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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我覺得香港法例太嚴同過時 [打印本頁]

作者: alexl    時間: 4-5-2010 07:03     標題: 我覺得香港法例太嚴同過時

我覺得香港法例太嚴同過時.  非法武器太廣, 唔可以賣/藏有, 如伸縮警棍, 彈弓刀, 有柄鐵鏈, ...呢D算乜野武器, 殺傷力唔大, 比係周街買到既刀、鎚仔, 鐵通、長錐...差唔多, 禁賣係多餘.  要用武器傷人做案, 隨手都有

講起仲有, 內地、歐美都流行電動單單, 香港完全唔可以用包括單車徑.  最高20km時速比一般脚踏單車仲慢, 點解又唔可以係一般馬路、單車徑行, 普通單車又得.

放煙花、炮仗又唔得, 日本超市都隨時買到.

槍械更嚴....2J以上已經違法, 藏有彈殼彈頭都唔得


我地香港人好似罩係個籠咁, 乜Q都唔得.   D細路成長時乜都未見過試過
作者: herrick-chang    時間: 4-5-2010 07:37

莫非你想香港好似大陸一樣亂及美國一樣通街槍擊案?
作者: 黑田一真    時間: 4-5-2010 07: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lexl    時間: 4-5-2010 08:00

有D野可放寬D.   唔使咁嚴, 限制多多.   帶隻狗入么園唔得, 踏單車入么園唔得.   係歐美, 有冇咁多唔得.   香港人好似細路仔咁, 乜都唔做得.    要太平, 不如乜都唔得, 殖入GPS監察系统入身.   

香港法例管人身就嚴, 但做生意、外滙、買賣就一D都唔嚴, 商人可以為所欲為
作者: gtoray    時間: 4-5-2010 08:36

下...點為之過時同嚴...?
縮警棍, 彈弓刀, 有柄鐵鏈呢d都係小巧, 殺傷力大而且隱閉性強ge武器, 禁左佢對大家有咩壞處?
禁左唔會影響到絕大部份人
周街買到既刀、鎚仔, 鐵通、長錐...呢d係大家日常有機會用到ge工具, 無可能禁
不過如果你半夜無啦啦袋住d咁o野響街, 一樣有機會比人周

內地、歐美都流行電動單車
因為佢地地方大, 公共交通不便啩
電動車我曾經有兩架
電動車始終比單車爆發力強, 對於駕駛概念弱ge人, 控制有一定難度
單車起碼你要浸淫一段時間先會識踩
但係電動車係唔需要的, 例如一個唔識踩單車ge人(平衡唔到)係可以駕到電動車(兩輪)
不過有小小狀況就好易失控抄大鑊

放煙花、炮仗唔得又唔得.......個個響 apartment 放煙花炮仗就真係.....
一個唔覺意射去對面單位....
已前可以放煙花、炮仗ge大陸同澳門, 依家都唔係隨時隨地放得

乜Q都唔得.   D細路成長時乜都未見過試過?!
咁不如 k仔合法化啦?
廢除衰 11 ?!

帶隻狗入公園唔得, 踏單車入公園唔得
又係果句
香港地少人多, 自己諗下會點?

你話人地呢樣比, 果樣比
但要理解下成個地方, 社會ge客觀條件先得ga

歐美地方d性罪犯真係要載 gps 啊
但係香港連公開名冊都話侵犯人權
作者: Gabriel2342    時間: 4-5-2010 08:43     標題: 回覆 4# 的帖子

我覺得唔同地方有唔同法律, 都係因應返當地所訂立, 無得比既~
作者: McDull    時間: 4-5-2010 08:48

大陸唔俾玩汽槍,唔俾上CGF,咁又點計
作者: kimkileo    時間: 4-5-2010 09:27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4-5-2010 08:36 發表
下...點為之過時同嚴...?
縮警棍, 彈弓刀, 有柄鐵鏈呢d都係小巧, 殺傷力大而且隱閉性強ge武器, 禁左佢對大家有咩壞處?
禁左唔會影響到絕大部份人
周街買到既刀、鎚仔, 鐵通、長錐...呢d係大家日常有機會用到ge工具 ...
認同阿公你既觀點....香港地太少人太多啦
作者: Pan    時間: 4-5-2010 12:02

