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咁都算網絡欺凌? [打印本頁]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5-7-2010 00:44     標題: 咁都算網絡欺凌?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703/4/izbc.html
起幾個人渣底都叫欺凌
咁CGF兄弟咪係納粹黨、我咪蓋世太保特級幹員?

片在此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AI7gidQLtk

此post非針對任何人
唔好對號入座

[ 本帖最後由 sunny2014 於 5-7-2010 00:45 編輯 ]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7-2010 00:46

老實講...呢d係我眼中叫抵死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00:47

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5-7-2010 00:46 發表
老實講...呢d係我眼中叫抵死
同感...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5-7-2010 00:49

其實有時抵唔抵死唔係由我地來決定既...
作者: fire23wong    時間: 5-7-2010 00:49

咁你殺一個你睇佢唔順眼既殺人犯係唔係等於冇殺人?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5-7-2010 00:50

引用:
原帖由 fire23wong 於 5-7-2010 00:49 發表
咁你殺一個你睇佢唔順眼既殺人犯係唔係等於冇殺人?
老實講我想答係
但可悲既係響香港法律上黎講,唔係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7-2010 00:52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5-7-2010 00:49 發表
其實有時抵唔抵死唔係由我地來決定既...
我係話係我眼中姐
作者: fire23wong    時間: 5-7-2010 00:53

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5-7-2010 00:50 發表

老實講我想答係
但可悲既係響香港法律上黎講,唔係
咁冇野了,我唔洗再講落去
作者: dororo.keroro    時間: 5-7-2010 01:05

雖然我到覺得個班女仔係低死
但係社會眼中利D係網上欺凌
作者: 衰人    時間: 5-7-2010 01:06

算網絡欺凌不過係抵死既
作者: L    時間: 5-7-2010 01: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phantomDx    時間: 5-7-2010 01:08     標題: 網絡欺凌如何定義?

我認為出於堅持正義,平反社會不公義現象
以起底作為一種工具未嘗不可
但係就唔可以濫用
唔應該人身攻擊,對某疑犯的所有都加以踐踏
尤其有d白癡未查清楚就吹雞起人底,又有班應聲X附和
我地應該以事論事,權衡輕重,否則同果d欺凌者有何分別
作者: FNP90xvhk    時間: 5-7-2010 01:18

引用:
原帖由 phantomDx 於 5-7-2010 01:08 發表
我認為出於堅持正義,平反社會不公義現象
以起底作為一種工具未嘗不可
但係就唔可以濫用
唔應該人身攻擊,對某疑犯的所有都加以踐踏
尤其有d白癡未查清楚就吹雞起人底,又有班應聲X附和
我地應該以事論事,權衡 ...
實在講得太好
作者: 盲神    時間: 5-7-2010 01:25

引用:
原帖由 phantomDx 於 5-7-2010 01:08 發表
我認為出於堅持正義,平反社會不公義現象
以起底作為一種工具未嘗不可
但係就唔可以濫用
唔應該人身攻擊,對某疑犯的所有都加以踐踏
尤其有d白癡未查清楚就吹雞起人底,又有班應聲X附和
我地應該以事論事,權衡 ...
大力贊成, 香港係法治之都, 疑犯應該由法律判決

起底需然有阻嚇力, 但網路公民未必會理性公正看待事件

加上又成日有人借刀, 起底根本唔係正確處理手法

好似上次巴士毒男事件, 個毒男只係有D冇禮貌, 就俾人攪到前途盡毀

其實人人都試過錯, 我只覺得香港有部分青少年太偏激...矯枉過正
作者: ~~方~~    時間: 5-7-2010 01:25

埋白講...

好心佢地拍左片就唔好放係fb啦....

驚死冇人知咩,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7-2010 01:25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01:25 發表


大力贊成, 香港係法治之都, 疑犯應該由法律判決

起底需然有阻嚇力, 但網路公民未必會理性公正看待事件

加上又成日有人借刀, 起底根本唔係正確處理手法

好似上次巴士毒男事件, 個毒男只係有D冇禮貌, 就俾 ...
你自己都係抵死之人既一份子...你梗係咁講架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01:26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01:25 發表


大力贊成, 香港係法治之都, 疑犯應該由法律判決

起底需然有阻嚇力, 但網路公民未必會理性公正看待事件

加上又成日有人借刀, 起底根本唔係正確處理手法

好似上次巴士毒男事件, 個毒男只係有D冇禮貌, 就俾 ...
我諗呀公一日未定案...
你都係唔好周圍出post...

