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ms請教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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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S
時間:
15-9-2008 02:42
標題:
ms請教各位
ms帶着愉快的心情告訴各位,ms送俾你的匙扣是合法的,各位點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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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MS 於 15-9-2008 18:59 編輯
]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15-9-2008 04:23
睇呢度就似乎有彈殼唔犯法BOR...
作者:
olka
時間:
15-9-2008 06:12
以不能"番生"作基準的話就保障一點
作者:
MS
時間:
15-9-2008 18:09
標題:
回復 2# 的帖子
槍械条例ms睇咗幾+年............請教d朋友,個個解法不同
老實講法律喎!咁易明........律師餓死晒喇
作者:
B20_hk
時間:
15-9-2008 20:39
一句講哂
要玩法律
著軍服都犯法
作者:
MS
時間:
15-9-2008 21:02
標題:
回復 5# 的帖子
大佬銘:只有冒警無冒軍喎!軍裝連badge就唔得喇,唔浦頭咁奈忙什麽?
作者:
B20_hk
時間:
15-9-2008 21:08
引用:
原帖由
MS
於 15-9-2008 21:02 發表
大佬銘:只有冒警無冒軍喎!軍裝連badge就唔得喇,唔浦頭咁奈忙什麽?
唉...結了婚;不只多了老婆
還多了一組Family Tree
過節前,週圍去食飯
又返大陸去飲
又去佢侄女生日會
又幫我老婆做工事...唉
[
本帖最後由 B20_hk 於 15-9-2008 21:10 編輯
]
作者:
B20_hk
時間:
15-9-2008 21:09
標題:
回復 6# 的帖子
97前不是穿著軍服令人誤會你是某英軍軍團的人
就是犯法
作者:
B20_hk
時間:
15-9-2008 23:02
引用:
原帖由
MS
於 15-9-2008 21:02 發表
大佬銘:只有冒警無冒軍喎!軍裝連badge就唔得喇,唔浦頭咁奈忙什麽?
章: 521 標題: 官方機密條例 憲報編號:
條: 5 條文標題: 未經授權而使用制服、偽造等 版本日期: 30/06/1997
(1) 任何人如為取得或協助另一人取得進入禁地的許可的目的或為任何其他有損聯合王國或香港的安全或利益的目的,作出以下作為,即屬犯罪─
(a) 在沒有合法權限的情況下,使用或穿着任何
海軍、軍事、空軍、警察或其他官方制服
,或使用或穿著與該等制服相似至屬旨在欺騙的任何制服,或虛假地表示自己是有權或曾有權使用或穿着該等制服的人;
(b) 在任何聲明或申請中,或在他所簽署或他人代表他簽署的任何文件中,明知而以口頭或書面作出任何虛假陳述或作出任何遺漏,或縱容他人作出任何虛假陳述或作出任何遺漏;
(c) 偽造、竄改或干擾任何護照或任何海軍、軍事、空軍、警察或官方通行證、許可證、證明書、執照、牌照或性質相若的文件(在本條中稱為官件),或使用或管有任何該等偽造的、經竄改的或有問題的官方文件;
(d) 假冒或虛假地表示自己是正擔任女皇陛下轄下職位的人或該等人士的僱員,或假冒或虛假地表示自己是或不是已獲妥善地發給或傳達官方文件或機密的官方代碼或通行碼的人,或意圖為自己或他人取得官方文件或機密的官方代碼或通行碼,明知而作出任何虛假陳述;
(e) 在沒有有關政府部的或主管當局的授權下,使用、管有或控制─
(i) 任何政府部的或由女皇陛下委任的或在女皇陛下授權下行事的任何外交、海軍、軍事或空軍主管當局的任何印模、印章或印戳,或屬於該等部明或主管當局的印模、印章或印戳,或由該等部門或主管當局所使用、製作或提供的印模、印章或印戳;或
(ii) 與第(i)節所述的印模、印章或印戳相似至屬旨在欺騙的任何印模、印章或印戳;或
(f) 偽製(e)(i)段所述的任何印模、印章或印戳,或使用、管有或控制任何該等偽製的印模、印章或印戳。
(2) 如就本條所訂罪行而對某人提起的法律程序涉及證明有損聯合王國或香港的安全或利益的目的,第3(2)條如同適用於根據該條提起的法律程序般滴用。
歡迎光臨 CGF (http://wargamehk.com/c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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