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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高材生姦同學案, 父以身攔路護子 [打印本頁]

作者: josephlau    時間: 9-8-2011 10:42     標題: 高材生姦同學案, 父以身攔路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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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Him    時間: 9-8-2011 10:56

我好似見到Captain America
作者: josephlau    時間: 9-8-2011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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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nyau1134    時間: 9-8-2011 11:34

真係幾似扯起
作者: Andy    時間: 9-8-2011 11:44

律師唔請玩自辨

仲要串法官

等個仔 o->0->O
作者: rho837    時間: 9-8-2011 11:52

好心準備好帶對黑超同口罩先致去護隻B1強姦犯啦.

做佢老頭真係唔話得.......

呀! 重要係高院自辦! HoHoHo..... 佢老頭真係想條B1仔坐花廳做鴨仔.....今補佢後們爆硬, 個口食腸食到傻啦.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9-8-2011 11:58 編輯 ]
作者: sunny2014    時間: 9-8-2011 12:25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9-8-2011 11:52 發表
好心準備好帶對黑超同口罩先致去護隻B1強姦犯啦.

做佢老頭真係唔話得.......

呀! 重要係高院自辦! HoHoHo..... 佢老頭真係想條B1仔坐花廳做鴨仔.....今補佢後們爆硬, 個口食腸食到傻啦.
我只會話…抵X死
Band1呀拿?高材生呀拿?自辯呀拿?

作者: Andy    時間: 9-8-2011 12:31

5大減刑

家底好---> 唔似係
信教--->沒有
做義工---> 沒有
讀名校 / 大學生 ---> 好似係?
有社會賢達求情信---> 唔似有

首要無罪條件

請律師--->沒有


缺乏法律知識玩自辯
呢鋪佢真係好彩甩到強姦,可能都甩唔到非禮
作者: kin123450    時間: 9-8-2011 12:35     標題: 回覆 3# 的帖子

又幾似!
作者: 豬肥    時間: 9-8-2011 12:40

咩係b1
作者: 4jai    時間: 9-8-2011 12:46

引用:
原帖由 Andy 於 9-8-2011 12:31 發表
5大減刑

家底好---> 唔似係
信教--->沒有
做義工---> 沒有
讀名校 / 大學生 ---> 好似係?
有社會賢達求情信---> 唔似有

首要無罪條件

請律師--->沒有


缺乏法律知識玩自辯
呢鋪佢真係好彩甩到強姦 ...
人地媽咪好似讀law
作者: navyjaa    時間: 9-8-2011 12:55

如果條死令仔 入左去...... 仲唔比人
「有蚊啊?用爆菊啦!!」

作者: 衰人    時間: 9-8-2011 13:00

佢條靚仔到時就菊花盛放
作者: cato    時間: 9-8-2011 13:17

引用:
原帖由 josephlau 於 9-8-2011 11:34 發表
YEA!
正..非常神似
作者: Andy    時間: 9-8-2011 13:26

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9-8-2011 12:46 發表

人地媽咪好似讀law
連阿媽都唔幫佢打
作者: 蛇    時間: 9-8-2011 16:15



個記者單手擋佢雙手...
作者: ychj    時間: 9-8-2011 16:35

唔洗攩啦,方向報咪有囉!

[ 本帖最後由 ychj 於 9-8-2011 16:37 編輯 ]
作者: starfox    時間: 9-8-2011 17:25

第時高材生出返黎做潤滑劑代言人, 一樣有前途既!
作者: tango10    時間: 9-8-2011 18:38

無罪! 仲可以申請堂費! 真是攞晒彩!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 ... amp;art_id=50032219
作者: hung    時間: 9-8-2011 20:46

呢舖可能係好彩 , 後生仔自己好自為之喇 ! 謹記俗語有芸 : 上得山多終遇虎 !!
作者: kimkileo    時間: 10-8-2011 09:29

中五尖子涉姦女友脫罪
法官引聖經箴言告誡好自為之


許嘉誠(左)今年 5月取得英國一個公開試的會計及數學金獎,與任職會計師的父親(右)一同接受訪問。

【本報訊】取得英國公開考試會計及數學科全球冠軍的 17歲高材生,疑要脅拍拖數月的鄰班女同學會公開關係,逼對方替他手淫,將她強姦,更向她發出百多個淫褻短訊。被告在高等法院被控強姦及非禮,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僅個多小時,一致裁定他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法官散庭前引用《聖經.箴言》告誡他好自為之。 記者:彭嘉賢