[ 本帖最後由 sam524 於 5-7-2010 01:27 編輯 ]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7-2010 01:26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01:26 發表

我諗呀公一日未定案...
你都係唔好周圍出poast...
又打錯喇
作者: adlar    時間: 5-7-2010 01:26

引用:
原帖由 ~~方~~ 於 5-7-2010 01:25 發表
埋白講...

好心佢地拍左片就唔好放係fb啦....

驚死冇人知咩,
HAPPY LAPPING咩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01:27

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5-7-2010 01:26 發表

又打錯喇
個backspace有d問題...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7-2010 01:28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01:27 發表

個backspace有d問題...
你d黑氣傳到keyboard都有....
作者: ~~方~~    時間: 5-7-2010 01:28

引用:
原帖由 adlar 於 5-7-2010 01:26 發表

HAPPY LAPPING咩
搞成咁根本就抵死
作者: adlar    時間: 5-7-2010 01:28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01:26 發表

我諗呀公一日未定案...
你都係唔好周圍出post...
無謂握殺人地既發言權好冇
作者: 米琳    時間: 5-7-2010 01:29

.............
起佢地底都叫欺凌..
咁佢地對個小朋友做既算係咩
小妹睇左30秒...
只想說一句.."好嘈啊,夜晚冇野做就返歸訓覺啦"
作者: 盲神    時間: 5-7-2010 01:29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01:26 發表

我諗呀公一日未定案...
你都係唔好周圍出poast...
你講得岩, 但係我估阿公完會認同我真係改過, 我D post都算幾正路LA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01:30

引用:
原帖由 adlar 於 5-7-2010 01:28 發表

無謂握殺人地既發言權好冇
唔想佢周圍亂黎炸...
到時因為有咩得罪人,入唔番黎就唔好低la...
作者: ~~方~~    時間: 5-7-2010 01:30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01:25 發表


大力贊成, 香港係法治之都, 疑犯應該由法律判決

起底需然有阻嚇力, 但網路公民未必會理性公正看待事件

加上又成日有人借刀, 起底根本唔係正確處理手法

好似上次巴士毒男事件, 個毒男只係有D冇禮貌, 就俾 ...
你完完全全反映到自己既事實
作者: navyjaa    時間: 5-7-2010 01:31

條片好蒙....
第一個感覺係 一班 小朋友 「HI」 左野
發神經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盲神    時間: 5-7-2010 01:31

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5-7-2010 01:25 發表

你自己都係抵死之人既一份子...你梗係咁講架
至少我有理性討論...
作者: skynet1983    時間: 5-7-2010 01:31

引用:
原帖由 phantomDx 於 5-7-2010 01:08 發表
我認為出於堅持正義,平反社會不公義現象
以起底作為一種工具未嘗不可
但係就唔可以濫用
唔應該人身攻擊,對某疑犯的所有都加以踐踏
尤其有d白癡未查清楚就吹雞起人底,又有班應聲X附和
我地應該以事論事,權衡 ...
好可惜.....現在好多人覺得甘係<正義>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7-2010 01:31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01:31 發表


至少我有理性討論...
你係呀公番黎之前都係靜d好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01:32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01:31 發表


至少我有理性討論...
唔好周圍同人嘈la...
做一陣cd-rom好唔好...
作者: 莊家-犯罪無間    時間: 5-7-2010 01:32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01:29 發表


你講得岩, 但係我估阿公完會認同我真係改過, 我D post都算幾正路LA
唔代表唔可以ban
作者: 盲神    時間: 5-7-2010 01:33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01:32 發表

唔好周圍同人嘈la...
做一陣cd-rom好唔好...
cd rom係點GA?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01:33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01:33 發表


cd rom係點GA?
只睇唔回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7-2010 01:33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01:33 發表


cd rom係點GA?
ban左你咪知囉
作者: 莊家-犯罪無間    時間: 5-7-2010 01:34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01:32 發表

唔好周圍同人嘈la...
做一陣cd-rom好唔好...
佢怕佢唔出聲,d人唔只當佢盲,重係啞tim(我就情願佢唔出現好過)
作者: 盲神    時間: 5-7-2010 01:34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01:33 發表

