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ESTINY--1 於 22-6-2009 19:53 發表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0622/00176_099.html 有無師兄睇左 原來攜帶散件都有罪,請各師兄小心。
原帖由 DESTINY--1 於 22-6-2009 21:38 發表 好唔好彩仲會充工埋
原帖由 derek_lok 於 23-6-2009 02:03 發表 ○六年四月,羅湖海關拘捕八名港人水貨客,在其中一人(右)身上搜出兩支「M16」仿真步槍。 一個人點綁2枝M16上身呀??
原帖由 0608 於 23-6-2009 05:17 發表 味會行到好似用義肢咁
原帖由 joey 於 23-6-2009 11:51 發表 "將店舖當作「加工廠」,逐支槍包裝或拆件,「在店內包裝唔會惹人懷疑,因為無人知你將批槍走私返內地。」" 我念大家見唔少
原帖由 kimkileo 於 23-6-2009 12:01 發表 邊間大家都心照啦....
原帖由 路比 於 23-6-2009 11:38 發表
原帖由 derek_lok 於 23-6-2009 13:11 發表 仲可以裝203喎
原帖由 tktom 於 29-6-2009 13:01 發表 唔係充公0甘簡單 而係會比海關"叉住"佢走私軍火
原帖由 kimkileo 於 29-6-2009 13:09 發表 係內地走私軍火既判刑會係乜呢....
原帖由 一等兵 於 1-7-2009 00:48 發表 仲諗住係提早報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