伸縮警棍, 彈弓刀, 有柄鐵鏈, ...呢D算乜野武器, 殺傷力唔大 <-----以上三樣野, 你有咩用先 ??
又係旁身自衛呀 ??
到有得賣黎 D 旁身自衛, 又會問幾時有得賣槍旁身自衛
作者: swagger391    時間: 4-5-2010 12:15

sor,你令我諗起佢,佢亦覺得佢所想所做無咩壞。


自稱曾當僱傭兵 經歷卻交代不清
試射火箭案:法官考法文 軍癡只識講兩個字
2010年03月06日

【本報訊】自稱曾在法國當僱傭兵的「軍癡」,因在旺角一後巷試射改裝火箭被捕,就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原定在區域法院判刑,惟背景報告指,被告母親有心理問題,被告對任僱傭兵的經歷交代亦含混不清,令人起疑。法官源麗華昨兩度突擊口頭測試被告的法文水平,惟被告反反覆覆僅能講出「 je veux」(我想)兩字。案件再押後至本月 26日取心理報告始判。
記者:陳曉薇

辯方昨引述背景報告指, 28歲被告陳耀成曾往法國做僱傭兵 1年,即引起法官質疑。法官指被告向感化官稱於 00年當兵,其妻則指是 05年,其子於同年出生,質疑資料是否屬實。法官靈機一轉,便叫被告以法文講「今年幾歲」及「問人攞手槍」,被告即以法文及英文對答:「 je veux(法文:我想) pis-tol(英文:手槍)。」

句子太長說不下去
法官半信半疑,因報告指其母有心理問題,故打算替被告取心理報告。辯方亦指,其母原打算到庭,但在旺角與被告妻子失散才沒來,同意再索取報告,而被告妻子要上班,又需照顧家中老幼,希望被告能保釋幫手。惟遭法官以要向全港 700萬人交代,基於不安心而拒絕。法官稍後叫被告以法文講:「我好肚餓,想要薯仔、蘋果批、牛肉、一件黃色衫和一條綠色褲。」今次被告不能取巧過關,僅說:「 je veux(法文:我想)…… beef(英文:牛肉)」後便「投降」,表示句子太長說不下去,還解釋,僱傭兵來自不同國家,自己鮮出軍營,英文已夠應付。法官遂要求辯方下次向法庭提交子女出生證書、其母醫療報告及任僱傭兵紀錄。

案發時在半山花園台任救生員的被告,於去年 6月 8日凌晨,在旺角登打士街後巷試射一支改裝火箭,被警拘捕。被告稱,案發前在工作地點附近找到一個煙霧彈,他是戰爭遊戲及火箭科學的狂熱愛好者,遂在網上找資料將之改裝成火箭。
案件編號: DCCC912/09


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別人看不穿。
作者: mujiadam    時間: 4-5-2010 12:54

哈哈哈哈!
作者: T-800    時間: 4-5-2010 12:59

(1)唔比用電動單車皆因:
在香港凡機動車輛上街行均要考牌、攞牌、買燕梳,而電動單車,就馬力與設計而言不知如何歸類,加上之前民間出現嘅電動單車品質難控制、難規管,而目前世界其他地方包括中國國內亦無意真正對電動單車歸類規管,如要立正例嚴格控制其品質及標準,之前國內製造嘅電動單車99%唔會合格,如要品質合格又要考牌、牌費燕梳等條數太come計,唔方會經濟! 咁點解唔索性揸電單車呢.......... 當局更不會因一少撮用電動單車嘅人而立法.........( 唔化算.........)

ps:嚴格來講中國內地幾年前亦已經唔比用電動單車上街,唔係下下捉人只不過係睇佢心情好唔好.........
ps2:遲幾年將會有環保電動嘅電單車面世,到時名符其實係:"電單車"

(2)氣槍power 2J、及禁止刀棍冷兵器等係因為N年前港英殖民地時英國佬根本不當一般香港市民係英國公民,英國佬侵略左人地屋企梗唔會比機會人地用武器來造反........回歸後,啊爺不嬲更加唔鐘意人民玩呢d咁嘢,冇計woo.....

happy shooting!

