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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毒港女出現注意,拜山抄牌!向阿SIR至敬! [打印本頁]

作者: 061084    時間: 28-5-2011 15:39     標題: 毒港女出現注意,拜山抄牌!向阿SIR至敬!

港女好毒!!!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Is11-QQAm4&feature=iv&annotation_id=annotation_26165


在此讚揚交通警!!!向阿SIR至敬!
作者: B20_hk    時間: 28-5-2011 16:06

吹水mode: 阿Sir唔啱...人哋双白線掉頭...都係想找死去會合先人...
作者: zeta    時間: 28-5-2011 16:46

可唔可以告佢恐嚇?
作者: leong556    時間: 28-5-2011 16:58

見得多,身邊大把.....

.已有抗體
作者: Lolanto    時間: 28-5-2011 17:05

個港女真係想一家團聚
作者: gtoray    時間: 28-5-2011 17:14

引用:
原帖由 zeta 於 28-5-2011 16:46 發表
可唔可以告佢恐嚇?
唔可以
作者: yiuyiusiu    時間: 28-5-2011 17:52

你搭的士 的士比人抄關佢咩事?
抄果一陣乜會阻到你去會仙人咩?
作者: 雙狙翔    時間: 28-5-2011 17:59

其實個女係咪有精神問題
作者: 亞爾多    時間: 28-5-2011 18:06

好明顯,阻住佢既係的士司機啦下話
一陣比人起底就真係報應喇
作者: rho837    時間: 28-5-2011 18:11

Ha Ha Ha..........
作者: HunterX    時間: 28-5-2011 18:19

引用:
原帖由 亞爾多 於 28-5-2011 18:06 發表
好明顯,阻住佢既係的士司機啦下話
一陣比人起底就真係報應喇
的士司機係條八婆既屋企人, 的士當時收左工
作者: 亞爾多    時間: 28-5-2011 18:27

引用:
原帖由 HunterX 於 28-5-2011 18:19 發表

的士司機係條八婆既屋企人, 的士當時收左工
不過做錯野既始終係個司機......

話說個白痴女影晒司機樣司機證同車牌,似係想陷害親戚多d......
作者: 101653    時間: 28-5-2011 19:58

痴女何其多....
作者: 里安    時間: 28-5-2011 20:08

引用:
原帖由 zeta 於 28-5-2011 16:46 發表
可唔可以告佢恐嚇?
唔係咩都開到恐嚇...........
作者: 衰人    時間: 28-5-2011 21:22

拜上腦
作者: cls6437    時間: 28-5-2011 21:52

吹水mode: 阿sir有皇氣照住唔怕
作者: 里安    時間: 28-5-2011 22:32

引用:
原帖由 cls6437 於 28-5-2011 21:52 發表
吹水mode: 阿sir有皇氣照住唔怕
哈,不過警察見到奇怪既既機會都多既
作者: B20_hk    時間: 28-5-2011 22:52

個差人可否用私人名義告佢
作者: GnoHzz    時間: 28-5-2011 23:05

等被高登吧
作者: 7285    時間: 28-5-2011 23:09

係咪抄過雙白線??
點解咁都要嘈一餐
抄係道理,唔抄係人情
作者: 里安    時間: 28-5-2011 23:14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28-5-2011 22:52 發表
個差人可否用私人名義告佢
狀告何事?
作者: 061084    時間: 28-5-2011 23:14

引用:
原帖由 7285 於 28/5/2011 11:09 PM 發表
係咪抄過雙白線??
點解咁都要嘈一餐
抄係道理,唔抄係人情
係,抄佢雙白掉頭!
抄得很對!
如果真係出左事,人地就比佢害死!!!
作者: Boniface    時間: 28-5-2011 23:42

