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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德政 [打印本頁]

作者: MS    時間: 12-10-2008 19:26     標題: 德政

【香港新聞組】一名信佛的72歲老婦疑因不滿丈夫帶孫女返會發生爭執,老婦以菜刀指嚇丈夫而被警方拘捕,因案情輕微,昨獲控方准以守行為處理。

但老婦昨突向裁判官大吐苦水,指在警署遭警員剝光豬搜身,又指遭「反轉內褲檢查」及「舉起大腿給他(警員)看清楚前、後面」,她質疑:「我又不是小偷又不是藏毒,怎麼這樣對待我?」
作者: neomarx    時間: 12-10-2008 19:44

一個"正常警察"做既"正常"程序

做左唔怕比人com, 做少出事high大獲........
作者: Boniface    時間: 13-10-2008 07:26     標題: 回復 1# 的帖子

英國警察都相差無幾ja
作者: gtoray    時間: 13-10-2008 08:55

有晚睇 lock down 都有講(影埋比你睇tim, 一排 6,7 個 ga)
其實根本全世界好多地方都係咁 search
點解好似係香港先有問題 ?
因為香港政府弱勢, 明明o岩ge都好少大聲反駁

一句講曬, 話之你16歲定60歲
入得倉, 搜你就一定ga 喇, 犯o黎ga
法治同人治ge分別
就好似最近睇返功夫
一開始黑社會大佬入警署聲大夾惡
"這麼漂亮的一個女孩, 就因為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就把她抓回來,
還有王法嗎, 還有法律嗎?"

ms 大佬其實你都有本錢返香港從政
作者: saikeung23    時間: 13-10-2008 09:36

搜緊身都起圍,唔搜身個倉肯定亂晒倫

http://tw.youtube.com/watch?v=QEXe6mvlx8A
作者: Boniface    時間: 13-10-2008 13:13     標題: 回復 4# 的帖子

新民主黨
作者: MS    時間: 13-10-2008 21:27

各位ms+分贊成!對d刁民不用客氣冶亂世用重典想當年邵氏接管域多利拘留所重精彩,否則邊可以咁快搞掂左仔暴動喎!現在香港太平喇,ms有份玩果班刁民嫁所以做得好ms舉腳贊成

[ 本帖最後由 MS 於 13-10-2008 21:29 編輯 ]
作者: MS    時間: 13-10-2008 21:31     標題: 回復 3# 的帖子

你試過咩!過足"引"
作者: watergap69    時間: 14-10-2008 10:55

MS 兄,可否講講當年邵氏接管域多利拘留所的精彩故事比我等後輩流下口水吖。
作者: B20_hk    時間: 15-10-2008 09:40

各 界 質 疑 警 開 槍 逼 切 性 評分: 3.9 (12人)  瀏覽人次: 6,467  回應: 10
【 本 報 訊 】 「 三 個 警 察 對 住 一 個 男 人 ( 指 疑 犯 ) , 個 男 人 乜 都 冇 做 , 警 方 仲 要 連 開 兩 槍 , 如 果 射 傷 其 他 人 點 算 ? 」 青 衣 警 開 槍 案 這 兩 粒 子 彈 換 來 各 方 責 難 。
家 住 長 亨  、 當 時 身 處 槍 擊 案 現 場 亨 業 樓 附 近 一 個 休 憩 公 園 的 何 伯 ( 77 歲 ) 直 言 : 「 當 時 公 園 好 多 人 , 亦 有 好 多 街 坊 路 過 , 差 人 就 大 叫 放 低 把 刀 , 跟 住 就 聽 到 槍 聲 。 」 他 事 後 怒 轟 警 方 是 否 適 宜 開 槍 , 令 在 場 調 查 警 員 好 不 尷 尬 。 其 實 何 伯 的 不 滿 可 以 理 解 , 因 為 不 少 街 坊 都 指 疑 犯 當 時 只 是 手 拿 生 果 刀 , 並 未 對 任 何 人 包 括 該 三 名 警 員 作 出 攻 擊 行 為 , 質 疑 警 員 為 何 捨 伸 縮 警 棍 及 胡 椒 噴 霧 不 用 , 用 上 最 高 級 別 武 力 的 開 槍 。