[ 本帖最後由 T-800 於 4-5-2010 13:02 編輯 ]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4-5-2010 13:00

引用:
原帖由 swagger391 於 4-5-2010 12:15 發表
sor,你令我諗起佢,佢亦覺得佢所想所做無咩壞。


自稱曾當僱傭兵 經歷卻交代不清
試射火箭案:法官考法文 軍癡只識講兩個字
2010年03月06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mages/apple-photos/apple/201 ...
真的假不了
假到不得了

作者: T-800    時間: 4-5-2010 13:16

引用:
原帖由 swagger391 於 4-5-2010 12:15 發表
sor,你令我諗起佢,佢亦覺得佢所想所做無咩壞。


自稱曾當僱傭兵 經歷卻交代不清
試射火箭案:法官考法文 軍癡只識講兩個字
2010年03月06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mages/apple-photos/apple/201 ...
法國唯一合法僱傭兵组織乃:法國外藉軍團,而法國外藉軍團首要條件係唔理你係乜國人,必需在數星期內學好法文,因團內一定不會用法文以外的語文溝通............話佢係軍癡、軍事迷佢都可能未有資格................

happy shooting!

[ 本帖最後由 T-800 於 4-5-2010 13:19 編輯 ]
作者: odaan    時間: 4-5-2010 13:23

香港法例真係過時 , 居然唔恢復死刑
作者: Boniface    時間: 4-5-2010 16:08

強帖留名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4-5-2010 17:31

膠帖留名
作者: sam524    時間: 4-5-2010 18:16

"伸縮警棍, 彈弓刀, 有柄鐵鏈, ...呢D算乜野武器, 殺傷力唔大"
咩係"殺傷力唔大"呀...
你知唔知你自己up緊咩呀...
你知唔知比伸縮警棍打一下隻腳,你個日邊度都唔洗去呀...
請問有咩刀殺傷力唔大嫁...用大刀,細刀插你都係咁嫁la...
比你用摺刀夠la...
有柄鐵鏈,比佢打一下你就正la...
同流星鎚差唔多...

"講起仲有, 內地、歐美都流行電動單單, 香港完全唔可以用包括單車徑.  最高20km時速比一般脚踏單車仲慢, 點解又唔可以係一般馬路、單車徑行, 普通單車又得"
根本香港交通咁方便,車都唔洗買...
要架電動單單有咩用...

"放煙花、炮仗又唔得, 日本超市都隨時買到"
你知唔知煙花炮仗用咩整嫁...用火藥嫁...
知唔知咩係火藥呀...會爆嫁...
你係唔係想好似大陸咁"xx煙花炮仗工廠發生爆炸"...
大陸咁爆死都係死10個(平均)...香港咁爆一死就30-40人嫁la...

"槍械更嚴....2J以上已經違法, 藏有彈殼彈頭都唔得"
2j唔夠玩咩...
如果唔夠玩d人打game做咩通常都係打1.2j呀...
你知唔知彈殼彈頭可以reload嫁...

"D細路成長時乜都未見過試過"
我未過開BMW,林保,hammer...
我未玩過真鐵...
我未玩過蝴蝶刀...
我未殺過人呀...
係唔係未見過試過就大曬先...
用個腦諗下la...

[ 本帖最後由 sam524 於 4-5-2010 18:19 編輯 ]
作者: Sophi_hk    時間: 4-5-2010 18:38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4-5-2010 18:16 發表
"伸縮警棍, 彈弓刀, 有柄鐵鏈, ...呢D算乜野武器, 殺傷力唔大"
咩係"殺傷力唔大"呀...
你知唔知你自己up緊咩呀...
你知唔知比伸縮警棍打一下隻腳,你個日邊度都唔洗去呀...
請問有咩刀殺傷力唔大嫁...用大刀,細刀 ...
基爾芬 Like sam524 's commentary.

btw

Strong Post Leave Name

圖片附件: Repetitive_error.jpg (4-5-2010 18:38, 34.21 KB)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62
http://wargamehk.com/cgf/attachment.php?aid=99409


作者: zeta    時間: 4-5-2010 19:05

引用:
原帖由 T-800 於 4-5-2010 13:16 發表

法國唯一合法僱傭兵组織乃:法國外藉軍團,而法國外藉軍團首要條件係唔理你係乜國人,必需在數星期內學好法文,因團內一定不會用法文以外的語文溝通............話佢係軍癡、軍事迷佢都可能未有資格......... ...
其實叫佢背番榮譽信條就得
FFL每一個兵都要用法文背到兵團嘅榮譽信條
作者: season19972000    時間: 4-5-2010 19:21

