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殼假餡灌銅漿
引起一場虛驚的三枚手榴彈,屬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真彈殼。有軍械愛好者表示,該種「真殼假餡」的手榴彈,在十多年前在軍用店十分普遍,一般將真彈的火藥移除後,灌入銅漿或鉛漿提高真實手感,雖然本港目前已將有關貨品納入管制,但外國仍十分流行,網上亦有買賣,一般作為擺設或紙鎮用途,每個約值四十元。
坊間多仿製品
旺角模型店負責人表示,現時軍用店售賣的手榴彈全屬仿製品,僅當作收藏及裝飾用途,又或打野戰之用,猶如「玩具」,所以不須申領牌照。該類手榴彈並無火藥成分,底部有洞,無撞針,外殼由亞鉛合金或塑膠製造,不能受熱,否則會溶,外形有菠蘿形、檸檬形多類。另有野戰用的手榴彈,其「內餡」為壓縮氣配合爽身粉,並配有撞針,可營造出爆破效果,令玩野戰時更有真實感覺。
根據法例管有軍火及彈藥,包括手榴彈殼在內,需要持有由警務處所發給的有效有限度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槍械牌照,任何人未領有許可證而管有槍械及彈藥,屬違法行為,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