其實,香港法例真係係時候要對公職人員保護一點啦
作者: 101653    時間: 29-5-2011 00:01

引用:
原帖由 Boniface 於 28-5-2011 23:42 發表
其實,香港法例真係係時候要對公職人員保護一點啦
真係有咁既必要?
我估佢又唔算阻差辦工
你有你寫簿佢有佢影
大家都明知係錯既時候好似呢單野咁
唔洗法例都會為世所罵

唔好成_日被害妄想得架
如果真係要修改香港法例保護公職人員
唔該公平少少, 乜職業都需要受保護
記得趙X坪果單, 一個普通sales唔係執法都比人鬧到咁
辛苦既何止執法人員? 全世界都係咁架啦, 預左架wo
如果要改變呢套法則就更加唔應該只係增加對公職人員的保護

=======================================================================================

以下個人意見, 不喜勿插

最應該受得苦既職業居然係最唔受得苦果班人做
乜都要鬼殺咁嘈, 郁少少又搬乜叉野議員出黎講, 我都唔知你地做乜春!!
作者: 061084    時間: 29-5-2011 00:04

冇錯,佢只係冇道德,但冇犯法!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9/5/2011 12:01 AM 發表

最應該受得苦既職業居然係最唔受得苦果班人做
乜都要鬼殺咁嘈, 郁少少又搬乜叉野議員出黎講, 我都唔知你地做乜春!!
同感!

[ 本帖最後由 061084 於 29-5-2011 00:07 編輯 ]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0:43

好老實,高級D果個警員咁官僚式既答法果一刻,已經玩緊佢地架啦,個女既又ON區,亂膠咁講野,自己衰左在先 (P.S.有人話個司機係佢地既家人之一),CUT 雙白,我係一個旁人,都覺得

呀SIR做得好!!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0:47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9-5-2011 00:01 發表

真係有咁既必要?
我估佢又唔算阻差辦工
你有你寫簿佢有佢影
大家都明知係錯既時候好似呢單野咁
唔洗法例都會為世所罵

唔好成_日被害妄想得架
如果真係要修改香港法例保護公職人員
唔該公平少少, 乜職業都 ...
我覺得啦...要改法去保護公職人員就多舊魚,而家既法例足夠有餘,根本個問題係市民對公職人員既態度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0:47

引用:
原帖由 061084 於 28-5-2011 23:14 發表

係,抄佢雙白掉頭!
抄得很對!
如果真係出左事,人地就比佢害死!!!
法例係唔睇有冇人出事,抄佢!!!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0:53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9-5-2011 00:01 發表

真係有咁既必要?
我估佢又唔算阻差辦工
你有你寫簿佢有佢影
大家都明知係錯既時候好似呢單野咁
唔洗法例都會為世所罵

唔好成_日被害妄想得架
如果真係要修改香港法例保護公職人員
唔該公平少少, 乜職業都 ...
公職人員唔係逢旨比刁民小架,公職人員冇老豆老母生咩,人泥架佢地都係,尤其是執法人員,明明刁民犯法在先,執法人員執法卻要比人小?咁樣係岩架咩?保障公職人員合理情況下既尊嚴係理所當然既事,所以係應該立法保障公職人員既尊嚴架bo

[ 本帖最後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0:57 編輯 ]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0:55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0:47 發表

我覺得啦...要改法去保護公職人員就多舊魚,而家既法例足夠有餘,根本個問題係市民對公職人員既態度
所以咪應該立法管制囉,香港人唔比人罰都唔會改,立法管制正好迫到佢地改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02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0:55 發表

所以咪應該立法管制囉,香港人唔比人罰都唔會改,立法管制正好迫到佢地改
咁我又想問下師兄你,而家既法例保障唔到咩?
你小佢,佢可以告你你
你打佢,佢又可以拉你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1:06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02 發表

咁我又想問下師兄你,而家既法例保障唔到咩?
你小佢,佢可以告你
你打佢,佢又可以拉你
借問聲拉邊條?
我指既立法係侮辱公職人員(尤其是侮辱執法人員)都應該要拉既Lv喎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12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06 發表

