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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兩死車禍遭質疑放「人肉路障」 警稱示意慢駛合乎規則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14-2-2018 19:17 發表
七人車涉嫌違例被交警截查時....高速逃走10公里....因警方封路收掣不及撞向被截停車輛.


高速逃走10公里...
假設100km/h 已係高速,
即係由截查暴走到撞車係6分鐘左右的事.

一切是動態的.
來個路人甲靠估: ...
哥倫布是龜蛋的故事...
原創小說:黑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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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 警方安排得唔夠好.

如果主流民意係安全第一, 其他所有因素其次,
那每遇上任何不能估計事件時, 一定要以一定安全為原則鐵規,
凡事寧可放棄, 事後再不惜代價採用一定要一定安全的方法,
去安全輯捕從而達到合乎水平的執法效率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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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太多冇睇。。。一句講曬

我只係覺得佢 因為高速 所以失控

如果由得佢繼續 見車過車 左穿右插 。。結果都係差唔多一樣有車被波及。。。 甚至造成更大傷亡。。例如撞小巴校巴之類。。講完

[ 本帖最後由 Tango1997 於 15-2-2018 00:3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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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去地圖睇清楚事發地點....覺得好彩o係o個個位截得停, 否則.....行前D仲大鑊....

紅點係炒車地點, 可以見到架快車再向前行多幾十米,已經有兩個由百和路出粉嶺公路的路口, 如果架快車去到路口位罝, 情況會點可能仲恐佈...(當然又可能乜事都無直出九龍啦...)

又又好似講到個 Road block 真係話 set 就 set 到咁....

先用常理推理一下個情況.......首先於事發地點的粉嶺公路一直向前, 除了圖中兩個由百和路出粉嶺公路的路口, 下一個就到九龍坑油站出粉嶺公路個路口...而警車要於唔逆線行使而入到粉嶺公路, 再下一個路口就到林錦回旋處上粉嶺公路個路口啦......當警車由追車o個刻(0點)開始步處, 即係到炒車位有10min, 而到林錦回旋處上粉嶺公路路口....最多比多5 min...即15 min......好啦0點+1 min謷方決定好 set road block, 0點+2 min搵到最近6架警車(要封位置係3線行車,一條線用兩架計, 正路就於大埔區搵車...), 警車以不顧市民安全於市區以100km/h飛去路口, 大概要用5min.(行去太和上公路落林錦回旋處再上返粉嶺公路路口應該最快, 無車情況下5min應該得)即係0點+7 min警車到位開始set rock block, 0點+8 min 封咗兩條線留返條比車走, 之後粉嶺公路開始車多同塞車, 估計快車大概於0點+12~13 min 到車龍尾與慢車相預......呢一刻正常人會收慢部車停低, 之後警察可以埋去熄匙車牌身份証拉人, 大團圓BBQ(即係呢件事本來警察想要的結局).....但呢個痴線司機呢一刻可能一樣收制不及撞埋前車, 1X架連環相撞....又或者掉頭逆線再走過........

要知道以謷方做到決定到步處, 肯定唔可能8 min搞掂, 30min. 內諗掂拍板算快, 到時比呢架車於高速公路行多20min, 無炒車應該已經可以經尖山出到九龍啦(假日坐74X大埔去觀塘, 出o左吐路港開始計20min已經差唔多出大老山到彩虹啦).....中途會制造幾多危險??God kn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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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完咁多版 即係好多人都認同「因為放佢走唔知會引起幾大傷亡 所以用一個一定會引起傷亡的方法整停佢係合理」
呢個係咩邏輯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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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athan852 於 15-2-2018 02:17 發表
睇完咁多版 即係好多人都認同「因為放佢走唔知會引起幾大傷亡 所以用一個一定會引起傷亡的方法整停佢係合理」
呢個係咩邏輯來?
冇人知係咪一定會
到到而家已經發生咗啦,梗係個個事後孔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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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ueen 於 15-2-2018 01:56 發表
剛剛去地圖睇清楚事發地點....覺得好彩o係o個個位截得停, 否則.....行前D仲大鑊....

