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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黑衣人疑似國安現社團晚宴 - 東方日報 [打印本頁]

作者: gd1893    時間: 23-9-2011 14:28     標題: 黑衣人疑似國安現社團晚宴 - 東方日報

2011-09-02舊聞一單,今日同d工友食飯傾開先知,不妨分享一下。

黑衣人疑似國安現社團晚宴 - 東方日報

黑衣人疑似國安現社團晚宴 (原文有相)

【本報訊】疑似內地公安人員在港出沒執法!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早前訪港期間,
全程被大批拒表明身份的「黑衣人」包圍,粗暴對待示威者及阻撓記者採訪,警務
處處長曾偉雄事後聲稱他們全為香港警察。不過,兩名曾在李克強到訪麗港城時出
現的「黑衣人」,昨日在會展現身參與廣東社團總會晚宴的保安工作,其中一人的
呔夾更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記者上前查問時,他更否認自己是警員,並拒絕回
應是否內地公安或國安。事件令人質疑確有內地人員公然在港執法,「一國兩制」
已名存實亡。

國徽呔夾 唔認係警員

廣東社團總會昨於會展舉行創會十五周年晚宴,出席嘉賓包括署理特首唐英年及中聯
辦主任彭清華等,全場保安嚴密。期間有記者發現多名保安人員的衣著及領呔顏色與
會展的保安明顯不同。一名電台記者更認出,其中兩人正是早前有份在麗港城阻擋記
者拍攝的「黑衣人」。該記者向其中一名用國徽呔夾的保安說:「我認得你呀,點解
你又會出現係度?」他拒絕回應。其後記者再問他是否香港警察,他說自己「唔係警
察!」記者追問到底是甚麼人,他則說「唔會同你講野!」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表示,就算領呔有國徽的保安人員,亦不一定是國安。

成件事我唔知頭唔知路,不過呢段新聞都頗為有趣...

(從表面證供黎睇,我估果班保安人員係同中聯辦有關 / 中聯辦聘用 / 外聘... whatever)

好喇,咁疑問如下 :
(1) 中聯辦唔請得保安 / Bodyguard?
(2) 中聯辦既保安一定要係公安 / 國安?
(3) 就算係公安 / 國安,保護外派官員又有咩問題?
(4) 就算係公安 / 國安,佢地保護佢地既官員又如何「公然在港執法」?
(5) 其他國家係香港既官員有否類似做法?
(6) 國際上慣例又如何?

歡迎理性討論,鬧事者請回,謝謝!

[ 本帖最後由 gd1893 於 23-9-2011 14:39 編輯 ]
作者: McDull    時間: 23-9-2011 15:05

會唔會係傳說中既中南海保鑣
作者: sam524    時間: 23-9-2011 15:20

美國總統黎果時身邊果d都好似係自己人
仲要有炮係身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23-9-2011 15:53

其實有保安都好正常, 大廈都有啦, 點解vip唔可以有?

但問題係果d保安做左咩出尼先係一個問題, 人地住既範圍因為人地一件衫就夾人走, 就算係真係香港警察都已經唔o岩, 更可況如果果班黑衣人唔係香港警察, 只係一個保安, 會唔會過火?

所有野都係要睇出法點同做法去判斷事情既是與非
作者: geoprotex    時間: 23-9-2011 15:57

引用:
原帖由 McDull 於 23-9-2011 15:05 發表
會唔會係傳說中既中南海保鑣
有可能係少林寺十八銅人
作者: McDull    時間: 23-9-2011 16:20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3-9-2011 15:53 發表
其實有保安都好正常, 大廈都有啦, 點解vip唔可以有?

但問題係果d保安做左咩出尼先係一個問題, 人地住既範圍因為人地一件衫就夾人走, 就算係真係香港警察都已經唔o岩, 更可況如果果班黑衣人唔係香港警察, 只係一個 ...
有無人知香港既領事法係點樣。

基本上政要用咩保安,只係個個政府要同HK政府負責。

關你地D蟻民咩事。
作者: HunterX    時間: 23-9-2011 16:26

如果係保安 / Bodyguard, 點解唔認?
作者: louisli    時間: 23-9-2011 16:49

引用:
原帖由 geoprotex 於 23-9-2011 15:57 發表


有可能係少林寺十八銅人
係迷一般的東廠特務
作者: geoprotex    時間: 23-9-2011 17:03

引用:
原帖由 louisli 於 23-9-2011 16:49 發表

係迷一般的東廠特務
咁...我地咪好快俾人滅口囉?!
作者: gd1893    時間: 23-9-2011 17:09

唔係搵交嗌,但真心問,「點解人地要認 / 睬你?」

作為保安 / Bodyguard,
我既任務只要保護到老細安全,駛「」理你? 又唔係你出糧比我。

調返轉,無啦啦有個街外人,
係你開緊工果陣黎問你做緊咩,你都未必會理佢啦,rite?
引用:
原帖由 HunterX 於 23-9-2011 16:26 發表
如果係保安 / Bodyguard, 點解唔認?

作者: joeyjordisonhin    時間: 23-9-2011 17:11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3-9-2011 15:53 發表
其實有保安都好正常, 大廈都有啦, 點解vip唔可以有?

但問題係果d保安做左咩出尼先係一個問題, 人地住既範圍因為人地一件衫就夾人走, 就算係真係香港警察都已經唔o岩, 更可況如果果班黑衣人唔係香港警察, 只係一個 ...
同意呢個睇法.
作者: gd1893    時間: 23-9-2011 17:12

其實去到保護證要 / 敏感人物果陣,好多野已經唔同左講法。
只能講句,所有事情都會有做得更好既可能。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3-9-2011 15:53 發表
其實有保安都好正常, 大廈都有啦, 點解vip唔可以有?

但問題係果d保安做左咩出尼先係一個問題, 人地住既範圍因為人地一件衫就夾人走, 就算係真係香港警察都已經唔o岩, 更可況如果果班黑衣人唔係香港警察, 只係一個 ...