借問聲拉邊條?
我指既立法係侮辱公職人員(尤其是侮辱執法人員)都應該要拉既Lv喎
而家侮辱公職人員冇罪咩?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14

之前唔係未試過,警察比人小完,以"阻礙公職人員辦公"或"阻差辦公罪"入罪架啦...
另外,個社會強調"言論自由","侮辱"呢樣野,真係觀點同角度WOR,有人比人CHECK ID就已經話警察侮辱佢在先,又有D警察,大聲D同佢講野,都話人侮辱佢架WOR

[ 本帖最後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16 編輯 ]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1:16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12 發表

而家侮辱公職人員冇罪咩?
香港冇"侮辱公職人員罪"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16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16 發表

香港冇"侮辱公職人員罪"
上面答左~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1:19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14 發表
之前唔係未試過,警察比人小完,以"阻礙公職人員辦公"或"阻差辦公罪"入罪架啦...
重點唔係阻差辦公,係市民侮辱公職人員呀......
更何況,入兩條咁輕既?極其量咪判罰款同守行為算,一D阻嚇性都冇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20

另外一樣野,其實而家真係下下講法律,警察做野足夠有餘,問題係,呢個世界所有人都會有一種惰性,有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同事之間,或上司叫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呢個係其中一個警察有時唔"做野"既原因,另外最大問題,係D議員小事化大,更令警員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22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19 發表

重點唔係阻差辦公,係市民侮辱公職人員呀......
更何況,入兩條咁輕既?極其量咪判罰款同守行為算,一D阻嚇性都冇
係,你冇錯,但我話你知,我識既警察,有8成叫做正常,好人,有2成真係可以叫正牌爛仔,當你比太多既保障同權力,只會有人"弄權""過火"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1:23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16 發表

上面答左~
咁起碼要修例la~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唔應該輕判罰款同守行為,應該全部以改判具阻嚇性既監禁刑期la~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25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23 發表

咁起碼要修例la~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唔應該輕判罰款同守行為,應該全部以改判具阻嚇性既監禁刑期la~
當個個警察都係100% O岩,唔會犯錯既時候,我會支持你,但警察都係人,如果"阻礙公職人員"都要入去坐,會對更多既市民唔公平,唔好忘記,社會,法律,係為市民而立,唔係警察,警察只係市民入面既一小部份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1:25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22 發表

係,你冇錯,但我話你知,我識既警察,有8成叫做正常,好人,有2成真係可以叫正牌爛仔,當你比太多既保障同權力,只會有人"弄權""過火"
你啱,但冇理由因為果兩成壞警察"有可能"弄權而唔保障果八成好(正常??)警察架bo......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1:27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25 發表

當個個警察都係100% O岩,唔會犯錯既時候,我會支持你,但警察都係人,如果"阻礙公職人員"都要入去坐,會對更多既市民唔公平,唔好忘記,社會,法律,係為市民而立,唔係警察,警察只係市民入面既一小部份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二八章簡易治罪程序條例第二十三節規定,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的罪行,最高罰款港幣一千元,及監禁半年。

正常係要坐架......D官下下輕判ja......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29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25 發表

你啱,但冇理由因為果兩成壞警察"有可能"弄權而唔保障果八成好(正常??)警察架bo......
所以我覺得,暫時法例以經足夠,就以樓京條片黎講,你影警察,你玩警察,佢地何況唔係玩返果班人?只不過,個人同大部份人都支持警察咁做姐,你試下同一個情況,冇拍片冇串咀,警察抄完就叫佢走啦
你覺得,警察冇用法例去做野咩(抄牌)?,你又覺得,警察做既野,有冇D係佢地既職責同法律以外呢?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30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27 發表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二八章簡易治罪程序條例第二十三節規定,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的罪行,最高罰款港幣一千元,及監禁半年。

