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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示威遭男警打心口 堅拒報案 Miki回應一哥:警方信唔過 [打印本頁]

作者: gd1893    時間: 13-3-2011 08:10     標題: 示威遭男警打心口 堅拒報案 Miki回應一哥:警方信唔過

真係咁信唔過警察? 定係信唔過自己?

假如事情屬實的話咪企出黎循正當渠道投訴囉,
搵蘋果同其他示威者陪你齊齊吠真係無用亦無意思。

咁信蘋果既,咪叫蘋果幫你「查」,「查」完再寫份入稟狀上高院,
自己民事起訴警務處囉...

示威遭男警打心口 堅拒報案  Miki回應一哥:警方信唔過

【本報訊】警方上周日暴力驅散佔據中環馬路的示威者,更有男警毆打年輕女示威者。
受害人挺身指證,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卻拒絕回應會否主動調查,只要求事主盡快聯絡警
方,更指事主只向傳媒透露事情對任何一方都不公平。被毆女生 Miki回應稱,警方沒
有公信力,不可能倚賴警方調查事件。

記者:梁德倫、蔡元貴

在 3月 6日警方清場行動中,被男警拳打胸口受傷的中七女生 Miki日前向本報講述事
件經過,直斥警方欠自制能力。首次以警隊一哥身份出席警察學院結業禮的曾偉雄,被
記者問及會否主動調查事件,他只呼籲該名示威者盡快聯絡警方以調查事件。

稱向傳媒投訴無助調查
曾偉雄稱,示威者透過傳媒講述事件,無助調查事件,「對任何一方都唔公平」。他聲
稱,警方一定會秉公執法及守法,也會公正不阿地對待今次事件。不過,當被問到近日
連串負面事件會否增加新畢業警員執勤的壓力時,曾偉雄卻不以為意,堅持警方是執法
部門,又指清場當日市民是見到警方在回復社會秩序,「香港係法治社會,唔可以顛倒
是非」。

Miki昨日堅持不會聯絡警方:「我一開始就冇諗過向警方投訴,因為投訴警察
作者: Boniface    時間: 13-3-2011 08:45

蘋果日報.....算吧啦
作者: gtoray    時間: 13-3-2011 08:49

已閱
作者: allen.W    時間: 13-3-2011 09:59

中七女生 Miki
你唔系應該膽心下上唔上到大學了嗎?
作者: open    時間: 13-3-2011 11:00

身有屎?
作者: B20_hk    時間: 13-3-2011 11:01     標題: 回覆 1# 的帖子

我看到以下事情

1.事發經過是否屬實?是推撞還是打示威者 (但我本人對此不太在意...)
2.警監會又是否中立?

http://www.ipcc.gov.hk/tc/about_mp.html
香港的投訴警察制度是一個兩層的架構。所有投訴警察的個案,不論來源,均交由投訴警察課調查。該課完成調查後,會把報告連同所有調查的相關檔案、文件及材料,提交監警會審核。

咁投訢要"投訴警察課調查"確立及調查後,才給警監會跟進....
"投訴警察課調查"又會否有自己人查自己人之嫌???
第一層調查結果又會否公正?

嗱...和平討論
作者: 4jai    時間: 13-3-2011 12:30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13-3-2011 11:01 發表
我看到以下事情

1.事發經過是否屬實?是推撞還是打示威者 (但我本人對此不太在意...)
2.警監會又是否中立?

http://www.ipcc.gov.hk/tc/about_mp.html
香港的投訴警察制度是一個兩層的架構。所有投訴警察的個案 ...
只可以講句
沒有更好的方法,唯有暫用這個方法
要不然就提出一個更好的方法,但必定要"可行"

就好似個個都話考試唔好,壓力大又乜又盛
但有冇其他方法可以比考試分考生level來得快?
作者: Lolanto    時間: 13-3-2011 16:44

引用:
原帖由 alien 於 13-3-2011 09:59 發表
中七女生 Miki
你唔系應該膽心下上唔上到大學了嗎?
上唔到大學係政府打壓示威者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13-3-2011 17:26

警方信唔過架
比人打劫記得唔好報警呀
作者: Lolanto    時間: 13-3-2011 17:51

警察信唔過你又點可以咁安心係街到shopping吖
作者: gd1893    時間: 14-3-2011 00:04

問心,香港既投訴警察制度,就真係完全不公平既。

先講第一層,即投訴人向警方作出投訴:

