會如何唔觸犯公安條例33條
或者比少少合理辯解出尼 點樣說服到個官
等小弟學下野有例可循既情況 都可以比你介定唔犯法既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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