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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認真] 佢可唔可以收我野 [打印本頁]

作者: alan512    時間: 25-10-2008 19:45     標題: 佢可唔可以收我野

我果時係放左學(過左老師放工時間成個鐘),我係near學校o既一間7-11聽Ipod,比佢見到。佢話我著住校服聽Ipod,所以收左我部Ipod,又要我寫家長信比佢先可以拎番 ,其實我都唔知佢會放左去邊(可能佢自己聽) ,我自己番到屋企係本手冊內搵極都搵唔到學生放學後著住校服唔比用mp3/電話/Ipod......
我可唔可以追究?
我驚佢會攪到我冇得買CIRAS

[ 本帖最後由 24632198 於 26-10-2008 00:37 編輯 ]
作者: allen.W    時間: 25-10-2008 19:49

引用:
原帖由 24632198 於 25-10-2008 19:45 發表
我果時係放左學(過左老師放工時間成個鐘),我係near學校o既一間7-11聽Ipod,比佢見到。佢話我著住校服聽Ipod,所以收左我部Ipod,其實我都唔知佢會拎左去邊(可能佢自己聽) ,我自己番到屋企係本手冊內搵極都搵唔到學 ...
基本上你應該報給校長
校內不準用這些東西是為防影響學習心啊、影響校風什麼鬼爛理由
但出左外面除非是妨害校風如煲煙隊酒咩咩咩既先唔準,呢樣野一定要投訴
根本就無理的
請記著報比校長時一定要表述出校內不準用既原因,先站在校方理由,咁樣佢會覺得你系個明事理既學生
一開波就話佢收你ipod無理由的話 就算佢肯受理你都要花好多口水
咁就可以用校長權力歸還,順便可以同校長討論清楚 搞清"著校服唔比用咩咩咩"既灰色地帶
雖然個阿sir會唔鍾意你,但都好過下一步



另一方法,家長投訴,但出到呢招的話你一世無運行,個阿sir一定玩死你

[ 本帖最後由 alien 於 25-10-2008 19:53 編輯 ]
作者: d@2007    時間: 25-10-2008 19:50

叫你媽找佢啦~ 鬧q佢
作者: hmstalent    時間: 25-10-2008 19:52

佢唔比,不如報警啦
念返我細個都比老師收左唔少野
作者: loki    時間: 25-10-2008 20:09

冇理由 你而家F幾?如果F5/7我建議你寫封投訴信..如果係低F架話建議你搵屋企人打電話去同佢講..
作者: 亞延    時間: 25-10-2008 20:15

你打去警署話佢搶野都得,唔俾我岩岩買既咩
作者: hmstalent    時間: 25-10-2008 20:18     標題: 回復 6# 的帖子

認真講,我都覺得可以咁做喎,雖然老師可以話出發點系好
但佢咁算得上系搶野喎,
校規唔應該凌駕於法律之上
作者: 天煞孤狼    時間: 25-10-2008 20:19

其實事發不在學校, 我覺得該教師可能已經犯法....
作者: hmstalent    時間: 25-10-2008 20:21     標題: 回復 8# 的帖子

講真,我覺得學校內都講得上系喎,學校搶野唔算犯法咩
作者: 101653    時間: 25-10-2008 20:23

學校唔比帶手提電話/mp3等等既野就一定既....(不過你唔囉出黎學校都唔會嘈你啦....個個都係咁帶....阿sir都知你帶)
問題係放學後佢冇權干涉wo....
你又唔係著校服打交....又唔係著校服煲煙....你係著校服聽ipod ja....佢點知你有冇帶番學校ja??
更何況學校冇可能沒收你野....最多都係上堂時幫你"保管"&放學比返你同通知你屋企人"你曾經帶過呢d野番學"....
如果我撞正呢d情況....我報警都似....
作者: alan512    時間: 25-10-2008 20:30

我諗住要佢寫番信比我,叫佢寫番收左我部Ipod到佢最後接觸部Ipod 所發生o既事。
作者: allen.W    時間: 25-10-2008 20:45

引用:
原帖由 24632198 於 25-10-2008 20:30 發表
我諗住要佢寫番信比我,叫佢寫番收左我部Ipod到佢最後接觸部Ipod 所發生o既事。
你f幾
如果唔系應屆考生勸你唔好咁玩
玩太盡遲早被佢玩殘你,系學校入面剩對你執校規執到超嚴,對時喊唔好後悔
作者: alan512    時間: 25-10-2008 20:50

引用:
原帖由 alien 於 25-10-2008 20:45 發表

你f幾
如果唔系應屆考生勸你唔好咁玩
玩太盡遲早被佢玩殘你,系學校入面剩對你執校規執到超嚴,對時喊唔好後悔
但係我條好唔順,佢收Ipod我果時好串。
作者: Andy    時間: 25-10-2008 20:57

引用:
原帖由 24632198 於 25-10-2008 20:50 發表

但係我條好唔順,佢收Ipod我果時好串。
你咪搵埋阿爸阿媽...齊齊去校長室傾下呢個問題....
作者: Johnny_Forever    時間: 25-10-2008 20:59

你本身成績好唔好...?就d情況唔難解決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25-10-2008 21:00

我有個舊同學f.3試過
仲比佢記埋一缺添
你有無比人記
作者: alan512    時間: 25-10-2008 21:11

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25-10-2008 21:00 發表
我有個舊同學f.3試過
仲比佢記埋一缺添
你有無比人記
我而家都唔知洗唔洗比人記野
作者: ea4101    時間: 25-10-2008 21:18

正常就唔收得的,
但我有同學試過lunch落隔離個商場度講電話都出事
有時老師要收你的大把理由la 校長又會撐佢的........
作者: 餅    時間: 25-10-2008 21:31

校長係焗住一定撐老師 (除非極唔妥佢)

如果你同果位老師仲會山水有相逢的話 , 我會建議用軟功扮死狗(忍一時風平浪靜呀...)