你話,有乜理由?  投訴人只要一個電話,隨口一個指控,期間
無現過真身
一直靠電話聯絡,就需要調動成隊人幫佢跟進,兼
且隨即捉被投訴工友去錄口供,翻查工作紀錄。

纏擾多月後,投訴人就算仍然唔肯現身,伙記仍然受到調查,最
後投訴人係電話中話「打算比個機會個伙記」,於是取消投訴,
只要求負責警官「勸喻」被投訴伙記算數。

跟住被投訴既伙記就要為一單未能證實既投訴,比大老細叫入房扎棍。

你話幾不公平先?

雖然年中總有幾單誣告警察既案件,投訴人被送上法庭。 但相比起
誣捏後能全身而退既數字,以及罪成後既判罰,價性比就高下立見喇。

x x x

至於第二層,IPCC。
都唔見得點公平架咋....

手頭上有單幾有趣既案例可以分享下。

某位工友,係某次執法行動中檢控左某人(即 投訴人)。 某人不服,
抗辯控罪,並隨即向投訴警察科作出投訴。 案件排期審理,初審警方
成功令某人定罪受罰。 某人不服判決,上訴。 上訴期後因上訴理據
不足而被高院被駮回。

投訴警察課經調查後,再根據法庭判詞,認為投訴人指控不成立,於是
案件上交監警會覆核。 數星期後,投訴課收到IPCC指示繼續調查上述案件,
調查員提醒IPCC該案上訴已被駁回,同時亦遞交高院判詞與IPCC。 IPCC仍
然不服,要求跟進。

大哥,連高院都以證據駁回上訴呈請,IPCC又憑咩去推翻高院判決,向警方施壓?
莫非佢想逼使調查結果發生改變,及 須指控被投訴人員成罪?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13-3-2011 11:01 發表
我看到以下事情

1.事發經過是否屬實?是推撞還是打示威者 (但我本人對此不太在意...)
2.警監會又是否中立?

http://www.ipcc.gov.hk/tc/about_mp.html
香港的投訴警察制度是一個兩層的架構。所有投訴警察的個案 ...

作者: 4jai    時間: 14-3-2011 00:10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4-3-2011 00:04 發表
問心,香港既投訴警察制度,就真係完全不公平既。

先講第一層,即投訴人向警方作出投訴:

你話,有乜理由?  投訴人只要一個電話,隨口一個指控,期間
無現過真身,一直靠電話聯絡,就需要調動成隊人幫佢跟進, ...
IPCC一句到尾
只係想搵個人殺完後立威
作者: B20_hk    時間: 14-3-2011 09:52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4-3-2011 00:04 發表
問心,香港既投訴警察制度,就真係完全不公平既。

先講第一層,即投訴人向警方作出投訴:

你話,有乜理由?  投訴人只要一個電話,隨口一個指控,期間
無現過真身,一直靠電話聯絡,就需要調動成隊人幫佢跟進, ...
吓,原來"投訴人"唔駛現身就可投訴
在"服務業"來說,實在非常"唔文明"
要知一個警察遇嘅人有幾複雜
一個電話,就需要調動成隊人幫佢跟進...依個基制係有問題
作者: seals    時間: 14-3-2011 11:13

我做個File投訴人一路唔現身,係電話到約咗你又放飛機,你寫上去終止投訴,佢事後仲投訴埋你!
作者: seals    時間: 14-3-2011 11:15

投訴基制經常被濫用!令警方工作百上加斤!
作者: MK~    時間: 14-3-2011 11:33

典型搞事份子心態...
作者: jackieyue    時間: 14-3-2011 12:04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XdtuB14ewc
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里安    時間: 14-3-2011 22:29

個個都話唔信差人架啦,有事咪又叫差人黎救
作者: RX7    時間: 14-3-2011 22:30

佢係怕報警之後比人CHARGE襲警呱.
睇返之前一哥話,段片非事實全部,有人故意剪接某D片.而家真相大白,更令我敬佩而家呢位一哥,肯企硬,撐同信自己伙記.
一哥,你係得o既
HKPF,你地辛苦了
作者: B20_hk    時間: 14-3-2011 23:43

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14-3-2011 11:13 發表
我做個File投訴人一路唔現身,係電話到約咗你又放飛機,你寫上去終止投訴,佢事後仲投訴埋你!
如果有人投訴警察,但一直唔現身,又或者去到監警會後,發覺投訴不成立
咁那位警察的紀錄會否被寫花???