作者: adrianyahk    時間: 23-9-2011 17:32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3-9-2011 17:09 發表
唔係搵交嗌,但真心問,「點解人地要認 / 睬你?」

作為保安 / Bodyguard,
我既任務只要保護到老細安全,駛「」理你? 又唔係你出糧比我。

調返轉,無啦啦有個街外人,
係你開緊工果陣黎問你做緊咩,你都未必 ...
但如果黑衫人衝埋我度,咩都唔講就抬我走,又完全冇表示身分,咁點計?
如果出示証件我諗點都可以,但真係唔應人又唔睬人,佢自己執行職務都好麻煩啦...? (我俾個唔知咩人抬起都會反抗啦,如果警察抬我我就知自己“衰左”je..?)
作者: 衰人    時間: 23-9-2011 17:55

美國外交去大球場睇波時候大把佢地自己d保安啦仲成日跌徽章仔....唔通又攞黎講咩
作者: TKW    時間: 23-9-2011 19:29

如果佢唔係,人哋啋你都儍。

如果佢係,又點可以答你!

有時d4仔老婆,都唔知自已老公係4仔!

97年之前所有SB,SDU及G4全部都簽哂保密令,97後就唔知?
作者: tango10    時間: 23-9-2011 21:13

香港回歸的主要目的本想給台灣做統戰示範!所以好多事都盡量避忌!
但十多年來特區政府己令香港完全失去了示範的作用. 亦多次令中央政府失望!
所以中央政府亦無需避忌咁多, 直接用回自己人做保鏢算了!
作者: 蛇    時間: 23-9-2011 21:24

引用:
原帖由 tango10 於 2011-9-23 21:13 發表
香港回歸的主要目的本想給台灣做統戰示範!所以好多事都盡量避忌!
但十多年來特區政府己令香港完全失去了示範的作用. 亦多次令中央政府失望!
所以中央政府亦無需避忌咁多, 直接用回自己人做保鏢算了!
唔係不嬲都有用架咩...?
作者: B20_hk    時間: 23-9-2011 21:27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3-9-2011 15:53 發表
其實有保安都好正常, 大廈都有啦, 點解vip唔可以有?

但問題係果d保安做左咩出尼先係一個問題, 人地住既範圍因為人地一件衫就夾人走, 就算係真係香港警察都已經唔o岩, 更可況如果果班黑衣人唔係香港警察, 只係一個 ...
非常認同
作者: tango10    時間: 23-9-2011 21:32

引用:
原帖由 於 23-9-2011 21:24 發表

唔係不嬲都有用架咩...?
以前要就住, 收收埋埋! 而家較公開姐!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23-9-2011 22:27

其實今次我覺得一定會有科史中人睇唔過眼, 但礙於所謂既同工 / teamwork, 唔敢出聲,
但係現況係如果上述新聞係真既, 我會覺得係一種悲哀, 什麼港人治港, 已經明存實亡
雙手將自己既專業尊嚴奉上之餘, 仲要變成幫凶

烏呼哀哉....
作者: gtoray    時間: 23-9-2011 22:46

其實我又有睇法
外國政要訪港會有自己既bodyguards,佢地子彈都可以為主子去擋
阻擋記者對bodyguard來講算什麼?
當年美國要員訪港,仲有大量SS駐紮
算是外國勢力干預嗎?

不過中港兩地關係特殊
某些情況又會當人地外人,但又和其他外人待遇不同
話當自己人,大家又唔高興
作者: gtoray    時間: 23-9-2011 22:51

重有太多人殘留港英年代既無謂尊嚴
以為重係97前嚴管大陸人年代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23-9-2011 23:07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3-9-2011 22:51 發表 重有太多人殘留港英年代既無謂尊嚴以為重係97前嚴管大陸人年代
呢個尊嚴係當年中共話會50年不變同港人治港
如果唔係點解香港係sar?

如果真係無謂, 香港警察應該正名為香港區公安
作者: CrazyBoy    時間: 23-9-2011 23:18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3-9-2011 23:07 發表
呢個尊嚴係當年中共話會50年不變同港人治港
如果唔係點解香港係sar?

如果真係無謂, 香港警察應該正名為香港區公安
非常同意蠔屎講法,甚麼他媽的五十年不變,根本是謊言,以前細路果時就比佢呃到既
作者: L    時間: 23-9-2011 23: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HunterX    時間: 24-9-2011 00:17

好大既官威呀, 草民無野講....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3-9-2011 17:09 發表
唔係搵交嗌,但真心問,「點解人地要認 / 睬你?」

作為保安 / Bodyguard,
我既任務只要保護到老細安全,駛「」理你? 又唔係你出糧比我。

調返轉,無啦啦有個街外人,
係你開緊工果陣黎問你做緊咩,你都未必 ...

作者: gd1893    時間: 24-9-2011 00:47

老老實實,外地政要用回自己保安班底,
我真係睇唔到點解會係「雙手將自己既專業尊嚴奉上」?
更睇唔到呢樣點解會係「港人治港, 已經[s]明[/s] () 存實亡」?

同樣例子,以前事頭婆、之前克仔、最近北極熊總統,
佢地都一定係用自己班底架啦,呢個係國際慣例好無?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3-9-2011 22:27 發表
其實今次我覺得一定會有科史中人睇唔過眼, 但礙於所謂既同工 / teamwork, 唔敢出聲,
但係現況係如果上述新聞係真既, 我會覺得係一種悲哀, 什麼港人治港, 已經明存實亡
雙手將自己既專業尊嚴奉上之餘, 仲要變成幫凶 ...
問題係,依家兩地法律制度同生活制度又真係唔同woh...
咁都未算特別?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3-9-2011 23:07 發表
呢個尊嚴係當年中共話會50年不變同港人治港
如果唔係點解香港係sar?

如果真係無謂, 香港警察應該正名為香港區公安
有。
引用:
原帖由 於 23-9-2011 23:19 發表
請問以前肥彭食蛋達..飲涼茶...會唔會有保bill..????
Come'on,大家心平氣和討論,你又同我黎呢套...

