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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廢柴 於 29-7-2019 14:50 發表
槍管唔承受到就話改到承受到既, 講到土炮工房咁都得, 咁我一早就土炮整一支仲快啦
主要係接駁口受唔到,因為用4 粒比較弱的螺絲固定,所以先會說飛出來。
這亦是APS 設計故意讓原裝槍打不到真彈,還有CHAMBER 是比真彈窄了1mm。
現在爭拗處是告「改裝後」的aps 870 而不是原裝。香港來說,由官方改裝了去測試再入罪是不成立,
台灣以前都不成立,但新法例似乎成立。即時可以拿回去警處,改裝完例如燒焊甚至加條鋼barrel 上去,再塞粒彈進去,打得響,
已經可以構成「足以改裝成有殺傷力」。
不過此例應該不是專門針對aps 870 ,cnn 文中提到是由奄槍改回正常擊發子彈,才是警方主要針對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