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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瀾談槍] 黎明槍友會

當年黃満樹; Jxe's 天堂; 泥米高; 皇子堅;  重有好多門徒高人及當年槍檀精英中班精英份子 .......

佢地又愛又狠!

當年旁邊班花生友(在他們眼中消費不起班窮家子弟)!  過了二十年後而家又好幾個當年花生友都事業有成! 回望只是見到班大人玩泥沙笑下就算! 香港地玩具算啦!

冇故事講! 祝槍王東山再起,回到作天的時光,做槍生意搵大錢,門徒千千,客仔萬萬! 要風得風, 左湧又泡! 再來多一次威風淋淋!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24-3-2017 23: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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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31# 的帖子

師兄意思係咪當年嗰班槍界精英睇唔起窮學生, 其實佢地本身都唔係想像咁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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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kstudio2004 於 24-3-2017 14:26 發表


玩具過唔到癮.
工薪族制吾過呢D消費多多規管多多的玩意,郁下犯法動軋抄家玩你一輪無罪釋放咪話吾死
DIY : 紙上得來終覺淺, 絕知此事要躬身 !

《河湟有感》司空圖
一自蕭關起戰塵,河湟隔斷異鄉春。漢兒盡作胡兒語,卻向城頭罵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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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fw2000 於 25-3-2017 09:19 發表
師兄意思係咪當年嗰班槍界精英睇唔起窮學生, 其實佢地本身都唔係想像咁精英?
個班所謂打IPSC人! 唔咪得罪講句! 個人主觀願望加幻想! 井底蛙! 去下GUNSHOW射下槍就當正自己係槍界精英! 好大口氣! 不過都讚下佢地! 一世人只有玩槍一樣咁大把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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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34# 的帖子

無計啦,我呢d宅男又無女,唯有玩下槍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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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11.man 於 26-3-2017 04:07 發表
無計啦,我呢d宅男又無女,唯有玩下槍仔
吓....你無女咩? 來....哥哥帶你去㩒鐘仔.
FB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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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11.man 於 26-3-2017 04:07 發表
無計啦,我呢d宅男又無女,唯有玩下槍仔
玩槍好 ,拍拖好煩,結婚仲煩,生埋仔,煩上加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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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25-3-2017 14:07 發表


個班所謂打IPSC人! 唔咪得罪講句! 個人主觀願望加幻想! 井底蛙! 去下GUNSHOW射下槍就當正自己係槍界精英! 好大口氣! 不過都讚下佢地! 一世人只有玩槍一樣咁大把嗜好!
前輩講得好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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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ornhill401 於 26-3-2017 13:29 發表

玩槍好 ,拍拖好煩,結婚仲煩,生埋仔,煩上加煩,
玩槍非常好,唔拍拖有D慘,唔結婚仲慘,唔生仔,慘上加慘

哈哈哈,講下笑。其實又唔咁使悲觀。

[ 本帖最後由 ckstudio2004 於 27-3-2017 10: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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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25-3-2017 12:10 發表

工薪族制吾過呢D消費多多規管多多的玩意,郁下犯法動軋抄家玩你一輪無罪釋放咪話吾死
近年警方對真槍同道具槍公司打擊的確嚴左....
少少野就取消人個牌, 又拉又鎖....
以後無人敢投資, 搞到拍戲拍劇依家都係出G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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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說..25歲..開門見到52歲.
引用:36#FBC1..

[ 本帖最後由 kornhill401 於 27-3-2017 13: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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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pbay 於 27-3-2017 12:03 發表

近年警方對真槍同道具槍公司打擊的確嚴左....
少少野就取消人個牌, 又拉又鎖....
以後無人敢投資, 搞到拍戲拍劇依家都係出GBB ...
凡是政府覺得吾順眼或易出事既野,就合法挑難,或者等檔主瓜柴吾續約,等佢自然消失,好似港島D街檔鐵皮屋咁

但係又要養班公務員去所謂監察,所謂監察就係搵下人麻煩但又吾會比佢咁快死,咁先有得監察...根本在尋租

親身體會每日上午辦公時間九點起搵班友簽同一張紙同一個名,等三小時,承惠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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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湟有感》司空圖
一自蕭關起戰塵,河湟隔斷異鄉春。漢兒盡作胡兒語,卻向城頭罵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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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有呢單, 真係勁慘....

