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5# 的帖子
無人想要依班人, 入到黎香港溝淡晒人口質素, 低教育水平, 低生產力, 入到黎住公屋拎綜緩.
97年至今11年, 每日150人 x 4015 日 = 60萬新移民.
香港回歸前640萬人, 岩岩census 終於過左700萬人.
4個人一個household, 15萬個household= 15萬個公屋單位
1萬綜緩一個月一個household, 15萬人入面 2/3 人(保守估計)拎,
10萬household x 1萬 = 10億.
如果個陣唔係港府唔夠膽同阿公話唔收依班人, 依家依班人就係度食我地住我地. 有咩貢獻?
[ 本帖最後由 Elf 於 26-2-2009 23:17 編輯 ]
若法律本身就不公義,守法只會淪為社會不公義的助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