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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你會點做? [打印本頁]

作者: pursuer    時間: 14-6-2009 01:56     標題: 你會點做?

我係做侍應
今日有一家人
作者: 亞延    時間: 14-6-2009 02:03

我睇佢玩得過唔過火啦,而家啲香港人由大至細都好似食火藥大咁.
講多兩句就點火,我係伙計既佢響我工作地方咁既話我會出聲囉,呢道係公眾地方.俾你同個仔入銀行排隊攞錢時你都唔會拎支槍出黎啦
作者: geoprotex    時間: 14-6-2009 02:04

[quote]原帖由 追逐者 於 14-6-2009 01:56 發表
我係做侍應
今日有一家人鈬餐食飯
個爸爸
作者: gtoray    時間: 14-6-2009 02:12

應該勸一勸佢
可以咁講
"e.支槍好靚 wor, 我都有玩開氣槍ga
不過都係收埋玩, 有d人唔識會,赫到人就唔好啦
haha~"
作者: 衰人    時間: 14-6-2009 02:22

師兄好嘢.....支持你
作者: 0608    時間: 14-6-2009 02:30     標題: 回復 4# 的帖子

我都會咁講
一係就直接同佢講
:[先生我怕你e一枝玩具會影響到其他ge客人,唔知你介唔介意收起佢]
作者: kimkileo    時間: 14-6-2009 02:37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4-6-2009 02:12 發表
應該勸一勸佢
可以咁講
"e.支槍好靚 wor, 我都有玩開氣槍ga
不過都係收埋玩, 有d人唔識會,赫到人就唔好啦
haha~"
.....火藥mode回應 ...... ...
做乜呀...小朋友玩具都唔得呀...你餐廳有寫唔淮小朋友玩具咩...@#$#$%...叫你經理出黎...
作者: gtoray    時間: 14-6-2009 03:20

引用:
原帖由 kimkileo 於 14-6-2009 02:37 發表


.....火藥mode回應 ...... ...
做乜呀...小朋友玩具都唔得呀...你餐廳有寫唔淮小朋友玩具咩...@#$#$%...叫你經理出黎...
細聲 mode 回應:
sorry ar, 其實係隔離檯個呀 sir 叫我提醒你, 不如你直接同個 呀 sir 講~
作者: 蕉皮    時間: 14-6-2009 03:45

我會講:先生唔該收埋你支炮呀,唔該
作者: seals    時間: 14-6-2009 10:08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4-6-2009 03:20 發表


細聲 mode 回應:
sorry ar, 其實係隔離檯個呀 sir 叫我提醒你, 不如你直接同個 呀 sir 講~
邊Q個呀Sir!差人大Q哂呀,我連佢都「小」埋!(典刑香港人)
作者: 飛哥仔    時間: 14-6-2009 11:44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4-6-2009 02:12 發表
應該勸一勸佢
可以咁講
"e.支槍好靚 wor, 我都有玩開氣槍ga
不過都係收埋玩, 有d人唔識會,赫到人就唔好啦
haha~"
"一啖沙糖一啖屎" lee招好好用, 以前7-11既獵心行動都有教lee招, 如果客人做左d唔o岩既野, 唔好直接罵他或講理, 因為客人"永遠"是對的......讚既野無人唔鐘意, 友善既對話比惡意/命令式更令人接受 , 大可以囉d話題同他講, 之後暗示個問題兇來. (G大都講左個講法...唔重復啦~)

另外CHING係邊做架? 等得閒去你度開團CGF飯局
作者: kimkileo    時間: 14-6-2009 12:41

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14-6-2009 10:08 發表


邊Q個呀Sir!差人大Q哂呀,我連佢都「小」埋!(典刑香港人)
咪就係小朋友玩具者....玩玩具既人權都冇呀...
作者: yauwahon    時間: 14-6-2009 12:46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4-6-2009 03:20 發表


細聲 mode 回應:
sorry ar, 其實係隔離檯個呀 sir 叫我提醒你, 不如你直接同個 呀 sir 講~
不值一晒m○de﹔
小朋友!支槍好雞呀!揼左佢唔好攞出來憲世啦!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14-6-2009 12:51

引用:
原帖由 kimkileo 於 14-6-2009 02:37 發表


.....火藥mode回應 ...... ...
做乜呀...小朋友玩具都唔得呀...你餐廳有寫唔淮小朋友玩具咩...@#$#$%...叫你經理出黎...
比我會一句小落去:「係,小朋友玩玩具得,但你拎支仿真槍出泥,引起公眾恐慌,你有兩個選擇,一係我報警,一係你自己醒醒定定同我收番埋佢!!你自已揀!! 」
PS:我唔係做樓主果行,我做果行唔洗同D香港人禁好禮貌~

[ 本帖最後由 冥亞帝.劍 於 14-6-2009 12:53 編輯 ]
作者: seals    時間: 14-6-2009 13:07

我都做個單玩具槍 Case!

事緣,好多年前我做EU I/C Sgt,

交通台通知,一名交通警告車時被人用槍指嚇!

於是我哋著哂避彈衣衝到去,

去到發現架BMW上有三個人,

車頭位男乘客渣住支玩具槍(橙色反斗城版MP5),

我即是「小」個交通同事,問佢係咪玩嘢,

佢答:「呀頭,我告緊佢哋,抬頭一望,見到佢囉支嘢指住我,我點做佢真定假?」

我又問乘客支槍愛嚟做乜!

