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女郎驅鬼 風水師涉非禮
(星島)12月31日 星期三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曾以邪門之術哄騙妙齡女郎多次性交而入獄四年半的風水師,出獄後又涉於本月初指稱一名妙齡女子「鬼上身」,誘騙她脫衣用紅油畫符上身,替她驅邪,再上下其手非禮;涉案男子昨在觀塘裁判法院 否認一項非禮罪名,案件押後四月三日開審。
報稱風水師的五十一歲被告姜志偉,被控一項於本月七日在其尖沙嘴 廣東道的單位內非禮一名女子。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曾有兩次案底,其中一次在區院被裁定以虛假藉口促致非法性交罪名成立,反對被告保釋。
被告聲稱,上次的案件曾進行上訴,卻遭駁回,實際他只被監禁兩年。他又向裁判官解釋本案純粹誤會。裁判官批准被告以不得離開香港、交出現金和人事各二萬元等條件保釋外出,由於被告暫未能交出保釋金,案件再押後今日處理。
曾誘女子性交囚四年半
據悉,案中受害人約二十歲,因詢問婚姻事項光顧在街頭擺設風水檔的被告,被告涉嫌指她「鬼上身」,着她到其寓所,將身體俯伏地上,被告着她脫衣並用紅油在她身上畫符,期間有人疑對她上下其手。她事後向友人傾訴,覺得可疑便報警。
另被告曾於○二年認識一名二十二歲女子,訛稱可令她的男友回心轉意,訛騙她多次性交及要她男友吞下其恥毛,其後又以性交錄影帶威脅,勒索她一萬五千元。案件於○四年在區院審訊後,被告被裁定十項以虛假藉口促致非法性交、刑事恐嚇和勒索罪成,被判入獄四年半,其後他上訴,上訴庭斥責他不知悔改,加囚兩個月。案件編號:觀塘刑事八四三三──二○○八。記者 李頌恩
ms幫人畫符在額頭啫........成身畫......發達囉
好眉好貌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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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MS 於 1-1-2009 04:0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