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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道德與法律 [打印本頁]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14-1-2010 19:52     標題: 道德與法律

唔知大家點睇最近果幾單所謂「品學兼優」既人犯事既案件?
好似應節咁,我尋日中文堂小組討論既題目就係同呢樣野有關
「如果你看見你一個品學兼優的同學在書店偷參考書,你會不會告發他?」
成個題目就係咁上下
一如以往,老師又抽左幾個同學出去當著全班討論
今次我無被抽中,只做一個旁聽者
但都唔知話係出面其中幾兜友好彩定我好彩
事關我聽完佢地既論點之後,我真係好想起身插佢地一身
乜野「去告發佢會影響佢前途」「去告發佢會影響同學同老師對佢既睇法」
都唔知呢D係乜道理黎
乜野影響睇法前途,根本就係佢自己囉黎
係對佢所犯既罪應有既制裁
而且當佢偷野果一刻,佢已經唔再係「品學兼優」啦
何有不該之言?
又話乜野「佢可能有苦衷」「可能佢屋企無錢」「有壓力」
我完全唔覺得係理由
香港有咁多公共圖書館,無錢買參考書駛乜要偷?
唔通佢可以無錢叫雞就去強姦人,然後用「品學兼優」同「無錢」黎甩身?
「有壓力」?唔通有壓力就可以犯法?
最令我反感既都仲係個解決方法
「叫佢偷偷地放翻上架」?
咁都叫解決?
係唔係我可以插人兩刀,然後同佢止血兼縫翻個傷口再掉低包止痛藥就可以當無事?
當有人反駁話佢犯法就係錯,應該要受罰既時候
果個人用左販毒做例子
而佢地就話「販毒會傷害到人,所以唔同。」「而且偷野好易犯到」
第一,偷書亦會傷害到書店老闆,唔會無人受傷害
第二,殺人都好易犯到,咁係唔係殺人無罪?
依家我地講緊一個所謂「品學兼優」既高中生,就可以偷野
咁哈佛畢業PhD咪可以去做恐怖份子首領?
重點黎啦,呢三兜友都係平時自行標榜「品學兼優」既人(注意校方係無正式咁樣形容過佢地)
雖然我真係唔知佢地點有資格咁推崇自己
其中兩個平均分低過我既
仲有果個,我同佢一班愈耐就愈覺佢格衰
究竟佢地係唔係就係想要打算去犯法
所以就要咁樣將「『好學生』犯法合理化」?
我真係唔明點解會有人有D咁既諗法
定係我太天真,到咁大個仔都仲信呢個世界有正義?
作者: sam524    時間: 14-1-2010 20:00

香港大部分人之道德觀已不再正常...
作者: gtoray    時間: 14-1-2010 20:01

做錯事應該要承擔後果, 機會係都應該比
不過係留返比法官因應情況而比
作者: herrick-chang    時間: 14-1-2010 20:02

算吧啦!而家D人道德淪喪!係這樣的啦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14-1-2010 20:03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14-1-2010 20:00 發表
香港大部分人之道德觀已不再正常...
就係太多呢種人
我開始諗唔正常既係唔係我地…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14-1-2010 20:04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4-1-2010 20:01 發表
做錯事應該要承擔後果, 機會係都應該比
不過係留返比法官因應情況而比
無錯
但制裁既權利應該屬於個官
旁人無權放佢一馬
作者: sam524    時間: 14-1-2010 20:05

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14-1-2010 20:03 發表

就係太多呢種人
我開始諗唔正常既係唔係我地…
可能真係我地唔正常...

[ 本帖最後由 sam524 於 14-1-2010 20:10 編輯 ]
作者: Avenger    時間: 14-1-2010 20:32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4-1-2010 20:01 發表
做錯事應該要承擔後果, 機會係都應該比
不過係留返比法官因應情況而比
但係現在飲酒後用車車死人,最多都係罰3,4個月
反而故意殺人就就坐10-2x年,如果係咁,個個都唔殺人,用車車死人就算,
而家社會的法律判得太輕了,認罪減1/3年,有精神病再減或不用,1年中有公眾假期再減,
品學兼優就再比機會你
如果一個平民車死個高級政務人員,你認為個官會唔會判,會唔會人人平等?
你們認為公唔公平?
可能你們會覺得我會比較偏激,如有冒犯sorry
作者: CrazyBoy    時間: 14-1-2010 21:31

從來 教徒 會考生 X優狀元 大學生 專業人士 都係求情既藉口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14-1-2010 21:46

引用:
原帖由 CrazyBoy 於 14-1-2010 21:31 發表
從來 教徒 會考生 X優狀元 大學生 專業人士 都係求情既藉口
我認為有以上條件人仕犯事更要重判
作者: Alex_山    時間: 14-1-2010 21:47

呢個世界無絕對既公平
只有相對既公平.......
作者: CrazyBoy    時間: 14-1-2010 22:33

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14-1-2010 21:46 發表

我認為有以上條件人仕犯事更要重判
咁到你又唔公平啦喎
作者: L    時間: 14-1-2010 23: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erek_lok    時間: 14-1-2010 23:43

哩個Topic好惹火.....
作者: kimkileo    時間: 14-1-2010 23:48

引用:
原帖由 於 14-1-2010 23:12 發表
道德只係人提出黎既1d規範人類行為的一種工具..法律更加係為左阻嚇人類的惡性..
宗教..又係人整出黎..去慰藉自己失敗...去軟弱的一種方法...
突然之間尼采上身....
中尉....我認同你架....
作者: 七梨護風    時間: 15-1-2010 00:37

將枝節除去,必見證道德.
作者: 蕉皮    時間: 15-1-2010 00:39

因為身邊既人一向都教佢地:讀書勁=犯事輕罪,讀書差=無犯事都有罪
作者: 七梨護風    時間: 15-1-2010 00:42     標題: 回覆 17# 的帖子

佢地有自省自己既生活是犯罪嗎?
作者: 蕉皮    時間: 15-1-2010 00:46

引用:
原帖由 七梨護風 於 15-1-2010 00:42 發表
佢地有自省自己既生活是犯罪嗎?
直情係成日犯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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