紅點係炒車地點, 可以見到架快車再向前行多幾十米,已經有兩個由百和路出粉嶺公路的路口, 如果架快車去到路口位罝, 情況會點可能 ...
呢條路我日日都渣車行過

[ 本帖最後由 Tango1997 於 15-2-2018 02: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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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athan852 於 15-2-2018 02:17 發表
睇完咁多版 即係好多人都認同「因為放佢走唔知會引起幾大傷亡 所以用一個一定會引起傷亡的方法整停佢係合理」
呢個係咩邏輯來?
正常係要令佢收油停車 唔係要令人傷亡 令人傷亡 係因為佢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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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athan852 於 15-2-2018 02:17 發表
睇完咁多版 即係好多人都認同「因為放佢走唔知會引起幾大傷亡 所以用一個一定會引起傷亡的方法整停佢係合理」
呢個係咩邏輯來?
其實要求當時道路使用者慢速並唔等同「一個一定會引起傷亡的方法」。
只係而家既結果係引起左撞車,所以就沒有「如果」了。

正如之前南亞仔搶錢,警方截停公路汽車,並無發生傷亡,是否可以引申截車慢駛是「一定不會引起傷亡的方法」?

結果只是其中一方的可能性,不能逆引申為必然並唯一的發展,基本邏輯也,這點應該不難理解。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15-2-2018 02:45 編輯 ]
原創小說:黑鷲

http://ck1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0842&extra=page%3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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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ngo1997 於 15-2-2018 02:40 發表

正常係要令佢收油停車 唔係要令人傷亡 令人傷亡 係因為佢失控
第一,嗰個係正常人就可以咁推算, 但佢肯定係唔正常
第二, 有喳車經驗既都應該試過係條好通既直路有車停咗又冇打死火燈係好遲至察覺到架車係停喺度, 隊埋去既機會係比平時高好多.
唔正常人+ 高撞車機會可以預計到咩結果 ? 不言而喻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15-2-2018 08: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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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ve 於 15-2-2018 02:42 發表


其實要求當時道路使用者慢速並唔等同「一個一定會引起傷亡的方法」。
只係而家既結果係引起左撞車,所以就沒有「如果」了。

正如之前南亞仔搶錢,警方截停公路汽車,並無發生傷亡,是否可以引申截車慢駛是「 ...
再解釋也是白費口水, 無論警察如何做都是錯的
好多人只會顧及自己利益, 假設自己被警察要求幫忙, 覺得這樣會危害自己利益
人從來都是自私的, 只為自己考慮, 不會從其他角度思考

[ 本帖最後由 boscocheng888 於 15-2-2018 10: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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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oscocheng888 於 15-2-2018 10:22 發表

覺得這樣會危害自己利益
人從來都是自私的,  
利益 ? 條命嚟喎 ! sorry 呀,師兄可能係聖人啦, 我冇偉大到犧牲自己條命嚟幫警察架.
呢單嘢唔係呢種情況喎 :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 ... e/20130426/18240934

[ 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15-2-2018 10: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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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lther 於 15-2-2018 08:24 發表

第一,嗰個係正常人就可以咁推算, 但佢肯定係唔正常
第二, 有喳車經驗既都應該試過係條好通既直路有車停咗又冇打死火燈係好遲至察覺到架車係停喺度, 隊埋去既機會係比平時高好多.
唔正常人+ 高 ...
即係 警察估計到個人唔正常(見車就撞埋去)?。。就應該用唔正常既方法?(陪佢一齊癲)? 師兄好野
(我覺得追佢個交通差已盡力盡責先會自己受埋傷)

無論日夜工程維修車都有機會有人隊埋去。。。儘管有閃燈。。 冇注意路面情況。。。 再加上車速快 。。。就肯出事啦

死亡嗰個司機 佢走既原因就係唔想死 呢個就真係不言而喻

但佢至死既原因。。。就係高速抄前車.... 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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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15-2-2018 10:39 發表

...應該用唔正常既方法?(陪佢一齊癲)?
設計對白,強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15-2-2018 10:39 發表
無論日夜工程維修車都有機會有人隊埋去。。
所以車停咗係度就會加大撞既機會囉, 重複.
引用:
原帖由 Tango1997 於 15-2-2018 10:39 發表
但佢至死既原因。。。就係高速抄前車.... 不言而喻...
前車如果用正常速度行,司機就會有更多時間反應,撞既機會低好多,喳車常識來,如果師兄話冇分別既話,我就冇嘢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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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字....

[ 本帖最後由 Contingency 於 15-2-2018 10:5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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