警 方 射 擊 判 斷 力 受 疑
立 法 會 保 安 事 務 委 員 會 副 主 席 涂 謹 申 關 注 警 員 當 時 作 出 開 槍 決 定 的 原 因 , 疑 人 是 否 具 有 攻 擊 性 。 投 訴 警 方 獨 立 監 察 委 員 會 成 員 勞 永 樂 以 個 人 名 義 接 受 查 詢 時 稱 , 警 方 應 詳 細 了 解 事 件 經 過 , 其 實 開 槍 是 逼 不 得 已 才 使 用 的 方 法 , 警 方 第 一 槍 已 有 示 警 之 意 , 是 否 有 必 要 開 第 二 槍 呢 ?
身 兼 中 西 區 滅 罪 委 員 、 本 身 熟 悉 槍 械 的 香 港 射 手 聯 會 會 長 黎 永 權 批 評 , 開 槍 是 警 員 最 後 選 擇 , 「 係 咪 冇 其 他 選 擇 , 唔 可 以 拖 延 時 間 ? 」 他 認 為 昨 日 警 員 所 開 兩 槍 值 得 商 榷 ; 因 為 第 一 槍 「 射 到 不 知 所 終 」 , 第 二 槍 亦 射 中 疑 人 臀 部 , 顯 示 開 槍 沙 展 「 好 混 亂 」 。 令 人 擔 心 警 方 的 射 擊 判 斷 能 力 不 足 。
本 地 督 察 協 會 主 席 廖 潔 明 深 信 受 過 專 業 訓 練 的 同 袍 是 面 對 生 死 關 頭 、 刻 不 容 緩 情 況 下 才 開 槍 。
此 外 , 有 網 民 批 評 警 長 衝 動 , 「 射 中 個 阿 婆 點 算 , 個 警 察 當 自 己 神 槍 手 ? 」
作者: Paul    時間: 15-10-2008 09:53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15-10-2008 09:40 發表
各 界 質 疑 警 開 槍 逼 切 性 評分: 3.9 (12人)  瀏覽人次: 6,467  回應: 10
【 本 報 訊 】 「 三 個 警 察 對 住 一 個 男 人 ( 指 疑 犯 ) , 個 男 人 乜 都 冇 做 , 警 方 仲 要 連 開 兩 槍 , 如 果 射 ...






個師兄好亂來, 第一槍已有作用, 不用開第二槍

OR


個師兄好泠靜, 冇全開六飛, 打了兩槍中左犯就停火, 犯人也可以輕傷生還
作者: gtoray    時間: 15-10-2008 10:03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15-10-2008 09:40 發表
各 界 質 疑 警 開 槍 逼 切 性 評分: 3.9 (12人)  瀏覽人次: 6,467  回應: 10
【 本 報 訊 】 「 三 個 警 察 對 住 一 個 男 人 ( 指 疑 犯 ) , 個 男 人 乜 都 冇 做 , 警 方 仲 要 連 開 兩 槍 , 如 果 射 ...
都預左一定有d人出o黎抽水
如果唔開槍, 最終等有人受傷先開槍, d 人係咪會盛讚警隊?
呢單case令我記起 n 年前響 og_ish.com 睇過一段片
係南亞地區ge
正正係一個似乎失常ge人手拎一把刀
好多(起碼5-6)警察圍住佢亦步亦趨
有警察想趨前拘捕, 佢突然發難
追住d警察狂插
由於警察s同疑犯已經太近
一時都唔可以開槍制止
結果導致幾個警察死亡, 一個重傷

果d質疑警方開槍ge人
如果有一日你身處其中, 你一定要叫住警察唔好開槍
直到個疑犯真係挾持左你, 先比個 green light 警察
(sorry 喇, 到時更加唔開得槍, 等下談判專家先啦)
又或者等佢隊你幾刀先講啦

當然啦, 如果佢地劈警察就關你q事啦
佢死又唔係你地死
作者: L    時間: 15-10-2008 10: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gtoray    時間: 15-10-2008 10:07