不過如果果位老師係要玩 , 你先要同你家長報案先(至於點講/用字 , 你自己醒水啦) , 再寫家長信都未遲 !

當然如果你家長火爆的話仲好 ! 封家長信記住加多句 "不排除向教統局或報章投訴 "
作者: hmstalent    時間: 25-10-2008 21:57

不過又唔鼓勵師生間要建立不良關係,系唔同地方守唔同規則都系對人既專重
不過覺得佢咁做唔合理姐
作者: cccarlos    時間: 25-10-2008 22:39

老師收你野o既出處係想執正你
作者: CrazyBoy    時間: 25-10-2008 22:44

佢話要沒收姐..

你唔一定要比佢架喎..

你唔比佢佢咬你食??
作者: saikeung23    時間: 25-10-2008 23:21

引用:
原帖由 於 25-10-2008 21:31 發表
校長係焗住一定撐老師 (除非極唔妥佢)

如果你同果位老師仲會山水有相逢的話 , 我會建議用軟功扮死狗(忍一時風平浪靜呀...)

不過如果果位老師係要玩 , 你先要同你家長報案先(至於點講/用字 , 你自己醒水啦) , 再 ...
positive attitude, different problems made direct to the concern department, not all the things are report to Police
作者: 古勒比加    時間: 26-10-2008 00:12

或者咁講......你話佢搶你野,佢點搶先,係咪真係黎手就搶左去?
定係你自己拎比佢架?你自己拎比佢既,咁係理論上你都係叫自願架喎,佢又唔係威脅緊你......

[ 本帖最後由 古勒比加 於 26-10-2008 00:13 編輯 ]
作者: 0608    時間: 26-10-2008 00:15

我miss教我地
有咩事叫呀媽出面就咩都得
作者: alan512    時間: 26-10-2008 00:36

引用:
原帖由 古勒比加 於 26-10-2008 00:12 發表
或者咁講......你話佢搶你野,佢點搶先,係咪真係黎手就搶左去?
定係你自己拎比佢架?你自己拎比佢既,咁係理論上你都係叫自願架喎,佢又唔係威脅緊你......
我冇講過佢搶左我=3=
作者: MS    時間: 26-10-2008 00:51

報案喇,無人可以攞你的私人財物!ms求學時買咗本play boy裨個女同學督背脊,主任殺到搜出後來都俾返ms喇,不過鬼鬼鼠鼠扣留咗.......睇咗一晚?
作者: 高!高!高!    時間: 26-10-2008 01:13

非常簡單的問題.............
你覺得自己有十足理據冇錯,
咁咪同家長反學校投訢佢囖
作者: ZaMaR    時間: 26-10-2008 01:42

叫你呀媽同學校講,比你講有效好多...
作者: gd1893    時間: 26-10-2008 01:42

如果校長授權老師咁做的話, 根據教育條例, 老師有權咁做, 只要你係該校學生的話.
法例寫明放左學, 或者離開左學校範圍就無權咁做, 亦都無要求校規寫左先得.
當然, 老師唔可以用其他違法既方式, 例如使用武力要你交出黎.

章: 279 標題: 教育條例 憲報編號: 27 of 2004
條: 58 條文標題: 校長的職能 版本日期: 01/01/2005

(1) 學校校長在符合校董會或法團校董會(視何者屬適當而定)的指示下,
須負責其學校的教學及紀律,而為此等目的,他具有管轄該校教員及學生的權限。 (由2004年第27號第23條修訂)

(2) 常任秘書長可就任何與學校的教學及紀律有關的事項而與該校校長接觸,
而在此等情況下,校長須直接與常任秘書長通信。 (由2003年第3號第11條修訂)

x x x

"搶野" - 即係盜竊罪, 法律既定義係 "以不誠實手段永久剝奪他人財產",
老師沒收同學既ipod, 而且要求同學寫家長信就可以拎返, 咁又點解會係"算得上係搶野"呢?

唔係所有事情都要報警處理既, 好似呢件事咁, 從樓主既發文中, 我真係睇唔到有咩違法情況出現.

一味鼓勵別人乜事都報警,濫用, 浪費警力, 你會唔會不負責任左?
咁同有學生被老師罰留堂, 跟住報警話學校非法禁錮佢一樣?

作為成年人, 有幾位版友仲有仔有女喇, 我地係咪應該比年青人既思想成熟些少, 言行舉止負責任些少呢?

x x x

樓主 : 贈你一句 "食得咸魚抵得渴",
我唔評論你帶ipod返學呢件事是對是錯, 但你發呢篇文既行為同埋說法...
well,你同 林建岳,李文輝 兩位又有咩分別?

x x x

真係不能不對香港教育制度感到失望
作者: ZaMaR    時間: 26-10-2008 01:54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10-2008 01:42 發表
如果校長授權老師咁做的話, 根據教育條例, 老師有權咁做, 只要你係該校學生的話.
法例無寫明放左學, 或者離開左學校範圍就無權咁做, 亦都無要求校規寫左先得.
當然, 老師唔可以用其他違法既方式, 例如使用武力要你 ...
在校外聽歌唔見得同學校的教學及紀律有關

"以不誠實手段永久剝奪他人財產",包括濫用權力的方式
前面都有人講左係當拎唔返既情況報警,知唔知咩叫拎唔返?
拎得返就唔洗煩啦!

我對香港教育制度感到絕望添!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6-10-2008 02:07

好老實...我就覺得唔應該收,你話食煙飲酒就話唔得姐,聽歌又唔係D咩壞事,都叫良好嗜好呀
作者: gd1893    時間: 26-10-2008 02:43

要拗可以有一萬個理由去拗, 夾硬搵野黎嘈係無意思既.
你甚至可以話放學著住校服去 行街,睇戲,食飯,拍拖,甚至爆房(假設你over 16啦) 都無問題.