作為市民嘅我相信,大部份市民都相信警方,
政府授權警方一些權力去維持治安和法紀係天經地義
但警方使用嘅權力及方法又是否有足夠監察?有監察,警方又會否接受意見?

最近,我向警方投訴本身停車場有人聚賭
警方很快联絡我,及處理事件...
...這一個月內都間中有警察巡樓...值得一讚...

但我再致電警署詢問時,那警員稱電話收得差,著我再致電另一個電話給他
及後才知報案電話有錄音,佢叫我致電那個沒有錄音功能
為何那位警員咁怕有錄音功能電話??
還是怕市民投訴?
另一邊,又有市民怕/唔信警方?
究竟在互相層面中,哪裡出了問題???

[ 本帖最後由 B20_hk 於 14-3-2011 23:58 編輯 ]
作者: L    時間: 14-3-2011 23: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4jai    時間: 15-3-2011 00:00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14-3-2011 23:43 發表



如果有人投訴警察,但一直唔現身,又或者去到監警會後,發覺投訴不成立
咁那位警察的紀錄會否被寫花???

作為市民嘅我相信,大部份市民都相信警方,
政府授權警方一些權力去維持治安和法紀係天經地義
但 ...
咁又有個問題會出黎..
警察有特權,所以管得住市民
咁警監會又要有特權先管得住警察的話
邊個管警監會..?
作者: 4jai    時間: 15-3-2011 00:06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14-3-2011 23:43 發表



如果有人投訴警察,但一直唔現身,又或者去到監警會後,發覺投訴不成立
咁那位警察的紀錄會否被寫花???

作為市民嘅我相信,大部份市民都相信警方,
政府授權警方一些權力去維持治安和法紀係天經地義
但 ...
回edit:
其實我又覺得師兄你又陰謀論過頭
佢唔想錄音,唔一定要佢怕,佢都可以向你方向出發
如果你先前講既野,佢之後想搵你拎資料又唔一致
到時有麻煩既,隨時係師兄你

小弟老細以前都係當差,佢同我分享過
試過面對前後口供唔一致,搞到成件事要重新搞過
作者: L    時間: 15-3-2011 00: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15-3-2011 00:09

引用:
原帖由 於 14-3-2011 23:57 發表

個個差人都話市民係刁民嫁啦...刁民有事咪又係叫差人黎救
問題係
警隊就係要為市民服務
你做得警察唔可以唔幫佢地;
但廣告都有講過啦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9rrghW9of4&feature=player_embedded
「要逃去安全既地方,將事情話比信任既人聽」
你話得你唔信警察,你就應該唔好搵你認為信唔過既人
作者: starfox    時間: 15-3-2011 00:14

調果位警察來將軍澳就好啦, 可以"中"下d童黨, 而家夜晚落街都小心左
作者: L    時間: 15-3-2011 00: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gtoray    時間: 15-3-2011 00:35

引用:
原帖由 於 15-3-2011 00:30 發表

而家政府預算案..搞咁耐都未通過到..
.
政府預算案未係時間拎上去的
而唔係未通過到
未通過到果個係臨時開支撥款
作者: B20_hk    時間: 15-3-2011 00:36

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15-3-2011 00:00 發表

咁又有個問題會出黎..
警察有特權,所以管得住市民
咁警監會又要有特權先管得住警察的話
邊個管警監會..?
首先應叫權力不是特權
第二警察不是管住市民(依度係香港不是北朝鮮),
係維持冶安及執法(當然現在大部份時間在於服務刁民)
警監會也不是管警方,係監察
作者: L    時間: 15-3-2011 00: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gtoray    時間: 15-3-2011 00:37

依家好似已經叫做監警會~
作者: gtoray    時間: 15-3-2011 00:38

引用:
原帖由 於 15-3-2011 00:37 發表

總之就係兩班人搞左一大輪野...又要做多好多野lo...
簡而清!
作者: L    時間: 15-3-2011 00: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4jai    時間: 15-3-2011 00:47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15-3-2011 00:36 發表


首先應叫權力不是特權
第二警察不是管住市民(依度係香港不是北朝鮮),
係維持冶安及執法(當然現在大部份時間在於服務刁民)
警監會也不是管警方,係監察
我又好想知道,一個權力,市民唔會有,係得警察先會有...唔係特,係乜?
監察,真係得個睇字?冇管既成份?
我想問多樣野
你咁樣講字面意思,有咩意思?