引用:
原帖由 Paul 於 15-10-2008 09:53 發表








個師兄好亂來, 第一槍已有作用, 不用開第二槍

OR


個師兄好泠靜, 冇全開六飛, 打了兩槍中左犯就停火, 犯人也可以輕傷生還
講呢句ge人係悉槍械的香港射手聯會會長
佢ge意思係個沙展應該 double tap 打頭
或者係一槍打心口, 一槍打頭
作者: B20_hk    時間: 15-10-2008 10:24

任何事情都有多個可能
開槍唔開槍,結果很大分別
但應衡量得失
正如消防員應否在缺氧時給災民氧氣?

現在至少個疑犯中下身(Pat Pat位)未至於擺佢命
作者: Boniface    時間: 15-10-2008 12:47

班圾垃會,叫佢地節省少少啦
睇下佢地去處理,最後結果係點
作者: MS    時間: 15-10-2008 17:48     標題: 回復 16# 的帖子

贊成垃圾會改為警事廳..........一唔啱聽一律剝光豬遊街示眾

[ 本帖最後由 MS 於 15-10-2008 17:49 編輯 ]
作者: B20_hk    時間: 15-10-2008 23:54

老實講
如果被剝光豬搜身是閣下"老母""老婆""女朋友"
大家又點睇?

大佬G
吹吓水...
一日未判一日重係"疑"犯
又或者警方可否用X光機及金屬探測器(估都無乜可能)
我知針無兩頭利
如果被剝光豬搜身是閣下的親戚又點呀?
季炳雄又剝光豬?
高買又剝光豬?
揸快車又剝光豬?
眼鏡架都可做武器
咁又唔收起"疑"犯嘅眼鏡架?
另外誰人判定誰可以被剝光豬搜身?睇樓DO?
剝光豬搜身又是否有需要及合理去執行?
警察(甚至政府)被議員及市民監察去執法全世界都是這樣
有意見是好事並不是壞事
相信這樣做才公平公開公正


要市民人權定警察嘅安全?

[ 本帖最後由 B20_hk 於 16-10-2008 00:11 編輯 ]
作者: MS    時間: 16-10-2008 00:47     標題: 回復 18# 的帖子

睇下有無"飛屎"喇!如果佢係特警成条女!只有成哥剝佢光豬其他人難d喎
作者: MS    時間: 16-10-2008 04:01     標題: 回復 15# 的帖子

佢識乜!差人唔可以shoot to kill 所以差人取消神槍手badge?打死人可以話瞄佢隻腳.............唔知點解打中個頭
作者: gtoray    時間: 16-10-2008 04:10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15-10-2008 23:54 發表
老實講
如果被剝光豬搜身是閣下"老母""老婆""女朋友"
大家又點睇?

大佬G
吹吓水...
一日未判一日重係"疑"犯
又或者警方可否用X光機及金屬探測器(估都無乜可能)
我知針無兩頭利
如果被剝光豬搜身是閣下的親戚又點呀?
季炳雄又剝光豬?
高買又剝光豬?
揸快車又剝光豬?
眼鏡架都可做武器
咁又唔收起"疑"犯嘅眼鏡架?
另外誰人判定誰可以被剝光豬搜身?睇樓DO?
剝光豬搜身又是否有需要及合理去執行?
警察(甚至政府)被議員及市民監察去執法全世界都是這樣
有意見是好事並不是壞事
相信這樣做才公平公開公正


要市民人權定警察嘅安全?
如果我"老母""老婆""女朋友",親戚衰左
點睇呀? 唔同ga ?
走入去話做乜拉我"老母""老婆""女朋友"親戚?
殺人之嘛? 洗乜搜身? 咁呀?
一日未判一日重係"疑"犯, 法例ge對象對"疑"犯係有效ga
代表佢ge人身自由已經受到法例ge限制