只睇唔回
唔嘈唔嘈
作者: 莊家-犯罪無間    時間: 5-7-2010 01:35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01:33 發表

只睇唔回
教佢咁多做乜q ar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7-2010 01:35

引用:
原帖由 莊家-犯罪無間 於 5-7-2010 01:35 發表

教佢咁多做乜q ar
反正佢用唔著?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01:35

引用:
原帖由 莊家-犯罪無間 於 5-7-2010 01:35 發表

教佢咁多做乜q ar
睇下佢點先la...
作者: adlar    時間: 5-7-2010 01:36

引用:
原帖由 phantomDx 於 5-7-2010 01:08 發表
我認為出於堅持正義,平反社會不公義現象
以起底作為一種工具未嘗不可

但係就唔可以濫用
唔應該人身攻擊,對某疑犯的所有都加以踐踏
尤其有d白癡未查清楚就吹雞起人底,又有班應聲X附和
我地應該以事論事,權衡 ...
我幾同意E位師兄既講法,事關網絡起底的資訊良莠不齊,以中國內地為例,有許多人被冤枉,被人滋擾,茲因未查清楚就吹雞被人起底

[ 本帖最後由 adlar 於 5-7-2010 01:37 編輯 ]
作者: 莊家-犯罪無間    時間: 5-7-2010 01:38

引用:
原帖由 adlar 於 5-7-2010 01:36 發表

我幾同意E位師兄既講法,事關網絡起底的資訊良莠不齊,以中國內地為例,有許多人被冤枉,被人滋擾,茲因未查清楚就吹雞被人起底
高登都起錯人la
作者: 米琳    時間: 5-7-2010 01:38

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5-7-2010 01:35 發表

反正佢用唔著?
應該係唔識用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5-7-2010 01:41

引用:
原帖由 fire23wong 於 5-7-2010 00:53 發表


咁冇野了,我唔洗再講落去
對著呢班人渣
呢種所謂「網上欺凌」同佢地對果兩個細路既欺凌比根本微不足道
殺個殺人犯,對個犯黎講根本就罪有應得
本來法律應該要做
只係劊子手落手同其它人落手既分別
捉佢入冊坐一世的確可以折磨下佢
但殺左佢,在我角度黎講係覺得無錯既
只要你唔好殺錯第二個就得
作者: mujiadam    時間: 5-7-2010 01:41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01:34 發表


唔嘈唔嘈
個人覺得每個會員都有發言權,但閣下仲唔盡快處理"黑衣金毛"事件,只會繼續受人冷言冷語
作者: adlar    時間: 5-7-2010 01:41

引用:
原帖由 米琳 於 5-7-2010 01:38 發表

應該係唔識用
說話唔好咁早
作者: adlar    時間: 5-7-2010 01:44

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5-7-2010 01:41 發表

對著呢班人渣
呢種所謂「網上欺凌」同佢地對果兩個細路既欺凌比根本微不足道
殺個殺人犯,對個犯黎講根本就罪有應得
本來法律應該要做
只係劊子手落手同其它人落手既分別
捉佢入冊坐一世的確可以折磨下佢
但殺左佢,在我角度黎講係覺得無錯既
只要你唔好殺錯第二個就得
如何防止/避免殺錯第二個
作者: ~~方~~    時間: 5-7-2010 01:51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01:33 發表

只睇唔回
Copy Download - Read Only Member。



應該是只能睇,不能回
作者: 莊家-犯罪無間    時間: 5-7-2010 01:54

引用:
原帖由 ~~方~~ 於 5-7-2010 01:51 發表


Copy Download - Read Only Member。



應該是只能睇,不能回
同永久禁言差唔多,不如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7-2010 02:07

引用:
原帖由 莊家-犯罪無間 於 5-7-2010 01:54 發表

同永久禁言差唔多,不如
就咁做啦
作者: ~~方~~    時間: 5-7-2010 02:11

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5-7-2010 02:07 發表

就咁做啦
點解我唔知你地講緊咩既
作者: 4jai    時間: 5-7-2010 02:11

引用:
原帖由 adlar 於 5-7-2010 01:44 發表

何防止/避免殺錯第二個
世界上太多"如"字...咁冇野好講
一定一堆你滿意既答案,同埋一堆你唔滿意既答案
作者: 4jai    時間: 5-7-2010 02:12

