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ang2 於 17-11-2010 18:53 發表
二十五個立法會議員聯署,去信全國人大及最高人民法院,
要求釋放內地毒奶粉事件家長趙連海。
聯署的包括廿三名泛民議員、匯賢智庫 葉劉淑儀及醫學界梁家騮。
不過,民建聯、工聯會、經濟動力和專業會議則已拒絕 ...
原帖由 Paul 於 18-11-2010 04:21 發表
國內“尋釁滋事罪”定義, 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
http://zh.wikipedia.org/zh-tw/%E ... B%E4%BA%8B%E7%BD%AA
上面三線城市D黑道又唔見佢捉
原帖由 happybirthdaybg 於 19-11-2010 21:10 發表
能在CGF見到認真和理性的時事POST, 少有, 先讚好!
http://zh.wikipedia.org/zh-hant/ ... B%E4%BA%8B%E7%BD%AA
政府監察不力, 令三聚氰胺奶毒害全國兒童, 趙連海作爲毒奶粉受害兒童家長,
我認為趙連海可以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 追究賠償.
另外, 事件根本與`尋釁滋事罪`無關.
尋釁滋事罪的定義極不清析, 例如`起鬨鬧事, 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 根本沒有定義, 法官可以跟隨自己意願判決
如果法律本身就不合格, 如何談法治?
我始終認為, 現時中國是人治為主.
原帖由 happybirthdaybg 於 19-11-2010 21:42 發表
法律不是一切, 不合格的法律需要改正
公民抗命是抗議某些不公義的法例, 故意觸犯現有的一些法例
為了更完善的法律, 一個法治的社會是應該容許公民抗命的
趙的行為是值得鼓勵的
原帖由 happybirthdaybg 於 19-11-2010 21:42 發表
法律不是一切, 不合格的法律需要改正
公民抗命是抗議某些不公義的法例, 故意觸犯現有的一些法例
為了更完善的法律, 一個法治的社會是應該容許公民抗命的
趙的行為是值得鼓勵的
原帖由 happybirthdaybg 於 19-11-2010 21:42 發表
法律不是一切, 不合格的法律需要改正
公民抗命是抗議某些不公義的法例, 故意觸犯現有的一些法例
為了更完善的法律, 一個法治的社會是應該容許公民抗命的
趙的行為是值得鼓勵的
原帖由 happybirthdaybg 於 19-11-2010 21:42 發表
法律不是一切, 不合格的法律需要改正
公民抗命是抗議某些不公義的法例, 故意觸犯現有的一些法例
為了更完善的法律, 一個法治的社會是應該容許公民抗命的
趙的行為是值得鼓勵的
原帖由 wonglk 於 20-11-2010 00:59 發表
提案同抗命係兩回事....
如果一個完善既法律,每一條法例,就只會有一個人走到"法律那"
一個人著數完之後唔會有第2個
但家陣...立法果班點會理
發現法律有問題,可以表達意見,但唔代表可以衝擊個法律
(遊行係比 ...
原帖由 La-9 於 20-11-2010 01:54 發表
具體就唔係記得好清楚, 總之網上鬧過一陣, 其實如果有用qq, 有開qq新聞既話天天都能看到不少這類新聞。
其實趙案個起訴書寫得清清楚楚,“多次利用社會熱點問題,惡意炒作,煽動鬧事,破壞公共秩序”, 大體 ...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20-11-2010 03:06 發表
惡意炒作??點叫惡意炒作先??根本d官點講都得
煽動鬧事,破壞公共秩序?定係破壞貪官們既秩序呀?
再講...份起訴書d官鐘意點寫都得架啦...我唔覺得有幾大可信性
原帖由 happybirthdaybg 於 20-11-2010 09:36 發表
是比人拉的, 但是有機會得到人民支持,
同時公民抗命本身為改善社會, 法官可能會酌情而輕審
(民間電台是例子)
原帖由 happybirthdaybg 於 20-11-2010 10:24 發表
如果表達意見就一定得到社會注意, 解決問題
邊個人仲會冒險去公民抗命?
另外, 公民抗命是和平非暴力
唔會去撞個鐵馬
原帖由 happybirthdaybg 於 20-11-2010 09:46 發表
所謂公義, 唔係好似你咁樣自私自利
公民抗命必須事前公開表白自己的動機和目的,
公民抗命的目是改善社會, 抗議某些不公義的現象, 才叫`公民抗命`
原帖由 happybirthdaybg 於 20-11-2010 10:24 發表
如果表達意見就一定得到社會注意, 解決問題
邊個人仲會冒險去公民抗命?
另外, 公民抗命是和平非暴力
唔會去撞個鐵馬
原帖由 wonglk 於 20-11-2010 14:03 發表
好簡單講句
公民抗命係由做出黎班友去定義,唔係你同我,
但佢地係和平,定去撞鐵馬,相信睇新聞都睇到啦,7/1我都在場,你果陣時係邊度?
遊行同公民抗命係兩回事
btw,小心用詞
原帖由 La-9 於 20-11-2010 03:35 發表
你如果咩野都往貪官上一推了之, 那已經不理性了,也沒必要再討論下去了.
傳播未經證實消息,比如某人入院你話"好似入佐太平間哦!" 系網度煽風點火,來個咩咩“我們不能置之不理,請有良心的人轉發5個qq群”之類, ...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20-11-2010 15:06 發表
我只可以講大陸d新聞同香港既新聞...邊邊可信性大...好明顯啦
仲有大陸兒唔兒戲?佢d大粒佬想做你既你就無得走...我唔知呢d叫咩野喇
整體黎講...我對上面d法律真係無咩信心...唔可以叫做法治
大城市可能仲好d... ...
原帖由 happybirthdaybg 於 20-11-2010 21:21 發表
如果只計此POST, 真心咁講, 我真係唔覺得自己好討厭.
大家都在理性地討論時事, 我, La-9, wonglk, seamoncheng都好認真
中國法治咁有爭議性, 大家拗下先係正常,
正所謂`真理愈辯愈明` 大部分時事議題都要拗, 報紙日日都有社評
CGF應該容許多方面觀點, 而唔係一面倒
咁先係正常的時事討論, 冇正反立論的社評往往唔高水平
通識PAPER 都要求有正反立論LA
至少大家都算和平, 相信大家都想繼續拗
只可以話我覺得 `拗`唔一定係`惹事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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