"疑"犯ge眼鏡的確有可能比收起, 而 inmate ge 眼鏡有明文規定ge樣式
鞋帶, 皮帶都要收

另外誰人判定誰可以被剝光豬搜身, 警隊已有指引, 不討論了
有意見是好事並不是壞事, 我講ge都係我ge意見o黎je

警察(甚至政府)被議員及市民監察去執法全世界都是這樣, 但我有時覺得香港響呢方面已經走火入魔....
作者: RANGER    時間: 16-10-2008 08:07

that 涂 謹 申 again...
作者: RANGER    時間: 16-10-2008 08:18

引用:
原帖由 Boniface 於 13-10-2008 01:13 PM 發表
新民主黨
NDP jack Layton...
作者: B20_hk    時間: 16-10-2008 09:13

四女三男剝光搜身
喜帖街示威者投訴警方濫權

【本報訊】警隊爆出懷疑「剝光豬」侮辱被捕示威者的濫權事件。15名上周五在灣仔利東街(俗稱「喜帖街」)示威被捕的保育人士,最少四男三女遭剝光豬搜身,而搜身行動是在律師離開後才進行。其中一名女示威者在女羈留室穿回衣服後,竟發現有一名男警長「路過」,「當時大家仲有eye contact(眼神接觸)」。她不忿被性騷擾,狠批警察侵犯人權。有律師也質疑警方「明玩」示威者。警方則指暫沒發現當日有警員違規。


約10名被捕人士昨午重返喜帖街召開記者會講述被辱經過。31歲、剛畢業於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的冼惠芳受到最大屈辱。關注了利東街重建項目約四年的她憶述,當日被捕後,一名軍裝男警長已不懷好意的連續四次近距離對她說:「一陣要做個fully search(全身搜查),有乜事你大聲嗌就得,我會即刻衝入黎。」「佢又話記得我係邊個,因為o係今年5月o既示威見過我。」

「我覺得俾警察性騷擾」
冼惠芳說,當時只感到該名留有鬍子、頭髮花白的「四眼」男警長「好樣衰、好猥褻」,但未有理會對方。其後兩名女警將她帶入女羈留室其中一格,命令她脫去全身衣物,做出蹲下、站立等動作。她稱當時「有o的驚」,沒留意四周環境,直至完成搜身程序,剛穿回衣服時,竟發現該名男警長在走廊路過,正步出女羈留室,懷疑她接受搜身前對方已進入羈留室。

「當時我同佢有eye contact,我覺得好過份,唔知佢幾時入o左o黎!」冼惠芳即時質問兩名女警為何會讓男警內進,但無人給她任何回應。「我覺得俾警察性騷擾,成個過程佢o地都冇當過示威者係人!」四名被捕女示威者全被要求剝光豬搜身,其中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學生麥家蕾投訴,脫衣後被女警要求抬高臀部,讓警員看清楚她有否體內藏毒:「我覺得呢個動作有侮辱成份,純粹俾人『觀賞』,冇實質作用」。

律師離去後才被剝光豬
有男示威者更兩度被剝光豬。23歲的香港大學動植生物工程系學生王浩賢表示,律師離開約半小時後,他被警員要求在問話室內脫光搜身,「當時警察仲未決定要我入羈留室,根本冇必要咁對我」。第二次搜身發生在被捕後翌日凌晨3時半,當他脫光衣衫後,警員還要求他托起下體讓人看清楚有否藏毒。

王浩賢指出,當晚警員對示威者要求剝光豬搜身的行動,全在律師離開後發生。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認為警方在律師離開後才作出這些動作「有o的蠱惑」。

另一名女示威者社區工作員謝旭雯昨帶上頸箍出席記者會,她表示清場當日被數名女警抬起,放入警車前遭她們擲向車內三次再拋進車內,翌日求醫時證實頸部扭傷。冼惠芳直斥警察有關行為可恥,「究竟佢o地係咪得到上司默許,可以眾目睽睽之下侮辱示威者?」他們暫不會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但要求立法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跟進。

恐警隊默許打壓示威者
協助示威者的公民起動召集人何秀蘭批評警察在鏡頭前「扮文明」,拘捕示威者後侵犯其人權。涂謹申指出,警方如非懷疑被捕人士藏毒或自殘身體,很少會剝光豬搜身,他指示威者的投訴屬嚴重的指控,也擔心警隊出現高層默許打壓示威者的文化。

