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jacko 於 16-8-2018 12:52 發表
... 可合法買到 ...
呢點小弟就唔係好肯定, 除非枝鏡係不能用于真槍
第60G章 《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 附表1 戰略物品
ML1 以下的20毫米口徑以下的光膛武器、12.7毫米口徑(0.5吋口徑)或12.7毫米口徑以下的其他槍械及自動化武器及配件,以及為其特別設計的零件: (2004年第65號法律公告)
(a)來福槍、卡賓槍、轉輪手槍、手槍、自動手槍及機槍
.....
.....
(d)項目
ML1(a)、ML1(b)或ML1(c)指明的槍械
所用的滅聲器、特殊槍架、彈夾、
武器瞄準具及消焰器; (2001年第132號法律公告;2009年第226號法律公告)
註釋:
1.項目ML1不適用於供狩獵或運動用途而使用的光膛武器。此等武器不得特別設計供軍用亦不得屬全自動射擊的類型。
2.項目ML1不適用於為使用啞彈藥而特別設計的火器,而此等火器不具發射項目ML3指明的任何彈藥的能力。
3.項目ML1不適用於使用非中心點火的彈藥的武器,而此等武器不屬全自動射擊的類型。
4.項目ML1
(d)不適用於非以電子影像處理的可放大4倍或以下的光學武器瞄準具,但條件是此等瞄準具並非經特別設計或改裝作軍事用途的。 (2006年第95號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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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Xgun 於 16-8-2018 17:4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