係校外聽歌當然無問題啦, 唱歌都仲得添
問題係樓主著住校服嘛, 學生著住校服代表住該校, 學生既行為直接影響到學校既聲譽,
咁樣又點解會同紀律無關?

消防做完野影相都賣報紙啦, rite?

x x x

"前面都有人講左係當拎唔返既情況報警,知唔知咩叫拎唔返?"

我想請問下係邊到前面呢??
係2008-10-26 0244hrs呢一刻既版本,
我就未見到係reply 30前面有提到"拎唔返先報警"呢幾隻字或者相同既意思喇.
請指教.
引用:
原帖由 ZaMaR 於 26-10-2008 01:54 發表

在校外聽歌唔見得同學校的教學及紀律有關

"以不誠實手段永久剝奪他人財產",包括濫用權力的方式
前面都有人講左係當拎唔返既情況報警,知唔知咩叫拎唔返?
拎得返就唔洗煩啦!

我對香港教育制度感到絕 ...

作者: 101653    時間: 26-10-2008 02:56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10-2008 02:43 發表
要拗可以有一萬個理由去拗, 夾硬搵野黎嘈係無意思既.
你甚至可以話放學著住校服去 行街,睇戲,食飯,拍拖,甚至爆房(假設你over 16啦) 都無問題.

係校外聽歌當然無問題啦, 唱歌都仲得添
問題係樓主著住校服嘛, 學生 ...
聽ipod都叫影響學校聲譽....

唉....98....
作者: Boniface    時間: 26-10-2008 03:03

同學校傾左先啦
如果佢係強詞奪理既
不妨寫封信去各大報章(不過之前你blackmail左佢先,都唔想玩到咁盡ga)
作者: ZaMaR    時間: 26-10-2008 03:09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10-2008 02:43 發表
我想請問下係邊到前面呢??
係2008-10-26 0244hrs呢一刻既版本,
我就未見到係reply 30前面有提到"拎唔返先報警"呢幾隻字或者相同既意思喇.
請指教.
指教我就唔敢啦,我都只係有睇清楚個post先出聲姐
回覆#4
引用:
原帖由 hmstalent 於 25-10-2008 19:52 發表
佢唔比,不如報警啦
念返我細個都比老師收左唔少野

作者: ZaMaR    時間: 26-10-2008 03:13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6-10-2008 02:56 發表
聽ipod都叫影響學校聲譽....

唉....98....
冇錯,以上面位人兄既意思,著住校服聽ipod係直接影響到學校既聲譽!
所以我對香港教育制度絕望啦!你睇下教到d人咁
作者: 車厘子    時間: 26-10-2008 03:22

好明顯你係可能唔理佢講o既所有野
作者: Boniface    時間: 26-10-2008 04:29

香港d校規根本就非常過時
你睇下外國仲有無學校用呢d校規呀
作者: 車厘子    時間: 26-10-2008 04:35

引用:
原帖由 Boniface 於 26-10-2008 04:29 發表
香港d校規根本就非常過時
你睇下外國仲有無學校用呢d校規呀
d 校規要改改佢啦
最小d裙一定唔可以太長!!!!!
作者: b.jam    時間: 26-10-2008 04:59

呢位老師一定唔係教音樂既。
作者: tango10    時間: 26-10-2008 08:41

睇來個位老師都是借故做你, 可能你平時有些表現令佢對你特別關.
不過啱與錯都好, 學生在學階段該以學習為首.因為老師一定不會侵吞你的私人財物.
所以這件事件你該學習:
1. 如何在平時表現出一個學生的應有態度.
2. 用理性的角度觀察人, 事物.
3. 放學後不該在學校附近流連.
4. 做人要表現低調.
5. 熟讀規則, 從中找出對自己有利的條件.
6. 面對上級刁難時保持冷靜, 對指控加以客觀分析, 鬆容回應.
7. 可以的話, 用書面回應校方的指控, 若對方有破綻的話, 更要去信教統局有關部門及要求議員協助.
   不作無謂的口頭對質.
不過閣下如此的反應, 不知能否冷靜處理!
作者: 天煞孤狼    時間: 26-10-2008 09:06

引用:
原帖由 車厘子 於 26-10-2008 04:35 發表


d 校規要改改佢啦
最小d裙一定唔可以太長!!!!!
日本女學生....超短裙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26-10-2008 09:07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10-2008 02:43 發表
要拗可以有一萬個理由去拗, 夾硬搵野黎嘈係無意思既.
你甚至可以話放學著住校服去 行街,睇戲,食飯,拍拖,甚至爆房(假設你over 16啦) 都無問題.

係校外聽歌當然無問題啦, 唱歌都仲得添
問題係樓主著住校服嘛, 學生 ...
你應該係老師黎啦係唔係

老實講
我唔知道聽歌點解會有損校譽
所以好想聽下阿sir你既解釋
聽歌=飛仔?
還是聽歌在邊個國家犯法?
抑或聽歌係分裂國家、洩漏國家機密、通番賣國同意圖發動政變既叛國行為?

反而
強行在校外「沒收」學生個人物品
附合「以不誠實手段永久剝奪他人財產」當中既「不誠實手段」
不誠實手段包括欺詐、濫權、恫嚇、未獲授權取用、不付款離去
而「永久剝奪」呢部份
即使事後犯人將贓物歸還事主
法律上仍然有罪
作者: d.s    時間: 26-10-2008 09:37

沒收你部ipod果位老師好蠢,
有單N年前真人真事講你聽,
我有朋友做中學教師,
有次有個學生帶咗部當年值成八,九千蚊嘅[冇得撈啦-Star tac]返學曬,
比訓導主任收咗,要放學先比攞返,
當年手提電話屬高階玩意,
校規當然唔比帶返學,
問題係,當個位學生攞返部機後報稱壞咗,
第二日帶埋老豆去嘈訓導主任,要求賠償,
最後為息事寧人,校方係硬食賠償,
而該訓導主任亦於下年度自動消失.....