被告許嘉誠聞判後木無表情,但他的多名到庭旁聽的友人則表現欣喜。
其代表大律師要求控方承擔其訟費,獲法官彭偉昌批准。而法官鑑於被告自稱是基督徒,故散庭前特別引用《聖經.箴言》的其中一句,告誡被告「你要保守你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曾奪英公開試三個金獎

被告去年案發時在 Band One中學就讀中五,他中四時曾考獲全班第一名及全級首十名,之後參加倫敦工商會考試局的考試,今年 5月公佈成績時,取得商業成本會計、二級與三級商業數學合共三個金獎,屬於三個全球冠軍,其父任職會計師。
案情指被告與案發時 16歲的事主, 09年 11月開始拍拖,五個月後被告要求與事主性交,但事主認為拍拖不一定要有性關係,被告即發惡,又要脅會向同學公開二人親密關係。

承認失控狂發淫褻短訊

控方指去年 8月 7日,被告帶事主到其將軍澳唐明苑寓所將她強姦,更逼她手淫。 9月 8日又在寓所企圖與事主性交,但事主緊拉裙子避過侵犯,卻被迫再替被告手淫。之後被告連續五天向事主發出逾 150個淫褻短訊,例如「不如自慰娛樂吓我」、「洗乾淨上我屋企做愛」及「都係要做但不會破處女膜」。
事主作供時透露,曾向被告表示可以控告他性侵犯,但被告反唇相稽,指其母讀過法律,事主已超過 16歲,「告我唔入」。
被告自辯時反指事主試圖用性綁住他及採取主動,但他承認失控狂發淫褻短訊給事主,是因為「當時被性冲昏頭腦」。
案件編號: HCCC205/11
作者: kimkileo    時間: 10-8-2011 09:30

引用:
原帖由 Andy 於 9-8-2011 12:31 發表
5大減刑

家底好---> 唔似係
信教--->沒有
做義工---> 沒有
讀名校 / 大學生 ---> 好似係?
有社會賢達求情信---> 唔似有

首要無罪條件

請律師--->沒有


缺乏法律知識玩自辯
呢鋪佢真係好彩甩到強姦 ...
全部甩晒
作者: josephlau    時間: 10-8-201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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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sephlau    時間: 10-8-2011 10:17     標題: 尖子 許嘉誠 涉姦女友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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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nyau1134    時間: 10-8-2011 10:18

有為青年,難得既好人
作者: josephlau    時間: 10-8-201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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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lanto    時間: 11-8-2011 01:21

通常都叫人小心收尾個兩年
但佢就小心後面啦~
作者: 亞爾多    時間: 11-8-2011 01:29

關基督徒乜事?
啊法官大人,十誡話不可姦淫架

一陣搞到d人以為基督徒大晒,強姦打劫都無罪
作者: 莊家-犯罪無間    時間: 11-8-2011 01:40

完全明白點解d父母要d仔入名校,點解要讀好d書,點解要信教
作者: jpg    時間: 11-8-2011 06:01

WTF...
"連續五天向事主發出逾 150個淫褻短訊,例如「不如自慰娛樂吓我」、「洗乾淨上我屋企做愛」及「都係要做但不會破處女膜」" 咁都唔非禮, 咁算係咩?
作者: josephlau    時間: 11-8-201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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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mkileo    時間: 11-8-2011 10:31

引用:
原帖由 josephlau 於 11-8-2011 09:51 發表

喺香港係人都知話自己信教, 有家族背景 係大 _ 曬嫁哪~
有家族背景代表有錢,有錢就能夠請一大隊律師去解決你既問題.....呢個係全世界既事實
香港行普通法,任何犯人上到庭都係冇罪既,檢控既責任就係去令陪審團相信犯人有犯過所被告既罪行
你有錢就可以請專家證人,打檢控程序,咬文嚼字
但係一經法庭一鎚定音....疑犯就係冇罪
作者: josephlau    時間: 11-8-201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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