引用:
原帖由 fire23wong 於 5-7-2010 00:49 發表
咁你殺一個你睇佢唔順眼既殺人犯係唔係等於冇殺人?
咁樣去放大d野黎睇
同一個人撞親個師奶,講完對唔主,之後講師奶講句"對唔主大晒呀?殺左人可唔可以講對唔主呀"

有咩分別??
作者: 莊家-犯罪無間    時間: 5-7-2010 02:14

引用:
原帖由 ~~方~~ 於 5-7-2010 02:11 發表


點解我唔知你地講緊咩既
係要唔要知呢
作者: fire23wong    時間: 5-7-2010 02:17

引用:
原帖由 sunny2014 於 5-7-2010 01:41 發表

對著呢班人渣
呢種所謂「網上欺凌」同佢地對果兩個細路既欺凌比根本微不足道
殺個殺人犯,對個犯黎講根本就罪有應得
本來法律應該要做
只係劊子手落手同其它人落手既分別
捉佢入冊坐一世的確可以折磨下佢
但 ...
請問你點定義"微不足道"?
咁如果因為你地呢D「網上欺凌」引至佢地自殺,果條人命邊個承擔?
我相信佢呢班靚仔就算錯都罪不至死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7-2010 02:23

引用:
原帖由 fire23wong 於 5-7-2010 02:17 發表


請問你點定義"微不足道"?
咁如果因為你地呢D「網上欺凌」引至佢地自殺,果條人命邊個承擔?
我相信佢呢班靚仔就算錯都罪不至死
被"網上欺凌"好可憐?咁比佢地欺凌果d呢??呢班靚仔由邊個去懲罰??
作者: 4jai    時間: 5-7-2010 02:27

引用:
原帖由 fire23wong 於 5-7-2010 02:17 發表


請問你點定義"微不足道"?
咁如果因為你地呢D「網上欺凌」引至佢地自殺,果條人命邊個承擔?
我相信佢呢班靚仔就算錯都罪不至死
冇人定過佢地死罪
佢地要咁做,又要怪其他人?
作者: fire23wong    時間: 5-7-2010 02:29

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5-7-2010 02:12 發表

咁樣去放大d野黎睇
同一個人撞親個師奶,講完對唔主,之後講師奶講句"對唔主大晒呀?殺左人可唔可以講對唔主呀"

有咩分別??
我都只係舉一個例,我唔明白有咩放大到.
我只係將樓主諗野既邏輯放係唔同既地方舉例
作者: 4jai    時間: 5-7-2010 02:32

引用:
原帖由 fire23wong 於 5-7-2010 02:29 發表


我都只係舉一個例,我唔明白有咩放大到.
我只係將樓主諗野既邏輯放係唔同既地方舉例
又一單強姦案
不過冇犯法
起底班人幾時有殺人?點解要話人地殺殺人犯

[ 本帖最後由 wonglk 於 5-7-2010 02:34 編輯 ]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7-2010 02:33

引用:
原帖由 fire23wong 於 5-7-2010 02:29 發表


我都只係舉一個例,我唔明白有咩放大到.
我只係將樓主諗野既邏輯放係唔同既地方舉例
以你既例子黎講...無錯...係殺人
不過是對是錯...無一定
之前有個人殺左個貪官...呢個人係殺左人...但係所有人都認為佢係英雄
所以現實上好難話絕對o岩/絕對錯
作者: fire23wong    時間: 5-7-2010 02:37

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5-7-2010 02:32 發表

又一單強姦案
不過冇犯法
起底班人幾時有殺人?點解要話人地殺殺人犯
啦啦啦,我冇話過起底班人係殺人犯
作者: 4jai    時間: 5-7-2010 02:38

引用:
原帖由 fire23wong 於 5-7-2010 02:37 發表


啦啦啦,我冇話過起底班人係殺人犯
你慢慢啦啦啦
真係以為個個人無讀過中文?玩完思想引導扮無野?
問卷小技倆,的確有唔少人唔識
但唔代表全部人都唔識

又話唔洗再講落去,之後又要返黎抽多兩句
有趣有趣
作者: fire23wong    時間: 5-7-2010 02:43

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5-7-2010 02:38 發表

你慢慢啦啦啦
真係以為個個人無讀過中文?玩完思想引導扮無野?
問卷小技倆,的確有唔少人唔識
但唔代表全部人都唔識

又話唔洗再講落去,之後又要返黎抽多兩句
有趣有趣
sorry,我真係唔知我有玩思想引導
而且...唔好講中文...我F1到5 都冇合格過

我只係覺得以暴制暴果下唔多好lor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7-2010 02:46