一支92F曲尺惹的禍  槍王遭警釘錯牌 30年心血盡毀
2014年05月22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522/18728667
【本報訊】一支1.8萬元的仿製「Beretta92F」曲尺手槍,掀起一場指控警方「釘錯牌」的風波,本港知名的道具「槍王」潘志文,去年被指賣槍予無牌人士而被捕,警方並在案發後吊銷他的兩個槍牌。雖然最終證實案中手槍無發射能力,律政司決定不予起訴,但警方依然拒絕發還牌照,潘與警方周旋一年,直至早前行政上訴委員會裁決,指警方釘錯牌,潘始取回牌照,但他形容「30年心血已毀於一旦,如今一無所有,但警方一句道歉都冇!」
記者:張珮琪 梁瑞帆

現年53歲的潘志文,於1983年在紅磡成立荷李活電影服務公司,他擁有牌照可合法藏有真槍及把真槍或道具槍租給電影公司拍片,包括《英雄本色》在內的多部港產片內採用的槍械道具均是租自其公司。而今次惹來禍端的是一支售價達1.8萬元,出自其公司的「鑑賞級」曲尺手槍。

周旋一年不滿未審先判
潘志文說,去年3月,他公司以1.8萬元賣了一支鑑賞用金屬自製的Beretta92F仿製曲尺手槍給一名可處理槍械買賣的姓陳合資格人士後,噩夢便開始,因有人稍後將槍轉賣給第三者。警方稍後收到線報,於去年4月懷疑有人無牌藏槍遂採取行動,將藏有該槍的第三者、姓陳男子及潘志文先後拘捕。
潘志文稱,警方其後像「抄家」一樣搜查他的公司,撿走逾千支長短槍。五天後,警務處牌照課發信給他,宣佈吊銷他所持兩個槍械彈藥經營人及管有權牌照。潘志文堅持自己被冤枉,「仿製槍全無發射能力,槍管全密封……點解要拉我?」同時,他更不滿警方未審先判吊銷其槍械牌,堅持要討回公道。

上訴委員會指屬仿製槍
去年5月,潘向行政上訴委員會上訴要求取回牌照,但警方以仍在調查為由兩度推遲開會日期,去年10月律政司決定不起訴,但警方仍佢發還牌照。事件一直拖至去年12月,上訴委員會終於開會,至今年2月,潘志文收到書面判詞。判詞指警方向委員會強調潘氏所賣Beretta92F雖然槍管閉塞,但若該槍換掉多個關鍵零件後即可以發射傷人,因此堅持此是槍械,應取消其槍牌。不過,委員會審閱槍械專家報告後認為潘所賣的「槍」槍管已全閉塞,不能發射,故只是仿製槍而非槍械,認為警方當初吊銷潘氏槍械牌照「is wrong(是錯誤的)」,判上訴人可獲發還牌照。
潘志文縱然已獲判勝訴,但仍須透過律師交涉,上月底終取回兩牌照,但30年儲下的客戶盡已流失,心血毀於一旦。「我可以話已一無所有……但警方一句道歉都冇!」潘志文日前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希望取回公道。警方發言人證實該案無人被起訴,但強調若警方認為持牌人不再是持有槍械彈藥牌的適當人士,以及因公眾安全或保安理由,可依法取消牌照,但事主若感受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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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佢無錯,但咁高級既仿真槍亦係好踩界/惹誤會。我曾摸過下類似仿品,摸完嚇親兼抹番乾淨佢,事後先知係仿既,但都覺危危地險。

佢做仿真槍,算吾算係電影業息微的縮影?

政府部門官僚不恤事主正常,不道歉可能係怕後續索償考慮,不過一句SORRY同賠償都補吾番。

都係玩玩具好!就算玩具,我都會加多D安全措施,算係對社會既責任同對自身的保障。不竟槍泥家野,玩家隨時熟悉過執法者。
DIY : 紙上得來終覺淺, 絕知此事要躬身 !

《河湟有感》司空圖
一自蕭關起戰塵,河湟隔斷異鄉春。漢兒盡作胡兒語,卻向城頭罵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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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28-3-2017 12:28 發表
法律上佢無錯,但咁高級既仿真槍亦係好踩界/惹誤會。我曾摸過下類似仿品,摸完嚇親兼抹番乾淨佢,事後先知係仿既,但都覺危危地險。

佢做仿真槍,算吾算係電影業息微的縮影?

政府部門官僚不恤事主正常,不道歉 ...
政府官僚求其是旦就梗架啦, 但法例界線相信一向都清晰,
一般認知係槍管同撞針機件一定要無發射真彈功能,
外觀係唔會管, 市場上已經好多鋼件鋼身, 出入口只要光明正大報足關去做都無問題,
唔明可以charge事主D乜....
如果話鋼外觀parts同珍昌物料相同就唔俾, 依家咁多珍昌係polymer身, 咁咪連玩具Glock都已經犯法 ?

如果話賣鋼外觀parts俾人, 人地有可能砌到珍昌,
咁賣刀D鋪執得啦, 賣西瓜刀俾人切生果, 有人用黎斬人, 就要拉埋個刀鋪店主 ?

事主本身做呢行咁耐, 根本整呢啲仿槍係家常便飯,
只不過佢多一重身份就係道具槍公司東主, 就俾人針對. 好慘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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