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9-6-2017 20:25 發表
A. 「想好似警察咁帶槍,唔好畀人恰」,他亦因此有收藏仿製槍,甚至會隨身攜帶。
B. 兒子將多支仿製槍捐予慈善機構,沒料到他再買新槍。
C. 獨自外出遊玩,乘搭地鐵回家時,見到對面座的外籍乘客,於是拿出槍來。
D. 「幻想做槍王大賽冠軍,所以(羅)o左出嚟」,但沒料到釀成今次事件。
E. 黃母強調,兒子從沒有用仿製槍射人,擔心今次事件會對豪仔做成影響,希望兒子平安無事。
從法律角度, 呢o的係o米叫講多錯多?
ABCDE加埋, 如果寫心理評估或PCL風險評核, 呢個無可避免就係潛伏危險人物.
如果當事人能清楚表達過程及動機, 就較難純粹用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身份去開脫不恰當行為.
相信最終無人會提出起訴.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實不太可能存在.
天才與白痴都係人, 做同一件事, 對待可不同.
如果當事人係南亞裔、新移民, 或高官權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