引用:
原帖由 fire23wong 於 5-7-2010 02:43 發表


sorry,我真係唔知我有玩思想引導
而且...唔好講中文...我F1到5 都冇合格過

我只係覺得以暴制暴果下唔多好lor
以暴制暴係唔多好...但總好過咩都做唔到
作者: fire23wong    時間: 5-7-2010 02:51

引用: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5-7-2010 02:46 發表

以暴制暴係唔多好...但總好過咩都做唔到
但係你地唔會覺得為左一班做錯事既人令自己都要做一件錯既事好笨咩?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5-7-2010 02:54

引用:
原帖由 fire23wong 於 5-7-2010 02:51 發表


但係你地唔會覺得為左一班做錯事既人令自己都要做一件錯既事好笨咩?
總結黎講蝙蝠俠好笨
作者: Roni_9    時間: 5-7-2010 04:45

個人觀點
執法者做唔到既野, 由非執法者做左 = 非法者
唔通有人偷野, 有幾位唔係警察既市民去捉賊, 遇到反抗比人打, 幾個市民還擊打番佢而捉到個賊, 但比人話係集體摳鬥

其實我buy batman果套
作者: gtoray    時間: 5-7-2010 07:10

我覺得起底最大問題係起錯底
同借刀殺人

就呢單 case 來講
絕對係咎尤自取
作者: mujiadam    時間: 5-7-2010 10:10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5-7-2010 07:10 發表
我覺得起底最大問題係起錯底
同借刀殺人

就呢單 case 來講
絕對係咎尤自取
嗯!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5-7-2010 10:29

引用:
原帖由 phantomDx 於 5-7-2010 01:08 發表
我認為出於堅持正義,平反社會不公義現象
以起底作為一種工具未嘗不可
但係就唔可以濫用
唔應該人身攻擊,對某疑犯的所有都加以踐踏
尤其有d白癡未查清楚就吹雞起人底,又有班應聲X附和
我地應該以事論事,權衡 ...
like.
作者: 盲神    時間: 5-7-2010 12:04

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5-7-2010 02:27 發表

冇人定過佢地死罪
佢地要咁做,又要怪其他人?
你咁講你撞低我橡皮擦子, 我打爆你部PSP, 攪到你好唔開心

然後我同人講: 佢要咁做,又要怪其他人

再極端D: 你撞低我橡皮擦子, 我殺左你

我同你家人講: 佢要咁做,唔可以怪其他人

有咩分別

好多人仲停留在`應唔應該指責和懲罰佢, 如果應該咪網上欺凌佢LO`

但係一件事唔會咁簡單LO,

有人以為網上欺凌就好正義, 但可能網上欺凌對當時人做成的影響都唔知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12:08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12:04 發表


你咁講你撞低我橡皮擦子, 我打爆你部PSP, 攪到你好唔開心

然後我同人講: 佢要咁做,又要怪其他人

再極端D: 你撞低我橡皮擦子, 我殺左你

我同你家人講: 佢要咁做,唔可以怪其他人

有咩分別

好多人 ...
咁就真係自己拎黎衰...
(我係講因為被人撞低橡皮擦子果個)...
咁小事都要殺人...
事件都有用輕重嫁,,,
作者: 盲神    時間: 5-7-2010 12:13

引用:
原帖由 Roni_9 於 5-7-2010 04:45 發表
個人觀點
執法者做唔到既野, 由非執法者做左 = 非法者
唔通有人偷野, 有幾位唔係警察既市民去捉賊, 遇到反抗比人打, 幾個市民還擊打番佢而捉到個賊, 但比人話係集體摳鬥

其實我buy batman果套
要睇下點`摳打`, 如果適當咁制止個賊, 一定唔會俾人告集體摳鬥

公民抗命者都係非法者, 不過個法官好大機會輕判

公民抗命有4要素

1.故意觸犯現有的一些法例

2.和平非暴力

3.抗議某些不公義的法例,並不針對整個法律制度, 以社會整體利益為目的

4.必須事前向大眾公開表白自己的動機和目的

[ 本帖最後由 盲神 於 5-7-2010 12:21 編輯 ]
作者: 盲神    時間: 5-7-2010 12:25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12:08 發表