各位CHING算LA, 大家唔見佢已經肴左無出聲咩, 好明顯佢係咩都未經歷過既90後LA.....
小朋友, 你有無用腦諗野KA,你D問題真係好攪野下WO
你所提出既問題全部都係刑事罪犯問題
唔通你想.......
作者: HunterX    時間: 4-5-2010 19:24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4-5-2010 08:36 發表
下...點為之過時同嚴...?
縮警棍, 彈弓刀, 有柄鐵鏈呢d都係小巧, 殺傷力大而且隱閉性強ge武器, 禁左佢對大家有咩壞處?
禁左唔會影響到絕大部份人
周街買到既刀、鎚仔, 鐵通、長錐...呢d係大家日常有機會用到ge工具 ...
非常認同!
作者: ++朗++    時間: 4-5-2010 19:27

話法律過時之前問下自己係唔係真係可以安份守己?
作者: Avenger    時間: 4-5-2010 19:39

強帖留名
作者: Avenger    時間: 4-5-2010 19:45

引用:
原帖由 season19972000 於 4-5-2010 19:21 發表
各位CHING算LA, 大家唔見佢已經肴左無出聲咩, 好明顯佢係咩都未經歷過既90後LA.....
小朋友, 你有無用腦諗野KA,你D問題真係好攪野下WO
你所提出既問題全部都係刑事罪犯問題
唔通你想.......
師兄可以不要用90後嗎
你用90後的意思會比人想到所有90後都係咁
不是所有90後都係咁膠
請師兄唔好一竹蒿打沉一船人

作者: hang2    時間: 4-5-2010 20:57

樓主所講既東西擺明係用泥攻擊人既武器(包括自己自衛)
以前有個騎師比差人係車穩到一截水喉通。
其中一尾部包左布及膠墊,差人問佢攞黎做乜?
佢話用黎打狗,結果即比差人拉...........
作者: 莊家-犯罪無間    時間: 4-5-2010 21:02

樓主要搞個遊行表達你對法例不滿的訴求
作者: 118048    時間: 4-5-2010 21:06

年青人,試吓睇嘢睇濶啲,讀書讀多啲....先發表個人意見啦
作者: 101653    時間: 4-5-2010 21:14

我記得樓主係N耐之前都出過類似既Post
又係比人插足好多版
冇記錯佢好似講過佢係三四十歲上班族

如果真有此事
無知低B又白痴既版友無啦啦將90後同年青人踩到一棟都冇
班90後真係慘
作者: MK~    時間: 4-5-2010 21:24

引用:
原帖由 odaan 於 4-5-2010 13:23 發表
香港法例真係過時 , 居然唔恢復死刑
死神會好開心,終於有野做
作者: herrick-chang    時間: 4-5-2010 21:39

引用:
原帖由 season19972000 於 4-5-2010 19:21 發表
各位CHING算LA, 大家唔見佢已經肴左無出聲咩, 好明顯佢係咩都未經歷過既90後LA.....
小朋友, 你有無用腦諗野KA,你D問題真係好攪野下WO
你所提出既問題全部都係刑事罪犯問題
唔通你想.......
師兄,唔好拉我落水wo
作者: 飛哥仔    時間: 4-5-2010 21:49

武器其實用咩都可以做武器, 鎖匙都可以用來當帶刺拳套用, 玻璃樽都可以用來爆(酒吧凶器?)........周街買到既刀、鎚仔, 鐵通、長錐.....原先lee幾樣野都係另有正常合理既用途既, ....原本既工用唔係用來打架, 砌友 , 但係樓主講唔講到第一段既野有咩唔係用來打架既功用?   彈弓刀用來切生果.....算,,,,,,,咁伸縮警棍 同 有柄鐵鏈呢.......用來打賊...? 到時候d賊既裝備仲好過你把彈弓刀阿.....

電動單車唔係唔比係香港查, 而係要係香港查要先囉牌買保險同依照道路使用者守則, lee個法律係要維持香港既秩序, 如果唔使囉牌又唔使守規則, 人人都可以隨意係行人路上查住架電動車. 到時會好危險, 如果比一d控車能力差既新手同d極不理他人既車手係路上行....一定好易有人傷.....而且治安也會差好多....(老實講 , 香港警察對查單車既人已經好手軟...)