咁一係你俾個理由話我知,
點解一個非公職人員做緊佢僱主指派佢既工作時,
要回答一個唔關事既人,向佢提出既問題丫?
引用:
原帖由 HunterX 於 24-9-2011 00:17 發表
好大既官威呀, 草民無野講....

[ 本帖最後由 gd1893 於 24-9-2011 00:48 編輯 ]
作者: Lolanto    時間: 24-9-2011 00:58

唔比記者認錯人架????????
作者: HunterX    時間: 24-9-2011 02:55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4-9-2011 00:47 發表
Come'on,大家心平氣和討論,你又同我黎呢套...  

咁一係你俾個理由話我知,
點解一個非公職人員做緊佢僱主指派佢既工作時,
要回答一個唔關事既人,向佢提出既問題丫?
記者 = 唔關事既人
第四權 = BS
屁民 = 屁民
作者: Paul    時間: 24-9-2011 03:49

保安加強可以X光機測人, 警犬臭人, 屋頂加sniper, 手拿MP-5/M4A1 巡, 甚至加對地對空飛彈, 我相信香港冇人會出聲反對。

但影響到記者入場, 或市民表達意見, 基本法, 以香港一向的視野看, 又真係好難使人信服。
作者: adrianyahk    時間: 24-9-2011 04:03

引用:
咁一係你俾個理由話我知,
點解一個非公職人員做緊佢僱主指派佢既工作時,
要回答一個唔關事既人,向佢提出既問題丫?
我不如用個例子,俾師兄代入下...

你是一個市民,住在一座大廈入面,大廈出入口連後門後巷都係通去同一條大街
有一日,有班全副裝備既工人係你大廈既出口度開工,掘爛哂條路,封埋你個大廈出口,連後巷都封埋,
你趕時間番工,你問d工人點解可以封哂兩個入口,佢身上冇任何既証件,工地冇任何書面既野,事前你又得唔到知會...
你去問個工人,佢點解可以咁做,係咪地政處定係水務處定係咩野,佢都唔答你,做佢僱主指派佢既工作,佢又覺得唔關你事睬你有味重粗口問候
你冇辦法出門成間大廈都鼓燥,打去政府部門,但佢地話冇派過人做野,兼叫你收收皮人地做野佢地冇權管sorry都冇聲...

你點算?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24-9-2011 08:43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4-9-2011 00:47 發表 老老實實,外地政要用回自己保安班底,我真係睇唔到點解會係「雙手將自己既專業尊嚴奉上」?更睇唔到呢樣點解會係「港人治港, 已經明 (名) 存實亡」?同樣例子,以前事頭婆、之前克仔、最近北極熊總統,佢地 ...
本身係自己地頭, 佢地尼做保安係無問題, 但人圩做保安保到人地響自己居住範圍因為一件衫而俾保安夾走, 如果新聞屬實, 一哥仲要為呢班上大人保安響香港犯法而護航

唔可悲? 公平公正公開去晒邊?
我只係圍繞住一個point 姐, 其他我唔理

保安絕對唔係問題, 但無啦啦將一個只因著左件衫但住響果度既人夾走, 唔理係保安定警察都有問題啦
vip保安並唔係大晒, 界已踩火已過, 一哥仲要話自己人, 因為我講緊既問題,我真心覺得佢係想做港區公安局局長
作者: geoprotex    時間: 24-9-2011 10:00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4-9-2011 08:43 發表
本身係自己地頭, 佢地尼做保安係無問題, 但人圩做保安保到人地響自己居住範圍因為一件衫而俾保安夾走, 如果新聞屬實, 一哥仲要為呢班上大人保安響香港犯法而護航

唔可悲? 公平公正公開去晒邊?
我只係圍繞住一個p ...
That's the point!我上次開post都係想帶出呢一點,老實講六四tee男當日無故喺自己住所範圍俾一班唔知咩身份嘅黑衣人帶走,事後警方仲要力撐班黑衣人挾持係合法,身為平民百姓唔多唔少都會感覺到呢份白色恐怖。
作者: B20_hk    時間: 24-9-2011 10:06

我諗:
1.國安局,公安,bodyguards,保安,老解都冇問題...
2.不知名人仕抬走人,才是港人擔心嘅問題
作者: B20_hk    時間: 24-9-2011 10:07

引用:
原帖由 adrianyahk 於 24-9-2011 04:03 發表


我不如用個例子,俾師兄代入下...

你是一個市民,住在一座大廈入面,大廈出入口連後門後巷都係通去同一條大街
有一日,有班全副裝備既工人係你大廈既出口度開工,掘爛哂條路,封埋你個大廈出口,連後巷都封埋 ...
好似"黑水"??? Security Contractor???
幫政府做嘢,但政府唔承識
作者: queen    時間: 24-9-2011 15:17

上大人嚟香港, 有自己保安係好正常.....

但係嗰D保安係咪又係咪可以去抬人走呢????仲要成班警察睇住呢班保安咁做喎.......

咁樣....真係無問題????呀1893......問題嘅重點喺呢度呀...........
作者: starfox    時間: 24-9-2011 18:15

推下佢咪知囉, 搞上法庭一定知佢身份,
作者: tango10    時間: 24-9-2011 19:29

香港成日伸手向祖國攞著數! 自毀一個兩制的城墻! 把一國兩制變成世界笑話! (真係激死啊爺!)
莫講話內地公安執法, 解放軍都越來越進取, 盡量參予青少年訓練事務!
好地地副總來港親民派禮物, 卻被港府搞到好似獨裁者來港極受威脅咁!
真是查找不足, 不懂做主子!
作者: TKW    時間: 24-9-2011 20:00

其實我不嬲都好幫警察,但今次我就有d保留!

警察發現64tee男,你截住佢真係夠哂,保持原地由佢示威,由他大叫大罵又如何?去到屋苑居民出入受到小許阻延,大家是了解的,你抬佢走真係無乜謂!北大人會插CE咩,係咁小氣你都無法架!

至於64 tee位哥仔,佢當然有着衫自由,但佢係去示威我覺得無問題喎,佢有示威同表達訴求嘅自由,但係佢唔係,但又着成咁?又係無乜謂呀!真係有d申請!好似幾年前你去泰國玩,着錯件紅tee,就死咗都唔係為乜!