希望你部ipod冇壞啦.......
作者: ZaMaR    時間: 26-10-2008 10:20

引用:
原帖由 Boniface 於 26-10-2008 04:29 發表
香港d校規根本就非常過時
你睇下外國仲有無學校用呢d校規呀
其實仲舊既都有...
我以前讀過間寄宿學校,放學之後既生活都係完全地限制
所有玩既野,包括電腦,由校方保管
要用時先可以問校方拎取,而且有嚴格既時間限制,放學時間至晚上9:30
唔準時交野會變成第二日唔比拎取
每日可以出去市鎮2小時(3:30放,5:30 dinner),飯堂廚房要輪流幫手
dinner之後強制溫書2小時
10點強制關燈
唔聽話既會罸EI(6AM跑步,氣溫一般係得3至4度)或G(先EI另加學校清潔工作)
仲有好多講唔晒,總之我就頂唔順,轉左校
(之後果間FREE到呢....)

不過,
我早排先同個當時既香港同學講返,佢話要多謝學校咁迫佢讀書,成績先咁好...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6-10-2008 11:11

引用:
原帖由 d.s 於 26-10-2008 09:37 發表
沒收你部ipod果位老師好蠢,
有單N年前真人真事講你聽,
我有朋友做中學教師,
有次有個學生帶咗部當年值成八,九千蚊嘅[冇得撈啦-Star tac]返學曬,
比訓導主任收咗,要放學先比攞返,
當年手 ...
我記得我仲在中五果時有單新聞...有個學生比個老師收O左部電話,之後走上天台跳樓...死左...之後教署指引老師只收電池,唔收電話....
其實如果而家帶MP3,電話返學都要收既話...我估分分鐘要開間房黎擺
作者: 101653    時間: 26-10-2008 13:08

引用:
原帖由 tango10 於 26-10-2008 08:41 發表
睇來個位老師都是借故做你, 可能你平時有些表現令佢對你特別關.
不過啱與錯都好, 學生在學階段該以學習為首.因為老師一定不會侵吞你的私人財物.
所以這件事件你該學習:
1. 如何在平時表現出一個學生的應有態 ...
點解你可以咁肯定咁講??
唔好以為e家d教育學者真係同你講道理....
e家d老師鍾意得閒整你就整你....整到你冇得番學都仲得!!
有幾多個老師番學校教書真係為左教人??咩野非禮女同學阿,以成績來叫同學與其發生關係果d我唔講....
剩係為左打份工....由得d學生自生自滅既都大把啦....
老師一定不會侵吞你的私人財物??你點知阿??
作者: allen.W    時間: 26-10-2008 13:20

我唔理個教師人格措守問題,呢單野好明顯系砌人生豬肉
系M K我地成日見到學生們放學順便行街.唔通就因為著校服而禁止佢買野嗎?禁止佢用手機嗎?
作者: alan512    時間: 26-10-2008 13:23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6-10-2008 02:56 發表


聽ipod都叫影響學校聲譽....

唉....98....
可能我果部係iPod shuffle唔係iPod touch,所以會影響校譽lor
作者: zeta    時間: 26-10-2008 14:21

引用:
原帖由 24632198 於 26-10-2008 13:23 發表

可能我果部係iPod shuffle唔係iPod touch,所以會影響校譽lor
嘩,唔係咁資本主義呀化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26-10-2008 14:38     標題: 回復 50# 的帖子

但如果係iPod touch
佢可能又會話學生唔應該帶著咁大舊錢響身
跟著…
作者: Boniface    時間: 26-10-2008 16:31     標題: 回復 45# 的帖子

強wor!!!
不過我中五個年學校都改左校規了
容許學生有手機,但係唔可以係學校入面用,我都覺得合理
作者: Boniface    時間: 26-10-2008 16:34     標題: 回復 40# 的帖子

有,我中學有講唔可以長過幾多,唔可以短過幾多
作者: 里安    時間: 26-10-2008 16:44

引用:
原帖由 於 25-10-2008 21:31 發表
校長係焗住一定撐老師 (除非極唔妥佢)

如果你同果位老師仲會山水有相逢的話 , 我會建議用軟功扮死狗(忍一時風平浪靜呀...)

不過如果果位老師係要玩 , 你先要同你家長報案先(至於點講/用字 , 你自己醒水啦) , 再 ...
都係呢個post最正路......真係嘈上去其實邊個都無好處



個人感覺,法理上可能果個老師真係要仲理你

講真影唔影響校譽呢D野好主觀,好睇個老師係點睇

佢係都話會你都吹佢唔漲

但人情上其實有無必要楂到咁死

[ 本帖最後由 里安 於 26-10-2008 16:46 編輯 ]
作者: ea4101    時間: 26-10-2008 17:35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6-10-2008 13:08 發表


點解你可以咁肯定咁講??
唔好以為e家d教育學者真係同你講道理....
e家d老師鍾意得閒整你就整你....整到你冇得番學都仲得!!
有幾多個老師番學校教書真係為左教人??咩野非禮女同學阿,以成績來叫同學與其發生關係 ...
非禮女同學果個我學校的老師來的
作者: Boniface    時間: 26-10-2008 17:46     標題: 回復 55# 的帖子

老實講,學生身份同學校傾,除非你係有地位(即係例如,學會會長,學生會等等既野之外)
學校未必真係理你,所以要同家長傾下,叫媽咪出面同學校抗議
而家呢件事你根本無犯錯,我相信你家長一定backup你
作者: alan512    時間: 26-10-2008 17:56

引用:
原帖由 Boniface 於 26-10-2008 17:46 發表
老實講,學生身份同學校傾,除非你係有地位(即係例如,學會會長,學生會等等既野之外)
學校未必真係理你,所以要同家長傾下,叫媽咪出面同學校抗議
而家呢件事你根本無犯錯,我相信你家長一定backup你
我呀媽唔backup我
頌罵X我
作者: Boniface    時間: 26-10-2008 18:00     標題: 回復 58# 的帖子