煙花、炮仗......你見過人地既屋比煙花射到火燭未丫.....唔好話d人小心d就ok, 有樣野叫意外......而且香港仲要有700萬人.....係一個彈丸之地.....仲有....前一排有無聽過條靚仔括火藥自制炸彈?

氣槍理論上有心改, 絕對可以用來殺人 , 2j已經好鬆手, 你知唔知日本只係比你把槍幾多j....仲有如果氣槍唔定個低d既限制. d人就會有一種"鬥大力"既衝動( 特別係你細力人地大大力時...) 到時全場7-8-9-10j咁你覺得好好玩咩.....(到時...真係要防彈背心...)
引用:
原帖由 MKL04438 於 4-5-2010 21:24 發表

死神會好開心,終於有野做
死神都愁緊, lee排quota唔夠點交差

[ 本帖最後由 飛哥仔 於 4-5-2010 21:57 編輯 ]
作者: sam524    時間: 4-5-2010 22:29

引用:
原帖由 herrick-chang 於 4-5-2010 21:39 發表

師兄,唔好拉我落水wo
90後x2
作者: pursuer    時間: 4-5-2010 23:42

點解人人都成日幻想香港係亂世,自己係超級英雄?
睇得動漫電視多?
作者: alexl    時間: 4-5-2010 23:49

今日唔得閒, 搞足成日, 放工返黎, 都知道個post又會被人插到飛起.   果然不出所料.  聲明我唔係90後.   
觀點與角度, 我出尼個post係覺得香港好無引, 好多野都管,  限制多多, D法例制定後政府無改過唔止, 只越加嚴, 好似室內禁煙.   我舉非法武器、電動單車, 放煙花, 公園放狗...只是例子, 覺得被管得像小學生.   可能香港人真要管得咁嚴, 否則烟花向窗射(點解日本又無乜發生), 成么園狗屎, 揸住架電動單車橫衝正撞.    香港可能真係地少人多, 市民又低質素, 不過我覺得係政府懶得 review. 以前做落費事改, 如以前制定單車徑可使用人力推動或xx馬力以下機動車, 電動單車今日應可行走單車徑.
不過我始終唔明非法武器範圍點會咁廣, 藏有及買賣都幾麻煩.  隨身藏有可作攻擊性物品(刀仔, 水喉通..)無合理解釋, 犯法應該.  但我買枝伸縮警棍作收藏又有乜問題(買把軍刀收藏就可以), 要拉要鎖.  推斷都係英國管香港時立嚴例, 六七年再收緊D.  今日更加唔會放鬆.
作者: Boniface    時間: 5-5-2010 00:15

我覺得電動機車政府的確太緊,因為運輸處分唔到類,所以最容易解決方法係禁左佢,當年佢己經解釋左
但你話軍火,武器,我覺得okay,唔通想美國,芬蘭咁個個月一單先安樂?
室內禁煙,香港直頭鬆啦!加拿大,門口或通風口六米內都禁!我地無責任食人地二手煙!
但pepper spary有無需要禁,我有少少保留
作者: L    時間: 5-5-2010 00: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erek_lok    時間: 5-5-2010 00:24

其實呢......早排TVB個新聞透視都探討過點解遊憩公園咁多限制?!?!

未入公園, D禁止乜乜, 禁止物物仲多個圖書館.........
作者: 飛哥仔    時間: 5-5-2010 00:31

引用:
原帖由 alexl 於 4-5-2010 23:49 發表
不過我始終唔明非法武器範圍點會咁廣
廣有咩唔好, 香港就算係深夜自己一條友去跑步都唔會危險(我跑左20年, 除左比狗追同掉左鎖匙之外未有驚險事件).....你係其他地方呢..... 如果你話香港好多野都管, 限制多多, 你可以去索馬利, 你只要有錢咩槍都買到, 成支槍掛係心口都得 , 不過你個人覺得索馬利既治安點丫? 無神神比人一槍打死左都唔知咩事.....(仲要比人mock晒身上既野..)

注 : 我係大陸, 近距離見過有人追到個小偷後比人斬到個小偷成身血.......