[ 本帖最後由 TKW 於 24-9-2011 21:23 編輯 ]
作者: TKW    時間: 24-9-2011 20:36

至於d黑超,就更係警察啦!

不過我諗佢係收到order先會咁早,突然從耳機收到:「截住64tee嗰個,抬佢走,老細嚟緊,唔何以俾佢見到!go go go!」,咪就係咁囉!......我估!

至於黑影論,仲搞笑!
前排的「天荒夜談 」論,我覺得出了一個似樣d嘅處長啦!
一句「黑影」同當年尖東「Happy New Year」有乜分別,其實今時今日大家都知道,唔會有人落一個「妨礙新聞自由嘅Order」,但果個哥仔又真係做咗喎,你不如話呢個係個人問題,佢真係違反紀律,會紀律處分佢,咪得囉!因新聞影到個吓,我覺得佢無乜意識!而新聞說有另一個按住鏡頭,攝住隻手?佢信佢個伙記已經有問題,仲要在立會講多次,就真係好大問題!

問題是他不想說一句「Sorry」!

[ 本帖最後由 TKW 於 24-9-2011 20:45 編輯 ]
作者: TKW    時間: 24-9-2011 21:34

講開又講,警務處d高層真係越嚟越………………………. !

點解要用咁多警力?

我見過好多次衝突,必需要有三類人,警察,示威者和記者!

有警察,有示威者,但無記者!D示威者會話:「等埋D記者先郁!」,無得上報上電視,嘈嚟做乜?

有記者,有示威者,但無警察!D示威者會話:「等埋D差佬先郁!」,無警察理佢,無人被佢挑釁,真係唔覺以做咗d違法嘢,又被記者影到,就死得啦!

李明逵年代,遊行示威真係無咁多警察。(可能收埋哂,我見唔到) 咪又係咁!
但當年d人可能無咁激啦!

好似嗰次「乜Q論壇咁」! 無警察,長毛+ V煞玩大咗,你先拉人囉!

俾d呀Sir放吓假,D呀Sir都無咁大怨氣啦!
作者: open    時間: 24-9-2011 21:50

黑衣人問題
老美地方一定冇人出聲同合理,中國地方一定比人話三話四,但係試大人物出場又點可以冇黑衣人保護
例如老美特使訪港,有美方「黑衣人」出現做野,又有冇問題?
作者: TKW    時間: 24-9-2011 21:55

最後我又要講吓d前綫警務人員,
次次做十幾廿粒鐘,拉完又放,放完又拉,
告又告唔入,入咗又輕判!不如唔好拉啦!

有大型遊行示威嗰日,警察都小d啦!
你話有足夠警力,你講我就信咩?
Cut哂d假,小d行咇,對治安無影響?

佢哋真係好辛苦,次次夾在政府與市民中間,小d EQ都死!

大家打份工啫!
作者: starfox    時間: 25-9-2011 16:46

其實今次一哥做既野已經簡接影響左特首選情,搞亂阿爺部署咁大膽,我真替佢擔心..
作者: tango10    時間: 25-9-2011 18:07

引用:
原帖由 starfox 於 25-9-2011 16:46 發表
其實今次一哥做既野已經簡接影響左特首選情,搞亂阿爺部署咁大膽,我真替佢擔心..
佢可能諗住再唔做啲強硬野, 中央就會越來越明顯咁插手香港各事務!
到時就更難性體現一國兩制掛!
作者: TKW    時間: 26-9-2011 00:07

引用:
原帖由 starfox 於 25-9-2011 16:46 發表
其實今次一哥做既野已經簡接影響左特首選情,搞亂阿爺部署咁大膽,我真替佢擔心..
一哥 + 唐唐垃圾論 = 低民望!
作者: gd1893    時間: 26-9-2011 00:29

adrian兄你既例子咁多假設,我都唔知可以點答你好?

可以肯定既係,
現實中有類似情況果陣,唔駛估,最後都係警察處理架喇...

講返大家主力討論既麗港城事件,
好老實,我就一向唔方便討論調查中既案件既。

就個人觀感黎講,成件事警方既行動都一定係合法既。
(有doubt的話你慌大狀黨唔拿拿聲JR兼索償?)
不過,正如我成日講,任何事情都會有進步空間,
呢次行動既進步空間一定存在囉。

x x x
一次過回喇都係... :

(1) 蠔屎兄 : 在某程度而言,要員保護既行動的而且確係「大晒」既。

(2) 銘兄 : 依家係果位「六四T恤男」指稱帶走佢既「黑衣人」無表露身份遮,
事實係唔係咁? 真係大家都證明唔到woh...

(3) queen兄 : 其實東記段報導好似剩係話遮鏡頭既「黑衣人」係國安/公安/保安,
處長好似話左帶走「六四T恤男」既「黑衣人」係警察, 警察對「可疑人」截停查問絕對係合法既。

(4) tango兄 : 解放軍參予青少年訓練事務,同當年英佬支援AC, SCC,同ACC有咩分別? 次數仲少左添woh...    

(5) TKW兄:  某程度上我個人幾同意你既說法。 至於公眾活動係咪真係次次都咁多警力,其實答案係「否」。
只不過係唔駛點用警力果D公眾活動唔會點見報,大家先有咁既誤會遮。

問心,唔係明知有人會帶頭搞事的話,又邊會調動咁多人去佈防?
大家打game都應該會知,攻 vs. 守 / 主動 vs.被動 既人手比例一定係唔同架啦...
引用:
原帖由 adrianyahk 於 24-9-2011 04:03 發表


我不如用個例子,俾師兄代入下...

你是一個市民,住在一座大廈入面,大廈出入口連後門後巷都係通去同一條大街
有一日,有班全副裝備既工人係你大廈既出口度開工,掘爛哂條路,封埋你個大廈出口,連後巷都封埋 ...