咁都無計喇
不過我覺得唔太合理
作者: Boniface    時間: 26-10-2008 18:02     標題: 回復 46# 的帖子

其實太鬆太嚴都唔好
在乎中庸之道
作者: 里安    時間: 26-10-2008 18:02

引用:
原帖由 Boniface 於 26-10-2008 17:46 發表
老實講,學生身份同學校傾,除非你係有地位(即係例如,學會會長,學生會等等既野之外)
學校未必真係理你,所以要同家長傾下,叫媽咪出面同學校抗議
而家呢件事你根本無犯錯,我相信你家長一定backup你
一般香港家長都唔會囉我覺得
作者: alan512    時間: 26-10-2008 19:30


作者: 餅    時間: 26-10-2008 19:36

你扮左死狗未先 ?
作者: hmstalent    時間: 26-10-2008 19:42

其實佢有冇警告你先架,系一見就收,定叫你收你唔收佢先收丫
作者: 101653    時間: 26-10-2008 19:46

引用:
原帖由 ea4101 於 26-10-2008 17:35 發表

非禮女同學果個我學校的老師來的
老師都係人....
我覺得佢貞操都搶得....點解唔搶得ipod??
點樣可以肯定老師唔會沒收學生野據為己用??

ps.樓主你比人收果時有冇其他人在場....如果冇....個老師賤d既....佢話佢冇收過你野你都吹佢唔脹....
作者: tango10    時間: 26-10-2008 20:06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6-10-2008 13:08 發表


點解你可以咁肯定咁講??
唔好以為e家d教育學者真係同你講道理....
e家d老師鍾意得閒整你就整你....整到你冇得番學都仲得!!
有幾多個老師番學校教書真係為左教人??咩野非禮女同學阿,以成績來叫同學與其發生關係 ...
其實樓主已經表示該老師會見家長, 並需由家長取回. 即老師只是借故來做佢!
作者: alan512    時間: 26-10-2008 20:16

引用:
原帖由 hmstalent 於 26-10-2008 19:42 發表
其實佢有冇警告你先架,系一見就收,定叫你收你唔收佢先收丫
佢一番就講"見到la,快d(姐係叫我比佢)",我自己收都唔夠快
作者: 101653    時間: 26-10-2008 20:19

引用:
原帖由 tango10 於 26-10-2008 20:06 發表

其實樓主已經表示該老師會見家長, 並需由家長取回. 即老師只是借故來做佢!
寧得罪小人,莫得罪教師.
作者: tango10    時間: 26-10-2008 20:35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6-10-2008 20:19 發表


寧得罪小人,莫得罪教師.
若佢真是唔比, 而樓主又無違規, 家長可以報警, 找議員, 書面向教統局救助的.
不過以後校方就會盯得他好緊, 肯定無好日子過.
但現實就是這樣, 樓主還是盡量學習能忍所不能忍, 直到自己有基礎及能力才不忍所不能忍為妙囉!
作者: 潛陣水    時間: 26-10-2008 21:57

玩針對告唔告得?
作者: FaiFaiHK    時間: 26-10-2008 22:03

換左係我,出左學校仲聽佢講咩!當佢透明都得
作者: d@2007    時間: 26-10-2008 22:50

引用:
原帖由 古勒比加 於 26-10-2008 00:12 發表
或者咁講......你話佢搶你野,佢點搶先,係咪真係黎手就搶左去?
定係你自己拎比佢架?你自己拎比佢既,咁係理論上你都係叫自願架喎,佢又唔係威脅緊你......
打劫都係咁. 我用刀指一指你, 你就親手奉上...
作者: 101653    時間: 26-10-2008 22:53

引用:
原帖由 d@2007 於 26-10-2008 22:50 發表

打劫都係咁. 我用刀指一指你, 你就親手奉上...
只不過老師係用 "權力" 同 "平時評分" 黎指住你ja....
作者: derek_lok    時間: 26-10-2008 23:16

又來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
作者: 老鼠    時間: 26-10-2008 23:21

唔係學校就無權收
如果強行收,我會當盜竊處理......
作者: 老鼠    時間: 26-10-2008 23:28

以樓主宜家既情況.....
睇下樓主想唔想要番部機
想要就扮住死狗先~下次既話......自己執生啦
作者: gd1893    時間: 27-10-2008 02:08

1. 我做邊行, 同呢個討論有關係嗎?

2. 老實講, 你既問題應該直接問果位老師, 甚至係校長.
   我既睇法可唔可以代表樓主既校方呢?

   不過既然講開既, 又不妨討論下,
   正如我係Post 33所講, "學生既行為直接影響到學校既聲譽"
   作為成年人,同一個街外人, 當你見到個學生放學後幾個鐘頭仲係街聽住MP3游離浪蕩,
   你又會有咩感覺?
   
   可能係代溝啦, 我讀中學既年代,
   大家都好清楚, 放學要去街, 要溝女, 要做乜都好,
   唔該換左件校服先.

   你唔著住校服無人得閒理你.

3. 朋友, 你真係想同我拗法律觀點的話,
   我懇請你讀讀書先, 最低限度都上網查下條例既內容.
   駛唔駛我比埋D章節過你, 等你參考下?

   你係到吹兩句水,九up幾句, 可能真係會 拋到 呃到 某D版友,
   但老實講, Cap.210 S3 同S7呢, 你明嘛?
   "Men Reas" 同 "Actus Reus"你分到未?
   唔好就咁拎住句「以不誠實手段永久剝奪他人財產」黎亂吹呀, 依家唔係考HKCEE / HKALE, 更加唔係棟篤笑喎.