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表示,經初步了解,警方當日按既定程序處理該15名被捕人士的拘留事宜,並沒有發現任何違規情況。發言人續稱,警方歡迎投訴人向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以便跟進。若投訴人對警方的處理程序有任何不滿,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不相信有男警員故意闖進有人正接受搜身的女羈留室,認為如有需要,投訴警察課可查明真相。

一樣米養百樣淫 剝光豬竟剝上癮
2008-06-29
【東方日報專訊】香港係特別行政區,點樣「特別」呢?外國人可能唔係好清楚,香港最特別之處係警察有無法無天嘅特權。喺呢種特權之下,市民藏有明星床照隨時被指犯法,但差人隨便剝人光豬、窺人私隱卻係合法,而且佢哋仲有一套指引,教差人如何剝市民光豬添!

有冇搞錯呀?冇錯!本港差人的確有肆意剝市民光豬嘅特權同嗜好。上街示威者,剝;家務女助理被屈偷竊,剝;市民充當和事老,剝;回收垃圾被指接贓,剝;家庭主婦涉及家庭糾紛,一樣要剝、剝、剝、剝、剝。

話說天水圍一位母親因為教仔情緒失控,被警方拘捕,拘捕期間竟然被剝光豬搜身五次。人哋教仔脾氣臭啲咋,使唔使剝光豬羞辱咁過分呢?就算要剝光豬,使唔使剝五次咁多吖?其中一次,仲係當住其他三名素不相識嘅疑犯面前剝,直情係侮辱。

大佬G!
Calm down, just wonder why 示威 ,偷竊 ,接贓 & 殺人 also 剝光豬搜身?
Something, 剝光豬搜身is necessary for serious crime.

Howewer, do you agree some police may play with minor crime"suspecter"?

吹吓水...don't be too serious

[ 本帖最後由 B20_hk 於 16-10-2008 10:36 編輯 ]
作者: gtoray    時間: 16-10-2008 10:33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16-10-2008 09:13 發表
Just wonder why 示威 ,偷竊 ,接贓 & 殺人 also 剝光豬搜身?

吹吓水..
一個共通點,要拘留
咁你唔好問我點解要拘留, 邊個決定要拘留啦
我唔係保安局長, 答唔到你
作者: B20_hk    時間: 16-10-2008 10:38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6-10-2008 10:33 發表


一個共通點,要拘留
咁你唔好問我點解要拘留, 邊個決定要拘留啦
我唔係保安局長, 答唔到你
............
作者: gtoray    時間: 16-10-2008 10:59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16-10-2008 10:38 發表


............
其實呢, 你同我有唔同ge觀點
我reply你ge目的唔係要收服你
只係表達自己ge意見同理據je

作者: Boniface    時間: 16-10-2008 11:19     標題: 回復 23# 的帖子

我個人幾鍾意
真係好無奈,細party,好多人想投,但係覺得佢無機會
自由黨又搵個dion出黎無鬼用,最後投番俾保守黨...
大家繼續挨多4年啦....
作者: Boniface    時間: 16-10-2008 11:23     標題: 回復 24# 的帖子

如果你有睇過歐美國家點處理示威者
你會發覺香港警察其實好仁慈
作者: B20_hk    時間: 16-10-2008 11:50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6-10-2008 10:59 發表



其實呢, 你同我有唔同ge觀點
我reply你ge目的唔係要收服你
只係表達自己ge意見同理據je
Yes, you are right.
I also share my view point.