乘客回答:「呀Sir告我哋,我無嘢做!打開個箱有支玩具槍,咪囉嚟玩吓囉!」

司机又說:「支槍係我5歲個仔留低!」

調查後,發覺佢哋之前因告車問題嘈過!

你係我,你哋會點做?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14-6-2009 13:08 編輯 ]
作者: L    時間: 14-6-2009 13: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eals    時間: 14-6-2009 13:13

引用:
原帖由 於 14-6-2009 13:11 發表

按照程序去做lo ....照抄低身份證果d?
按照程序去做 ???

按法例做好D!

章: 238 標題: 火器及彈藥條例 憲報編號: L.N. 362 of 1997
條: 20 條文標題: 仿製火器的管有 版本日期: 01/07/1997


(1) 除第(2)及(3)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管有仿製火器,即屬犯罪,可處監禁2年。
(2) 任何人在被裁定犯附表所指明的罪行或犯本條例所訂的罪行的10年內犯第(1)款所訂的罪行,可處監禁7年。
(3) 任何人如能令裁判官信納以下事項,即不算犯第(1)款所訂的罪行─
(a) 在有關時間他的年齡在15歲以下;或
(b) 他是以生意或業務的方式經營仿製火器的人並以此身分管有仿製火器,或他是以該經營人的受僱人的身分而在執行該人的真誠及合法的指示時管有仿製火器;或
(c) 他管有仿製火器的目的並不會危害公眾安寧而他管有仿製火器亦非以犯罪為目的,或他管有仿製火器的情況並非相當可能令致其本人或他人─
(i) 犯罪;或
(ii) 管有仿製火器的目的會危害公眾安寧。
(4) 未徵得律政司司長同意,不得就第(1)款所訂的罪行提出檢控,但本款並不阻止就任何該等罪行而逮捕或發出手令逮捕任何人。 (由1997年第362號法律公告修訂)

[ 本帖最後由 seals 於 14-6-2009 13:22 編輯 ]
作者: 亞延    時間: 14-6-2009 13:27

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14-6-2009 13:13 發表


按照程序去做 ???

按法例做好D!
咁既case個用槍指呀sir果個告唔告得入罪?
其實個文通警見咁既情況可唔可士以直接扣起指佢果個人呢
我覺得香港人嘈交人地惡過佢就會宿,除非佢真係傻架啦
作者: seals    時間: 14-6-2009 13:34

結果三個拉哂番寫口供,仲要揾多過證人,證明支槍係車主個仔!

車都勾咗番去搜,當然無揾到嘢!

後來證實一場誤會,無告到!警誡一吓就放哂啦!

事後三人去咗投訴個交通警,無投訴我哋!
作者: 亞延    時間: 14-6-2009 14:09

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14-6-2009 13:34 發表
結果三個拉哂番寫口供,仲要揾多過證人,證明支槍係車主個仔!

車都勾咗番去搜,當然無揾到嘢!

後來證實一場誤會,無告到!警誡一吓就放哂啦!

事後三人去咗投訴個交 ...
投訴都係攞彩啫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14-6-2009 14:27

引用:
原帖由 亞延 於 14-6-2009 14:09 發表

投訴都係攞彩啫
咁我係佢都會投拆佢啦...身為專業執法人員並且已經受過專業槍械訓練, 無理由當一支仿真度極低ge一支玩具槍有懷疑

不過, 當時情況事前我唔清楚, 不便多加評論

但係擺到明係玩具槍佢都玩野call backup, 真係浪費警力
作者: 亞延    時間: 14-6-2009 14:29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14-6-2009 14:27 發表


咁我係佢都會投拆佢啦...身為專業執法人員並且已經受過專業槍械訓練, 無理由當一支仿真度極低ge一支玩具槍有懷疑

不過, 當時情況事前我唔清楚, 不便多加評論

但係擺到明係玩具槍佢都玩野call backup, 真係 ...
都係兩邊都唔抵幫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14-6-2009 14:30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4-6-2009 02:12 發表
應該勸一勸佢
可以咁講
"e.支槍好靚 wor, 我都有玩開氣槍ga
不過都係收埋玩, 有d人唔識會,赫到人就唔好啦
haha~"
大佬, 你d女扭計唔上去搵客, 你又點勤佢好哦
作者: seals    時間: 14-6-2009 14:42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14-6-2009 14:27 發表


咁我係佢都會投拆佢啦...身為專業執法人員並且已經受過專業槍械訓練, 無理由當一支仿真度極低ge一支玩具槍有懷疑

不過, 當時情況事前我唔清楚, 不便多加評論

但係擺到明係玩具槍佢都玩野call backup, 真係 ...
絕對同意!

所以我第一時間,就是「小」個交通同事,問佢係咪玩嘢!

佢好無賴咁答:「真槍油咗橙色唔得架,佢用枝槍指住我做乜先?」

點解我都拉?

因為係條街度!你一言我一語,跟本無補於事!

講真,佢哋三個之前做過乜?之後又會做乜?都無人知!

番到警署,三個人分別錄取口供,証明一吓無動機犯法,咪走得囉!

點解我無俾人投訴,因為我講得好清楚:「你哋無犯法,就唔會告你哋,但有必要請楚一d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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