作者: TKW    時間: 26-9-2011 00:49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9-2011 00:29 發表
5) TKW兄:  某程度上我個人幾同意你既說法。 至於公眾活動係咪真係次次都咁多警力,其實答案係「否」。
只不過係唔駛點用警力果D公眾活動唔會點見報,大家先有咁既誤會遮。

問心,唔係明知有人會帶頭搞事的話,又邊會調動咁多人去佈防?
大家打game都應該會知,攻 vs. 守 / 主動 vs.被動 既人手比例一定係唔同架啦...
多謝你的回覆!

我絕對明白及支持執法,
其實好多聲音都話警方打壓遊行示威!
警方有時好主動,主動到得人驚,
如長毛次次都唔申請遊行示威,
警方唔告佢不特止,反而提供開路封路服務,
你試吓唔理佢,由佢哋衝出馬路俾車撞,
你估佢哋仲衝唔衝?

我嘅意思係擺空城計!

[ 本帖最後由 TKW 於 26-9-2011 00:50 編輯 ]
作者: gd1893    時間: 26-9-2011 01:23

如果香港警方都算打壓遊行示威的話,
英美等「號稱自由民主之地」就直逼北韓囉...

詳細既我唔方便講啦,但有心人又有閒情的話,
不妨追蹤下每次因公眾活動而被捕既被捕人,以及果D案件既判決等資料同數字,
相信會係幾有趣既事情黎既。
引用:
原帖由 TKW 於 26-9-2011 00:49 發表


多謝你的回覆!

我絕對明白及支持執法,
其實好多聲音都話警方打壓遊行示威!
警方有時好主動,主動到得人驚,
如長毛次次都唔申請遊行示威,
警方唔告佢不特止,反而提供開路封路服務,
你試吓唔 ...

作者: queen    時間: 26-9-2011 01:43     標題: 回覆 47# 的帖子

"(3) queen兄 : 其實東記段報導好似剩係話遮鏡頭既「黑衣人」係國安/公安/保安,
處長好似話左帶走「六四T恤男」既「黑衣人」係警察, 警察對「可疑人」截停查問絕對係合法既。"

老實講啦......個幾位「黑衣人」.....就算佢係中南海保標、黑水、SAS、SEALS、少林十八銅人、黃金十二宮.......總之乜人都好....發生咗抬人事件後, 呀處長都焗住要話佢哋係警察啦................呢樣嘢相信發生喺任何國家, 佢哋嘅政府都一定會咁講啦..........
作者: 莊家-犯罪無間    時間: 26-9-2011 02:55

有個章就係,下次搵人釘個美國國旗的章,唔通話係美國干預香港
作者: HunterX    時間: 26-9-2011 03:26

其實次次都係都係答唔到就睇唔到, 一定合法, 總之合法, 點都合法, 你證明唔到我唔合法, 再唔係又係, 我係拉你返去玩幾十個鐘呀, 最尾無告你喎, 吹呀?玩幾十鐘姐, 唔開心呀? 吹呀?你唔悶我都厭
作者: gd1893    時間: 26-9-2011 07:38

咁執法人員做野,幾時都係合法行頭架嘛... 唔係你希望點?

另外,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我同你話答到睇到真係唔難,亦都唔需要呃你。
但問題係,就算我答到睇到對件事有咩幫助?

上吹水廣場都係希望吹下水溝通下輕鬆下遮。

你期望我答到你權威既官方說法丫? 定係
我專責「就你認為執法人員有問題既地方」響到公開道歉?
我都希望自己高級到可以代表全個部隊,以至代表埋其他部隊...
引用:
原帖由 HunterX 於 26-9-2011 03:26 發表
其實次次都係都係答唔到就睇唔到, 一定合法, 總之合法, 點都合法, 你證明唔到我唔合法, 再唔係又係, 我係拉你返去玩幾十個鐘呀, 最尾無告你喎, 吹呀?玩幾十鐘姐, 唔開心呀? 吹呀?你唔悶我都厭

作者: TKW    時間: 26-9-2011 09:48

引用:
原帖由 HunterX 於 26-9-2011 03:26 發表
其實次次都係都係答唔到就睇唔到, 一定合法, 總之合法, 點都合法, 你證明唔到我唔合法, 再唔係又係, 我係拉你返去玩幾十個鐘呀, 最尾無告你喎, 吹呀?玩幾十鐘姐, 唔開心呀? 吹呀?你唔悶我都厭
好似英美咁打佢一身,
然後唔拉,放佢哋走,
大家又接唔接受到?

[ 本帖最後由 TKW 於 26-9-2011 10:02 編輯 ]
作者: TKW    時間: 26-9-2011 10:17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9-2011 01:23 發表
如果香港警方都算打壓遊行示威的話,
英美等「號稱自由民主之地」就直逼北韓囉...

詳細既我唔方便講啦,但有心人又有閒情的話,
不妨追蹤下每次因公眾活動而被捕既被捕人,以及果D案件既判決等資料同數字, ...
我係炸型
炸警方拉咗唔告,
炸d狗官卅告咗又放!

例如d狗官有案例話,瞓干諾道中唔犯法,警方就唔干預!(你試吓瞓d狗官門口,判法可能唔同)
等市民大眾出聲,警方先做嘢囉!咪出師有名囉!
到真係要拉人,其它部門就做嘢,即告上庭,有罪就判,無罪就放(下次唔拉)!
好似幾年前韓農咁,做定部署,攞到律處意見,同有關部門協調好!
一係唔做,一做就要佢收皮!



但絕對不是炸gd1893 (認真),這個年頭當差是苦差呀,要努力呀!

[ 本帖最後由 TKW 於 26-9-2011 10:18 編輯 ]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26-9-2011 10:46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9-2011 00:29 發表
(1) 蠔屎兄 : 在某程度而言,要員保護既行動的而且確係「大晒」既。

(2) 銘兄 : 依家係果位「六四T恤男」指稱帶走佢既「黑衣人」無表露身份遮,
事實係唔係咁? 真係大家都證明唔到woh...