咁就真係自己拎黎衰...
(我係講因為被人撞低橡皮擦子果個)...
咁小事都要殺人...
事件都有用輕重嫁,,,
好似上次巴士毒男事件, 個毒男只係有D冇禮貌, 就俾人攪到前途盡毀

咁咪d人唔分輕重的後果LO,

網民好多時都唔理性
作者: 盲神    時間: 5-7-2010 12:26

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5-7-2010 02:38 發表

你慢慢啦啦啦
真係以為個個人無讀過中文?玩完思想引導扮無野?
問卷小技倆,的確有唔少人唔識
但唔代表全部人都唔識

又話唔洗再講落去,之後又要返黎抽多兩句
有趣有趣
佢點玩思想引導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12:27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12:25 發表


好似上次巴士毒男事件, 個毒男只係有D冇禮貌, 就俾人攪到前途盡毀

咁咪d人唔分輕重的後果LO,

網民好多時都唔理性
禮貌係人應有o既基本原素...
如一個人冇禮貌,前途已毀一大半...


[ 本帖最後由 sam524 於 5-7-2010 12:29 編輯 ]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5-7-2010 12:28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12:25 發表


好似上次巴士毒男事件, 個毒男只係有D冇禮貌, 就俾人攪到前途盡毀

咁咪d人唔分輕重的後果LO,

網民好多時都唔理性
咁你呢?
作者: 盲神    時間: 5-7-2010 12:29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12:27 發表

禮貌係人應有o既基本原素...
如一個人冇禮貌,前途已毀一大半...
你估佢有俾人起底但係冇俾人起底邊個慘D (對佢來說)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12:33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12:29 發表


你估佢有俾人起底但係冇俾人起底邊個慘D (對佢來說)
人生就是充滿悲哀...
佢人品唔好,又要被人拍到...
仲要比人起低...
都係自己拎黎...
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為...

佢果日係撞到個阿伯炸...
如果係呀哥,仲唔打佢...
如果係師幻仲唔數臭佢...

[ 本帖最後由 sam524 於 5-7-2010 12:35 編輯 ]
作者: kimkileo    時間: 5-7-2010 12:33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12:27 發表

禮貌係人應有o既基本原素...
如一個人冇禮貌,前途已毀一大半...
我認同...依家既後生好多都好冇禮貌.......
作者: 盲神    時間: 5-7-2010 12:33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5-7-2010 12:28 發表


咁你呢?
我理唔理性? 一時時啦, 不過無論有攪咩事, 我都堅守兩個原則

1.唔好玩到太大

2.唔會認真, 所以我唔會發火, 亦唔會憎恨網民
作者: khkenny2    時間: 5-7-2010 12:34

引用:
原帖由 kimkileo 於 5-7-2010 12:33 PM 發表


我認同...依家既後生好多都好冇禮貌.......
眼前我就見到一個
作者: khkenny2    時間: 5-7-2010 12:36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12:33 PM 發表


我理唔理性? 一時時啦, 不過無論有攪咩事, 我都堅守兩個原則

1.唔好玩到太大

2.唔會認真, 所以我唔會發火, 亦唔會憎恨網民
全個壇都識你仲吾夠大?比人ban到改ip黎開ac都吾夠大?
作者: 4jai    時間: 5-7-2010 12:36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12:26 發表


佢點玩思想引導
關你咩事?係到火上加油?
作者: khkenny2    時間: 5-7-2010 12:37

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5-7-2010 12:36 PM 發表

關你咩事?係到火上加油?
強烈要求阿公/leo/其他版主做野
作者: 4jai    時間: 5-7-2010 12:39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12:33 發表


我理唔理性? 一時時啦, 不過無論有攪咩事, 我都堅守兩個原則

1.唔好玩到太大

2.唔會認真, 所以我唔會發火, 亦唔會憎恨網民
先生,唔好唔記得,平機會同警方果邊已經有你資料
記唔記得上次你性別歧視果d呢
恐嚇果d呢?
一路好走,等頭條

可能盲神唔知呢張係乜野...麻煩大大們幫忙解話

圖片附件: bg.jpg (5-7-2010 12:39, 96.83 KB)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48
http://wargamehk.com/cgf/attachment.php?aid=104891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12:42