正常係要坐架......D官下下輕判ja......
呢個係官問題 BOR,唔係法律問題 WOR....
你殺人,有人判一句,有人判幾年,法律上冇問題,問題在於"人"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1:31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25 發表

當個個警察都係100% O岩,唔會犯錯既時候,我會支持你,但警察都係人,如果"阻礙公職人員"都要入去坐,會對更多既市民唔公平,唔好忘記,社會,法律,係為市民而立,唔係警察,警察只係市民入面既一小部份
你都有道理,但執法人員依法辦事(只限真正依法辦事既情況下)都要比市民侮辱、鬧,咁樣又啱唔啱先??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1:33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30 發表

呢個係官問題 BOR,唔係法律問題 WOR....
你殺人,有人判一句,有人判幾年,法律上冇問題,問題在於"人"
但強制改判具阻嚇性既監禁刑期咪可以消除"人"既問題囉,成件事既重點係宜家罰得唔夠重吖ma

[ 本帖最後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34 編輯 ]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35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33 發表

但強制改判具阻嚇性既監禁刑期咪可以消除"人"既問題囉
下...咁又有問題 WOR,你見之前,有個呀婆比食環7-8人圍,有人出手拉個呀婆出黎唔洗比佢地圍住又成,果個又比人告,如果果個人要坐,又公唔公平先?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1:36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35 發表

下...咁又有問題 WOR,你見之前,有個呀婆比食環7-8人圍,有人出手拉個呀婆出黎唔洗比佢地圍住又成,果個又比人告,如果果個人要坐,又公唔公平先?
點解唔公平?果個人的確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喎......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36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31 發表

你都有道理,但執法人員依法辦事(只限真正依法辦事既情況下)都要比市民侮辱、鬧,咁樣又啱唔啱先??
O岩就一定唔O岩架,問題係...有人覺得小人兩句,要比成千好多...呢D真係又係角度問題WOR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39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36 發表

點解唔公平?果個人的確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喎......
你又有冇想過,捉個呀婆有冇必要7-8個人去"圍"呢?
果個人唔係阻礙公職人員,佢唔識個呀婆,亦唔係要幫佢逃走,只係唔想佢比人圍,另一方面,果8個人係唔係同時要比人告濫用職權先,係告就兩方一齊告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1:39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36 發表

O岩就一定唔O岩架,問題係...有人覺得小人兩句,要比成千好多...呢D真係又係角度問題WOR
只能講,佢做錯在先仲小人,抵死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39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39 發表

只能講,佢做錯在先仲小人,抵死
哎呀...抵死同個刑罰幾重係兩回事呢...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1:41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39 發表

你又有冇想過,捉個呀婆有冇必要7-8個人去"圍"呢?
果個人唔係阻礙公職人員,佢唔識個呀婆,亦唔係要幫佢逃走,只係唔想佢比人圍,另一方面,果8個人係唔係同時要比人告濫用職權先,係告就兩方一齊告
可能佢真係出於佢既"正義"而出手拖(??)開阿婆,但佢的確阻礙到公職人員執行職務......
PS:請問師兄知唔知果位仁兄最後點??

[ 本帖最後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44 編輯 ]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1:43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39 發表

哎呀...抵死同個刑罰幾重係兩回事呢...
抵死只對應"要比成千好多"呢句only......我冇講清楚>.<Sor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44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1:41 發表

可能佢真係出於佢既"正義"而出手拖(??)走阿婆,但佢的確阻礙到公職人員執行職務......
你都O岩,所以...呢個社會有你同我,或更多不如意見既人,要立法,要大部份人支持,你覺得而家既香港,會咩?
作者: 101653    時間: 29-5-2011 01:44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0:47 發表

我覺得啦...要改法去保護公職人員就多舊魚,而家既法例足夠有餘,根本個問題係市民對公職人員既態度
同意
但態度呢D個個人唔同
唔同觀點唔同角度都可以引發唔同的態度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1:45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44 發表