(3) queen兄 : 其實東記段報導好似剩係話遮鏡頭既「黑衣人」係國安/公安/保安,
處長好似話左帶走「六四T恤男」既「黑衣人」係警察, 警察對「可疑人」截停查問絕對係合法既。
1) 如果呢句上到立法會死梗, 0分重作 (一哥其實都唔好得你呢句去邊)

2) 咁佢都講唔出係咩人帶走佢, 其實答案唔係A就B架啦, 佢都講唔出, 咁我推測佢真係唔知

3) 當佢係真係警察, 唔將委任證展示響當眼地方做野唔o岩數wor, 好可惜, 今次係好聽d係帶走唔好聽係夾走, 同合法既"截停"字眼上意義上有出入
警察好保安好, 咁樣做點都俾人插架喇...因為呢度係香港唔係上面, 唯有下次醒少少做得大體d做得再好d啦..

anyway, 算啦, 到此為止, 始終你唔係當事人幫佢地講野好與唔好都無謂, 幾時我地先可以只談風月不談政治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26-9-2011 10:47

引用:
原帖由 TKW 於 26-9-2011 09:48 發表


好似英美咁打佢一身,
然後唔拉,放佢哋走,
大家又接唔接受到?
接受
作者: TKW    時間: 26-9-2011 11:04

早幾年係中環長江中心撞到個老友,
見佢着西裝打呔戴耳機,我心諗:佢明明係SDU,去咗4仔咩?
我見到佢面有難色,又無打招呼,我就四圍望吓!
發現附近都有好多呢類人,
突然之間有一車車,由停車場駛出,SDU,Jeep同貨車都有,
車上d人全部都戴頭套同頭盔,心口有槍繩,即枝M仔上咗身!
好似拍戲咁!

隔了一星期我先至問個老友搞乜東東?
原來係菲律賓總統揾誠哥,高危要全民皆兵!

試想想,如果有個市民(路人甲)去問呢d人,
有無人會答佢?

人權同保安,好多時都會有衝突!
人權>保安=無安全感!
保安>人權=無乜自由!

又有無見過西裝4仔,夾住Warrant Card 四圍行?
當然無啦!

[ 本帖最後由 TKW 於 26-9-2011 11:08 編輯 ]
作者: TKW    時間: 26-9-2011 11:11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6-9-2011 10:46 發表


anyway, 算啦, 到此為止, 始終你唔係當事人幫佢地講野好與唔好都無謂, 幾時我地先可以只談風月不談政治
吹下水,唔吹出火,都可以接受!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26-9-2011 11:12

引用:
原帖由 TKW 於 26-9-2011 11:04 發表
早幾年係中環長江中心撞到個老友,
見佢着西裝打呔戴耳機,我心諗:佢明明係SDU,去咗4仔咩?
我見到佢面有難色,又無打招呼,我就四圍望吓!
發現附近都有好多呢類人,
突然之間有一車車,由 ...
咁佢唔夾證咪唔好夾人囉, 試下他科史唔帶證去踢野丫...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26-9-2011 11:13

引用:
原帖由 TKW 於 26-9-2011 11:11 發表



吹下水,唔吹出火,都可以接受!
出征
作者: B20_hk    時間: 26-9-2011 11:17

引用:
原帖由 TKW 於 26-9-2011 11:04 發表
早幾年係中環長江中心撞到個老友,
見佢着西裝打呔戴耳機,我心諗:佢明明係SDU,去咗4仔咩?
我見到佢面有難色,又無打招呼,我就四圍望吓!
發現附近都有好多呢類人,
突然之間有一車車,由 ...
但我見過SDU夾隻Warrant Card在心口


作者: B20_hk    時間: 26-9-2011 11:21

【本報訊】投訴警方個案由警方調查,一直被質疑其公正性。監察警方調查投訴的監警會觀察員指出,部份調查投訴的警務人員提出武斷或引導性提問,影響調查準確性,警隊應擴大數碼錄影口供,原汁原味記錄調查過程,以提升調查的公正及透明度。
記者:謝明明

律師黃江天自 07年擔任監警會觀察員,至今觀察過逾百次投訴警方個案的會面。黃接受訪問時表示,部份調查投訴的警務人員錄取口供時,會以武斷或引導性提問投訴者或被投訴的警察,「例如會預設一啲嘢,好似正常程序係咁,然後問對方係咪咁?」
擔任觀察員 13年、監察過逾 2,000次會面的顧明仁也指出,這樣會令投訴市民質疑警方偏幫自己友,「試過有投訴市民即場向我反映,認為負責調查嘅警官幫下屬遮瞞」。

近年市民投訴警務人員的數字高企,但投訴卻由警方自己調查,為人詬病。

黃江天又批評,警方錄口供時間過長,「用人手一筆一筆咁寫太慢,往往落份口供要花幾個小時,應該直接用電腦落口供,甚至錄影」。現只有約 5%投訴會以數碼錄影會面過程,他們認為警方應擴大錄影,提升調查的公正及透明度。「喺錄影中可以睇到事主點樣答,當時嘅表情同語氣,真實呈現出嚟。」
對於近年投訴警方數字高企,顧明仁稱,不少投訴源於前線警員欠缺同理心及敏感度,「有投訴者唔清楚告票內容,個交通警行返轉頭同佢講:『睇唔明,我呢度仲有成叠喎。』令到事主不滿。」他稱,警員應向事主解釋告票內容,而不是以說話刺激對方。黃認為警隊應提升前線人員心理質素及情緒智商,易地而處多想市民需要,減少不必要的紛爭。
他們也發現部份投訴個案與市民不清楚法例有關,顧稱:「有司機投訴揸車期間只係拎住電話無傾過都畀警方告,但原來根據法例,真係已經犯法。」
市民陳先生幾年前投訴遭警員在街上無理搜身,調查投訴的高級警官在會面時,未待陳講述經過,已不斷指事件屬誤會,「我都未講,你(警官)就話誤會,太過武斷」。