[ 本帖最後由 wonglk 於 15-3-2011 00:49 編輯 ]
作者: B20_hk    時間: 15-3-2011 00:52

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15-3-2011 00:06 發表

回edit:
其實我又覺得師兄你又陰謀論過頭
佢唔想錄音,唔一定要佢怕,佢都可以向你方向出發
如果你先前講既野,佢之後想搵你拎資料又唔一致
到時有麻煩既,隨時係師兄你

小弟老細以前都係當差,佢同我分享過
試 ...
唔係老作,某DO告之
作者: 4jai    時間: 15-3-2011 00:55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15-3-2011 00:52 發表


唔係老作,某DO告之
我唔係話師兄老作
但想講,唔一定係個警察驚乜驚盛
佢都一樣可以從報案者身上出發姐
作者: 4jai    時間: 15-3-2011 00:59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5-3-2011 00:37 發表
依家好似已經叫做監警會~
係啵....
細細個聽慣左警監警監
作者: B20_hk    時間: 15-3-2011 01:04

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15-3-2011 00:47 發表

我又好想知道,一個權力,市民唔會有,係得警察先會有...唔係特,係乜?
監察,真係得個睇字?冇管既成份?
我想問多樣野
你咁樣講字面意思,有咩意思?
有些人在社會上,都有其權力,並非特權
係兩碼子的事。
監察,應該沒有管(理)成份。民間和官方都有很多監察組織。
但都冇權力去管其被監察對象
以上只是小弟愚見。
希望仍能和平討論

[ 本帖最後由 B20_hk 於 15-3-2011 01:05 編輯 ]
作者: gtoray    時間: 15-3-2011 01:11

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15-3-2011 00:47 發表

我又好想知道,一個權力,市民唔會有,係得警察先會有...唔係特,係乜?
監察,真係得個睇字?冇管既成份?
我想問多樣野
你咁樣講字面意思,有咩意思?
特權應該係指可以over左一般ge規則或者法例吧?
而警察ge權力係由法例所予而且依然受法律約束
作者: B20_hk    時間: 15-3-2011 01:15

引用:
原帖由 於 15-3-2011 00:42 發表

我成日都覺得自怨自捱的人過生活好辛苦..有時做野辛苦呻下一兩句我覺得OK..但日日都抱住呢d心態返工...
有咩好受...好似曾俊華咁...可能佢好享受自己做咩就做咩..洗乜有管治威信姐..我鐘意改就改..你吹咩..
起碼 ...
其實大家在這論壇都可以發表個人意見
就算無人認同自己,我哋都可以用不同方向去明白一件事情。

最緊要”依道講,依道散”
作者: gd1893    時間: 15-3-2011 02:37

放工,再捱過 mess「灌水時段」後
(大佬今日心情好,星期一都要上mess潑,好在唔駛過03先起機),
返到屋企,一上CGF就見到咁多唔同回覆,
頭痛痛地,又眼訓,不過都想回幾句,
唔逐段quote喇,就咁reply算,還請見諒。

回B20銘兄 #20 :

有個幾有趣既塵年例子,某位警員編號相當好記既警員(稱A君啦) 係一個月內收到三宗CAPO投訴,內容如下:

1. 道友於法庭羈押期間聲稱不適,要求送院,法庭CSD工友對道友稱已安排,等候警察押送。
警署收到法庭電話,要求押解犯人到荔枝角羈留所,並無其他要求,值日官於是派出三人前往,當中包括A君,
到庭接收犯人後,警車前往荔枝角羈留所,道友發現並非前往醫院,於是在羈留所內作出投訴,
投訴A君未有送他到醫院,但並未有提及另外兩名警員。

2. A君與另一位警員拍檔(B君)於某區份內分別巡囉,B君向違例車輛發出告票後,再於兩條街外與A君匯合,
準備到附近某大廈進行大廈巡邏。 某大廈地下設有一間寵物店,B君剛巧因飼養寵物而認識店主,於是在大廈入口
與店主傾談約五分鐘後才與A君上樓巡邏。 期間較早前被檢控之車主路經,於是致電投訴A君「當值時撩女仔」,
但全程無提及過B君。