作者: HunterX    時間: 16-10-2008 15:07

呢度唔係有D警方代言人既咩? 去哂邊?
作者: Boniface    時間: 16-10-2008 15:16     標題: 回復 31# 的帖子

潛哂水
作者: gtoray    時間: 16-10-2008 15:52

引用:
原帖由 HunterX 於 16-10-2008 15:07 發表
呢度唔係有D警方代言人既咩? 去哂邊?
你咁講, 咁有d咪係疑犯代言人?
作者: HunterX    時間: 16-10-2008 16:50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6-10-2008 15:52 發表


你咁講, 咁有d咪係疑犯代言人?
仲未見到~~

阿公切勿誤會, 我係真係等緊D警方代言人架, 好幾次有呢類post,
都有一兩個言詞明顯唔係普通會員既人入黎答, 對警隊同法例熟到不得了, 答親都成篇官方新聞稿咁, 我真係等緊佢地發表意見架~~ !
作者: B20_hk    時間: 16-10-2008 21:13

警新指引搜身「三級制」
2008-06-28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不少被羈留市民投訴曾遭警方動輒「剝光豬」搜身,警方從善如流,七月一日起推出新的搜查被羈留人士指引,清晰畫分三層搜查範圍包括「毋須脫衣」、「脫衣」及「脫內衣」;警員若提出脫去內衣搜身,須具備充分理據及作出解釋,由被羈留者簽署表格確認;搜身工作須由同性人員進行及最少一證人在場,更不能同時要求被羈留人士上下身齊「剝光豬」,完成搜查後必須在警方電腦系統紀錄詳情。

去年支持保留利東街舊樓的示威者,被捕後遭警方「剝光豬」搜身事件鬧大,警方決定修訂《警察通例》及《程序手冊》,並在七月一日(下周二)推出全新搜查被羈留人士指引,以尊重被羈留人士的私隱、嚴尊及防止任意搜查,並為警務人員履行法定責任時提供清晰指引。

新規例確立,被羈留人士在收押臨時羈留處或羈留室前,警署值日官或其指派人員有權進行搜身;並清晰畫分三層搜查範圍,包括「毋須脫去衣服」、「脫去衣服」及「脫去內衣」,警員應按被羈留人士干犯的罪行、刑事記錄、在犯罪及被捕時展示出的暴力程度、自殺傾向等因素,決定搜查範圍,絕不應例行地要求脫去內衣搜身。

在進行搜身前,人員須向被羈留人士解釋搜身原因及範圍,並發出一份羈留搜查表格,由對方簽收確認已知悉內容。而進行脫衣(包括內衣)搜身的地點,必須是能保護合理私隱、鎖門或限制出入的地方,由與被羈留人士同性別人員負責搜查,並最少有另一名同性別人員在場見證。

在搜身期間,人員不能要求被羈留人士同時脫去所有衣服,倘對方已脫上衣供搜身時,應讓其穿回上衣才脫去下身衣服,並盡速進行搜查。

倘被羈留人士拒絕被搜身,應被告知人員可能會使用武力進行搜查及提出檢控。另當人員懷疑被羈留人士體內藏有物品,須向上級匯報,若決定檢驗對方的身體,需聯絡法醫官。最後完成搜身工作,人員必須在警方通用資訊系統內記錄詳情。

人權組織「民間人權陣線」過去兩個月,以問卷形式成功訪問廿五名參與社會行動的被捕人士,結果反映他們在被捕期間及帶返警署後,警方曾出現濫權及侵權行為,包括遭受不禮貌對待、未獲告知應有權利、被複製電話簿資料及遭「剝光豬」搜身等。

++++ ++++
咁入臭格前,是否一定要「剝光豬」搜身?
新指引前,咁示威人仕同殺人疑犯都要「剝光豬」搜身,對示威人仕又是否需要?
但是,又有誰可以頁真正了解被羈留人士暴力程度、自殺傾向,來分"等級"搜身?
又唔排除有部心人仕玩被羈留人士
針無兩頭利
+++++ +++++
小弟個friend十幾年前
在酒吧喝醉後回家
不小心跌倒並撞向幾十架單車
佢伏在地方
然後一隊巡警經過
對他拳打腳踢
班X街重要猛踢春袋
回差館後仲要charge刑毁
最後找不到物主放人
佢就醫咗成個幾月
我覺得班巡警是否需要拳打腳踢?
最後問返當差啲friend,他認同拳打腳踢這種行為是例行之事
+++++ +++++
我並非對警察存偏見
只是不值一小部份人仕之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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