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首先我會懷疑你有沒有看報紙。幾乎所有報紙報導所有案件,一定會提到涉案之人之背景,最基本是職業。
而你所答的答案,刻意去淡化執法人員「知法犯法」的嚴重性。
清潔工人、文員、地盤工人,收不收工也好,因為其本身職業及教育程度未必明白法律條文,所以法庭及社會未必會對這些人有「公眾期望」。但警察、海關、人民入境事務處等執法部門,尤其是警察,每日的工作就是依據法律去執行公務,休班與否並不是重點,最重要是標準不會變。而你試圖去用其他工種作比喻去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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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ng383 於 4-5-2017 01:19 發表
因為報紙係唔會見到休班清潔工人,休班文員,休班地盤佬等等其他休班職業嘛,都冇noise寫黎做乜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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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48191 於 4-5-2017 07:4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