一個人品差o既人黎評論他人有冇品...
有說服力嗎?合適嗎?
作者: kimkileo    時間: 5-7-2010 12:42

引用:
原帖由 khkenny2 於 5-7-2010 12:34 發表

眼前我就見到一個
我office的summer睇到就........ ......
好聲好氣同佢講唔好full screen睇理想美女貼圖區........頂佢答我......
"跳.....唔咁睇點睇喎,你唔岩睇冇奶由阻住我睇架"........辣到我呀...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12:45

引用:
原帖由 kimkileo 於 5-7-2010 12:42 發表


我office的summer睇到就........ ......
好聲好氣同佢講唔好full screen睇理想美女貼圖區........頂佢答我......
"跳.....唔咁睇點睇喎,你唔岩睇冇奶由阻住我睇架"........辣到我呀...  ...
炒得la...
作者: 盲神    時間: 5-7-2010 12:45

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5-7-2010 12:36 發表

關你咩事?係到火上加油?
唔好意思, 但我可能都係俾人思想引導其中一個, 咪好奇LO

你係LE個POST發言公然指責他人, 又唔解釋清楚, 點解我唔可以詢問?

如果你覺得我多管閑事, 我SAY SORRY先

但係我就唔明點解我詢問都可以係火上加油
作者: khkenny2    時間: 5-7-2010 12:45

引用:
原帖由 kimkileo 於 5-7-2010 12:42 PM 發表


我office的summer睇到就........ ......
好聲好氣同佢講唔好full screen睇理想美女貼圖區........頂佢答我......
"跳.....唔咁睇點睇喎,你唔岩睇冇奶由阻住我睇架"........辣到我呀...  ...
比人撞破就快D最小化啦....呢D人抵死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5-7-2010 12:45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12:33 發表


我理唔理性? 一時時啦, 不過無論有攪咩事, 我都堅守兩個原則

1.唔好玩到太大

2.唔會認真, 所以我唔會發火, 亦唔會憎恨網民
咁請問"大" 既定義係點先...?
作者: kimkileo    時間: 5-7-2010 12:45

引用:
原帖由 khkenny2 於 5-7-2010 12:37 發表

強烈要求阿公/leo/其他版主做野
阿公要佢先交代"黑衫金毛之約"先
唔係我估都過唔到今日.....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12:47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12:45 發表


唔好意思, 但我可能都係俾人思想引導其中一個, 咪好奇LO

你係LE個POST發言公然指責他人, 又唔解釋清楚, 點解我唔可以詢問?

如果你覺得我多管閑事, 我SAY SORRY先

但係我就唔明點解我詢問都可以係火上加 ...
思想引導一d都唔難...
只要一句說話就可以...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12:47

引用:
原帖由 kimkileo 於 5-7-2010 12:45 發表


阿公要佢先交代"黑衫金毛之約"先
唔係我估都過唔到今日.....
同感...
作者: 4jai    時間: 5-7-2010 12:48

引用: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12:47 發表

思想引導一d都唔難...
算啦,插完佢一句都費時睇
講返句我是報警人米算囉
作者: 盲神    時間: 5-7-2010 12:48

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5-7-2010 12:39 發表

先生,唔好唔記得,平機會同警方果邊已經有你資料
記唔記得上次你性別歧視果d呢
恐嚇果d呢?
一路好走,等頭條

可能盲神唔知呢張係乜野...麻煩大大們幫忙解話
唉, 成日想恐嚇我

唔好意思, 我一D都唔驚
作者: sam524    時間: 5-7-2010 12:49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12:48 發表


唉, 成日想恐嚇我

唔好意思, 我一D都唔驚
你冇恐嚇過人!?
笑死人咩...

p.s.你唔驚姐係唔係恐嚇la...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5-7-2010 12:50

引用:
原帖由 盲神 於 5-7-2010 12:48 發表


唉, 成日想恐嚇我

唔好意思, 我一D都唔驚
其實呢, 如果你真係有心改過, 洗咩用返呢d名, 用其他名, 逋返d正常野咪算囉, 你搞咁多野, 係咪因為你屋企人唔理你姐?




歡迎光臨 CGF (http://wargamehk.com/cgf/)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