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粉嶺兩死車禍遭質疑放「人肉路障」 警稱示意慢駛合乎規則

引用:
原帖由 MG-42 於 17-2-2018 11:53 發表


你講概念冇乜用,現實情況才是事實...都係用車擋車, 正如講冇壞人想做壞人呢D冇意思 , 最終都是一部"車"去擋住疑犯, 問題只是係呢部車應該係用邊個既車?  點解要利用市民冒險捉犯?

即是你個雙重標準是市民部車 ...
我意思係係你既角度睇,會覺得交通警根本弱智,唔係話你弱智,唔好誤會

其實問題唔係在於邊架車去堵塞條路,我想講既係交通警係要營造前無去路既情況俾個司機,唔係想去夾硬剎停佢,而係根本冇路行,佢唔停可以點? 撞埋去?
點知佢真係撞埋去
呢個已經係一個自殺既行為,出乎交通警既預計之外
到最後有市民,甚至個交通警自己受傷,係意外
而果個司機死咗,係自殺
你明白我意思嗎?

至於你話點解唔放部鐵馬係一條線,自己企係一條線
我認為,假如咁樣做,就可以預見到司機會硬闖既風險,因為一個血肉之驅同一部電單車
的而且確係可以撞開,繼續逃走
而一條車龍係撞唔開,正等於一座山一樣,係撞唔開既
如果你照撞埋去,係自殺
交通警唔預你會自殺
呢個係我個人睇法

[ 本帖最後由 tf141 於 17-2-2018 17:04 編輯 ]

TOP

引用:
原帖由 tf141 於 17-2-2018 16:55 發表


我意思係係你既角度睇,會覺得交通警根本弱智,唔係話你弱智,唔好誤會

其實問題唔係在於邊架車去堵塞條路,我想講既係交通警係要營造前無去路既情況俾個司機,唔係想去夾硬剎停佢,而係根本冇路行,佢唔停可 ...
我可以肯定佢唔係自殺。。。 自殺唔會走。。。如果自殺佢會直撞唔會扭呔盤。。。 根本佢係冇留意交通情況淨係望後鏡 睇下個差佬係邊。。。 因為佢車速太快發現前面慢車 已經太遲 佢要自殺根本唔需要扭軚。。。 佢淨係諗住有位就走 格硬攝入去

TOP

其實今時今日差人做乜都係錯架啦

TOP

引用:
原帖由 MG-42 於 16-2-2018 16:58 發表


EU車上有套路障路釘, 而且冇EU車鐵騎平時點拎雪糕筒牌上Highway查車set路障???

反而見慣用普通市民車來截車更普遍 ?
咪講咗set路釘ge風險
又講過EU點樣趕唔切上highway
你又選擇性失明
咁仲有乜好拗?

1 個讚好! TOP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1 個讚好! TOP

引用:
原帖由 0o0p 於 15-2-2018 18:35 發表
以我個我理解 犯錯基本分成2種 1:判斷失誤 2:出賣
如果警員係因為假設駕駛者基於前面無路繼續行駛而停車 卻因為其他因素而令該駕駛者並未停下車輛撞向前面 算判斷失誤
而如果警員認知命令市民慢駛會造成車禍 卻堅持 ...
而家D人唔識分ga!
反正XX做乜都錯!
群居終日,言不及義,
好行小慧,難矣哉!

TOP

引用:
原帖由 MG-42 於 21-2-2018 04:04 發表


我選擇性失明?
你話元朗騎警由元朗開始call support,追到去到粉嶺Highway可以反超前疑犯再截停D車....  但晨早call果部粉嶺市警車上粉嶺公路Highway位都唔夠元朗過來快會趕唔切 ???    
比喻即係我 ...
假設架車行150km/h
由博愛迴旋處出發
去到事發地點(15.9km)
需要6.36分鐘

EU車由上水警署到粉嶺公路最近ge入口有1.3km
忽略加速時間
假設警車以70km/h(你總唔可能唔顧路面情況直飛掛?)
需要1.11分鐘
仲未考慮有其他車阻礙前進

呢個係師兄你指出最快ge方法
即係話警員有約5分15秒時間準備
當中包括由office落樓, 落車set路釘

不過可惜
呢個方案停車
架EU車會停喺事發地點之後

而如果去更早前ge入口
時間會更短

另外一提
我搵齊資料計數
再研究可行性
所花時間已經遠遠超過6.36分鐘啦

你一張地圖show 個距離可以朦混過去
不過數字唔會呃你
睇地圖之餘
都要拎起個計數機

[ 本帖最後由 ++朗++ 於 21-2-2018 10:44 編輯 ]

1 個讚好! TOP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1 個讚好! TOP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TOP

引用:
原帖由 MG-42 於 21-2-2018 16:06 發表


咁假設要食埋口煙先上車又再塞車5分鐘時間不足睇住佢走,    咁再後一格大埔出車囉 !! 重有冇補充??

同埋真心想請教話 "路釘唔係高速用" 既師兄 , 如果路釘呢D咁極端既工具唔係發明比高速逃走疑犯用 ?  咁係咪 ...
你咁回應質素, 已經無需要補充

2 個讚好! TOP

引用:
原帖由 MG-42 於 21-2-2018 16:40 發表


我好難想像如果你係被撞車主或有家人坐在車尾, 依家坐左o係手術室門口等... 你重會堅持咁講
你亂槍掃射都要望下人!
我一路都話拎市民黎做路障是草管人命!
沒有一條指引會指示警察如此做!
佢地開記招都講保護市民是首要責任!
係有d人中意叉開話題, 又計車速又SET UP d 場景吹水, 懶得講!
群居終日,言不及義,
好行小慧,難矣哉!

TOP

引用:
原帖由 MG-42 於 21-2-2018 16:06 發表


同埋真心想請教話 "路釘唔係高速用" 既師兄 , 如果路釘呢D咁極端既工具唔係發明比高速逃走疑犯用 ?  咁係咪留番違例泊車或鎖車時先用??  四條圍住部車?  咁EU車唔洗配備路釘啦.. 留番比黃腳鱲
公路上唔係得一架車.
你響A點擺路釘, 超速七人車係B點,
A點及B點之間既所有移動中車輛點處理?
要用路釘阻止單一架車,
先決條件係清場.
公路甘多車點清?

路釘最實用係防止被截停車輛忽然想逃走,
未加速時已刺穿輪胎令車輪無法正常行駛.
一架高速行駛中車輛,
輪胎忽然被刺穿,
後果更加無從估計.

2 個讚好! TOP

唔係話無成功既路釘截停高速車個案,
但見到既例子, 絕大部份都係時間車流剛好配合,
而一套路釘機會只得一次,
結果不是有把握, 不是可預計, 也不是repeatable.
風險還是同樣存在.

TOP

應該參考一下

附件

0E705D50-324D-41F6-9BFA-3F909B9ABDC7.jpeg (53.21 KB)

21-2-2018 19:08

0E705D50-324D-41F6-9BFA-3F909B9ABDC7.jpeg

TOP

引用:
原帖由 tf141 於 17-2-2018 03:23 發表


你咁樣講唔啱
因為”即時有危險”唔係係當時環境可以foresee得到,準備d表達我既意思,係當時環境foresee唔到,並唔出奇。
意思係交通警應該係想堵塞條路,令目標車輛冇路可逃,無法再繼續前進,呢個係我 ...
説得對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