4. 其實由頭到尾, 我睇唔過眼既都係:
   樓主以及某D版友果種 "試圖以其他方法去掩飾自己過失"既心態,
   學校唔比你帶mp3返學, 你放學後幾個鐘著住校服帶住部mp3係到聽,
   
   問心, 你真係一放學就去買? 買左都 要叉電 要入歌嘛?
   食得咸魚抵得渴, 衰左就唔該企定.

   一味諗埋D歪理搞大件事黎逃避責任, 你好唔好意思抬起頭做人架?
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26-10-2008 09:07 發表

你應該係老師黎啦係唔係

老實講
我唔知道聽歌點解會有損校譽
所以好想聽下阿sir你既解釋
聽歌=飛仔?
還是聽歌在邊個國家犯法?
抑或聽歌係分裂國家、洩漏國家機密、通番賣國同意圖發動政變既叛國行為 ...

作者: tango10    時間: 27-10-2008 08:29

樓主既然擺得佢的個案出來, 各版友都可以從其個人觀點發表意見.
至於是否啱聽, 就要有心理準備有各種不同的聲音囉!
不應因版友的職業背景而取捨, 該以內容是否對樓主有利而衡量!
作者: Boniface    時間: 27-10-2008 14:49     標題: 回復 65# 的帖子

喂,講還講
唔好up得就up
我daddy都係老師,尊重d好wor
你仲細,有時覺得老師係針對你,但係,將來你會明白,老師有時真係為你好
當然係樓主呢件事上,我覺得校方既做法非必要,亦有好多現今既校規我覺得過時
作者: 101653    時間: 27-10-2008 17:23

引用:
原帖由 Boniface 於 27-10-2008 14:49 發表
喂,講還講
唔好up得就up
我daddy都係老師,尊重d好wor
你仲細,有時覺得老師係針對你,但係,將來你會明白,老師有時真係為你好
當然係樓主呢件事上,我覺得校方既做法非必要,亦有好多現今既校規我覺得過時
我唔係指所有老師....我由頭到尾都係講緊非禮女同學果個ja....
唔係覺得老師針對我....而係我由小學至中學....老師比我既感覺係咁ja....
"老師有時真係為你好" <-----完全唔同意....
你係指個別老師定全部老師??將來會明白??
唔洗將來....我e家都明白....好多老師只係為左打份工....由得d學生死的....
有老師入網吧煲煙打機嗌學生幫佢囉野飲既我都見過....我中3班主任就係!!我唔係話我自己好好....我剩係講老師比我既印象....
我唔覺得有幾多個老師真係春風化雨....有幾為我好....當然有d真係為學生著想....
咩野唔好up得就up??我有果句講果句....老師都係人....呢個級別始終有....
你daddy係老師....但唔關我事....我亦冇唔尊重佢....我亦冇搵佢黎講....

(有錯勿插....純個人意見....)
作者: allen.W    時間: 27-10-2008 18:01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7-10-2008 02:08 發表
1. 我做邊行, 同呢個討論有關係嗎?

2. 老實講, 你既問題應該直接問果位老師, 甚至係校長.
   我既睇法可唔可以代表樓主既校方呢?

   不過既然講開既, 又不妨討論下,
   正如我係Post 33所講, "學生既行為直 ...
ok nevermind,咁講法以後樓主自保既方法系一放學立即回家,系街上所有行為嚴禁,以免妨害校規。
講真,呢點上面真系幾難睇到誰岩誰錯,之前有某句"合理唔合法,合法唔合理"
個問題就出在妨害校風個規定過時、或是說訂得太殭,才出現上述問題
難不成學生哥全部返學放學要搜身麥查有無所有學校規定以外的物品?
系法理上,個教師可能系岩,但情理上一定有問題才會出現樓主個情況
作者: louisli    時間: 27-10-2008 18:29

其實好難界定可唔可以收你野,每間學校的做法都唔同。
有d 學校放學之後會派老師去附近商場捉人,好難講話呢d 情況"可唔可以",可能佢地的出發點係"唔想你在街流連,識到壞人"
當然,放學後聽ipod如果學校覺得有問題的話,咁唯一exception就係"你用緊ipod學習"

呢個情況,佢都係同你屋企人傾下o者,照睇無咩嚴重的紀律問題的,唔駛搞到咁大件事丫
作者: tango10    時間: 27-10-2008 19:10

引用:
原帖由 alien 於 27-10-2008 18:01 發表

ok nevermind,咁講法以後樓主自保既方法系一放學立即回家,系街上所有行為嚴禁,以免妨害校規。
講真,呢點上面真系幾難睇到誰岩誰錯,之前有某句"合理唔合法,合法唔合理"
個問題就出在妨害校風個規定過時、或是說 ...
咁樣都不失為一個方法!
但越快學會如何與人相處都是一個方法.
作者: alan512    時間: 27-10-2008 20:39

我今日比佢落左我一個缺點

[ 本帖最後由 24632198 於 28-10-2008 19:21 編輯 ]
作者: ea4101    時間: 27-10-2008 20:59

我想問佢缺點的理由是什麼??
just for ask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27-10-2008 21:11     標題: 回復 77# 的帖子

1.純粹無聊估下

2.咁講放學後出旺角補習洗唔洗換校服?
怕唔怕街外人當你行街?

