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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兩死車禍遭質疑放「人肉路障」 警稱示意慢駛合乎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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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lther 於 13-2-2018 08:25 發表

根據報導,佢只係無交罰款俾人通緝. 唔係殺人打劫. 警察認到個車牌,所以追佢. 我都試過唔記得交罰款,都只係收到法庭信, 冇警察破門入屋喎, 原來冇交罰款係師兄眼中係咁大件事
其實睇每件事最好自己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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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lther 於 13-2-2018 08:25 發表

根據報導,佢只係無交罰款俾人通緝. 唔係殺人打劫. 警察認到個車牌,所以追佢. 我都試過唔記得交罰款,都只係收到法庭信, 冇警察破門入屋喎, 原來冇交罰款係師兄眼中係咁大件事
其實睇每件事最好自己消化一下,唔好淨係吸收別人消化完既野,如果唔係同食咩無乜分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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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75#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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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lther 於 13-2-2018 00:20 發表
幾年前有警察逆線追車,十足十拍戲咁, 其實條友只係喳大膽車, 係咪真係要冒咁大危險咁追佢 ? 我唔似呢度D師兄咁有警察既專業知識, 只係覺得冇必要.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31005/ ...
師兄,根據你嘅轉載,個駕駛人士唔只係欠交罰款

以下係報導最後2段:
被捕司機朱振偉(33歲)事後被證實已停牌數個月,因違反交通條例無交罰款而被通緝,當時車上接載着24歲的內地女友,在駕車往沙田美田邨途中,遇上警方的隱形戰車,辨識到該輛白色凌志汽車有可疑,他作賊心虛下逃走,警方事後在其車尾箱撿獲四個由他登記的車牌、雨具及單車鏈等雜物。

朱在庭上承認危險駕駛、停牌期間駕駛、駕駛無牌車輛、沒有第三保、改動擋風玻璃、改動窗門、使用非良好狀態車輛七項控罪,最終被判囚半年、罰款2.5萬元及停牌3年。


或許我有選擇性失明   要去睇醫生驗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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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lther 於 2018-2-13 08:25 發表

根據報導,佢只係無交罰款俾人通緝. 唔係殺人打劫. 警察認到個車牌,所以追佢. 我都試過唔記得交罰款,都只係收到法庭信, 冇警察破門入屋喎, 原來冇交罰款係師兄眼中係咁大件事
好似o吾止交通違規 仲有一身刑事案底

https://www.singtao.com.au/172-即時/300787-【粉嶺車禍】七人車司機案底纍纍-曾涉超速危駕遭「釘牌」/

【粉嶺車禍】司機無身份證明文件 男乘客曾涉超速危駕遭「釘牌」

粉嶺今午發生奪命車禍,一輛七人車疑因超速遭警察電單車追截,期間失控撞向另外3部私家車,造成2人死亡,包括七人車司機及一名男乘客。據悉,涉事七人車司機身上無身份證明文件,至於男乘客37歲姓鍾,曾因超速、切雙白線、危駕等問題,於2011年被吊銷駕駛執照,目前持有「P牌」,未完成駕駛考試。

消息指,鍾案底纍纍,除涉及危駕等問題外,更曾因販毒、刑毀等罪名被捕。警方初步不排除追截期間,有人「心慌慌」,遂狂飆避開追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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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ve 於 12-2-2018 19:21 發表


話說在下大女出世正值占中占旺,地點係伊院,平時7 個字的車程變成兩個多小時,
分娩果次都係,時止今日我都冇為呢件事丟久班黃絲,是否而家要補番?

有時D 野口臭無教養郁下就鬧人全家根本是人品問題,衰就 ...
你寶貴的2小時可以用性命相比?
我真的無語.....你對便是了
群居終日,言不及義,
好行小慧,難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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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renhim 於 13-2-2018 10:38 發表


你寶貴的2小時可以用性命相比?
我真的無語.....你對便是了
劣根兄又話「草管人命都要同聲同氣, 難免有人講難聽說話」,未出生的嬰兒不算人命?
我概念上人人都有媽生的,估計劣根兄應該都有,或者你對分娩冇咩常識,
君不知孕婦生產都是在鬼門關前行了一轉,最完美當是是預產期早一天入定去慢慢等,
但大部份都不是,或遲或早,萬一早了又去不到醫院,結果可大可小。
劣根兄可能無咩相關常識,「才2 小時」這種話才可說得出口,真是笑不出sorry。

得閒睇多d 書,他日結婚生仔時有個概念,這才對得住太太。
( 如果劣根兄已為人父,那就失敬哂,瀟灑也 )

順帶一題「草管人命都要同聲同氣, 難免有人講難聽說話」不敢苟同,
處變而不驚,遇大事而沈著應對,從來都是成熟的表現,
發飆謾罵,三歲小孩比你強,但成年人,尚以為這是可取之事,更以遇大事而爆粗為喜,只能笑而不語。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13-2-2018 10:53 編輯 ]
原創小說:黑鷲

http://ck1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0842&extra=page%3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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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renhim 於 13-2-2018 10:38 發表


你寶貴的2小時可以用性命相比?
我真的無語.....你對便是了
好似講緊日常言談口德, 同是次涉事人同物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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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即刻點處理,
同事後滋油淡定例出由石器時代開始七州四洋每個個案處理手法利弊取捨,
係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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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G-42 於 13-2-2018 10:54 發表


唔好試圖張即時既市民性命危險, 淡化成保護市民再與捉賊持平

除非你覺得即時既人命安危不及捉賊重要..

再講... 就算搵市民頂, 果條單程路你都唔洗搵個開始落斜盲位,根本明係等個賊睇唔到前面有車擋住,要佢 ...
其實除非上完斜再落斜 ( 仲要相當斜果種 ),否則呢d 高低起伏不會睇不到前車...同埋落斜反而睇得更遠...
何況犯人是7 人車,相當之高身。
原創小說:黑鷲

http://ck1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0842&extra=page%3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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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搶咗箱錢ge南亞幫, 追完一輪車都仲有一個在逃
唔追? 一個都捉唔到呀

其實追完post 我都睇唔到有啲咩更好ge方案提出
如果唔追, 個個都去打刧啦
反正只要市民有危險就唔會追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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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係有明確指引 "如發覺追截帶來的危險,較停止追截大,又或追截已超出警方的能力,就應停止。"
-----------------
追截危險大要停止行動

據了解,《警察通例》第12章29條列明,警務人員只有在拘捕有合理懷疑觸犯嚴重或暴力罪行的人,或駕駛者涉危險駕駛,就可採取追截行動。但如發覺追截帶來的危險,較停止追截大,又或追截已超出警方的能力,就應停止。而按《警察通例》第41章,在特殊情況下截停車輛,需獲警司或以上級別人士批准。

https://www.hk01.com/%E6%B8%AF%E ... %E6%9C%AA%E8%A7%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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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en_9413 於 13-2-2018 09:43 發表


好似o吾止交通違規 仲有一身刑事案底

https://www.singtao.com.au/172-即時/300787-【粉嶺車禍】七人車司機案底纍纍-曾涉超速危駕遭「釘牌」/

【粉嶺車禍】司機無身份證明文件 男乘客曾涉超速危駕遭「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gj6dMZIWWM
原來死者係佢,威啦上次已經比隱形戰車追左幾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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