有好多野, 緊係好過鬆, 好多所謂既禁制目的都係阻嚇d人做出一d危害公眾安全既行為, 係外國好多可以合法管有槍械既地方, 係因為面積廣令執法人員難以快速到達, 維持治安, 才容許居民有限度藏有武器作自衛用, 香港有無需要呢? 特別係香港lee d生活壓力大既地方, 又細又人多藉貫又多, 當中不乏氣粗之人, 如果人人都好似你咁想家中隨便都可以收藏, 甚至隨身帶"自衛武器" , 咁當火姐眼時真係隨時囉出來"自衛"囉.....唔服氣既, 你可以買支伸縮警棍來收藏架, 你都可以買支槍添, 人地生命同財產都好無保障喎.....唔囉出街唔比人見到一定無人拉你, 不過你一出事比人搜就god bless you.

唔係鼓吹你犯法, 不過其實你講緊野, 就好似而家香港既公路大部分都係只比行70-80km/h, 而家d車一般都可以比你行到140-150啦, 跑車行250都得啦, 仲做咩唔行咁快丫, 快唔一定會危險架, 只要小心駕駛咪得啦, 使唔使咁多限制一樣........大佬.....你想快係你既事, 人地未必需要快/ 唔使快/ 快唔到麻 , 你查快車做d危險動作出來嚇到人地 , 搞到人地炒車, 或者炒落人地到, 人地生命同財產都好無保障喎.....不過, 你都唔一定要守法架, 你查到200都唔一定會有人捉到你架 , 我平時查車都係140左右行, 未比人捉過, 只因我知道晒d快相位技術又好又有自制能力唔心得氣操又唔飲酒, 如果唔係就會好似其他人咁炒埋落人地到車死人...

希望上面查車既暗示中...你找到我想講既野....
引用:
原帖由 Boniface 於 5-5-2010 00:15 發表
但pepper spary有無需要禁,我有少少保留
pepper spary可以做防狼噴霧...不過如果個色狼身上都有一支呢....

[ 本帖最後由 飛哥仔 於 5-5-2010 00:37 編輯 ]
作者: derek_lok    時間: 5-5-2010 00:38

引用:
原帖由 飛哥仔 於 5-5-2010 00:31 發表


廣有咩唔好, 香港就算係深夜自己一條友去跑步都唔會危險(我跑左20年, 除左比狗追同掉左鎖匙之外未有驚險事件).....你係其他地方呢..... 如果你話香港好多野都管, 限制多多, 你可以去索馬利, 你只要有錢咩槍都買到 ...
[溫馨提示mode]
師兄好似被導向往雞先定蛋先既問題~
[/溫馨提示mode]
作者: 飛哥仔    時間: 5-5-2010 00:42

引用:
原帖由 derek_lok 於 5-5-2010 00:38 發表


[溫馨提示mode]
師兄好似被導向往雞先定蛋先既問題~
[/溫馨提示mode]
小弟不材 , 請簡單解釋"被導向往雞先定蛋先既問題"既意思和錯誤之處 , 和如何解決 (30分 )
作者: 衰人    時間: 5-5-2010 00:45

我真係唔明點解d人成日問依d問題
作者: derek_lok    時間: 5-5-2010 00:45

引用:
原帖由 飛哥仔 於 5-5-2010 00:42 發表


小弟不材 , 請簡單解釋"被導向往雞先定蛋先既問題"既意思和錯誤之處 , 和如何解決 (30分 )
今次到我唔明你講咩??
作者: 飛哥仔    時間: 5-5-2010 00:48

引用:
原帖由 derek_lok 於 5-5-2010 00:45 發表


今次到我唔明你講咩??
簡單d講 , 你話我 " 好似被導向往雞先定蛋先既問題~ " 麻, 不過我又唔明你想講咩, 你可以再詳細d講下交流下嗎? 我都可以詳細解答和改正錯誤的觀點, 謝謝

(等唔到啦....一點啦明天要返工, 要訓啦, 明天見到你既題目我再解答, 希望可以囉高分啦~)

