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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公x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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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高院今年4月裁定港珠澳大橋工程環評報告因欠缺「基線評估」,不符法定要求;政府為免大橋工程受阻提出上訴,昨獲上訴庭推翻環境評估報告須做基線評估的做法。上訴得直的港府隨即表示,大橋工程開支因官司延誤而上升65億元,將盡力爭取今年底上馬,以趕及如期於2016年通車。

上訴庭推翻環評須做基線評估

不過,引發官司的66歲東涌居民朱綺華昨突然大呼「做咗傻婆」、「矇查查」,更指對官司並不理解,她只是聽從別人的說話而挑戰政府,但拒絕透露背後的人是誰(詳見另稿)。

朱綺華的代表律師黃鶴鳴在官司後到朱的住所與她商議,他在門外回應無綫電視記者查詢時說,認為朱綺華是說「晦氣說話」,他指朱曾透露近月受到很大壓力,「有少少崩潰」。他強調朱綺華是自願提出訴訟,無聽過她說過是受人擺佈,由於案件經過法援署審批,不可能涉及不法「包攬訴訟」問題。

律師稱婆婆自願興訟

由於朱綺華曾就大橋污染問題向公民黨地區辦事處查詢,令外界質疑公民黨在背後策動官司。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回應,作為政黨不會參與官司,但市民可向有法律背景的黨員求助。她強調,無人可以逼市民提出訴訟。律師會前會長王桂壎亦稱,若律師游說別人打官司,但不涉及利益,便不構成「包攬訴訟」。

若朱婆婆不再向終院上訴,港府日後則可按上訴庭就撰寫環評報告的要求,處理機場第三條跑道、焚化爐及港鐵沙中線工程的環評報告。

另外,網上組織「愛護香港力量」召集人王智東說,今日會到灣仔警察總部請願,要求警察徹查港珠澳大橋是否涉及包攬訴訟。

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歡迎裁決,她表示政府將立即啟動港珠澳大橋本地工程的撥款申請程序,爭取大橋今年底前動工,如期在2016年通車。她又指受訴訟延誤,工程開支上升65億元,原本600億元的造價已上升至665億元;另外,政府要修改一些建造方法壓縮時間表,如增加用海砂加快沉降穩定地基等。

鄭汝樺說,若工程不盡快展開,成本會進一步上漲,呼籲原訴人三思是否再提上訴。政府發言人補充,若工程再延誤,大橋每天造價將增加3100萬元。

上訴庭3名法官同意原審法官霍兆剛的觀察,指本司法覆核並非要討論興建大橋項目是否適合,或是在《環境評估條例》中的「技術備忘錄」及「研究概要」中對保障公眾健康是否足夠,又或是剛實行的空氣質素指標是否不足,上訴庭強調「政策不是法庭的事」,「但毋容置疑的是本港的空氣質素確是引起關注……但法庭只能引用法律,司法機關不能控制環境,這是行政機關的角色」。

指條例列明須採減污染措施

按照現行環境影響評估制度,項目推行者必須依據《環境評估條例》所指,按「技術備忘錄」及「研究概要」的規定撰交環評報告,原審法官認為有關目的,是為了量度工程帶來的環境影響及保護環境,及引申認為環評報告必須包含基線評估,才能有效評估工程對環境的影響。

惟上訴庭同意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所指,兩份文件沒有明文規定環評報告要包含基線評估及評估準則,加上由於兩文件已規定項目推行者要採取措施將污染減至最少,上訴庭認為環保署長即使沒有有關的基線評估,亦能決定採取減低污染的措施,故推翻原審法官的裁決。

【案件編號﹕CACV84/11】

http://hk.news.yahoo.com/港珠澳橋年底動工-造價升65億-港府贏上訴-爭如期2016通車-220050301.html;_ylt=AgSImgXyrshxIUjYCxFZDPqdn8h_;_ylu=X3oDMTQzMDhxbTN0BG1pdANMYXRlc3ROZXdzIExpc3RpbmcEcGtnA2IyYTdhN2VkLTBmNDktM2VmMy04ZjMyLThmMDgzZmJjNWZiMgRwb3MDMTgwBHNlYwNNZWRpYVN0b3J5TGlzdAR2ZXIDMjllNjA1MjAtZTk1NC0xMWUwLWJlZGItMDVmZGNkOTQwZTFm;_ylg=X3oDMTFqY2k4Y2lnBGludGwDaGsEbGFuZwN6aC1oYW50LWhrBHBzdGFpZAMEcHN0Y2F0AwRwdANzZWN0aW9ucw--;_ylv=3