3. A君因執法行動期間檢控某人,某人不服,於是投訴A君處事不公。

係接獲三宗投訴後,A君隨即被分區指揮官召見,
分區指揮官 命令 小隊指揮官安排A君須與上級拍檔巡邏,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希望呢個例子答到你係#20入面提出既第一個問題啦。

至於錄音功能電話事件,我反而會咁諗,
依家警署對外公佈既報案室電話號碼 (通常一至兩個啦),
都係有錄音設備既,無記錯就一個係值日官檯頭,一個係前檯,
因為係對外公佈既號碼,換而言之,
即係所有外間市民/機構要打去呢間警署的話,都係會打呢兩個號碼。

你打去查詢案件詳情,基本上都會佔用一段時間,
但警方電話就不設電話待接,即係話,係當值人員同你對話期間,
其他人係唔能夠透過呢個號碼同警署聯絡既。

其實,會唔會係呢個原因,導致果位人員叫你轉打另一個號碼查詢呢?
又或者,你打既號碼係前檯,但前檯當時做緊其他野,要去後檯先方便覆你呢?
呢D可能性都存在woh,對嘛?

至於怕錄音,今時今日,
我相信每個警察接電話果陣都預期電話另一邊有錄音(亦很常見),
咁又何苦刻意去規避自己系統既錄音?

x x x

回L兄 #21 :
似乎你有D朋友係工友woh...

但又未至於所有市民都係刁民既,
不過 "刁民lization"係香港既情況係越來越嚴重就真。

x x x

回wonglk兄 #22 :

法定權力 同 特權係意思上應該有分別既...

不過跳開字面黎講,
最後既監察者會係法律制度 (法庭?)

x x x

回L兄 #27 :

我反而會將你句說話修定為: 「市民有事發生就要搵差人求救...市民亂用投訴...令到差人要做好多野」

但我既重點會係「亂用」(濫用)同埋「做多」(extra)呢兩個point上面,
無賊真係唔須要警察,所以警察接call做野係天經地義既。
警察做得唔好而被投訴,進而CAPO有case跟都係天經地義既。

如果無人亂用/濫用機制,咁大家就唔會須要花時間處理咁多「不必要的額外工作」喇。

x x x

回L兄 #33 :

當我對號入座啦,好多時當我回關於警隊既post果陣,
我都係睇到D我相信大家未必知道 / 睇到既points,
而呢D論點就會令到大家認為警察有錯既原因,
因此係果D討論入面,我會比較認真咁引經據典去說明警方其實係該事件內無做錯。

我相信真理越辯越明,而CGF網友都比較理性同講道理,
於是先會用呢個方式去提另一面既意見出黎。

換轉係友台,我真係post都懶得回 (除左有位比我鬧人外)。

至於係呢個post,我開post之時,我係擺明唔信果位小妹妹同蘋果既,
呢點相信大家都睇得到。

x x x

和而不同係正常之極既,最緊要大家和和氣氣咁討論,
就算真係動左氣,聽朝訓醒無事就okay架喇,
上網討論都係輕鬆下又交流下意見遮。
作者: mujiadam    時間: 15-3-2011 08:48

死豬扒,唔打唔鬆化!
作者: odaan    時間: 15-3-2011 09:30

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14-3-2011 11:15 發表
投訴基制經常被濫用!令警方工作百上加斤!
所以我都想問 , 究竟係捉賊 , 定係捉警察

[ 本帖最後由 odaan 於 15-3-2011 12:32 編輯 ]
作者: seamoncheng    時間: 15-3-2011 09:41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15-3-2011 08:48 發表
死豬扒,唔打唔鬆化!
呢句真係要讚好
作者: 里安    時間: 15-3-2011 18:37

引用:
原帖由 於 15-3-2011 00:08 發表

我從來都覺得政府做文件上的野係慢..但做前線的好多例如 警察 入境處 等..我都覺得做野都算有效率...
但我又唔明..響CGF..點解有d會員又咁敏感...一件事總有幾面睇...人地可以抽水話警察..咁警察都可以抽水話返佢 ...
我自己就無話過"市民都係刁民",甚至呢個post度我無講過刁民呢個term,"個個差人都話市民係刁民"我就唔知邊度聽返黎

我都係就咁推論:既然你唔信警方(甚至佢地口中既死差佬,更甚係叫警犬),咁不如索性有事自己搞掂,點解要叫一班自己唔信既人去幫手呢?

