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被告乳癌快快復發~
女護理主任昨於粉嶺 裁判法院,被裁定四項於○八年四月至本年五月,在上水 石仔嶺花園南方護老中心內普通襲擊六十五歲彭先妹罪名成立。據悉女被告陳秀娟(五十歲)已遭即時解僱。
本身有母八十多歲
裁判官黃汝榮昨於裁決中指出,無證據顯示三名控方證人是基於不明意圖而誣衊被告,而三人各自因害怕被告是上司、失去職位、保持院譽和良心責備等原因,拖延公開此事件,當她們在庭上憶述事件時,有人多次落淚,又形容「阿婆好悽涼、好慘」、「逼阿婆食屎好過分」,故認為三人均為誠實可靠的證人,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於內地出世,七二年來港,僅有小學程度,與任職護衞員的丈夫育有兩名女兒,她將八千五百元月薪的一半用作家用,其母已八十多歲,被告於○三年患乳癌,仍需覆診。
社會福利署 指個案仍待判刑,現階段不予評論;但強調署方每年平均突擊巡查每所安所院舍約七次,若發現不當情況,會向院舍發出勸喻、警告信,甚至採取檢控行動。
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助理總幹事林文超指今次事件令人髮指,但質疑社署 為何不檢控涉案院舍。林又透露,本港沒有虐老法例,但私人老人院舍質素良莠不齊,曾見過有院舍只給毫無營養價值的「竹籮豬肉」給長者作肉餅,聘用不合資格護理人員替一名長者清洗傷口,結果傷口痊瘉時卻發現紗布留在傷口內。
家人應定時探望長者
林認為防止虐老,除了要社署加強監察,更促請政府將空置校舍改建資助老人院,但暫時有效即時方法是要子女定時到老人院探望年邁父母。
香港老年癡呆症協會鍾愛英指,案中被告的做法「好過分」。她認為一些護老院的職員對老人癡呆不認識,誤以為患者失禁、玩大便的行為是性格問題,護老院又未有安排足夠人手照顧老人,其實老人癡呆病患常於夜間做出不受控行為,例如出走、大叫或騷擾其他院友等,有個案顯示,走失的老人癡呆病患者,稍後被發現時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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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莊家-犯罪無間 於 10-12-2009 19:4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