[ 本帖最後由 飛哥仔 於 5-5-2010 00:59 編輯 ]
作者: derek_lok    時間: 5-5-2010 01:04

引用:
原帖由 飛哥仔 於 5-5-2010 00:48 發表


簡單d講 , 你話我 " 好似被導向往雞先定蛋先既問題~ " 麻, 不過我又唔明你想講咩, 你可以再詳細d講下交流下嗎? 我都可以詳細解答和改正錯誤的觀點, 謝謝

(等唔到啦....一點啦明天要返工, 要訓啦, 明天 ...
攞咩高分??
作者: 飛哥仔    時間: 5-5-2010 01:07

引用:
原帖由 derek_lok 於 5-5-2010 01:04 發表


攞咩高分??
引用:
原帖由 derek_lok 於 5-5-2010 00:38 發表


[溫馨提示mode]
師兄好似被導向往雞先定蛋先既問題~
[/溫馨提示mode]
(好在仲搞到FB. 未關機)
成功解答到你提示我 " 師兄好似被導向往雞先定蛋先既問題~ " LEE個提目囉, 我仲未明你想講既問題, 所以希望你可以詳細多小小解釋你想提示我既野以便我作出正確的更正和修改∼
作者: derek_lok    時間: 5-5-2010 01:14

引用:
原帖由 飛哥仔 於 5-5-2010 01:07 發表





(好在仲搞到FB. 未關機)
成功解答到你提示我 " 師兄好似被導向往雞先定蛋先既問題~ " LEE個提目囉, 我仲未明你想講既問題, 所以希望你可以詳細多小小解釋你想提示我既野以便我作出正確的更正和修改∼
我唔係版主比唔到分你架喎??
作者: fire23wong    時間: 5-5-2010 01:16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4-5-2010 22:29 發表

90後x2
啱啱90年...
作者: 飛哥仔    時間: 5-5-2010 01:17

引用:
原帖由 derek_lok 於 5-5-2010 01:14 發表

我唔係版主比唔到分你架喎??
呵呵呵, 無分都無問題, 不過我都問左3次啦, 唔介意我請教多你一次啦~
你提示我 " 師兄好似被導向往雞先定蛋先既問題~ " LEE個提目囉, 我仲未明你想講既問題, 所以希望你可以詳細多小小解釋你想提示我既野以便我作出正確的更正和修改∼

我真係好想知道我錯左係邊 不過我真係要訓, 希望明天早上開電腦可以睇到我要知做先可以解釋和改善我之前個POST所錯既問題~

[ 本帖最後由 飛哥仔 於 5-5-2010 01:18 編輯 ]
作者: derek_lok    時間: 5-5-2010 01:22

引用:
原帖由 飛哥仔 於 5-5-2010 01:17 發表


呵呵呵, 無分都無問題, 不過我都問左3次啦, 唔介意我請教多你一次啦~
你提示我 " 師兄好似被導向往雞先定蛋先既問題~ " LEE個提目囉, 我仲未明你想講既問題, 所以希望你可以詳細多小小解釋你想提示我 ...
我無話你錯喎
作者: pursuer    時間: 5-5-2010 01:39

引用:
原帖由 derek_lok 於 5-5-2010 00:38 發表


[溫馨提示mode]
師兄好似被導向往雞先定蛋先既問題~
[/溫馨提示mode]
有疑問就要當面講!人地唔知你心想講乜?
作者: coke    時間: 5-5-2010 02:01

強貼留名
作者: peter195    時間: 5-5-2010 02:07


嘩!
又嚟.....
好快又唔知幾多版.......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5-5-2010 10:06

引用:
原帖由 alexl 於 4-5-2010 23:49 發表
今日唔得閒, 搞足成日, 放工返黎, 都知道個post又會被人插到飛起.   果然不出所料.  聲明我唔係90後.   
觀點與角度, 我出尼個post係覺得香港好無引, 好多野都管,  限制多多, D法例制定後政府無改過唔止, 只越加嚴, ...
只是例子, 覺得被管得像小學生.   可能香港人真要管得咁嚴
好老實咁講
香港本身就係一個鐘意將自由同放縱混為一談既群體
(最少我一直見到既就係咁)
你比自由佢地
佢地自然會去放縱
然後就搬自由同人權出黎話自己無錯

[ 本帖最後由 sunny2014 於 5-5-2010 10:10 編輯 ]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5-5-2010 10:56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有不滿吹下水係好事,不過大家請記得要尊重對方

我個人認為每一地方都總會有一D令人覺得係白痴既法例,中國有香港有,美國英國有無?一樣有,所以,吹下咪算囉,我地小市民,又做得幾多丫...
作者: kimkileo    時間: 5-5-2010 11:30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5-5-2010 10:56 發表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有不滿吹下水係好事,不過大家請記得要尊重對方

我個人認為每一地方都總會有一D令人覺得係白痴既法例,中國有香港有,美國英國有無?一樣有,所以,吹下咪算囉,我地小市民,又做得幾多丫...
我睇左好多老外搞笑既法律.....真係一路睇一路笑....