你都O岩,所以...呢個社會有你同我,或更多不如意見既人,要立法,要大部份人支持,你覺得而家既香港,會咩?
以香港人既性格......算吧la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1:48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9-5-2011 01:44 發表

同意
但態度呢D個個人唔同
唔同觀點唔同角度都可以引發唔同的態度
其實有時候...香港已經好好架啦
作者: 101653    時間: 29-5-2011 02:04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0:53 發表

公職人員唔係逢旨比刁民小架,公職人員冇老豆老母生咩,人泥架佢地都係,尤其是執法人員,明明刁民犯法在先,執法人員執法卻要比人小?咁樣係岩架咩?保障公職人員合理情況下既尊嚴係理所當然既事,所以係應該立法 ...
公職人員有老豆老母生 , 我冇?
公職人員係人 , 我唔係?

你自己係後面既post都識講係咪應該為左果2成爛仔而由得果8成正常既比人鬧啦
香港又有幾多個咁痴 "自己衰仲拍片放youtube比你睇到" ?
咁係咪有必要因為果兩成 "磁能線" 既市民而加大保障執法人員既權力 / 法例先?
你同我講尊嚴? 香港地大把工作都冇架啦 , 唔係話咁樣係 "正常" , 而係香港普遍真係咁 "病態"
你係咪咁有計可以改變到香港普世價值觀先?
如果唔係 , 咁點解單單剩係要 "為保障執法人員修定法例" ?

呢個topic由頭到尾冇人講過覺得個八婆岩 , 被害妄想請離場 , 如果唔係咁講落去CGF又多一個冇意思既post

====================================================================================================

我又講下個人意見 (唔係指你唔好抽水) , 不喜勿插

剩係講CGF , 成日見到D咩野刁民 / 暴徒等字眼 , 同埋D乜野樹大枯枝等等既野
有意見=刁民 , 反對者=暴民 , 做錯野=樹大枯枝 , 如果擺番落執法人員度咪一樣
你覺得人地刁 , 人地唔可以覺得你刁? 平時刁民前暴民後你要人地尊重你? 過唔過意得去?
唔好唔記得執法人員都係有 "不正常人類" 得架 , 咁為咩要將人分類?
比人既感覺係 "自己都唔係好但話人地衰" 囉

[ 本帖最後由 101653 於 29-5-2011 02:05 編輯 ]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2:06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9-5-2011 02:04 發表

公職人員有老豆老母生 , 我冇?
公職人員係人 , 我唔係?

你自己係後面既post都識講係咪應該為左果2成爛仔而由得果8成正常既比人鬧啦
香港又有幾多個咁痴 "自己衰仲拍片放youtube比你睇到" ?
咁係咪有必要因為 ...
數字人,你講得O岩,但激左D吧~
作者: 101653    時間: 29-5-2011 02:12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1:39 發表

你又有冇想過,捉個呀婆有冇必要7-8個人去"圍"呢?
果個人唔係阻礙公職人員,佢唔識個呀婆,亦唔係要幫佢逃走,只係唔想佢比人圍,另一方面,果8個人係唔係同時要比人告濫用職權先,係告就兩方一齊告
執法時的手法問題 (從來冇人覺得執法係錯)

好似代入番呢件事度咋ma
果個拍片者的品格問題 , 佢冇犯法 (我估) , 但佢既品格令佢比世人責罵

所以呢個世界唔可以單單 (奧單我唔係叫你) 講法律
如果唔係會錯過 / 忽略左好多野
作者: 101653    時間: 29-5-2011 02:13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2:06 發表

數字人,你講得O岩,但激左D吧~
我唔記得加番幾個icon姐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2:15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9-5-2011 02:12 發表

執法時的手法問題 (從來冇人覺得執法係錯)