3.我試過比老師收左部手機
個老師一直無比番我
我而家響第二間中學讀緊高中啦
部電話呢?無人知
淨係知佢搵到第二條水路
已經無教啦

4.我無叫師兄咁做
亦唔會支持
作者: alan512    時間: 27-10-2008 21:53

引用:
原帖由 ea4101 於 27-10-2008 20:59 發表
我想問佢缺點的理由是什麼??
just for ask
佢話我"帶非課堂用品"
作者: hmstalent    時間: 27-10-2008 22:10     標題: 回復 87# 的帖子

我有個同學成日帶部notebook返學tim喎
咁我念佢踢得出校啦
作者: ea4101    時間: 27-10-2008 22:25     標題: 回復 87# 的帖子

我想佢都帶非教學用品
作者: louisli    時間: 27-10-2008 22:34

引用:
原帖由 24632198 於 27-10-2008 21:53 發表

佢話我"帶非課堂用品"
呢條罪如果上庭可能charge唔入架喎
作者: evilchung    時間: 27-10-2008 22:39

係唔係課堂用品睇你點睇喎~ipod都可以做課堂用品~
作者: 里安    時間: 27-10-2008 22:43

引用:
原帖由 evilchung 於 27-10-2008 22:39 發表
係唔係課堂用品睇你點睇喎~ipod都可以做課堂用品~
咁呢個case係唔係好簡單明白啦..........
作者: 餅    時間: 27-10-2008 23:30

引用:
原帖由 24632198 於 27-10-2008 21:53 發表

佢話我"帶非課堂用品"
我知你慶 , 不過CGF 版規 2 嚴禁出現粗口,包括用字戶名字及簽名(諧音及圖片亦不可)

第一次警告

另外我覺得你豬左

佢起街外捉你 , 並唔係學校入面斷正 !

點知你"有"拎返學校 ? 岩岩買唔得 ? 朋友拎俾你唔得 ?

[ 本帖最後由 餅 於 27-10-2008 23:33 編輯 ]
作者: gd1893    時間: 28-10-2008 01:19

阿餅兄, 將心比己,
如果日後你發現你既小朋友做左咩曳野, 而比你發現同指正時,
你既小朋友好似你依家 "建議" 樓主咁樣對你詭辯的話,
唔知你又會有咩感覺呢?

食得咸魚抵得渴, 有做錯企定定受罰唔係正確既咩?
點解會變左鼓吹大家逃避責任?
引用:
原帖由 於 27-10-2008 23:30 發表


我知你慶 , 不過CGF 版規 2 嚴禁出現粗口,包括用字戶名字及簽名(諧音及圖片亦不可)

第一次警告

另外我覺得你豬左

佢起街外捉你 , 並唔係學校入面斷正 !

點知你"有"拎返學校 ? 岩岩買唔得 ? 朋友拎 ...

作者: hmstalent    時間: 28-10-2008 01:51     標題: 回復 94# 的帖子

topic唔系討論" 佢(老師)可唔可以收我野"咩
好似唔系樓主岩定錯喎
而且都冇人話過佢帶野返學校系岩,我地只系討論緊老師做法姐
作者: 101653    時間: 28-10-2008 02:08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8-10-2008 01:19 發表
阿餅兄, 將心比己,
如果日後你發現你既小朋友做左咩曳野, 而比你發現同指正時,
你既小朋友好似你依家 "建議" 樓主咁樣對你詭辯的話,
唔知你又會有咩感覺呢?

食得咸魚抵得渴, 有做錯企定定受罰唔係正確既咩?
...
點為之做錯野??我想問....岩定錯由你去定??你又知出左學校老師有權收學生野??
岩定錯唔到你話事囉我覺得....剩係得你話乜話物....人地問老師收得岩唔岩....唔係問學生有冇做錯....
e家8成o靚仔有手提電話....有d有psp/nds....個個都咁樣帶番學....
只要你唔係係學校囉出黎用/玩....學校都唔會理咁多....更唔會無啦啦收你....
如果你覺得 "學生放學後在街聽mp3類物品,嚴重影響學校聲譽,直接破壞學校秩序" ....
咁我諗你可以寫封信去學校....朝頭早加一堂時間....每班每人全面性搜查....見到任何 "非課堂有關物件" 一律沒收....永不發回....
我點睇都係道理上個老師唔岩....至於法律上小弟唔識咁多....但我覺得咁樣有機會犯法囉....
作者: gd1893    時間: 28-10-2008 02:50

1. 如果以阿樓主呢件事黎講, 係咪做錯野...
   well, 我諗樓主答左大家啦, 最低限度, 佢學校認為佢係錯既.
   我諗無學校會因為讚賞個同學做得對而記佢一個缺點嘛? 對嗎?

2. 以我本人既認知黎講, 係, 我認為樓主做錯左.

3. 至於出左學校之後, 校規對學生仲有無效力?

   以我既理解黎講, 根據香港法例第279章教育條例第58條規定,
   (1) 學校校長在符合校董會或法團校董會(視何者屬適當而定)的指示下,
        須負責其學校的教學及紀律,而為此等目的,他具有管轄該校教員及學生的權限。 (由2004年第27號第23條修訂)

   
   由此可見,只要該人係該校既學生, 則不論何時何地, 校長仍然具有管轄該校教員及學生的權限.
   而最後樓主亦因為佢既行為而受到學校既懲罰,
   因此我認為, 該校(管理層)方面係認同 / 授權 該老師係放學後,在校外對該校學生執行校規既.
   故此, 校長及該老師既行為同決定並無違反教育條例對佢地既賦權.

   所以我地有理由相信, 係離開左學校之後, 校規對學生仍然有效既.
   同樣道理, 老師並沒有收錯.

4. e家8成o靚仔有手提電話....有d有psp/nds....個個都咁樣帶番學....
   只要你唔係係學校囉出黎用/玩....學校都唔會理咁多....更唔會無啦啦收你....

   
   依家夜場有八成既靚仔有糖有K有凍野(全部都係毒品), 有D唔止管有,仲販賣添, 個個都咁樣帶去蒲...
   朋友你係咪要考慮寫信去特首辦
   話因為"個個都係咁" 所以要求警察唔好查牌, 唔好掃毒, 截查到任何藏毒者 / 販毒者, 一律放行, 永不拘捕呀?

   咁我地係咪要修例管有毒品 同埋 販毒合法化呀?

5. 香港理論上仲係一個法治社會: 法, 理, 情 三樣都須要考慮.
   但不論在法, 在理 抑或在情, 我都好難想像到點解會係果位老師唔岩, 而反而係樓主岩喎.
   
   朋友你喜歡的話, 我希望你可以解釋一下, 等我嘗試去理解你既諗法, 交流一下.