繼五衰公頭後,又多樣野要大家找數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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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嗰65億攞埋出嚟派仲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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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邊個叫佢去公民黨辦事處查詢呢? 咁簡單既陰謀樓主都睇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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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tarfox 於 28-9-2011 14:19 發表
其實邊個叫佢去公民黨辦事處查詢呢? 咁簡單既陰謀樓主都睇唔出?
你唔係想暗示民X聯呀..........但係.....呢位呀婆...之前係公民黨義工喎....

唔通....呀婆又係Laug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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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有幾個業主立案法團, 都比公民黨玩野害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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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身單project無問題,又點會比人入?法院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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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 =/= 罪犯

有人透過法律挑戰某事 =/= 某事一定有問題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28-9-2011 14:58 發表
如果本身單project無問題,又點會比人入?法院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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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8-9-2011 15:30 發表
疑犯 =/= 罪犯

有人透過法律挑戰某事 =/= 某事一定有問題


但如果冇疑點或基礎,法院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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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但係問題係,有疑點或者基礎,件事就一定錯先?
咁即係未審先判woh...

法院就係要澄清疑點,找出事實 (或者最接近事實)嘛。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28-9-2011 15:43 發表


但如果冇疑點或基礎,法院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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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28-9-2011 15:43 發表


但如果冇疑點或基礎,法院又受理?
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
It's time to face the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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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8-9-2011 16:32 發表
之但係問題係,有疑點或者基礎,件事就一定錯先?
咁即係未審先判woh...

法院就係要澄清疑點,找出事實 (或者最接近事實)嘛。
我唔理背後政冶動幾
大哥,笫一我從來無話未審先判,也無講件事就一定錯先...注意唔該

如果整件事有疑點或者基礎,是不是有需要澄清一切才開工才算正常程序???
如果有contractor走去開工,之後要佢承受個Risk你又知不知幾大先?LD要賠幾錢嗎?
法院見有疑點有需要才決定去馬去查去澄清,難道乜都無就去查個究竟???

你唔好以為政府做乜都合情合理合法
"高鐵"未獲立法會批錢,已和consultant, contractor簽好合約,你又知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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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28-9-2011 15:43 發表


但如果冇疑點或基礎,法院又受理?
舉個例:震聰同小甜甜家人打官司爭身家,比呢單更加口同鼻肴,法庭都一樣受理

疑點或基礎,咩case都有,只係多小大細問題

呢單野有人提出話唔岩數,佢有自己既基本理據,法庭就受理,"疑點或基礎"係上到court雙方大狀去打、澄清

就算crime case,軍裝去到查,夠表證,拉人,到crime既警察去查,夠證據,擺個犯上court

上到court個犯認唔認,事實係點,都係主控同辯方、證人口供、澄清個事實疑點等等、最後個官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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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8-9-2011 17:28 發表

舉個例:震聰同小甜甜家人打官司爭身家,比呢單更加口同鼻肴,法庭都一樣受理

疑點或基礎,咩case都有,只係多小大細問題

呢單野有人提出話唔岩數,佢有自己既基本理據,法庭就受理,"疑點或基礎"係上到cour ...
哦,明白哂

領匯上市前也發生同類事件

[ 本帖最後由 B20_hk 於 28-9-2011 17:3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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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28-9-2011 17:30 發表


哦,明白哂

領匯上市前也發生同類事件
civil野除左呢D上頭板既case之外,好多奇怪野都擺上court架

好似"投訴對面屋裝香D煙攻到我"之類"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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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我都無睇政治動機架。
我既回應純粹係就「法院受理」同「事件有無問題」兩點黎講。

老實講,我自己就唔多認同整條咁既橋既。
唔講其他,就咁香港西部既交通配套食唔食得落都未知...
引用:
原帖由 B20_hk 於 28-9-2011 17:24 發表

我唔理背後政冶動幾
大哥,笫一我從來無話未審先判,也無講件事就一定錯先...注意唔該

如果整件事有疑點或者基礎,是不是有需要澄清一切才開工才算正常程序???
如果有contractor走去開工,之後要佢承受個Risk你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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