「警方想幫夥計遮瞞」
待陳講述經過後,該警官即以「官威」指,警方有權搜查任何人,陳反駁警方需合理懷疑才可搜查疑人,「佢見拋我唔到,就用懷柔政策,話啲前線人員工作辛苦,希望我體諒佢哋,唔好追究」。陳批評:「警方根本就想淡化事件,幫夥計遮瞞。」
監警會 96年推行觀察員計劃,觀察員可列席警方與投訴者或被投訴警察的會面,監察警方搜證及會面過程是否公平公正,並向監警會呈交報告;若發現會面不妥當,監警會可要求警方交代,甚至重新會面。目前有 134名觀察員,包括 24名監警會委員。警方須將所有會面通知監警會,現有近三成會面有觀察員列席。

監警會觀察員見盡警方調查投訴的會面,試過有負責調查的總督察竟與投訴人展開罵戰,也試過有家暴受害人會面時突情緒失控。
資深監警會觀察員顧明仁表示,在其逾 2,000次觀察的會面中,較難忘的是一負責調查的總督察與投訴人罵戰,「只係一宗汽車截查簡易投訴,負責調查嘅三粒花(總督察)同投訴人喺電話傾,點知佢一開始就一口咬定下屬無錯。投訴人非常不滿,雙方喺電話度嗌交」。投訴人要求觀察的顧介入處理,但他只會向監警會提交報告反映事件。

家暴受害人歇斯底里
另一觀察員黃江天曾遇過家暴女受害人不滿警方無妥善處理其個案,會面期間情緒激動,「歇斯底里咁大嗌,又拍枱,好彩負責會面嘅沙展經驗豐富,示意等投訴人宣洩情緒,十幾分鐘後佢就平靜落嚟」。
黃稱,觀察員在會面過程須保持中立,不會「插嘴」加入意見,但也有破例之時,「有個投訴人喺會面時係咁講自己同家人關係,講足兩個鐘,完全同單投訴無關,離晒題,我最後忍唔住出聲叫佢講番入正題」。
去年加入觀察員行列的蘇慧賢認為,觀察員工作有助其了解民情,「有個市民投訴 999電台嘅警員無同佢講聲 bye bye就 cut線,覺得個警員無禮貌。我聽返整個過程其實個警員好有禮貌咁對答,我覺得市民唔好咁執着,多啲包容」。

【本報訊】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的保安安排引發警方濫權風波,社會高度關注,警方至今接獲 12宗投訴,投訴警察課已進行 25次會面, 24次都有監警會觀察員出席。有曾出席會面的觀察員認為,造成今次風波原因之一,是部份前線警務人員「做嘢過咗火位」。
監警會主席翟紹唐曾表示,由於社會極度關注今次警方濫權風波,監警會盡量安排觀察員出席全部相關會面,確保警方調查公平公正。監警會表示,至今投訴警察課已安排 25次相關會面,其中 24次會面有觀察員出席,即達 96%,打破監警會觀察員歷來就單一事件投訴會面出席率最高紀錄。

緊張執行命令致過火
有出席相關會面的監警會資深觀察員顧明仁表示,觀察員須對會面內容保密,但他觀察發現,造成今次風波原因之一,是部份前線警務人員過度緊張執行命令,「可能上頭話今次要睇緊啲,令到前線更緊張,做嘢咪過咗火位,佢哋會話只係按上級指令做嘢,但唔明白市民嘅需要」。他稱也有市民不明白警隊運作,造成誤會,繼而發生衝突。

*****************************************************************************************

參考一吓
作者: gd1893    時間: 26-9-2011 11:22

多謝你既體諒同支持先...

其實一直都有人提過你所講既問題,
但因為三權分立,警察工作就係執法,有人犯法咪拉,夠料就送上法庭,
我地比較著重「case to answer」,
點判其實已經非警察可以 / 要 關心既事。

今時今日唔可以亂提「協調」兩個字架,否則好易上綱上線變「干預司法獨立」架。
引用:
原帖由 TKW 於 26-9-2011 10:17 發表


我係炸型
炸警方拉左唔告,
炸d狗官卅告左又放!

例如d狗官有案例話,訓干諾道中唔犯法,警方就唔干預!(你試下訓d狗官門口,判法可能唔同)
等市民大眾出聲,警方先 ...
因為我唔駛上立會囉,我既level... 最多去到區會咋...

再者「苦口良藥、忠言逆耳」,
我果個答案係唔好聽,但不能否認佢係事實。

x x x

至於T恤男知唔知「黑衣人」係警察,問心,我唔信佢唔知。
亦問心,好多野我相信佢係明知既。

x x x

至於「展示委任證」呢樣野...

其實好耐之前,係九龍區某大已結業夜場入面,發生既夜場職員同查牌警察衝突之後,
已經出過指引,係行動現場,只要有一個警務人員按要求出示委任證 / 身穿警察制服,
可以證明其他人係警察的話,就無必要每一個人都展示。

試諗諗,
係查牌期間,如果每一個在場人員都要展示委任證先可以做野的話,
仲唔一地K仔five仔?

放返係麗港城,如果T恤男真係自殺式攻擊者,
而「黑衣人」出手前仲要做晒全套儀式先開得飯的話,
咁VIPPU仲可以protect D乜?

x x x

只談風月呢... 係咪應該叫阿公開個風月版先?

BTW,我等緊兩件好玩既玩具係我個friend到返黎呢...
好耐無寫過玩具post喇....條友係倫敦打完暴動咁耐都未得閒寄比我... sosad...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6-9-2011 10:46 發表


1) 如果呢句上到立法會死梗, 0分重作 (一哥其實都唔好得你呢句去邊)

2) 咁佢都講唔出係咩人帶走佢, 其實答案唔係A就B架啦, 佢都講唔出, 咁我推測佢真係唔知

3) 當佢係真係警察, 唔將委任證展示響當眼地方 ...
[ 本帖最後由 gd1893 於 26-9-2011 11:29 編輯 ]
作者: gd1893    時間: 26-9-2011 11:24

經常架啦... 唔通我off-duty拉野之前都要掛證上身先咩?
重點係要可行情況下盡快表露身份遮。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6-9-2011 11:12 發表


咁佢唔夾證咪唔好夾人囉, 試下他科史唔帶證去踢野丫...