6. 唔識 / 唔熟法例 從來都不是一個犯法既辯解理由,
   作為網友, 我建議你得閒去進修一下法例既相關知識.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8-10-2008 02:08 發表


點為之做錯野??我想問....岩定錯由你去定??你又知出左學校老師有權收學生野??
岩定錯唔到你話事囉我覺得....剩係得你話乜話物....人地問老師收得岩唔岩....唔係問學生有冇做錯....
e家8成o靚仔有手提電話....有 ...

作者: 101653    時間: 28-10-2008 03:11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8-10-2008 02:50 發表
1. 如果以阿樓主呢件事黎講, 係咪做錯野...
   well, 我諗樓主答左大家啦, 最低限度, 佢學校認為佢係錯既.
   我諗無學校會因為讚賞個同學做得對而記佢一個缺點嘛? 對嗎?

2. 以我本人既認知黎講, 係, 我認為樓主做錯左.

3. 至於出左學校之後, 校規對學生仲有無效力?

   以我既理解黎講, 根據香港法例第279章教育條例第58條規定,
   (1) 學校校長在符合校董會或法團校董會(視何者屬適當而定)的指示下,
        須負責其學校的教學及紀律,而為此等目的,他具有管轄該校教員及學生的權限。 (由2004年第27號第23條修訂)
   
   由此可見,只要該人係該校既學生, 則不論何時何地, 校長仍然具有管轄該校教員及學生的權限.
   而最後樓主亦因為佢既行為而受到學校既懲罰,
   因此我認為, 該校(管理層)方面係認同 / 授權 該老師係放學後,在校外對該校學生執行校規既.
   故此, 校長及該老師既行為同決定並無違反教育條例對佢地既賦權.

   所以我地有理由相信, 係離開左學校之後, 校規對學生仍然有效既.
   同樣道理, 老師並沒有收錯.

4. e家8成o靚仔有手提電話....有d有psp/nds....個個都咁樣帶番學....
   只要你唔係係學校囉出黎用/玩....學校都唔會理咁多....更唔會無啦啦收你....
   
   依家夜場有八成既靚仔有糖有K有凍野(全部都係毒品), 有D唔止管有,仲販賣添, 個個都咁樣帶去蒲...
   朋友你係咪要考慮寫信去特首辦
   話因為"個個都係咁" 所以要求警察唔好查牌, 唔好掃毒, 截查到任何藏毒者 / 販毒者, 一律放行, 永不拘捕呀?

   咁我地係咪要修例管有毒品 同埋 販毒合法化呀?

5. 香港理論上仲係一個法治社會: 法, 理, 情 三樣都須要考慮.
   但不論在法, 在理 抑或在情, 我都好難想像到點解會係果位老師唔岩, 而反而係樓主岩喎.
   
   朋友你喜歡的話, 我希望你可以解釋一下, 等我嘗試去理解你既諗法, 交流一下.

6. 唔識 / 唔熟法例 從來都不是一個犯法既辯解理由,
   作為網友, 我建議你得閒去進修一下法例既相關知識.
1.校方低能校方既事....我問既係你....

2.死啦....咁又係錯....見到街邊d學生囉個電話出黎聽....忽然覺得佢好飛仔....

3.咁你覺得老師權限係咪太大?? 老師又有冇用呢份權力既人格同操手?? 沒收呢個行為又岩唔岩?? 可唔可以確保老師沒收同學東西後唔會自用??

4.兩樣野唔同性質....你如果可以拉埋黎講既話....我冇野好講....我同錯生物講野....
  手機既目的有時真係為左同屋企人聯絡....有必要帶....只要唔係課堂上囉出黎我覺得完全冇問題....
  甚至有d屋企人係叫子女帶手機番學....方便聯絡....
  至於mp3/psp等娛樂工具....更唔覺得有問題....有時搭車....聽歌又唔岩....打機又唔岩....睇書呢?? 睇雜誌算唔算影響校風?? 小說呢??
  叫個個學生乘坐交通公具時睇教科書先叫正常嗎?? 搭車訓覺又影唔影響校風??
  我覺得一d適當既娛樂係校方對學生既尊重....我唔覺得呢d活動有幾唔健康....除非好似你咁....視毒品如聽mp3....我吹你唔脹....

5.我唔覺得老師沒收同學東西的理由充份....出學校聽mp3又要收....洗唔洗收埋手提電話??放學打個電話比媽子話今晚食飯又影響校風....

6.哦....講講下講到犯法....樓主你出學校聽mp3犯法喇....
  另外....我冇叫你建議我做咩....我只係話唔太清楚ja....更何況進唔進修唔係由你決定....
  我有果句講果句....不如我又比番個建議你丫....唔好好似剩係識少少法律就囉黎壓人....
作者: 雙狙翔    時間: 28-10-2008 05:10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8-10-2008 02:50 發表
1. 如果以阿樓主呢件事黎講, 係咪做錯野...
   well, 我諗樓主答左大家啦, 最低限度, 佢學校認為佢係錯既.
   我諗無學校會因為讚賞個同學做得對而記佢一個缺點嘛? 對嗎?

2. 以我本人既認知黎講, 係, 我認為樓主 ...
呢位樓主 據我理解 閣下用法例給予學校以上權利
係吾係代表任何埸合上都適用呢?
學生只要著住校服就可以管制?
錦如果個學生大年齡小小 有車牌 著住校服開車超埋速 係咪代表老師可以收佢部車呢?

樓主一定係覺得法律就係一切喇
作者: d@2007    時間: 28-10-2008 08:22

其實我唔覺得聽i pod 有幾違反紀律
你un腳咪重違反紀律?
我最憎人un腳, 但又未至於要斬左人隻腳喎~
權限先唔好講, 因為我唔識.
不過聽i pod 真係過份到要收機?
我認為, 與之相比, 個學生個樣臭唔臭寸對呢件事有更決定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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