義大利的脫比亞,禁止「胖、醜、不好看」的女人在海灘上裸體。法律規定只許「能展現女性體態美的年輕婦女」裸體做日光浴。

在芬蘭,沒有閱讀能力的人禁止結婚。

俄克拉荷馬州有一條法規:「駕駛人肇事致人死亡,應立即告知對方自己的姓名與住址。」
作者: starfox    時間: 5-5-2010 12:06

引用:
原帖由 kimkileo 於 5-5-2010 11:30 發表


禁止「胖、醜、不好看」的女人在海灘上裸體。法律規定只許「能展現女性體態美的年輕婦女」裸體做日光浴。

...
香港早就應該立法!! 不過到時會有好多女會試下自己會唔會俾人拉
作者: derek_lok    時間: 5-5-2010 12:34

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5-5-2010 10:06 發表

只是例子, 覺得被管得像小學生.   可能香港人真要管得咁嚴
好老實咁講
香港本身就係一個鐘意將自由同放縱混為一談既群體
(最少我一直見到既就係咁)
你比自由佢地
佢地自然會去放縱
然後就搬自由同人權出黎 ...
其實香港有部份人濫用詞彙
哩個世界就無"絕對自由",
只有"比較自由", 用大陸或北韓比較, 香港已經係福地了~
作者: 亞延    時間: 5-5-2010 13:08

引用:
原帖由 coke 於 5-5-2010 02:01 發表
強貼留名
吹水版其實係有訂閱功能...唔需要強貼留名,明無?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5-2010 13:23

引用:
原帖由 starfox 於 5-5-2010 12:06 發表


香港早就應該立法!! 不過到時會有好多女會試下自己會唔會俾人拉
好唔好看因人而異架姐...
作者: kimkileo    時間: 5-5-2010 13:56

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5-5-2010 13:23 發表

好唔好看因人而異架姐...
咪就係...正如我地上尉既喜好一樣....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5-2010 22:56

引用:
原帖由 kimkileo 於 5-5-2010 13:56 發表


咪就係...正如我地上尉既喜好一樣....
已經係少校喇
作者: 衰人    時間: 5-5-2010 23:12

咩升得噤快嫁
作者: kimkileo    時間: 6-5-2010 00:50

引用:
原帖由 一等兵 於 5-5-2010 23:12 發表
咩升得噤快嫁
鐵腳既威力.....
作者: 衰人    時間: 6-5-2010 01:10

可憐既我仲係少尉
作者: Boniface    時間: 6-5-2010 01:41     標題: 回覆 65# 的帖子

你要努力了
作者: ea4101    時間: 6-5-2010 01:41

引用:
原帖由 一等兵 於 6-5-2010 01:10 發表
可憐既我仲係少尉
我呢個准尉都好可憐.....

作者: L    時間: 6-5-2010 01: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Boniface    時間: 6-5-2010 01:56     標題: 回覆 68# 的帖子

咁串
作者: kimkileo    時間: 6-5-2010 02:09

引用:
原帖由 Boniface 於 6-5-2010 01:41 發表
你要努力了
你都係中校好耐啦喎....
作者: kimkileo    時間: 6-5-2010 02:09

引用:
原帖由 Boniface 於 6-5-2010 01:56 發表
咁串
整鬼佢....
作者: Boniface    時間: 6-5-2010 02:33     標題: 回覆 70# 的帖子

升上校路好漫長....
日日好似車車,馬sir咁洗地先掂.....
作者: Boniface    時間: 6-5-2010 02:33     標題: 回覆 71# 的帖子

天堂變地獄
作者: westdog    時間: 6-5-2010 03:25

每次係我悶到就死時都會係cgf上出現呢類post~
樓主~多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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