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王」告 「板長壽司」
「扒王」告鄭威濤索賠億元
(星島)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連鎖壽司店「板前壽司」創辦人鄭威濤,被指多年來不斷自設公司開分店,包括相近的「板長壽司」搶生意。板前另一股東「扒王之王」創辦人李德麟,透過離岸公司昨在高院興訟控告鄭,追討逾一億元,但鄭反指公司前股東私下把板前商標 註冊,違反合約,故毋須履行承諾。
記者:朱棨新
本港兩大飲食界名人「扒王之王」創辦人李德麟,與「板前」、「板長」壽司創辦人鄭威濤,就板前股份分配問題訴訟,法庭押後裁決。原訴人Fine Elite Group Limited,由李德麟透過「有地位飲食集團有限公司」持有,Fine Elite持有板前三成四股份;答辯人為鄭威濤。
據入稟狀中指,鄭透過駿濤有限公司持有板前三成八股份。
「扒王」李德麟昨親身到庭,鄭則沒有出席。李透露曾以數千萬元購入股份,但至今「無分過一毫子」,對他極不公平。李語帶不忿說:「(板前和板長)有無賺錢?有冇人排隊?有無錢賺心知肚明......買條魚都幾十萬啦!」。
李說,向鄭威濤追討賠償涉及逾億元,對方從未與他聯絡。據悉,現時涉及爭拗的板前和板長分店共有十三間。
原訴一方指出,內地飲食界富豪榜女首富、「味千拉麵」上巿公司主席潘慰、其弟潘嘉聞,○四年與鄭威濤成立駿濤有限公司,在尖沙嘴 經營板前壽司,潘氏其後把手上三成八駿濤股份售予Fine Elite Group Limited。
鄭威濤反駁股東違誠信
然而,鄭以自己名義開設「盈喜有限公司」後,再開多間板前分店,此舉引起潘不滿,鄭於是答應成立一家新公司Hero Elegant Limited,經營板前壽司全線分店,並於○六年九月與Fine Elite簽下協議,Fine Elite將佔公司三成一股份,鄭的公司佔六成九。但鄭一直沒履行承諾,更開設相類似業務的板長壽司。○七年潘氏姊弟將Fine Elite股份售予李德麟。
鄭一方卻反駁,○六年十一月發現潘氏姊弟持有的公司於簽訂合約前,自行把板前的商標註冊,違反誠信,故毋須履行○六年九月成立新公司協議。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一二六九──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