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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28-3-2017 12:28 發表
法律上佢無錯,但咁高級既仿真槍亦係好踩界/惹誤會。我曾摸過下類似仿品,摸完嚇親兼抹番乾淨佢,事後先知係仿既,但都覺危危地險。
佢做仿真槍,算吾算係電影業息微的縮影?
政府部門官僚不恤事主正常,不道歉 ...
政府官僚求其是旦就梗架啦, 但法例界線相信一向都清晰,
一般認知係槍管同撞針機件一定要無發射真彈功能,
外觀係唔會管, 市場上已經好多鋼件鋼身, 出入口只要光明正大報足關去做都無問題,
唔明可以charge事主D乜....
如果話鋼外觀parts同珍昌物料相同就唔俾, 依家咁多珍昌係polymer身, 咁咪連玩具Glock都已經犯法 ?
如果話賣鋼外觀parts俾人, 人地有可能砌到珍昌,
咁賣刀D鋪執得啦, 賣西瓜刀俾人切生果, 有人用黎斬人, 就要拉埋個刀鋪店主 ?
事主本身做呢行咁耐, 根本整呢啲仿槍係家常便飯,
只不過佢多一重身份就係道具槍公司東主, 就俾人針對. 好慘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