但事實唔係,係好多人又要叫又要"表"我嬲唔嬲呢D人?初初都有,不過而家:算啦,咪當佢自己都唔知自己想點囉

=====================================================================================================

我自己就覺得我講野好難做到中立,有時甚至係呢D咁爭議既issue方面,我都會同我以前既同學/朋友有爭論既地方

(大是大非既唔洗講啦,我都會話D cap水、老強既差人係totally wrong)

只不過有時到最後,大家都知自己立場唔同左,好難再去互相認同大家既做法,再者,大家都係打份工

無必要因為咁而積怨,當然有人咁諗我都無計(無論警察定市民),但我自己就講完就算

我諗上到呢度我都係咁,我都知有網友係唔仲意執法人員(我都明白,係市民角度,呢個角色唔討好),但正如銘哥所講"呢度講,呢度散"

[ 本帖最後由 里安 於 15-3-2011 18:39 編輯 ]
作者: L    時間: 15-3-2011 19: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4jai    時間: 15-3-2011 19:26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5-3-2011 02:37 發表
放工,再捱過 mess「灌水時段」後
(大佬今日心情好,星期一都要上mess潑,好在唔駛過03先起機),
返到屋企,一上CGF就見到咁多唔同回覆,
頭痛痛地,又眼訓,不過都想回幾句,
唔逐段quote喇,就咁reply算,還請 ...
回應回應我果段~

一言道出要點,簡而精
作者: L    時間: 15-3-2011 19: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里安    時間: 15-3-2011 19:35

引用:
原帖由 於 15-3-2011 19:25 發表

我見你個post話"個個都話唔信差人嫁啦" 咁我都唔相信唔係"個個"都唔信..起碼..我會信先..
差人呢個職業..或者講呢份工啦...係比一般人可以有d唔同的待遇..權力...
心情唔好...咪渣緊d..就放大假...holiday mood. ...
我唔會覺得我好清高架

有時我都會因工作唔開心,只不過見呢度有人意見差唔多,講多一兩句姐
作者: L    時間: 15-3-201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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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20_hk    時間: 16-3-2011 01:19

引用:
原帖由 於 15-3-2011 19:28 發表

好坦白講...有時睇你回post真係吹你唔脹...你梗係有你的道理..不過..你講的論點...又係有別於一般人講的野..
多個角度睇野 又唔同d..所以有關警察啊之類的post..有gd兄你的意見..起碼可以睇多幾面..
令人又愛又恨 ...
無錯,我覺得gd1893兄之回覆,每次都令我都博益良多
佢用另一角度去看一見事情,
往往也令整件事情更立體化,
都好,有個咁高質素嘅綱友,大家都有益處。
不過,我最鍾意佢會免費提供”法律意見”,哈哈哈
作者: gd1893    時間: 17-3-2011 12:07

哈哈哈哈,多謝你既又愛又恨先~
好在唔係話見到我後面就憎我前面遮。

就係大家有唔同論點、唔同角度先有討論價值嘛。
以後請繼續多多包涵囉~
引用:
原帖由 於 15-3-2011 19:28 發表

好坦白講...有時睇你回post真係吹你唔脹...你梗係有你的道理..不過..你講的論點...又係有別於一般人講的野..
多個角度睇野 又唔同d..所以有關警察啊之類的post..有gd兄你的意見..起碼可以睇多幾面..
令人又愛又恨 ...
銘兄太睇起在下喇,
其實我真係黎「搵交嗌」、「包拗頸」既遮... (講笑 )

至於「法律意見」呢下呢... 我一定話無比過架~
咁大既責任woh...

其實都係想同大家分享下唔同意見,
唔好一面倒咁側埋一邊,咁傾下傾下大家都會有所得著嘛。

[quote]原帖由 B20_hk 於 16-3-2011 01:19 發表


無錯,我覺得gd1893兄之回覆,每次都令我都博益良多
佢用另一角度去看一見事情,
往往也令整件事情更立體化,
都好,有個咁高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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