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30-4-2010 16:30 發表
呢個做法某程度上合理,但我個人好反感
人地用返自己個名做TM,有何不可?難度佢用得呢個名人地唔用得?佢唔走去告埋劉燁呀愛德華果D?
原帖由 HunterX 於 30-4-2010 16:50 發表
佢個名o係大陸應該係註?左既商標,
雖然果個係阿怕個真名, 問題係大家唔知嘛,
大家見到"劉德華板鴨", 個個都係諗到明星果個劉德華啦.... 邊個會諗到呢個阿伯咁o岩叫劉德華...
原帖由 wonglk 於 4-5-2010 13:33 發表
係中國,邊個係中國拎左版權先,佢就大晒
中國既版權法唔同外國,
外國產品係中國冇拎版權,佢點嘈都冇用
呢個係我之前打份工仔果陣學返黎
*例:美國一間公司,出左一對roller鞋
但不幸佢當時冇係中國拎版權,咁岩有 ...
原帖由 wonglk 於 8-5-2010 21:44 發表
老老實實,唔係單單都可以搞得掂係中國拎返個權(我覺得真LV用錢....明啦)
好似G2000都係一個例子
有好多人以為中國係行國際果套,咁就大錯特錯
佢唔係中國拎版權,就話人抄,中國係"想幫都冇得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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