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 ... ml?pubdate=20111012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近年不少青年自詡「市民英雄」上街私自執法,但其中的「鳳凰俠瓊斯」卻因此闖禍,周日企圖阻止打鬥時使用胡椒噴霧,反而被指胡亂噴人。瓊斯當場被捕,控以四級襲擊,其身份更被公開,隨時危及家人安全。
瓊斯當日凌晨跟另一英雄同伴在西雅圖巡邏,同行還有一名攝影師和作家。他途中看見兩人狀似被人圍打,立即叫同伴報警,自己則上前阻止,並使用胡椒噴霧。擾攘十四分鐘後,警員終於到場。一名女子報稱只是跟朋友跳舞嬉戲,便遭瓊斯襲擊。另一男子則向警員拿出數十秒短片,指稱沒發生過打鬥。
英雄打扮 不可凌駕法律
警方押留瓊斯七小時後准他保釋。警員指,即使作英雄打扮,也不可凌駕法律,當局對他們的遊戲感煩厭。瓊斯的真正身份廿三歲青年褔多爾因被捕而公開,隨即接到恐嚇,只好讓妻兒躲起來。他稱被警方背叛,又指處理事件的人跟他有過節,但重申不會放棄英雄任務。
原帖由 gd1893 於 14-10-2011 18:11 發表
多謝你!
所以新入職既執法人員要受長達半年至九個月既入職訓練,
之後再有唔同既延續訓練,就係因為咁解。
從呢個角度黎講,執法的確係一個專業。
原帖由 gd1893 於 15-10-2011 17:46 發表
咁我都略有所聞...
半夜入屋爆竊,屋主開槍打中個賊,個賊慌忙劈低贓物逃走 (40吋大電視,差唔多十年前,唔係LCD / LED..)
屋主報警,警察問左三條問題:
(1) 有無人死傷?
(2) 個賊走左未?
(3) 有無其他緊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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