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am524 於 14-1-2010 20:00 發表 香港大部分人之道德觀已不再正常...
原帖由 gtoray 於 14-1-2010 20:01 發表 做錯事應該要承擔後果, 機會係都應該比 不過係留返比法官因應情況而比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14-1-2010 20:03 發表 就係太多呢種人 我開始諗唔正常既係唔係我地…
原帖由 CrazyBoy 於 14-1-2010 21:31 發表 從來 教徒 會考生 X優狀元 大學生 專業人士 都係求情既藉口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14-1-2010 21:46 發表 我認為有以上條件人仕犯事更要重判
原帖由 L 於 14-1-2010 23:12 發表 道德只係人提出黎既1d規範人類行為的一種工具..法律更加係為左阻嚇人類的惡性.. 宗教..又係人整出黎..去慰藉自己失敗...去軟弱的一種方法... 突然之間尼采上身....
原帖由 七梨護風 於 15-1-2010 00:42 發表 佢地有自省自己既生活是犯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