好似代入番呢件事度咋ma
果個拍片者的品格問題 , 佢冇犯法 (我估) , 但佢既品格令佢比世人責罵

所以呢個世界唔可以單單 (奧單我唔係叫你) 講法律
如果唔係會錯過 ...
條女搞死個司機
作者: 101653    時間: 29-5-2011 02:20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2:15 發表

條女搞死個司機
仲要上埋鏡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2:21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9-5-2011 02:20 發表

仲要上埋鏡
低能+白痴
作者: 101653    時間: 29-5-2011 02:23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29-5-2011 02:21 發表

低能+白痴
再加上果女人係片入面果把死人聲真係......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2:23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9-5-2011 02:04 發表

公職人員有老豆老母生 , 我冇?
公職人員係人 , 我唔係?

你自己係後面既post都識講係咪應該為左果2成爛仔而由得果8成正常既比人鬧啦
香港又有幾多個咁痴 "自己衰仲拍片放youtube比你睇到" ?
咁係咪有必要因為 ...
咁係咪有必要因為果兩成 "磁能線" 既市民而加大保障執法人員既權力 / 法例先?

係!

[ 本帖最後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2:32 編輯 ]
作者: 101653    時間: 29-5-2011 02:25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2:23 發表

同你呢D對執法人員有偏見既人講泥都哂氣
哦咁樣又叫偏見
我都唔想架 , 我都想公平少少
作者: mujiadam    時間: 29-5-2011 02:26

大家理性討論吧
作者: 101653    時間: 29-5-2011 02:26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2:23 發表

咁係咪有必要因為果兩成 "磁能線" 既市民而加大保障執法人員既權力 / 法例先?

係!
咁點解從來唔會掉番轉頭諗 :
"有必要因為執法人員果兩成爛仔而降低執法人員的權力" 呢?

都係一樣姐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2:27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9-5-2011 02:25 發表

哦咁樣又叫偏見
我都唔想架 , 我都想公平少少
師兄,你對執法人員有冇偏見大家心照,道不同不相為謀,以上
作者: 101653    時間: 29-5-2011 02:29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2:27 發表

師兄,你對執法人員有冇偏見大家心照,道不同不相為謀,以上
我不嬲都認我唔like執法人員架
但我唔認為我果個post係以偏見的立場而講囉
我只係想表達 "係咪應該掉番轉頭諗"
不過睇結果都係哂gas多....


作者: 冥亞帝.劍    時間: 29-5-2011 02:32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2:23 發表

咁係咪有必要因為果兩成 "磁能線" 既市民而加大保障執法人員既權力 / 法例先?

係!
唔記得講, "磁能線" 既市民一定唔止兩成
作者: 里安    時間: 29-5-2011 08:26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9-5-2011 02:04 發表

公職人員有老豆老母生 , 我冇?
公職人員係人 , 我唔係?

你自己係後面既post都識講係咪應該為左果2成爛仔而由得果8成正常既比人鬧啦
香港又有幾多個咁痴 "自己衰仲拍片放youtube比你睇到" ?
咁係咪有必要因為 ...
我只回應下半part
其實好多時大家只睇到唔好果面姐
有意見=刁民,反對者=暴民,我就真係唔同意
討論同搵野黎講大家有眼睇
有時如果真係咁簡單有意見/反對就好
同埋有時大家做野火遮眼姐(公平d,係大家)
立唔立法我無意見,再講無咩可能做到

[ 本帖最後由 里安 於 29-5-2011 08:31 編輯 ]
作者: 亞爾多    時間: 29-5-2011 11:17

引用: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9-5-2011 02:32 發表

唔記得講, "磁能線" 既市民一定唔止兩成
不過咁喎
唔立法>"磁能線"市民最多係小完人拍片上網等起底(分分鐘最後慘既係個市民)
立法>有問題既執法人員濫用權力,首先市民就唔會淨係比人小咁簡單,同埋市民想平反都有d難度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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