作者: TKW    時間: 26-9-2011 11:27



咁經典你都揾到,好嘢!

有Card嗰個揸枝槍呢?怪怪地!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26-9-2011 11:27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9-2011 11:24 發表
經常架啦... 唔通我off-duty拉野之前都要掛證上身先咩?
重點係要可行情況下盡快表露身份遮。
OFF DUTY作別論, 我絕對有理由相信夾人果班無可能無時間"表露身份"囉, 又唔係重犯, 又無車, 人地散下步姐


唉...話唔講又講, 你唔好引我啦
作者: TKW    時間: 26-9-2011 11:34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26-9-2011 11:13 發表


出征
No 出米青呀!
作者: gd1893    時間: 26-9-2011 11:36

出乜都好,唔好出血就okay架喇...
引用:
原帖由 TKW 於 26-9-2011 11:34 發表


No 出米青呀!

作者: B20_hk    時間: 26-9-2011 11:36

引用:
原帖由 TKW 於 26-9-2011 11:27 發表


咁經典你都揾到,好嘢!

有Card嗰個揸枝槍呢?怪怪地!
可能係"工具"不是槍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26-9-2011 11:41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9-2011 11:36 發表
出乜都好,唔好出血就okay架喇...
空氣炮
作者: kimkileo    時間: 26-9-2011 11:55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9-2011 11:22 發表
多謝你既體諒同支持先...

其實一直都有人提過你所講既問題,
但因為三權分立,警察工作就係執法,有人犯法咪拉,夠料就送上法庭,
我地比較著重「case to answer」,
點判其實已經非警察可以 / 要 關心既 ...
去得區會都有返咁上下啦
吹水區係碼有個地方俾你地解說下都好既....但係你怕唔怕俾人AUDIT成日上網架
作者: gd1893    時間: 26-9-2011 11:59

有返咁上下...忙  

嘿,我檯面有三部電腦加一部i窿,
四舊野都上到網... 再者,我又唔係上咸網嘛。

忙果陣無人留意到遮...我又唔係日日上黎出post。
引用:
原帖由 kimkileo 於 26-9-2011 11:55 發表


去得區會都有返咁上下啦
吹水區係碼有個地方俾你地解說下都好既....但係你怕唔怕俾人AUDIT成日上網架

作者: kimkileo    時間: 26-9-2011 12:08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9-2011 11:59 發表
有返咁上下...忙  

嘿,我檯面有三部電腦加一部i窿,
四舊野都上到網... 再者,我又唔係上咸網嘛。

忙果陣無人留意到遮...我又唔係日日上黎出post。
同我office架步一樣喎....三部腦加部電話
為兩餐乜都肯制呀前世....大家努力啦
作者: TKW    時間: 26-9-2011 12:27

引用:
原帖由 kimkileo 於 26-9-2011 12:08 發表


同我office架步一樣喎....三部腦加部電話
為兩餐乜都肯制呀前世....大家努力啦
做PA係咁!
作者: joeyjordisonhin    時間: 26-9-2011 15:17

引用:
原帖由 TKW 於 26-9-2011 11:04 發表
早幾年係中環長江中心撞到個老友,
見佢着西裝打呔戴耳機,我心諗:佢明明係SDU,去咗4仔咩?
我見到佢面有難色,又無打招呼,我就四圍望吓!
發現附近都有好多呢類人,
突然之間有一車車,由 ...
咁佢都冇夾人, 佢個刻真係可以唔駛理你喎..
我試過好多次俾警察哥哥"豆", 3人行, 兩個係軍裝一個便衣, 我明知果個一定係便衣, 佢偱例都要show個證俾我睇表明身份啦.
呢d係警務人員基本手則ma..
作者: TKW    時間: 26-9-2011 16:51

我不嬲都讚成Show委任證喎!
作者: 里安    時間: 26-9-2011 17:10

睇情況啦,一般便裝做野,表明身份show warrent card,應該既,不過op野"埋伏"果陣都夾warrent card?咁便裝用意係咩?
作者: joeyjordisonhin    時間: 26-9-2011 17:19

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6-9-2011 17:10 發表
睇情況啦,一般便裝做野,表明身份show warrent card,應該既,不過op野"埋伏"果陣都夾warrent card?咁便裝用意係咩?
所以我咪話佢係冇夾人的情況下係唔駛show, 如果夾先至要show.
正如有"op", 如果你個一刻拉到目標人物就要表明身份.
作者: gd1893    時間: 26-9-2011 17:31

同意,但值得留意既係「表明身份」唔一定只有「出示委任證」呢項。
係截停目標時講「警察,咪郁!」法庭都會接納係已經「表明身份」,
不過,為穩陣計,係完全控制目標之後,當然係越早「出示委任證」越有利。
引用:
原帖由 joeyjordisonhin 於 26-9-2011 17:19 發表


所以我咪話佢係冇夾人的情況下係唔駛show, 如果夾先至要show.
正如有"op", 如果你個一刻拉到目標人物就要表明身份.

作者: tango10    時間: 26-9-2011 22:05

引用:
) tango兄 : 解放軍參予青少年訓練事務,同當年英佬支援AC, SCC,同ACC有咩分別? 次數仲少左添woh...   
並非有冇問題咁睇! 而係國情需要! 當年為了減少港人對解放軍的恐懼而不讓他們出營.
既然香港己失去統戰作用, 現在就唔需要咁避忌!
你的觀點充份反映出港府施政的問題, 由於以往殖民主子從不需要你們處理, 就是對政治太過默生!
作者: L    時間: 26-9-2011 23: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gd1893    時間: 26-9-2011 23:02

完全同意,That's why我係技術官僚唔係政務官。
而今時今日我地堅係需要一D有料黎又識玩呢個遊戲既政務官。
引用:
原帖由 tango10 於 26-9-2011 22:05 發表

並非有冇問題咁睇! 而係國情需要! 當年為了減少港人對解放軍的恐懼而不讓他們出營.
既然香港己失去統戰作用, 現在就唔需要咁避忌!
你的觀點充份反映出港府施政的問題, 由於以往殖民主子從不需要你們處理, 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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